漳平市XX4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4.19•【字号】明教初〔2024〕46号•【施行日期】2024.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教初〔2024〕46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有关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招生政策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4年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一、优化配置教育资源。
各地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人口数量变化趋势,健全调查摸底制度,全面掌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建立与常住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学位供给机制,针对热点学校存在学位供需矛盾问题,采取新建、改扩建、挖潜扩容等方式增加学位供给,回应群众期待。
结合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优质资源总量,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办好老百姓家门口每一所学校。
二、严格招生政策要求。
各地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区域内学前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招生办法。
涉及市属学校的由市属学校所在地纳入统一规划部署和组织管理,相关方案报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发布实施。
学前教育阶段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服务区制度等招生改革;幼儿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取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要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规定启动重大决策程序,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培训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全面落实“公民同招”政策,确保区域内民办义务教育规模占比较去年只减不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禁止违规跨区域招生,禁止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并进行乱收费,对存在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视情况核减招生计划,办学条件严重不达标的责令停止办学。
2024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2024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分以下几点:今年我校将继续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循《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细化完善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招生计划安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招生政策规定,确定2024年小学招生计划为X个班。
其中,重点突出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保障其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
二、招生范围招生范围覆盖本校所在地及周边区域,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招生考试。
三、招生条件1.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适龄学生;2.具备户籍、学籍及健康等相关证明;3.家长签署的招生意向书。
四、招生名额分配根据学生报考情况和招生计划安排,合理分配招生名额,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均有机会参加招生考试。
五、招生流程1.学生报名:学生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校报名;2.资格审核: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3.招生考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笔试、面试等形式的考试;4.综合评定:根据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评定;5.录取公示:学校进行录取工作,并公示录取结果;6.家长确认:家长确认录取结果并办理入学手续。
六、招生宣传通过宣传册、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我校的教育特色、师资力量等信息,吸引更多优秀学生加入我校,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七、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招生启动后及时公布,确保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及家长能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八、其他事项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将继续加强招生工作组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以上为2024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得到广大家长和学生的理解和支持,共同努力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最新)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范文根据《z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xx】xx号)和《z区教育局关于二0一二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江教【20xx】8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一)招生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和“就近入学”原则,面向三叉社区、景秀社区内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招生工作。
(二) 招生政策1、入学年龄年龄满六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出生)2、报名时间20xx年6月23日至24日。
3、报名办法(1)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本学区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携带房产证、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
(2)下列z市区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可凭拆迁过渡协议,报名登记,过渡期间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集体户口的儿童,如实际居住地在学区内,可在学校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3)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本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①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教育服务区范围有效暂住证及房屋租赁证明(或房产证)(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③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本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④记载父母交纳社会保险情况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一年及以上时间);(原件、复印件)⑤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
4、录取办法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本学区内;(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与父母户口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学区内;(3)学龄儿童有z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4)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入学政策,加强招生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入学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老百姓在家门口“学好上、上好学”。
二、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教育立县战略,着眼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构建公办、民办中小学平等发展的良性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三、工作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制定本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依法组织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现招生工作规范管理。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户籍为主的招生原则,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派位”的入学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
坚持“阳光招生”,支持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各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流程、招生方式要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优待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工作,全力保障残疾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拒收。
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范本(2篇)

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本细则旨在规范小学招生工作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在招生过程中,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注重选拔优秀生源,为学校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招生计划的制定与公开1. 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年度的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 招生计划的公布要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包括学校官方网站、社会媒体平台、校园宣传栏等,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3. 招生计划中要明确学生的招生对象、招生范围以及本年度的招生政策,确保学生和家长能够清楚了解招生政策,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选择。
三、招生报名与审核1. 招生报名时间要提前充分公布,并设置报名地点和方式,方便学生及家长报名。
2. 学校要明确招生报名的材料要求,并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社会媒体等渠道向学生及家长公示。
3. 招生报名资料的审核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对于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并退回报名材料。
四、招生考试与录取1. 招生考试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2. 招生考试科目和内容要与小学课程紧密结合,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
3. 学校要通过公正的评卷方式对考试卷进行评分,并及时公布成绩。
4. 招生录取要根据考试成绩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遵循阳光招生原则,确保不搞任何形式的特殊录取。
5. 对于录取的学生,学校要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组织家长进行入学手续办理。
五、资助政策与措施1. 学校要根据学生及家庭的经济情况,制定相应的资助政策,帮助需要资助的学生顺利入学。
2. 学校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捐助,为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措施。
3. 学校要建立健全资助管理制度,确保资助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益。
六、招生工作的监督与评估1. 教育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2. 学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的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3. 学生及家长对招生工作的不满意要及时反馈,并由学校进行处理。
农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农村教育的深入推进,农村小学招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农村小学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本工作旨在全面做好农村小学招生工作,确保每个孩子都能顺利入学,提高农村教育的质量和公平性。
二、工作内容1.制定招生政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并且符合教育的要求。
2.制定招生计划根据当地的人口结构和教育需求,制定招生计划,确保每个农村小学都能够满足学生的入学需求。
3.宣传和宣讲利用各种渠道,包括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宣讲,向社会公众普及本地农村小学的教育资源和教育质量,吸引更多家长选择农村小学。
4.组织招生报名建立健全招生报名系统,确保招生报名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同时,加强对报名家庭的宣传,鼓励他们选择农村小学。
5.制定招生考试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和课程标准,制定招生考试内容和标准,确保招生考试的科学、公正和公平。
同时,为了提高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可以考虑将招生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6.分班和录取根据招生考试的成绩和面试的表现,以及家庭的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进行分班和录取工作。
确保每个班级的学生质量均衡,同时也考虑到家庭的经济和文化差异,尽量减少学生间的不平等。
7.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招生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工作流程1.确定招生政策和计划在招生季节开始前,召开会议确定招生政策和计划,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2.宣传和宣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宣传和宣讲,向社会公众普及农村小学的特色和优势。
3.组织招生报名4.实施招生考试和面试根据招生计划的要求,组织招生考试和面试,并及时公布招生结果。
5.分班和录取根据招生考试和面试成绩,制定分班和录取方案,并通知家长。
6.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并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解决。
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2022年是我国实施九年义务教
育全覆盖的最后一年,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小学招生工作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将进一步增加,招生工作要求更高,管理更加科学化。
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以确保顺利实施小学招生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
我们将小学招生工作纳入国家重点工作范畴,组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指挥,使小学招生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有序实施。
二是明确招生计划。
我们将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当地学生和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小学招生计划,确保在
全国范围内均衡发展。
三是完善招生办法。
我们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完善小学招生办法,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并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以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
我们将实施严格的考试管理措施,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制定和实施严格的招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招生申请、考试、录取程序,以确保招生工作的有序进行。
最后,我们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我们将继续提高招生工作的水平,为2022年小学招生的顺利实施提供充分的保障。
以上是关于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的方案,我们将继续加强组织管理,明确招生计划,完善招生办法,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以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4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2024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2024小学招生工作方案1. 招生目标:在2024年,本校小学计划招收新生300人,为了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们将选择素质优异、潜力突出的学生作为招生对象。
2. 招生宣传: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宣传:a. 制作校园宣传片,展示学校的特色和优势;b. 制作招生宣传册,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师资力量和教学成果;c. 在各区域的教育展览上设立展台,向家长介绍学校的情况;d. 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等,发布招生信息。
3. 招生流程:为了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将采取以下招生流程:a. 发布招生公告,明确报名时间和相关要求;b. 家长按时到学校报名,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c. 学校组织招生考试,测试学生的语文、数学和综合运用能力;d. 根据考试成绩和面试表现,按照学校的招生指标确定招生名单;e. 向家长发送录取通知,并安排入学手续。
4. 招生特殊政策:为了照顾一些特殊群体的学生,我们将制定一些特殊政策,如:a. 特长生政策:对于在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将给予适当的加分优惠;b. 困难生政策: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提供适当的减免学费和资助政策;c. 留守儿童政策:对于留守儿童,学校将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5. 入学准备工作:在新生报到之前,我们将做好以下准备工作:a. 制定入学教育计划,明确新生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b. 安排新生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学校的教育理念、规章制度和师资力量;c. 为新生准备教材和学习用品,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开展学习。
6. 入学培训:为了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学校的学习环境,我们将开展入学培训活动,包括:a. 学习规范培训: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b. 社交技能培训:培养学生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合作意识;c. 心理健康培训: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态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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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2014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中心学校,市直各小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3〕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免试、统筹安排”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1.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2.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居住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缓、免学手续。
3.凡不及龄儿童任何小学不得招收其入学(含寄读一年级)。
三、招生区域的划分与条件(一)乡镇、村小学招生按所居住(实际居住)地所属小学的招生范围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1.在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逸夫小学、铁路小学、新民小学、实小桂林校区、芦芝东坑口中心学校、和平中心学校、附小西园校区、丁坂小学、厚福小学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2.在乡镇、村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中心学校就近统筹安排在乡镇、村所在地小学就读,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三)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和条件1.实验小学(1)施教区域①和平路西侧,北至交通岛,南至解放北路北侧交界点。
②解放北路北侧,东至和平路西侧交界点,西至武馆路北侧交界点。
③武馆路北侧,西至西环路交界点,东至解放北路北侧交界点。
④和平路西侧的市委、市政府大院及市直单位。
⑤各施教区域交界处的福满社区辖区。
(2)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全家户籍属原福满村农业户口。
②祖籍福满村,现已农转非或因公拆迁的居民。
③全家户籍和居住都在实小施教区域内。
④全家户籍在城区居委会,父母双方有一方在实小施教区域内单位工作,且居住在实小施教区域内。
⑤全家户籍在城区居委会,父母双方有一方在和平路西侧的市直单位,且居住在和平路西侧。
⑥举家搬迁到实小施教区内定居,且全家户籍在城区居委会。
⑦父母双方有一方是漳平电厂的正式干部职工子女。
2.实验小学桂林校区(1)施教区域:下桂林社区和城南社区的辖区。
(2)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全家户籍在下桂林社区和城南社区。
②举家搬迁到下桂林和城南社区辖区内定后且全家户籍在城区。
3.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1)施教区域①和平路东侧,北至交通岛,南至九龙江。
②东环路至东坑口路段铁路桥交界的菁东和富山社区辖区内的所有居民区。
③东环路与福三线交界(与大景城交界处)南侧的富山社区辖区。
④各施教区域交界处的菁东社区辖区。
(2)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全家户籍属原菁东村农业户口。
②全家户籍和居住都在附小施教区域内。
③全家户籍在城区居委会,父母双方有一方在附小施教区域内单位工作,且居住在附小施教区域内。
④全家户籍在城区,父母双方有一方在和平路东侧的市直单位,且居住在和平路东侧。
⑤举家搬迁到附小施教区内定居,且全家户籍在城区。
⑥祖籍菁东村,现已农转非或因公拆迁的居民。
4.铁路小学(1)施教区域①铁东社区辖区。
②西环路北侧,东至交通岛铁路交界点,西至福满路交界点。
③交通岛以北至和平镇交界的企事业单位。
④东环路与福三线交界处(与大景城交界处)北侧的富山社区辖区。
⑤福满路东侧,南至西环路交界点,北至福满路终点。
(2)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全家户籍和居住都在铁路小学施教区域内。
②全家户籍在城区居委会、父母双方有一方在铁路小学施教区内单位工作,且居住在铁东社区辖区内。
③举家搬迁到铁东社区辖区内定居且全家户籍在城区。
④因举家搬迁或长期居住在东环路、岭和线、福三线交界处的福满、菁东、菁西社区的学龄儿童,原则上在铁路小学就读。
5.新民小学(1)施教区域①和平路西侧,北至解放北路南侧交界点,南至九龙江。
②解放南路北侧,东至九龙江大桥,西至赤山路交界点。
③解放北路、武馆路南侧,东至和平路西侧交界,西至解放北路、武馆路与外环西路交界点。
④各施教区域交界点的菁西社区辖区。
⑤西环路西侧,北至福满路,南至赤山路与解放南路交界点。
⑥解放南路北侧,东至赤山路交界点,西至顶郊大桥。
⑦与解放南路交界点的赤山路延伸至西环路交界点南侧。
⑧西环路西侧,东至高明寺路,南至顶郊大桥的顶郊社区辖区内的居民区。
⑨九龙江以北的顶郊社区辖区的居民区。
⑩各施教区域交界点的顶郊社区辖区。
(2)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全家户籍属原菁西村和顶郊村的农业户口。
②全家户籍和居住都在新民小学施教区域内。
③全家户籍在城区,父母双方有一方在新民小学施教区域内单位工作,且居住在和平路西侧。
④举家搬迁到新民小学施教区内定居,且全家户籍在城区。
⑤祖籍菁西村和顶郊村,现已农转非或因公拆迁居民。
6.桂林逸夫小学(1)施教区域①九龙江以南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
②上桂林社区和上江社区的辖区。
(2)适龄儿童入学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全家户籍属原上桂林村农业户口。
②全家户籍和居住都在逸夫小学施教区域内。
③全家户籍在城区居委会,父母双方有一方在桂林逸夫小学施教区内单位工作,且居住在上桂林社区和上江社区辖区内。
④全家户籍在城区居委会,父母双方有一方在九龙江以南的市直单位,且居住在桂林街道辖区内。
⑤祖籍上桂林村,现已农转非或因公拆迁的居民。
⑥举家搬迁到桂林街道上桂林社区和上江社区辖区内定居且全家户籍在城区。
四、城区小学招生办法及时间(一)片内生(含协议单位):凡符合城区各小学招生条件的于2014年8月16日携带相关有效证件至所在区域小学预报名并填写《片内生资格审核表》。
应提供如下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
1.父母双方身份证、学儿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户口册、房产证(含购房税务发票)或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含银行按揭税务发票)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公证书),大班幼儿家园联系卡。
2.父母双方有工作单位的还必须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及三个月发放工资表(单位盖章),证明必须写明在本单位任何职务,是否正式干部职工,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二)片外生(不含政策性照顾生):对城区小学片内生和政策性照顾生招完后的剩余学位,由教育局和学校统筹安排在逸夫小学、新民小学、铁路小学、实小桂林校区、附小西园校区、芦芝中心学校、和平中心学校、丁坂小学、厚福小学就读。
在工业园区务工和外来务工及在城区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有意愿就读城区小学的应携带如下材料,统一于2014年8月17日至实小一楼教室领取并填写《片外生就读申请表》,同时到申请就读学校窗口登记、查验相关材料。
每位学儿只能申请就读一所城区小学,不得兼报。
1.工业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携带:①申请就读报告(单位或企业签署意见并盖章)并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②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父母身份证、户口册、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班幼儿家园联系卡。
2.非在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和在城区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应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暂住证(外县市、外省)或居委会暂住证明(本市乡镇)、户口册、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大班幼儿家园联系卡,经商的还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1份。
五、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招生办法凡符合下列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实小或附小就读。
①烈士子女。
②龙岩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者子女。
③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
④现役军人子女。
⑤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正、副董事长或正、副总经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劳模、优秀员工子女(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并公示)。
应携带如下材料,于2014年8月13日至8月15日到漳平市教育局初教股交相关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A4纸),逾期不予受理:(1)工业园区政策性照顾者: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验资报告、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幼儿大班家园联系卡、父母双方身份证、园区管委会审核表。
(2)烈士、现役军人子女:烈士证或现役军人证、家属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幼儿大班家园联系卡、父母双方身份证。
(3)表彰类(含园区表彰):需提供受表彰的文件、证书、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幼儿大班家园联系卡、父母双方身份证。
六、有关规定说明1.全家户籍:指父、母、学儿3人(特殊家庭的指法定监护人和学儿)。
2.祖籍:指祖父、祖母、父、母、学儿5人的户籍。
3.有效房屋产权证须是住宅用途的房产证;二手房该房源必须六年内无该校在校生入学记录。
4.居住(定居):指固定居住(实际入住),并能提供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租房子或购房无实际入住的不能算为固定居住)。
5.父母一方在城区(菁城、桂林街道)外工作(含务工、务农)或父母离异,其子女户口及父(母)户口同册,并独立开户、户主必须是父(母),同时在施教片区内有房产,适龄儿童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提供户口册和具有法律效力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公证书)。
6.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城区无固定住房,而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房产的产权并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册达六年(含六年)以上,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在一起的适龄儿童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提供户口册和其有法律效力的房产证、或土地证、公证书)。
7.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在城区且同册、独立开户、户主为其父(母),但在城区确无房产,租住房屋,适龄儿童安排在除实小(不含桂林校区)、附小外的城区小学就读。
8.工作单位和实际居住不在同一个施教区,学儿在实际居住的施教区域学校就学。
9.祖籍施教区与新迁的所在施教区不一致时,原则上在现居住施教区小学就学。
10.九龙江以北:有固定住房,但全家户籍不在菁城街道辖区的或全家户籍在菁城街道辖区但无固定住房的在新民小学或铁路小学就读。
九龙江以南:有固定住房,但全家户籍不在桂林街道辖区或全家户籍在桂林街道辖区,但无固定住房的在实验小学桂林校区就读。
七、其他事项1.成立漳平市城区小学招生实施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组长:陈振文副组长:张碧华、陈钦阳成员:陈友钦、邓光恩、卢范坤、林孝宗、郑桂春、王义东、陈一福、杨郑杰2.教育局和教育局监察室派人参与城区小学招生验证工作。
3.各种类别的适龄儿童按文件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中小学学籍信息已全国联网,学生从小学一年级至高中毕业只有一个学号并和其身份证号相关联,凡提供错误信息的不予更改且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