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考核奖惩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办法(四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在企业内部建立以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结合考核制度来监督和评估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
在具体实施中,需要建立健全奖惩办法来激励和约束责任人,以促使其更加主动地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1. 确定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使用情况、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
2. 确定考核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级别的考核标准,明确责任人的具体要求和应达到的目标,以便定量化地进行考核评价。
3. 制定考核周期:通常以年度为考核周期,同时可以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季度或半年度的考核,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4. 设立考核评分体系:根据考核指标和标准,确定不同指标的权重和评分范围,以便对责任人的绩效进行客观评估和比较分析。
5. 完善考核程序:明确考核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责任人的自评和部门审核、综合评价和总结汇报等环节,以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6. 进行考核评估:在考核周期结束后,由专门组建的考核评估小组进行评分和综合评价,形成考核报告,并将结果及时向责任人和相关部门通报。
7. 进行考核结果反馈:根据考核结果,对责任人进行个别讨论和面谈,明确其成绩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以便责任人改进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办法:1. 奖励机制:建立以奖励为导向的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和晋升等方面的奖励。
2. 激励措施:在考核结果良好的责任人中,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培训机会,激励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3. 建立责任人档案:对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进行全面和准确的归档,形成责任人绩效档案,以便查证和回顾责任人的过去表现和工作成绩。
4. 复岗复职的考察:对于因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必须进行严肃的调查和追责,取消其相应的奖励,或视情况予以降职、辞退等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效能,确保企业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是指企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目的是评价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客观、全面、有效。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包括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三个层次。
第七条奖惩制度是对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以激励先进、惩处违规。
第八条奖惩制度包括奖励措施和处罚措施两个方面。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第九条日常考核是对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行常规考核。
第十条专项考核是对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在特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是对企事业单位整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日常考核由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生产设备的安全使用是否规范;(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得到执行;(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四)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五)安全事故的处理是否及时和妥当;(六)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
第十三条专项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核内容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进行规定。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三)生产设备和工艺安全的保障;(四)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开展情况;(五)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演练的执行情况;(六)安全生产记录指标的达标情况。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单位,并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章奖励措施第十六条对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三篇)

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是企业为了推动和确保安全工作的开展,以及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下面是对于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的详细介绍,以供参考。
一、安全工作考核办法1. 考核目标: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企业财产安全为核心目标,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2.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安全责任落实情况;(2)安全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3)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开展情况;(4)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5)事故隐患的发现和整改情况;(6)应急救援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7)安全生产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情况;(8)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培养情况。
3. 考核方法:(1)定期检查:安全主管部门定期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整改。
(2)随机抽查: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行为抽查,评估员工的安全行为水平。
(3)群众评议:每年开展一次安全工作评议,征求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4. 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内容和方法,将考核结果进行评分,根据评分制定奖励和处罚措施。
5. 考核周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具体根据企业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部门或班组进行集体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个人奖励,包括奖金、奖品、荣誉证书等。
3. 安全隐患发现奖:对发现并上报安全隐患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和金额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和整改效果进行确定。
4. 安全知识竞赛奖:对参加安全知识竞赛并取得好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可为奖金、奖品或学习机会。
5. 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对在安全工作中取得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表彰,例如“安全标兵”、“优秀安全员”等。
三、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规定、操作不当造成事故的员工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降职等。
2. 安全责任追究:对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包括给予处分、问责甚至辞退等。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指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各方责任的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和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水平,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势在必行。
下文将探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办法,探索如何从制度层面管理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
一、考核制度1. 考核指标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指标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科学设置,可以客观地评估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的表现。
2. 考核方法(1)定期自评企业内部可以通过定期自评的方式,自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估。
此评估结果不能仅凭主观臆断,而应以事实数据为依据,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2)外部审核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也可以由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审核。
这种审核方法除了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外,还可以促使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奖励办法1. 奖励对象那些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团队和部门可以成为奖励的对象。
2. 奖励方式(1)荣誉奖励可以设置一系列的荣誉称号,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团队”等,作为奖励的一种方式,既可以激励个人和团队的积极性,又可以树立榜样。
(2)物质奖励企业可以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向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和团队发放物质奖励,如奖金、礼品等,以体现对他们付出的肯定和鼓励。
三、惩罚办法1. 惩罚对象对那些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落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团队和部门应进行相应的惩罚。
2. 惩罚方式(1)警告处分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轻微行为,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的警告处分,让其意识到安全责任的重要性,并警示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2)罚款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且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可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处罚,以期达到警示和制止的效果。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3篇)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是指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后,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的示例:一、奖励制度:1. 完成施工任务并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给予表彰和奖金;2. 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的,给予表扬和奖金;3. 勤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的,给予奖励;4. 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给予奖金;5. 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嘉奖和奖金。
二、惩罚制度:1. 发生一般事故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经济处罚;2. 发生较大事故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较大金额的经济处罚;3. 发生重大事故的,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较高金额的经济处罚;4. 故意瞒报事故或虚报事故的,给予严厉警告,并处以较高金额的经济处罚;5. 严重违反安全规程或法律法规,导致重大事故的,取消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证书,并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只是一个示例,具体的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2)是为了确保施工工地安全生产,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施工工作的有序进行而制定的一套考核奖惩制度。
以下是对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考核目的和原则1. 考核目的:通过对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的考核,评估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程度,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有效提升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水平。
2. 考核原则:科学公正、客观准确、激励与惩戒相结合、责任明确、奖惩有序。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1. 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权重30%):包括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的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
2.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权重20%):包括安全操作培训、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的开展情况和工人参与情况。
3. 安全生产设施的配备和维护情况(权重15%):包括消防设施、防护设备、安全标识等的配备是否齐全,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1. 对于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金激励,以鼓励其继续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
2. 定期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并给予奖励,鼓励大家以身作则,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3.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将在年度评奖中获得相关奖励和荣誉称号。
4. 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和“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每年评选并公示获奖名单。
二、惩罚管理1. 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个人或单位,将给予严肃批评、警告、记过、甚至开除、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
2. 对于拒绝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单位或个人,将采取追责问责措施,严格追究责任。
3.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
4. 对于发现违规行为的员工,要立即予以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奖惩管理规定,旨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是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关键。
因此,奖惩管理对于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
三、奖励管理具体措施1. 设立“安全之星”计划,每月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并对其进行公开表扬和奖励。
2.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额外的奖金激励,以鼓励各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 设立“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并得到实施的员工和部门,给予奖金奖励和荣誉称号。
4. 对于在安全生产事故中表现英勇的员工,给予额外的奖励和慰问,以表彰其救人救火的行为。
五、惩罚管理具体措施1. 如果发现员工违反安全规定,首先进行口头批评和警告,提醒其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2. 对于屡教不改的员工,逐级进行严肃批评,并在人事档案中记录违规情况,以便考核表现。
3.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酿成较大安全事故的员工,将视情节采取停职、停工、开除等严厉处罚措施,以起到震慑作用。
安全事故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事故考核、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和改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安全事故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章考核标准第一节安全生产绩效考核1.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以遵守安全规程、随机检查结果、安全生产事件等指标为重要依据;2.针对不同工种和岗位,依照相关部门订立的具体指标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量化;3.对于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表现优秀的部门或个人,将予以嘉奖和表扬;4.定期公布考核结果,接受员工监督和评价。
第二节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1.部门和岗位负责人须每月汇总本部门的安全事故,包含发生时间、地方、原因和损失等,并依照规定的格式统计上报;2.企业安全部门将对上报数据进行归纳、整理、分析,供应给企业领导层,以供决策参考;3.依据安全事故的类型、频次和损失情况,订立相应的防备措施和改进计划。
第三章奖惩制度第一节安全生产嘉奖1.每年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并向员工发放奖金或其他嘉奖;2.对安全生产个人先进者进行表扬,例如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呼,并予以相应奖金或其他嘉奖;3.对安全生产卫生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创新者和优化者进行表扬,并予以相应奖金或其他嘉奖。
第二节安全事故惩罚1.对于发生不同等级的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罚;2.企业将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惩罚,包含经济惩罚和职位调整等措施;3.对于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4.对于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将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宣传第一节安全培训1.企业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含基础培训、操作规程培训、应急处理培训等;2.各部门负责人应确保员工参加相应的安全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3.员工参加培训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相应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和奖励制度(4篇)
安全生产考核和奖励制度为了进一步促进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根据奖励先进、惩罚落后的机制,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定制本制度。
(一)、考核指标1、主要指标(1)年度无火灾责任事故;(2)不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3)无违章装修及违章作业现象。
(4)项目内部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坏,无锈迹、无积水、无丢失(完好率达____%)(5)不存放易燃、____等化学危险品,不得挪用,损坏消防设施及堵塞消防通道。
(6)____%以上员工要懂得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义务消防队员懂得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及初期火灾的扑救及处理。
(7)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
(8)不发生____人及以上生产安全重伤责任事故。
(9)不发生____人及以上生产安全轻伤责任事故。
(10)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____万元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辅助指标(1)、全员安全责任落实率____%(2)、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____%(3)、安全隐患整改率____%(4)、安全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____%(二)、考核办法1、考核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应得分为____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2、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得分____分以上(含____分)为优秀,得分____至____分为良好,得分____至____分为合格,____分以下为不合格。
3、考核时间:每月____日进行考核(三)、考核原则与奖惩1、考核实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
2、对评定等级为优秀的个人,给予及时奖励,并作为年终总结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对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情节的轻重,给予____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个人,给予严重警告、通报批评,态度不端正者给予调离岗位处罚。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3篇)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以下是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的一些规定:1. 奖励机制:- 优秀个人奖:根据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比如发现并及时报告隐患、积极参与安全培训等,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个人,并给予奖励。
- 优秀团队奖:根据团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比如所在部门/工班/岗位在一定时期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等,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团队,并给予奖励。
- 先进单位奖: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并给予奖励。
2. 惩罚机制:- 考核不合格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表现不合格的个人或团队,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措施。
- 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减奖金、降低职位等。
3. 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目标达成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 安全培训情况:包括参加培训的次数、参与培训的比例、培训成绩等。
-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包括定期安全检查的次数、隐患发现和整改的情况等。
-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改进情况:包括个人或团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创新和改进,如提出有效的安全措施等。
4. 考核周期和频次:- 考核周期: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定为每个季度、半年、年度等。
- 考核频次: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可以设定为每月、每季、每半年等。
以上是一些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的基本规定,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2)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表彰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惩处违章人员,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奖励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认真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措施有力,卓有成效。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一、考核制度1. 设立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培训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2. 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企业管理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部门绩效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挂钩。
3.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一般可按年度进行,同时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季度、月度考核。
4. 考核结果公示并向全体员工通报,倒排名次,对考核结果排名前几名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管理制度1. 根据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对排名前几名的部门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可以有奖金、荣誉称号、物质奖品等形式。
2. 奖励应与工作绩效直接挂钩,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激励员工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
3. 奖励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个别员工或部门,鼓励团队共同努力,营造以安全为先的企业文化氛围。
三、惩罚管理制度1. 依据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对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况的部门或个人进行惩罚处理。
2. 惩罚力度应根据违规情节和影响程度来确定,可以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不同级别的处罚措施。
3. 惩罚应及时、公正,严肃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安全生产规程的有效执行和安全责任的落实。
四、监督与改进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的监督机制,确保考核过程公正、准确,惩罚过程合规、公正。
2. 结合安全生产考核结果,开展问题整改与改进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足,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 定期对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进行评估和优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保持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2)是为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化,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企业的正常运营,并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惩罚。
具体的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 考核指标: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包括事故发生率、事故伤亡人数、事故损失金额等,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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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考核奖惩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加强生产系统安全管理建设,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管理意识,有效预防、遏制和降低安全事故发生频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生产系统各单位(重点为工程队)及人员。
三.安全生产事故考核奖惩原则: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以责任、风险大小论奖惩,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追究相应责任,对“零”安全事故的单位和突出表现的个人予以相应奖励。
四.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与处罚指标:
(一)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生产过程中因指挥不当、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串岗脱岗等严重失职和不负责任所造成的生产事故后果,事故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事故造成钻具、套管、封头、水泥、土粉等主要生产物资的损失(按当期价格计算)、处理事故所发生的租赁费、吊运费、差旅费、以及赔偿费等,若发生生产责任事故,按事故损失做如下处理: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不含)以下的,通报批评;
2.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至1万元(不含)的,扣罚队长100元、给予直接责任人200元的处罚;
3.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3万元(不含)的,扣罚队长200元、给予直接责任人300元的处罚;
4.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至4万元(不含)的,给予直接责任人400元的处罚、留职查看一个站的行政处分;
5.直接经济损失在4万元至5万元(不含)的,给予直接责任人800元的处罚、留职查看两个站的行政处分;
6.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至8万元(不含)的,给予直接责任人1000元的处罚、留职查看三个站的行政处分;
7.直接经济损失在8万元以上的,给予直接责任人1500元的处罚、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8.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按责任大小,给予井队长400元~1500元的经济处罚;可同时给予井队长留职查看一至三个站至止免除队长职务(另行安排)的行政处分,留职查看期间的工资按司钻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其他人员留职查看期间的工资按应
发工资下浮30%的范围内发放。
(二)人身伤害事故
工作期间(包括井队转场途中),因工作原因(工伤认定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事故后果,事故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伤亡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陪护费、丧葬费、赔偿费、鉴定费、差旅费等,按事故损失做如下处理:
1.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不含)以下,通报批评;
2.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至1万元(不含),扣罚队长、责任人100元;
3.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3万元(不含),扣罚队长、责任人200元。
4.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至5万元(不含),扣罚直接责任人400元;
5.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至8万元(不含),扣罚直接责任人800元;
6.直接经济损失在8万元以上的,扣罚直接责任人1000元;
7.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视所在井队长在事故中的责任、损失大小(以事故调查报告中的结论为依据),给予井队长400元~1500元的经济外罚,并可给予井队长留职查看一至三个站的行政处分,处分其间的工资按司钻工资标准发放;直接责任人工资按应发工资下浮30%的范围内发放。
8.若单次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公司损失在8万元以上,且井队长在安全生产上存在疏于管理,玩忽职守等严重失职行为的,可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撤销队长职务的行政处分(另行安排工作),涉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后果的承担刑事责任。
9.若年内发生两次直接损失在3万元(单次)的工伤事故,除按第7条之规定给予井队长相应的经济处罚外,给予免除队长职务的行政处分。
(三)其他安全事故
1.食物中毒事故:工程队发生群发性食物中毒事件属于责任事故,扣罚队长100元、
项目经理200元、炊事员400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医治费用、延误工期等)较高的,按上述第(二)条追加处罚;因主观故意或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移送司法机关并追究赔偿责任。
2.物资安全事故:工程队因未做好物资管控而造成工程物资被盗或丢失事件属于责任
事故(凡因工程队未进行物资出、入库清点、盘存所造成的物资短少均视为物资丢失事件),事故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被盗或丢失的物资按市场价格计算出的价值金额。
按事故损失做如下处理:
(1)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不含)以下,扣罚队长、项目经理各100元、直接责任人200元;
(2)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至2万元(不含),扣罚队长、项目经理各200元、直接责任人500元;
(3)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扣罚队长、项目经理各400元、直接责任人800元。
3.工程队因管理不善,造成第三人伤害或损失需要赔偿的事件属于责任事故,事故所
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用于医治、赔偿或补偿第三人的相关费用金额。
按事故损失做如下处理:
(1)直接经济损失在400元(不含)以下,通报批评;
(2)直接经济损失在400元至2000(不含),队长、项目经理各予以行政处罚100元;
(3)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含)以上的,队长、项目经理各予以行政处罚100元;
(四)生产部机加工车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参照上述工程队事故责任与处罚指标执行。
(五)领导责任:
凡发生经济损失在4万元以上责任事故时,分别给予公司分管领导100元、部门主管200元的经济处罚。
五.评奖资格及奖励
(一)凡年内发生损失在3000元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取消队长、副队长、当班司钻的个人评先进资格;取消井队各综合奖、单项奖的评选资格。
(二)全年因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受到公司两次(含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井队,取消井队长、副队长的个人评选先进资格,取消年度安全质量先进井队的评选资格。
(三)凡具有安全质量评奖资格,全年无安全质量事故的井队,均可评为“安全质量”先进井队,并给予获得安全质量先进的井队1500元的奖励。
(四)对维护公司利益,敢于制止违纪违法成绩显著或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一次性表彰和奖励100元至1000元。
(五)在处置突发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对排除险情、抢救生命和财产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表彰和奖励200元至10000元。
(六)对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技术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特殊贡献人员,经公司评估贡献价值,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安全生产事故考评
(一)考评人员
由安环部、生产部、技术部、内审部主管负责人组成考评小组,共同考评。
(二)考评方式
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七个工作日内,由安全环保部牵头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完成事故调查及处理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并在全公司内通报;安全质量先进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