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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08.12.10•【字号】皖安监规〔2008〕169号•【施行日期】2008.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正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安全监管局:现将《安徽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经营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检验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第六章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第七章罚则安徽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煤矿除外,下同)从事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适用本办法。
地方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目录为准;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省安全监管局对全省行政区域内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发现有违法行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
第六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规定实施安全标志管理。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第七条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二)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三)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四)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六)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七)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汇编(超详细word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效力级别发文字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法律主席令第69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年修订】国家法律主席令第63号3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599号4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450号5 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行政法规中国民航局令第29号6 中央救灾委员会组织简则行政法规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1年修正】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588号8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2011年修正】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588号9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588号10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行政法规国发[2006]24号11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行政法规国办函[2015]32号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行政法规国办发[2014]63号13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行政法规国办函[2014]119号1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行政法规国办发[2013]101号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行政法规国办发[2009]59号1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行政法规国办发[2007]52号17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行政法规国办发[2007]13号18 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行政法规国办函[2004]39号19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行政法规国办函[2004]33号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通知行政法规国办发[1995]22号21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2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12年修订】行政法规23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4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5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6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7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8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9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行政法规30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行政法规31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行政法规32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行政法规33 国家核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行政法规34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行政法规35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2011年修订】行政法规36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行政法规国办函[2016]25号37 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行政法规国办函[2015]134号3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行政法规国办发[2016]104号3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行政法规国办发[2017]35号40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化督发[1994]597号41 化工部关于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部门规章[86]化生字第1078号42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部门规章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9号43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部门规章铁道部令第32号4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部门规章卫生部、交通部令[2004]第2号45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卫生部令第39号46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部门规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7号47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部门规章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55号48 核事故辐射影响越境应急管理规定部门规章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1号49 中央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细则部门规章50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部门规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1号51 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部门规章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号令52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委[2013]8号5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委办[2015]11号5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线和城市燃气管网突发事件联合应急救援演练的通知部门规章安委办明电[2014]14号55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部门规章安委办[2010]25号56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部门规章安委办[2009]11号5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创新研究活动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5]26号5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5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救援培训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3]54号60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3]1号6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科学施救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水平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2]147号6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2]114号6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和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的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2]50号6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65 中国矿山救援标识使用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1]140号6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1]108号6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0]169号6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0]145号6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明电[2010]28号7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0]13号7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矿山应急管理提高快速响应能力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0]12号7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9]217号7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9]172号7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9]126号7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9]84号76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 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7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试行) 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8]78号7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8]62号7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建设国家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7]138号80 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7]109号8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7]88号8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7]84号8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7]34号84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85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86 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87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88 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89 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9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11号9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9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6]155号93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安监总办字[2005]211号9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矿山救援队资质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办字[2005]210号9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字[2005]43号96 矿山救援工作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安监管办字[2004]128号9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对特大事故抢救工作总结进行备案管理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管司办字[2004]67号9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使用问题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管函字[2003]40号99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摘要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督导执法检查情况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综合[2015]27号10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公布第一届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技装[2015]21号101 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 部门规章应指技装[2014]29号102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试点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协调[2014]24号103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全国矿山救援队伍及装备统计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矿山[2014]17号104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实施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13]29号105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刻汲取吉林八宝煤矿和四川杉木树煤矿事故抢险救援教训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矿山[2013]26号106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关于编制《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装备实用手册》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综技装[2013]18号107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借鉴新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综合应急演练经验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效果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13]16号108 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内务规范(试行) 部门规章应指技装[2013]13号109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应指技装[2012]41号11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借鉴重庆市事故灾难综合应急演练成果进一步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12]31号111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切实做好中央企业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11]14号112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转发《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10]26号113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关于推广学习大连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经验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综技装[2009]18号114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09]6号115 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部门规章公通字[2008]54号116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保障重点物资分类目录(2015年)的通知部门规章发改办运行[2015]825号117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发改运行[2015]703号118 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部门规章教基一厅[2014]2号119 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部门规章120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关于协助做好《中国应急服务企业指南》有关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121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关于协助做好《中国应急产品推荐指南》有关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工运行函[2014]25号122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应急产品和技术的通知部门规章工信厅运行[2012]289号123 突发事件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工信部运行[2012]98号124 关于加强工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工信部运行[2009]446号125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工信部安[2009]186号126 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司发[2005]7号127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部门规章国土资发[2010]105号128 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部门规章国土资厅发[2009]49号129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现场监督实施程序的函部门规章环办函[2015]1361号130 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部门规章环办[2015]48号131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部门规章环发[2015]4号13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部门规章环发[2013]85号133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部门规章环办[2012]89号134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部门规章环发[2010]146号135 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 部门规章环办[2010]138号136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部门规章环办[2010]10号137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安全监管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部门规章环办[2010]5号138 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应急预案部门规章环办[2007]17号139 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部门规章环办[2007]17号140 环境监察局和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机构建设方案部门规章环办[2006]80号141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建质[2014]34号142 电梯应急指南部门规章建住房[2006]3号14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部门规章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6号144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交办运函[2015]462号145 水路原油运输保障应急预案部门规章交水发[2013]108号146 水路粮食运输保障应急预案部门规章交水发[2013]108号147 水路交通非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部门规章交水发[2013]108号148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交运发[2011]682号149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救捞系统开展安全工作双基建设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通报部门规章救捞办字[2011]114号150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救捞安全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151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制定应急救助作业安全风险评估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152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水上污染应急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交海发[2010]366号153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方案部门规章交安监发[2010]301号154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基层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交应急发[2010]165号155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国际救生设备规则》和《代表主管机关行事的组织授权的导则》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部门规章交通运输部公告2010第26号156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救捞安全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157 全国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指导意见部门规章交公路发[2009]713号158 外国籍商船违法逃逸应急处置规定部门规章海通航[2009]692号159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非水网地区水上搜救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交搜救发[2009]306号160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09年修订】部门规章交公路发[2009]226号161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部门规章交水发[2009]3号162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部门规章水安监[2014]19号163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611-2012)的公告部门规章水利部公告2012年第60号164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H7N9禽流感紧急监测方案》和《动物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指南(试行)》的通知部门规章农医发[2013]13号165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农办发[2013]5号166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农农发[2012]2号167 农业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农牧发[2012]2号168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农机发[2011]1号169 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10年修订】部门规章农牧发[2010]12号170 农业部关于加强草原防火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部门规章农牧发[2010]10号171 草原火灾级别划分规定部门规章农牧发[2010]7号172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网上渔业水上安全事故和海难救助管理系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农办渔[2009]124号173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成立草原雪灾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部门规章农办牧[2008]4号174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出口和应急所需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登记工作的紧急通知部门规章农办农[2006]91号175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意见部门规章农渔发[2006]9号176 关于农业部第1201号公告、《农业部门人感染猪流感应急预案》、《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废止的公告部门规章农业部公告第1663号177 农业部门应对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农医发[2005]29号178 农业部关于学习贯彻《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意见部门规章农政发[2005]5号179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储备商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商办运函[2013]494号180 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规定部门规章商合发[2013]242号181 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 部门规章文市发[2012]27号182 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部门规章文市发[2012]27号183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部门规章国卫发明电[2013]1号184 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部门规章卫办应急发[2012]34号185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卫办应急发[2011]118号186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通知部门规章卫办应急发[2011]94号187 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11]40号188 卫生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10]57号189 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2009年修订】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9]101号190 卫生部关于加强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9]100号191 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 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9]40号192 卫生部关于启用中国卫生应急标识的通知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7]294号193 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7]229号194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6]355号19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 部门规章卫办应急发[2006]215号196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6]197号197 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部门规章卫疾控发[2006]55号198 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卫办发[2006]16号199 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 部门规章卫办疾控发[2005]196号200 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方案部门规章卫监发[1998]第12号201 核事故或辐射应急时用于公众防护的干预水平和导出干预水平部门规章卫监发[1995]第10号202 核事故医学应急准备和响应安全导则部门规章20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部门规章国资厅发[2007]70号204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工商办字[2005]86号205 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数据归集规则(试行) 部门规章质检特函[2015]38号206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国质检特[2014]433号207 质量技术监督重大突发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部门规章国质检执[2012]37号208 国际航行邮轮群体性疾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9]72号20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口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6]461号210 口岸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 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6]385号211 口岸应对流感大流行应急技术方案(试行) 部门规章国质检卫函[2005]791号212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国质检特[2005]206号213 口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卫生检疫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5]46号214 出入境口岸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4]475号215 关于加强外来传染病传播媒介预警应急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4]185号216 口岸鼠疫控制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2]34号217 国家旅游局关于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意见部门规章218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部门规章219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部门规章气发[2014]68号220 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部门规章221 国防科工委关于加强核设施营运单位核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科工二司[2007]292号222 国防科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意见部门规章科工安[2003]1280号223 核应急管理导则——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应用应急准备与响应部门规章科工二司[2003]147号224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演习管理规定部门规章225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报告制度部门规章科工二司[2001]1033号226 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部门规章227 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部门规章228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调整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标准的通知部门规章海办发[2012]6号229 国家海洋局关于调整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响应标准的通知部门规章国海预字[2010]835号230 赤潮灾害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国海环字[2009]443号231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国海环字[2005]579号232 国家海洋局海上应急监视组织实施办法(试行) 部门规章国海管发[1992]002号233 铁道部关于救援列车起重工安全作业规则部门规章铁机[1989]114号23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调整银监会机关消防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部门规章银监办发[2010]28号235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保监厅发[2015]54号。
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导则(试行)

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导则(试行)目录1.前言 (1)2.范围 (1)3.规范性引用文件 (1)4.基本要求 (4)4.1评估目的 (4)4.2评估重点 (4)5.评估形式 (4)6.评估方法 (5)6.1形式评估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针对提交评估的应急预案,从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和装订印刷等方面进行评估。
形式评估的重点是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应急预案形式评估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A.1。
(5)6.2要素评估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针对提交评估的应急预案,从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可行性和衔接性等方面进行的评估。
要素评估包括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应急预案要素评估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A.2。
(5)7.评估程序 (5)7.1评估准备 (5)7.2会议评估 (5)7.3意见处理 (5)7.4实施备案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估,符合要求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6)附录 A (6)A.1 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见A.1表。
(6)A.2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见表A.2。
(7)A.3专项应急预案要素评审表见表A.3。
(11)A.4 现场处置方案要素评审表见表A.4。
(13)备注 (13)附录 B (14)B.1 应急预案评估意见表B.1。
(14)B.2 应急预案参考封面B.2。
(15)1.前言为指导和规范我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工作,完善预案管理体系,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厅制定了《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导则(试行)》。
2.范围本导则包括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的基本要求、评估方法及程序、评估内容等。
本导则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以及工程建设、影视拍摄和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评估。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28•【字号】长政发〔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现将《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28日长治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目录一、规划背景和面临的形势(一)取得的主要成效(二)面临的新挑战(三)发展的新机遇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规划目标三、重点任务(一)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1.完善领导指挥体制2.健全应急管理机构3.建立联防联控机制4.严格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二)加强本质安全能力建设5.落实企业主体责任6.严格安全准入7.推进产业结构调整8.强化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三)加强灾害事故预防体系建设9.全面普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10.强化事前风险评估11.有效管控灾害风险12.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预报13.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管理14.提高城乡基础保障能力(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15.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16.健全行业专业救援队伍17.加强应急救援军地联动18.发展社会应急救援队伍19.提升队伍协同应对能力(五)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20.强化理论技术创新21.建设科技创新团队22.推行应急管理信息化(六)加强应急综合保障体系建设23.强化应急预案管理24.强化应急物资保障25.强化应急资金保障26.强化应急运输保障27.强化应急机制保障28.强化应急信息保障29.强化灾后救助保障30.推行安全责任保险(七)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及制度体系建设31.加强法规规章建设32.强化应急标准化管理33.完善监管执法机制34.提升执法人员水平(八)加强共建共治共享体系建设35.提高公众参与能力36.提升基层治理能力37.提升社会服务能力38.强化产业支撑能力四、重点工程(一)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升级工程(二)实施安全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工程(三)实施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四)实施灾害综合防治工程(五)实施事故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六)实施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七)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八)实施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工程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大经费投入(三)强化监督评估“十四五”时期是国家机构改革“大安全、大应急”格局确立后,全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的关键时期。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

附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企业为防范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导致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而自行组织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排查和治理;本指南未作规定事宜,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或规定;2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公安部令第39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标准、技术规范、文件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3 隐患排查内容从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两大方面排查可能直接导致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情况;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情况;按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建立档案情况;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情况;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可参考附表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隐患排查表,就上述至内容开展相关隐患排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从以下几方面排查突发水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措施:1是否设置中间事故缓冲设施、事故应急水池或事故存液池等各类应急池;应急池容积是否满足环评文件及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应急池位置是否合理,是否能确保所有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通过排水系统接入应急池或全部收集;是否通过厂区内部管线或协议单位,将所收集的废污水送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2正常情况下厂区内涉危险化学品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各个生产装置、罐区、装卸区、作业场所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的排水管道如围堰、防火堤、装卸区污水收集池接入雨水或清净下水系统的阀闸是否关闭,通向应急池或废水处理系统的阀闸是否打开;受污染的冷却水和上述场所的墙壁、地面冲洗水和受污染的雨水初期雨水、消防水等是否都能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或独立的处理系统;有排洪沟排洪涵洞或河道穿过厂区时,排洪沟排洪涵洞是否与渗漏观察井、生产废水、清净下水排放管道连通;3雨水系统、清净下水系统、生产废污水系统的总排放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闸阀,是否设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总排口,确保受污染的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等全部收集;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从以下几方面排查突发大气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1企业与周边重要环境风险受体的各类防护距离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2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是否在厂界建设针对有毒有害特征污染物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3涉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是否定期监测或委托监测有毒有害大气特征污染物;4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通报机制建立情况,是否能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可参考附表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清单;4 隐患分级分级原则根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治理难度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隐患分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隐患以下简称一般隐患;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隐患,除此之外的隐患可认定为一般隐患:1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并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隐患;2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隐患,如可能造成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次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企业自行制定分级标准企业应根据前述关于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的分级原则、自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等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隐患分级标准;可以立即完成治理的隐患一般可不判定为重大隐患;5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企业应当建立并完善隐患排查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作业人员,覆盖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监督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明确分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责任人和责任分工,按照生产区、储运区或车间、工段等划分排查区域,明确每个区域的责任人,逐级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的操作规程和检查、运行、维修与维护等规定,保证资金投入,确保各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建立自查、自报、自改、自验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实施制度;如实记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形成档案文件并做好存档;及时修订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相关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定期对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有条件的企业应当建立与企业相关信息化管理系统联网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明确隐患排查方式和频次企业应当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生产工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等内容;根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不同,排查可分为综合排查、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及抽查等方式;企业应建立以日常排查为主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治理隐患;综合排查是指企业以厂区为单位开展全面排查,一年应不少于一次;日常排查是指以班组、工段、车间为单位,组织的对单个或几个项目采取日常的、巡视性的排查工作,其频次根据具体排查项目确定;一月应不少于一次;专项排查是在特定时间或对特定区域、设备、措施进行的专门性排查;其频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企业可根据自身管理流程,采取抽查方式排查隐患;在完成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当及时组织隐患排查:1出现不符合新颁布、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产业政策等情况的;2企业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发生变化的;4企业管理组织应急指挥体系机构、人员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5企业生产废水系统、雨水系统、清净下水系统、事故排水系统发生变化的;6企业废水总排口、雨水排口、清净下水排口与水环境风险受体连接通道发生变化的;7企业周边大气和水环境风险受体发生变化的;8季节转换或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地质地震灾害预报的;9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前;10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本地区其他同类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12企业停产后恢复生产前;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实施自查;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制定隐患排查表,包括所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设施及其具体位置、排查时间、现场排查负责人签字、排查项目现状、是否为隐患、可能导致的危害、隐患级别、完成时间等内容;自报;企业的非管理人员发现隐患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隐患应当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在日常交接班过程中,做好隐患治理情况交接工作;隐患治理过程中,明确每一工作节点的责任人;自改;一般隐患必须确定责任人,立即组织治理并确定完成时限,治理完成情况要由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予以销号;重大隐患要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治理目标、完成时间和达标要求、治理方法和措施、资金和物资、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责任、治理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或应急预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应报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发,抄送企业相关部门落实治理;企业负责人要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进度,可指定专门负责人对治理进度进行跟踪监控,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的重大隐患,及时发出督办通知,加大治理力度;自验;重大隐患治理结束后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编制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由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予以销号;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企业应当定期就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操作要求、隐患排查治理案例等开展宣传和培训,并通过演练检验各项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的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如实记录培训、演练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并将培训情况备案存档;建立档案及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企业隐患分级标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计划、隐患排查表、隐患报告单、重大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验收报告、培训和演练记录以及相关会议纪要、书面报告等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至少留存五年,以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抽查;附表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隐患排查表企业可参考本表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自查用表排查时间:年月日现场排查负责人签字:附表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表企业可参考本表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自查用表;一般企业有多个风险单元,应针对每个单元制定相应的隐患排查表;排查时间:年月日现场排查负责人签字。
环保和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登记表

114.
150
《辽宁省井工开采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
2006年6月12日
115.
15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6年12月1日11源自.15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2005年10月1日
117.
15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1年12月31日
96.
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2006年6月29日
97.
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年11月1日
98.
13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1年12月1日
99.
135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9年5月1日
100.
2010.04.09
2010.04.09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辽政办发〔2010〕13号
76.
111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1994.01.07
1994.01.07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国家环保局
辽宁省政府转批
77.
112
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2010.01.06
2010.02.22
辽宁省政府
128.
164
《安全色》
2002年6月1日
129.
165
《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
1996年10月1日
130.
2003.09.30
2003.09.30
国家安监局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北局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北局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应急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各有关财产保险机构: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风险减量和事故预防功能作用,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落实好《应急部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助力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应急厅函(2023)169号)要求,现就助力帮扶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形成帮扶合力(一)应急管理及金融监管部门的主要任务。
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协商,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
二是结合专项行动部署和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于11月21日至12月15日前对属地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责险和保险机构承保安责险情况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指导督促保险机构开展好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帮扶活动。
(二)保险机构的主要任务。
一是组织深入学习专项行动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与市、县相关部门建立政保沟通协作机制。
二是结合所承保高危行业领域特点和各地区实际,制定印发安责险助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帮扶活动具体工作方案。
三是根据投保企业需求,自主或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服务并强化监督约束,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切实发挥出事故预防服务作用。
四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投保企业,要立即报告当地应急管理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是将事故预防服务开展情况实时上传至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监管平台。
(三)相关企业的主要任务。
一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投保安责险,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结合企业实际与承保机构确定服务需求。
家具厂突发环境应急危废预案-精选.

山东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有限公司2015年3月8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山东生态家居有限公司编制人:发布人: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山东生态家居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5年3月8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批准页编制:(人员签名)年月日评估:(人员签名)年月日复核:(人员签名)年月日批准:(人员签名)年月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令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有效防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单位财产损失,提高我公司及各部门、岗位、人员对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的实施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人员的伤害和对环境的损害,依据《关于印发<关于构建济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济环字[2012]52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单位特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编制了《生态家居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该预案是本单位实施应急救援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本单位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
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年月日批准发布,年月日正式实施。
本单位内所有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主要负责人:年月日报备:微山县环保局济宁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本预案的编制意在最大限度的降低本公司危险废弃物存放、管理中的因火灾、爆炸或者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或者非突发事件导致的危险废物或危险废物组分泄露到空气、土壤或水体中而产生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进一步加强完善公司的危险废物的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编制《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贯彻环境安全预付为主的方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事件,事先主动制定、采取防范措施,以杜绝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发生。
而事件一旦发生时,能够确保迅速做出响应,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按事先制定的抢险救援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抢险救援工作,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增强突发性环境事件的防范能力,减少风险,以保障企业员工和周围居民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使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免受侵害,并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