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锅炉运行及维护规程
垃圾焚烧锅炉运行规程

垃圾焚烧锅炉炉排炉运行规程目录1、总则 (2)2、焚烧-余热锅炉设备规范 (4)3.焚烧-余热锅炉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7)4.停炉后的保养: (17)5.焚烧-余热锅炉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18)6.焚烧-余热锅炉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19)7.焚烧-余热锅炉系统的水压试验 (22)8.焚烧-余热锅炉系统事故处理 (23)风烟系统运行规程 (33)1风烟系统设备概况: (33)2风烟系统设备规范 (33)3风烟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34)辅助热力系统运行规程 (38)1辅助热力系统设备概况: (39)2辅助热力系统设备规范: (39)3辅助热力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39)4辅助热力系统事故处理: (41)5辅助热力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42)压缩空气系统运行规程 (42)1设备规范、特性参数 (42)2开机前的检查和准备 (44)3空压机的启动 (45)4空压机的停运 (46)5空压机的紧急停车 (46)6空压机的定期维护 (46)7空压机的常见故障及排除 (47)8干燥机的启动和停止: (51)9储气罐的投用和停用: (51)10压缩空气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51)炉渣系统运行规程 (52)1炉渣系统设备概况: (52)2炉渣系统设备规范: (52)3炉渣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53)4炉渣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54)5炉渣系统事故处理: (54)6炉渣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55)7炉渣处理系统设备检修后的验收项目: (55)8炉渣处理系统设备检修后的试转 (55)飞灰处理系统运行规程 (56)1飞灰处理系统设备概况: (56)2工艺流程简述: (56)3飞灰处理系统设备规范: (56)4飞灰处理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57)5飞灰处理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59)6飞灰处理系统事故处理: (59)7飞灰处理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60)燃油系统运行规程 (61)1燃油系统设备概况 (61)2燃烧系统设备规范 (61)3燃油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62)4燃油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66)5燃油系统事故处理: (66)6燃油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66)锅炉液压炉排燃烧系统运行规程 (67)1.液压设备概况 (67)2.液压设备规范 (68)烟气处理系统运行规程: (72)1、烟气处理系统设备概况 (72)2、烟气处理系统设计参数 (72)3、石灰浆制备系统运行规程 (73)4、半干反应塔装置运行规程 (75)5活性炭喷射系统运行规程 (79)6、布袋除尘器运行规程 (80)7、烟气处理系统事故处理: (83)8、烟气处理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84)1、总则1.1本规程仅适用于中山市天乙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锅炉。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1. 引言生活垃圾焚烧厂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重要设施之一,其运行维护与安全工作对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行维护和安全操作,以确保其高效、稳定、安全运行。
2. 设备运行维护2.1 焚烧炉维护1.每日对焚烧炉进行巡检,包括检查炉体结构是否完好,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等。
2.定期清理焚烧炉内的积灰和积渣,并进行炉体的清洗和消毒。
3.检查和更换焚烧炉内的耗损部件,如炉膛衬砖、炉膛隔热材料等。
2.2 气体处理系统维护1.定期检查气体处理系统的运行情况,包括除尘设备、脱酸设备、脱硫设备等。
2.清洗和更换除尘设备的滤袋或滤筒,确保其正常工作。
3.定期清理和维护脱酸设备和脱硫设备,确保其有效运行。
2.3 排放系统维护1.检查排放系统的管道和阀门,确保其无漏气现象。
2.定期清理和维护排放系统中的冷凝器和吸收器,确保其工作正常。
3. 运行安全管理3.1 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1.对焚烧厂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焚烧设备操作规程、危险品处理方法等。
2.制定焚烧设备的操作规程并进行有效管理,明确员工的职责和操作要求。
3.2 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1.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中毒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2.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面对突发事故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3.3 火灾安全管理1.安装和维护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设备,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警和采取相应措施。
2.定期进行灭火器材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4. 环境保护措施4.1 废气处理1.确保焚烧厂的排放废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2.定期对焚烧厂的废气进行监测,并记录相关数据,以便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4.2 废水处理1.安装并维护废水处理设备,确保焚烧厂产生的废水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2.定期对废水进行监测,确保废水排放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5.本文档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行维护和安全技术进行了规范,涵盖了设备维护、运行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垃圾焚烧锅炉停炉操作及维护保养

垃圾焚烧锅炉停炉操作及维护保养垃圾焚烧锅炉是用于处理城市垃圾的设备,具有减少垃圾占用土地、减少对环境污染等优点。
长期以来,垃圾焚烧锅炉已成为城市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然而,在使用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做好垃圾焚烧锅炉的停炉操作及维护保养工作,以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同时也保护我们的环境。
停炉操作1.停止垃圾进料。
关闭进料系统电源开关,或将电控柜上对应的断路器拉闸。
2.停止燃料供应。
关闭燃油或天然气供应管道开关。
3.停止风量供给。
将出风机电源开关或电控柜上的断路器拉闸,停止风量供给。
4.终止炉内燃烧和灰分排放。
关闭炉排装置、旋转鼓、导火管等设备的工作,将炉内还存垃圾焚烧残留物清理干净,关闭灰分排放设备的开关。
5.终止热力系统工作。
关闭排渣、除尘、脱硫、脱硝等设备的工作,依次关闭主汽阀门、再热器排汽阀门、直冷器排汽阀门等热力系统设备的阀门。
维护保养1.定期清理灰渣。
垃圾焚烧锅炉是将垃圾在高温条件下进行燃烧,产生的灰分在锅炉内部沉积,会影响热量传递效率,因此需要定期清理灰渣,维护锅炉的正常运行。
2.维护燃料系统。
燃料是垃圾焚烧锅炉的能源来源,需要保证燃料系统的畅通和安全。
定期检查燃料流量计、燃料阀门及喷嘴的工作状态,保证燃料的供给量和质量。
3.维护风量系统。
风量是燃料燃烧的必要条件,需要保证风量系统的畅通和稳定。
定期检查风机、风道及风量控制系统的工作状态,保证风量的供给量和质量。
4.维护热力系统。
热力系统是垃圾焚烧锅炉的传热媒介,需要保证热力系统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定期检查各种热力设备的工作状态,维护或更换失效的设备。
5.检查安全阀。
安全阀是垃圾焚烧锅炉的重要安全保障,需要定期检查安全阀的工作状态和密封性能,保证在需要时可以及时排放压力,避免锅炉爆炸等危险事件发生。
总结对垃圾焚烧锅炉的停炉操作及维护保养工作的重视,可以提升锅炉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同时也可以减少因垃圾焚烧锅炉操作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能源浪费。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结合自身锅炉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维护手段,保障锅炉长期稳定运行。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maintenance and safety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plant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39 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28-xx,自xx 年7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 2、1、4、2、3、3、3、1、3、3、1、4、3、3、2、3、3、3、4、1、1、4、1、3、11、3、2、11、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x 年3 月15 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四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规程编写组经过广泛调研,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一般规定;3、垃圾接收系统;4、垃圾焚烧锅炉系统;5、余热利用系统;6、电气系统;7、热工仪表与自动化系统;8、烟气净化系统;9、残渣收运系统;10、污水处理系统;11、化学监督;12、公用系统;13、劳动安全卫生防疫与消防。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地址:深圳市红岗路1233号邮政编码:)本规程参编单位:上海浦城热电能源有限公司宁波枫林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宏发垃圾处理工程技术开发中心杭州绿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城市建设研究院本规程主要起草人:龚佰勋曹学义姜宗顺崔德斌郑奕强雷钦平沈文泽徐文龙昊立李兆球陈红忠杨海根潘绍文汪世伟沈金健林桂鹏任庆玖易伟卢忠朱履庆陈天军周大伦王定国陈跃华郭祥信1 总则1、0、1 为加强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焚烧厂的科学管理,保障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稳定运行,达到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科学管理的目的,制定本规程。
垃圾焚烧锅炉规程

运行规程汇编/锅炉运行规程EBJY-YX-02-09-02 A/0前言为了规范、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加速技术进步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依据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写规则》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企业划分属于《技术标准体系表》的运行规程和操作票的管理。
本标准由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本标准编制人:本标准审核人:本标准批准人:下列人员应熟悉执行本规程:分管生产的各级领导、锅炉专工和其他有关生产、管理及维护人员。
下列人员必需熟知和执行本规程,并按照规定参加定期考试:总值长、值长、主控、副控、巡检员本标准由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程从2009年XX月XX日起正式实施。
运行规程汇编/锅炉运行规程EBJY-YX-02-09-02 A/0目录总则 (4)0.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4)0.2 引用标准 (4)第一章、焚烧-余热锅炉系统 (5)1.1 主要内容和适应范围 (5)1.2 焚烧-余热锅炉设备概况 (5)1.3 焚烧-余热锅炉设备规范 (6)1.4 焚烧-余热锅炉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9)1.5 焚烧-余热锅炉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18)1.6 焚烧-余热锅炉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19)1.7 焚烧-余热锅炉系统的水压试验 (22)1.8 焚烧-余热锅炉系统事故处理 (23)第二章、液压系统运行规程 (31)2.1 主要内容和适应范围 (31)2.2 液压设备概况 (31)2.3 液压设备规范 (32)2.4 液压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32)2..5 液压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34)2.6 液压系统事故处理 (34)2.7 液压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42)第三章、风烟系统运行规程 (42)3.1 主要内容和适应范围: (42)3.2 风烟系统设备概况: (42)3.3 风烟系统设备规范 (43)3.4 风烟系统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44)3.5 风烟系统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45)3.6 风烟系统系统事故处理 (46)3.7 风烟系统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47)第四章、垃圾给料系统运行规程 (48)4.1 主要内容和适应范围 (48)4.2 垃圾给料系统设备概况 (48)4.4 垃圾给料系统操作控制 (50)4.5 垃圾给料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51)4.6 垃圾给料系统事故处理: (53)4.7 垃圾给料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56)第五章、燃油系统运行规程 (56)5.1 主要内容和适应范围 (57)运行规程汇编/锅炉运行规程EBJY-YX-02-09-02 A/05.3 燃烧系统设备规范 (57)5.4 燃油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58)5.6 燃油系统事故处理: (63)5.7 燃油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63)第六章、辅助热力系统运行规程 (64)6.1 主要内容和适应范围: (64)6.2 辅助热力系统设备概况: (64)6.3 辅助热力系统设备规范: (64)6.4 辅助热力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65)6.5 辅助热力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65)6.6 辅助热力系统事故处理: (66)6.7 辅助热力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67)第七章、压缩空气系统运行规程 (68)7.1 主要内容和适应范围: (68)7.2 压缩空气系统设备概况: (68)7.3 压缩空气系统设备规范: (68)7.4 压缩空气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71)7.5 压缩空气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72)7.6 压缩空气系统事故处理 (74)7.7 压缩空气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82)第八章、炉渣系统运行规程 (83)8.2 炉渣系统设备概况: (83)8.3 炉渣系统设备规范: (84)8.4 炉渣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84)8.5 炉渣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85)8.6 炉渣系统事故处理: (85)8.7 炉渣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86)第九章、飞灰处理系统运行规程 (87)9.1 主要内容和适应范围: (87)9.2 飞灰处理系统设备概况: (87)9.3 飞灰处理系统设备规范: (88)9.4 飞灰处理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89)9.5 飞灰处理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92)9.6 飞灰处理系统事故处理: (93)9.7 飞灰处理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93)第十章、活性炭系统运行规程 (94)10.1 主要内容和适应范围: (94)10.2 活性炭系统设备概况: (94)10.3 活性炭系统设备规范: (95)10.4 活性炭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96)10.5 活性炭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98)10.6 活性炭系统事故处理 (99)运行规程汇编/锅炉运行规程EBJY-YX-02-09-02 A/010.7 活性炭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99)第十一章、石灰浆制备系统运行规程 (99)11.1 主要内容和适应范围: (99)11.2 石灰浆制备系统设备概况: (100)11.3 石灰浆制备系统设备规范: (100)11.4 石灰浆制备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102)11.5 石灰浆制备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103)11.6 石灰浆制备系统事故处理: (103)11.7 石灰浆制备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104)第十二章、烟气处理系统运行规程 (105)12.1 主要内容和适应范围: (105)12.2 烟气处理系统设备概况: (105)12.3 烟气处理系统设备规范: (106)12.4 烟气处理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108)12.5 烟气处理系统运行检查及维护 (110)12.6 烟气处理系统事故处理: (111)12.7 烟气处理系统检修后的验收 (111)13、第十三章、吹灰系统运行规程 (112)13.1 主要内容和适应范围 (112)13.2 吹灰系统设备概况 (112)13.3 吹灰装置组成: (112)13.4 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 (113)13.5 吹灰器的使用方法: (113)13.6 吹灰系统启动、停止及调整 (114)13.7 余热锅炉的吹灰条件: (114)13.8 吹灰系统启动前的检查: (114)13.9 吹灰系统的维修与保养: (114)总则0.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0.1.1本标准规定了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焚烧设备及系统的主要技术规范与性能、启动与停用操作、日常运行维护及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行维护和安全技术标准通常由相关的国家法规和规范文件来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技术标准和指南:
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用于规范焚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和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2.国家安全标准:例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指南》、《焚烧工程安全规程》等,用于确保焚烧厂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
3.设备维护和操作指南:焚烧厂需要遵循相关设备的维护和操作规范,包括锅炉、废气净化设施、灰渣处理设备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废气净化技术标准:包括烟气排放标准和废气处理技术要求,用于控制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的排放,并确保废气净化设施的有效运行。
5.事故应急管理标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事故报告等相关标准和规范,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并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 [附条文说明] CJJ231-2015
![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 [附条文说明] CJJ231-2015](https://img.taocdn.com/s3/m/db0bce304b73f242336c5f8a.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Specification for maintenance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plantCJJ 231-2015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6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的公告现批准《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 231-2015,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2.3、4.2.4、4.2.7、6.1.1、6.3.3、6.3.4、6.3.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8月28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分级检修;5.检修计划及准备;6.检修过程;7.试运启动及检修后评估。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3楼,邮编:518048)。
本规程主编单位: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博海听能环保有限公司杭州新世纪能源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环境保护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广州威立雅固废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高自民白贤祥王慧农秦士孝马迎辉李松涛李倬舸孙涛吴燕琦魏强王庆白良成刘思明龚佰勋皮猛郭祥信吴晓潘永进张小可闵泽清柴会平朱九龙付晨光王洋杨芳全邹全意瞿敬伟汪小青王兴武钟日钢谭劲范典邓军朱勇李青峰王国华张玉刚王德权方朴韩学成岳优敏奚强宋昕李文旭江勇王薇熊孝伟姚刚赵开银李超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聂永丰徐海云方建华焦学军刘彦博涂银平谭卫东常光徐峰1.0.1 为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厂(以下简称焚烧厂)检修的规范化水平,提高焚烧厂设备、系统及附属设施运行的可靠性,保障焚烧厂安全、环保、经济运行,制定本规程。
最新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

最新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是一种处理生活垃圾的常见设施,其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对于保证垃圾处理的高效、安全、环保非常重要。
下面将就最新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进行详细探讨。
一、运行维护技术标准1.设备管理:焚烧厂应定期检查锅炉、发电机、烟气净化设备等关键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清洁维护:焚烧厂的清洁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洗、除尘、除垢等,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烟气净化:焚烧厂的烟气净化设备应定期检查和清洗,以确保设备的过滤和吸附性能,减少烟气中的有害物质排放。
4.废气排放:焚烧厂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监测并控制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总量,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5.火灾防护:焚烧厂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设备,并定期进行火灾演练,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6.周期检修:焚烧厂应按照规定周期进行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包括锅炉、发电机、输送设备等的检查和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7.能耗管理:焚烧厂应定期进行能耗监测和评估,并采取措施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环境安全:焚烧厂应具备完善的环保设施,包括废气净化设备、垃圾堆放设施等,确保垃圾焚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2.安全设施:焚烧厂应配备安全设施,包括安全警示标识、防护栏、紧急停车按钮等,以保障操作人员和周边居民的安全。
3.废渣处理:焚烧厂应定期处理焚烧后的废渣,采取合理的处理方式,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操作安全:焚烧厂应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安全和操作规范。
5.火灾安全:焚烧厂应配备防火设施,包括防火墙、防火卷帘门等,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6.废气监测:焚烧厂应建立废气监测系统,定期对废气进行监测和分析,以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7.废气处理:焚烧厂应配备有效的废气处理设备,对废气进行处理,以减少废气中的有害物质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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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焚烧锅炉运行及维护规程
第一节锅炉运行调节
1、锅炉运行调节的主要任务:
1.1 保持锅炉的蒸发量满足电负荷的需要;
1.2 保持正常的汽温和汽压,满足汽轮机工作参数的要求,并尽量在红线范围内运行;
1.3 均匀进水,保证正常水位;
1.4 保持燃烧良好,提高锅炉效率,加强巡视,保证锅炉机组运行工况稳定和安全运行。
1.5 保证蒸汽品质合格。
2、主要运行参数的控制
3、锅炉运行监视
3.1 锅炉运行中要求做到“四勤”(勤检查、勤分析、勤调整、勤联系),“四稳”(汽压稳、汽温稳、水位稳‘燃烧稳);3.2 按规程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维护好设备,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3.3 运行中巡回检查重点和特殊项目如下:
3.3.1 各承压部件有无泄漏,保温有无脱落,支吊架有无损坏,管道有无裂纹;
3.3.2 检查各空气门、疏水门不应泄漏和跑汽,定期排污和事故放水不应泄漏跑水,联箱和汽包人孔不应泄漏,疏水排污管无振动和水击;
3.3.3 给水及减温水系统阀门无泄漏,执行机构完好;
3.3.4 检查炉膛燃烧状态良好,无结焦,燃尽段无明火;
3.3.5 各转动设备运转正常,润滑正常,轴承冷却水畅通;
3.3.6 人孔门、看火门、清灰孔完好,关闭严密;
3.3.7 检查燃烧系统无异常,液压驱动系统正常,推料正常,炉排无卡涩及异音;
3.3.8 检查炉墙有无裂痕,保温是否有脱落,钢架是否有烧红现象;
3.3.9 水位计照明充足,指示清楚且有波动,无泄漏;
3.3.10 各安全门排气管、输水管不应漏汽;
3.3.11 检查送风系统运行正常,风管和挡板无跑、漏现象;
3.3.12 检查出渣机运行正常,除渣畅通,冷却水充足无溢流;
3.3.13 检查蒸预器无泄漏;
第二节焚烧炉炉膛负压、炉膛温度控制
1、正常运行时,炉膛负压维持-30~-50pa,调整工况或改
变运行方式时,允许短时间有较大的波动,但绝不能超过±500Pa(MFT动作条件)。
2、在正常运行时,炉膛出口温度应控制在850℃以上,高于870℃停运辅助燃烧器,低于830℃启动辅助燃烧器。
3、在垃圾质量稳定正常的情况下,焚烧炉一区温度应维持在850~950℃,若低于850℃投入辅助燃烧器;若高于950℃,则加大冷却风量,并控制一次风空预器进汽量和调节一次风量。
4、在正常情况下,顺推炉排上仅允许残留小火,温度一般控制在700℃以下,严禁超过750℃。
第三节焚烧炉炉渣热灼减率、烟气含氧量控制参数
1、在运行正常的情况下,焚烧炉炉渣热灼减率应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WKB-2000),严格控制为≤5%。
2、焚烧炉正常运行时,中心化验室每周取二次炉渣样检
测热灼减率,以判断焚烧是否完全。
3、在垃圾质量稳定燃烧的情况下,焚烧炉的烟气含氧量
应维持在7~8%,波动范围6~10%。
第四节锅炉水位的调整
1、控制锅炉水位的意义
运行中汽包水位过高、过低,将给锅炉和汽轮机的安全
运行带来严重的威胁。
水位过高,汽包的汽空间就缩小,会引起蒸汽中的水分增加,使蒸汽品质恶化,容易造成过热器管内积盐垢,使管子过热受损;汽包严重满水时,会造成蒸汽大量带水,造成汽轮机严重的水冲击,甚至打断汽轮机叶片。
水位过低,将可能引起水循环破坏,使水冷壁管超温过热;严重缺水时,还可能造成严重的设备损坏事故
2、影响锅炉水位的主要因素
2.1 锅炉外部发生的扰动(负荷的改变);
2.2 锅炉内部发生的扰动(燃烧工况的改变),以及给水压力
的改变。
3、锅炉水位的调整:
3.1汽包机械中心线以下-50mm为汽包运行±0水位,在正常运行时,应维持在±50mm,高水位报警为+100mm,低水位报警为-100mm,MFT高水位为+250mm,MFT低水位为-300mm;
3.2锅炉负荷<30% 时投单冲量给水自动并加强数位的监
视;
3.3锅炉负荷≥30% 时应投入给水三冲量自动控制;
3.4若汽包高水位报警时,可通过连排或定排排放,控制汽包水位在正常范围内,一般不用紧急放水门进行汽包水位控制。
4、锅炉水位调整的注意事项
4.1锅炉水位以汽包就地双色水位计的指示为准;
4.2运行时保持汽包水位在正常范围,每班冲洗一次就地水位计(暂执行,待机组运行工况稳定后每8-16点班冲洗一次,以技术部通知为准),并对就地水位计和远程DCS水位计核对不少于两次,每日至少试验高低水位报警器一次,有误差及时找热工处理;
4.3在运行中保持水位计完整,指示准确、清晰,照明充足,发现水位计模糊迟滞,应及时冲洗;如水位计损坏或泄漏,应通知检修及时处理,并作好有关记录;
4.4给水自动调整装置投运后仍须监测锅炉水位,防止给水自动调整装置失灵,发现故障应立即“自动”改“手动”,并通知热工消除缺陷;
5、水位计冲洗方法
5.1首先开启放水门,进行汽水冲洗,然后关闭放水门。
5.2在缓慢开启放水门,水位计有水位下降为轻微满水。
5.3 若看不见水位,关闭汽门,再缓慢关闭放水门,有水线
上升为轻微缺水
5.4 如仍不见水位,再关闭水门,开启放水门,有水线下降
为严重满水;无水位线下降为严重缺水。
第五节过热蒸汽压力、温度及流量的调整与控制
1、控制汽温的意义:运行中如果过热蒸汽温度偏离额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