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会务组织程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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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会议会务工作守则

政府办公室会议会务工作守则

XX区政府办公室会议管理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类会议和会务工作,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提升行政效能,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一、会议通知(一)通知范围1. 省、市政府直接来电、来函,要求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各类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出席会议的人员或单位。

2.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及由区政府决定召开的全区性重大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或单位。

3.各业务部门提出召开的专题会议由牵头部门负责通知出席会议的人员或单位。

4.防火、防汛、安全等各类专项工作会议,由牵头部门和各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知出席会议的人员或单位。

5.因特殊原因需提请政府办公室通知的,由各业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会议通知呈报单》(附件1),经主管区长签批同意后,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出席人员或单位。

(二)有关要求1.各类会议通知均要明确会议内容、会议时间和地点、参会人员以及是否需要汇报和着正装等要求。

2.在通知会议时,具体工作人员应做好通知记录,将通知时间及接收通知人员姓名记录在案备考。

3.会议通知后,应做好跟踪落实和反馈工作。

二、会议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需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实施。

1.议题提出: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及区政府专题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区长直接提出,或由有关单位、部门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提出研究决定的事项并经分管副区长审核,填写《议题呈报单》(见附件4),待区长确定后,列为议题。

2.材料准备:议题确定后,议题汇报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准备讨论材料,经审核同意后,一式十份连同电子版提前报至区政府办公室。

汇报材料的内容一般包括:该议题的背景或缘由、主要内容、需区政府解决或审定的问题、政策依据、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议题协调中的分歧意见等。

(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附件3)3.会议流程:区政府常务会议实行候会制度,区政府办公室根据议题内容排出汇报和讨论时间,各汇报部门应根据会议通知时间分批到候会室候会,等待工作人员组织入场。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系统会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系统会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系统会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27•【字号】办〔2015〕31号•【施行日期】2015.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系统会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办〔2015〕31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铜陵市政府系统会议管理工作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27日铜陵市政府系统会议管理工作规定为规范会议管理,优化会务组织流程,提高政府系统会议管理水平和实效,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要求,政府系统会议按照精简、高效、务实、节约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逐级审批,分层次组织。

第二章会议审批管理第二条政府系统会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1.贯彻国务院、省政府重要会议(包括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精神的会议;2.对全市性工作进行动员或部署的会议;3.涉及多部门工作、需要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4.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

(二)以市政府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1.部门布置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的工作会议;2.部门业务会议;3.行业性或专项性表彰会议和动员会议;4.涉及多部门、可由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政府系统会议按照职责权限,分级审批。

(一)市政府召开、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的会议报批程序:1.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等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提出会议建议方案,经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初审,报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提请市长审批。

2.市政府负责同志安排的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提出会议建议方案,经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初审,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提请市政府负责同志审批。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会制度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会制度

资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会制度一、办理政府组成部门的会议审批程序(一)县政府组成部门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的会议,须到县政府办公室申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并常务副县长同意后方可筹备会议。

(二)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的会议,在会议召开3天前,会议主办单位应将会议通知打印稿和会议材料送审稿报秘书股。

(三)秘书股负责印制会议通知。

会议的其它各项筹备工作,由会议主办单位负责。

二、县政府大型会议的会务筹备程序(一)在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筹备好政府主办的各类会议及活动。

(二)填报会议审批单逐级审批同意后,秘书股股长组织全股室工作人员负责会议的整体筹备工作。

(三)会场的落实、会场布置、会标撰写、桌卡制作、参会人员座次等由办会人员会同会议主办单位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并负责。

(四)开会时会场的会务及场内协调由办会人员和秘书股股长负责。

(五)做好会后收尾工作。

三、临时会议由综合科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和安排会议室。

政府会议承办制度一、承办分工(一)市政府全体会议,由综合科牵头承办,相关科室协办。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由秘书一科或研究室牵头承办。

(三)市政府专题会议,由相关科室承办,或由相关市级部门承办,综合科负责协调和指导。

(四)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中央、省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承办,或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承办;各类非常设机构召开的会议,由非常设机构承办,或由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承办。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会议相关工作的协调、配合和指导。

二、会议方案(一)市政府全体会议方案。

根据会议召集和主持人的安排,综合科负责拟订会议方案,包括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经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审定。

(二)市政府常务会议方案。

根据会议召集和主持人的安排,秘书一科或研究室负责收集拟提交会议审议讨论的议题,拟订会议方案,经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审定。

(三)市政府专题会议方案。

事业会务管理制度

事业会务管理制度

事业会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务管理,提高会务办公的效率和质量,保证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内部的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负责会务管理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本制度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提升会务管理水平。

第四条事业单位开展会议活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促进会务活动的规范发展。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切实履行会务管理的责任,统筹协调会议资源,推动会务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会务组织第六条事业单位的各级领导机构应当设立会务组织,负责统筹协调各种会议活动的开展,推动会务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七条会务组织应当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类型、规模和层次,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会务组织应当明确会议策划、组织、实施、跟踪等工作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会务管理工作机制。

第九条会务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会议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和资料归档制度,确保会议活动的有序进行和成果的有效保存。

第十条会务组织应当根据会议的层次和特点确定会务人员的配备和培训计划,提高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会务流程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开展会议活动应当经过会务组织的统筹和协调,明确会议的目的、主题、议程和规范。

第十二条会议召开前应当制定详细的会议计划,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和会议材料,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会议的召开应当严格按照会议计划进行,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率,提高会议的议决成效。

第十四条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总结会议情况,做好会议记录和成果通报,及时处理会议中的问题和建议。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会议评估机制,对会议的组织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会务管理工作。

第四章会务制度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务管理制度,明确会务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健全会务相关的管理细则和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会务管理制度应当涵盖会议策划、组织、实施、评估等全过程,并明确各项工作的标准和流程。

县委办公室工作制度(全套15个)

县委办公室工作制度(全套15个)

文秘岗位工作职责一、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和领导交办的文字材料的起草、核稿、送审、会签、校对、印发工作。

二、负责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给县委的请示、报告的登记、拟办、送签、回复、归档工作。

三、承办县党代会、县委工作会、全委会有关会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县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

四、负责县级机关和中省市文件的收发、传阅、清退工作,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资料的销毁工作。

五、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材料的上报下发工作,签收、分送乡镇、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给县委、县委领导、县委办公室的文件、材料、信函。

六、负责县委领导的文件、材料的传阅工作。

七、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书档案的整理、保管、使用、鉴定、入馆移交工作。

八、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的文件、会议材料、传真及其它资料的打印工作,负责文件资料的复印工作。

九、负责全县党委系统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信息岗位工作职责一、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中心工作,负责全县党委信息的收集、综合、处理、反馈和传输工作,为县委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二、及时准确上报全县各项工作的重要信息,完成县委办公室下达的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三、负责全县党委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工作业务指导,加强与各乡镇和县级部门信息工作的联系。

四、负责全县党委系统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

五、完成县委、县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督查岗位工作职责一、负责县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执行情况,县委领导的重要指示和交办事项的承办、催办和查办。

二、承担县委常委会议决议、决定事项中应由县委办办理的事项的处理,负责县委、县委办交办的文稿、领导讲话的起草,会同文秘岗位、行政事务岗位做好有关会务工作。

三、负责对县委重要会议有关决定、决议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综合情况反映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

四、负责对督查调研和承办、催办、查办情况的反馈。

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及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范

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及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范
(十二)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原则上由议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
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及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务工作规范
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由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组成。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是常务会议议事的主体,每次会议召开出席人员应在会议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列席人员为常务会议审议讨论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情况说明。
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县应急办、县政府新闻办主要负责同志全程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根据议题需要通知与议题直接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会议材料准备
(五)确定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由联系县政府领导的工作人员负责督促各条线议题承办单位尽快完成再审流程,对议题材料内容、篇幅进行审核,并会同承办单位提出议题列席单位名单,在《XX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题审批笺》中审核确认。
(六)议题承办单位在完成再审流程后,应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进行格式审查。主要包括:
八、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由议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由会议主持人作出决定。分管副县长需就议题协调办理情况作特别说明的可补充汇报。列席人员根据会议主持人要求发表意见、回答会议组成人员询问。
九、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各责任主体应不等常务会议纪要印发,抓紧办理。分管副县长组织、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落实、防止走样。
6.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议题,承办单位要主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并履行会签程序。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或分歧较大的,由
议题承办单位报请分管副县长或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织进行协调,形成可供讨论决策的建议方案。
7.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的重要议题,应提前向上级机关汇报衔接,并提供明确意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汇编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 2022-10-02一、办公室主要职责坚持廉政勤政,坚持为领导、为基层、为群众服务,在政府行使职能过程中起运转枢纽的作用,在领导决策过程中起参谋助手的作用。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其他有关的工作决定、指示。

(二)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的各种文件、日常文电、文稿的起草、审核、处理工作。

(三) 催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

(四)负责信息和调研工作,为领导分析问题、作出决策、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人民防空和金融服务工作。

(六)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行政复议。

(七)负责县政府各种会务和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八) 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或者办理文件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之间的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九)负责管理法制局、机关服务中心、驻广州办事处、接待科、信息中心和外事侨务办公室(侨联)。

(十)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主要职责:1、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各种公文、文电的草拟、审核把关和处理;2、负责市级以上文件的交办、督办;3、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各种会务和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4、负责小汽车定编工作;5、负责办公室人事、文印、保密、档案、政工、党务和老干工作;6、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1、掌握和采集全县经济和社会运行状况,负责组织有关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方面的文稿和材料;2、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工作,及时向《韶府信息》报送信息;3、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的材料采集、整理和起草等工作;4、负责省、市年鉴(新丰版)的组稿、征订;5、负责调研课题的编写;6、催促检查县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政府领导指示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7、协助县金融服务办公室工作;8、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管理工作细则

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管理工作细则

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管理工作细则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提高议事质量,促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汉阴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细则。

一、会议组成县长、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县发改局、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自始至终列席会议,根据研究议题需要,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对口联系主任、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由县长(或由县长委托常务副县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加开。

二、议事范围县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指示、决定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讨论审定呈报上级的重要请示和报告;3.讨论研究贯彻实施县委重大决策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行政措施;4.讨论审定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等议案;5.讨论审定由县政府制定和发布的命令、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决策;6.审议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执行情况的调整意见;7.讨论决定各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请示县政府决策的重要事项;8.研究需要报县委审定的重大问题;9.通报和讨论县政府其他事项。

以下情况,原则不列入常务会议议题:1.凡属分管县长职权范围内可决定的事项,由分管县长研究决定;2.凡涉及机构、编制问题,由县编委会或县编委办研究决定。

三、议题审核1.由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提出议题,由分管副县长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报县政府主要领导确定。

2.秘书股收到县政府主要领导签署明确意见的拟上会议题后,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备选议题;并将拟上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和意见通知相关单位,议题材料内容要准确,文字要简练,意见要明确。

3.秘书股负责议题材料的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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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会务组织程序规范
一、县政府成员全体会议组织程序规范
(一)会议的组织
1、县政府成员全体会议由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分管秘书科的办公室副主任协助,秘书科、行政科负责具体组织落实。

2、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召开县政府成员全体会议后,秘书科负责人要迅速写出会议安排意见(包括时间、地点、出列席人员范围、会议议程、会议需要的材料等),经办公室主任修改后,报主持人审定。

3、会议安排意见确定后,秘书科负责人要根据会议安排意见起草会议通知,打印后下发有关部门,同时交行政科电话通知有关人员,行政科负责及时作好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4、秘书科负责人要在会议前一天将会议筹备情况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5、行政科、秘书科负责会议的签到,并组织与会人员严格按座次就座。

6、秘书科负责人负责根据领导意图掌握会议进程,协助会议组织人维持好会场秩序。

综合科、秘书科要做好会议记录。

7、行政科负责会场布置、会标制作、座次安排、音响、车辆和食宿安排,并搞好会议的必要服务。

8、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及办公室各科室有关人员要列席会议,并注意为会议服务。

9、政府办公室列席会议的人员要提前十分钟到会,秘书科、行政科为会议服务、签到的人员需提前半小时到会,并检查会场布置情况,及时向会议组织人汇报。

(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与反馈
1、会议结束后,督查室要迅速起草要求有关部门汇报传达贯彻会议情况的文字通知及督查报告,送主管副主任审阅后打印下发,同时会同有关科室电话催要情况,必要时召集部门汇报,并将汇报材料交综合科。

2、由综合科负责以信息、简报、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并与督查室配合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向县政府领导汇报。

3、会议决定和部署的重要工作,有一定时限要求的,由督查室负责跟踪催办,并随时将进展情况报有关领导。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组织程序规范
(一)会议议题的准备与收集
1、凡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涉及到几个部门的,要先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经协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再由联系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出面协调。

经过协调仍有分歧意见时,要将各分歧意见及各自理由和协调意见,连同原议题一并报主管副县长,由主管副县长提出明确意见。

2、各秘书在每周星期一、二负责将县长、主管副县长手头的议题收集,初步把关后交秘书科负责人,再由政府办公室主任、有关副主任、秘书对收集的议题组织研究讨论,对材料的内容、文字质量及有关政策依据、必要的参阅资料进行审核把关,综合平衡,提出明确意见。

3、由秘书科负责人根据政府办公室主任组织研究的讨论意见,写出“常务会议议题建议书”和“党组会议议题建议书”,送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会议主持人审定。

4、议题审定后,由秘书科负责人根据会议主持人意见,迅速通知有关部门按议题内容要求组织书面材料,并打印25份。

材料要在会议召开前一天交秘书科负责人。

5、秘书科负责人将审定后的会议议题交文印室打印25份,并在会议前一天起草出会议通知(包括时间、地点、出列席会议人员等)交行政科下发,同时通知行政科作好会务工作。

6、秘书科负责人负责将会议主持人审定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副县长。

(二)会议的组织
1、县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由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分管秘书科的副主任协助,秘书科、行政科负责具体组织落实。

2、秘书科负责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讨论、研究议题的分发、回收和会议的记录、纪要的整理,并根据领导意图掌握会议进程。

具体负责:(1)秘书科负责人负责将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按顺序上交,会前分送给出席会议的领导,会后收回;(2)秘书科负责人负责常务会议、党组会议的记录,会后负责纪要的整理,文印稿的校对、分发;(3)一名秘书负责根据领导意图和会议进程及时通知有关列席人员进入会场,并协助会议组织人维持好会场秩序;(4)与议题有关的秘书要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定的事项为主管副县长做好会后服务工作。

3、行政科负责常务会议、党组会议会议室的布置、座次安排、出席领导的必要服务,会场外秩序的维护、列席人员的签到、接待等会务工作。

4、综合科负责人和一名干事、督查室负责人要列席常务会议,并协助会议组织人维持好会场秩序,协助秘书科负责人搞好会议纪要。

5、秘书科负责人要在开会前一天将会议准备情况向会议主持人汇报。

(三)列席人员的组织
1、列席人员要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

列席常务会议的人员为与会议的议题有关的县政府部门的行政正职或熟悉情况的副职,列席党组会议的人员为与会议议题有关的县政府部门的党委、党组书记。

一般不带助手,确需带助手参加会议时,事先需经政府办公室主任批准。

2、列席人员按通知要求提前到政府办公室侯会。

会议组织人员按照会议议程适时通知有关人员列席会议,议完规定的议题后退出。

3、列席会议的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会议期间不外出,不接待客人,不接电话,不办与会议无关的事项,遇有急事需提前退会者,报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离去。

4、列席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会议讨论的情况和决定的事项,凡未经公布和要求提前传达贯彻的,不准透露和扩散。

(四)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与落实
1、会议议定的事项需政府办公室落实的,根据会议精神由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分管秘书科的副主任协调有关科室处理。

2、会议议定的事项需有关部门根据会议精神落实的,由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填催办查办卡,交有关部门按时限要求落实,并由督查室随时将进展情况,落实中出现的问题整理汇总,送主管督查室的副主任审阅后,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县政府有关领导。

三、县长办公会议组织程序规范
(一)会议议题的确定
1、由县政府各部门将需提请县长办公会议的议题报县长、主管副县长,并拿出预案,由县长、主管副县长确定。

2、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进度,县长、主管副县长需对某些问题通过县长办公会进行协调的,由县长、主管副县长确定议题。

3、会议议题确定后,由联系有关部门的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分口秘书对议题研究讨论。

(二)会议的组织
1、县长办公会由联系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分口秘书具体负责落实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加人员等)。

2、分口秘书要作好会议室布置工作,并提前一刻钟到会,作好会议签到及必要的会上服务工作,要在开会前五分钟向会议组织人汇报到会情况。

3、分口秘书负责作好会议记录,根据领导意图需整理纪要时,要及时写出会议纪要,交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审阅后,送会议主持人签发。

4、规模较大的会议,由行政科负责会议室布置等会务工作,督查室一
名干事参加。

(三)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与反馈
1、会议议定的事项一般由分口秘书督促有关部门按照会议精神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

2、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较多、内容重要的,经政府办公室主任批准,立项督查,由政府办督查室协同分口秘书催办,并将落实的情况整理、汇总,及时报告。

四、县政府专题工作会议组织程序规范
(一)会议的组织
1、县政府专题工作会议一般由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负责组织,县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协助,分口秘书负责具体组织落实。

对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工作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县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

2、确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后,分口秘书要及时起草会议通知,送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审定后,打印下发有关部门,或委托会议主办部门下发通知。

3、分口秘书协同会议主管部门作好会场布置、会议签到等会务工作,对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工作会议,由秘书科、行政科和会议主办部门共同作好会场布置、食宿等会务工作。

4、分口秘书负责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将会议筹备情况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汇报。

5、分口秘书及主办部门工作人员要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分钟到会,检查会议室布置情况,作好会议签到工作,并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到会情况。

(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与反馈
1、县政府专题工作会议结束后,一般由分口秘书负责以信息、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报导,对于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工作会议,则由秘书科与综合科共同搞好宣传报导工作,必要时召集有关部门汇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以简报形式下发。

2、分口秘书要协同督查室催促有关部门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反馈上来,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性会议,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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