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无组织排放,全过程梳理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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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 泄漏控制要求、敵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新建企业自2019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按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各地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4月16日批准本标准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 泄漏控制要求、敵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涉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现有企业或生产设施的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以及涉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国家发布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已作规定的,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因安全因素或特殊工艺要求不能满足本标准规定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可采取其他等效污染控制措施,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或依据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是指在大气压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由于其挥发性和易燃性,VOCs在生产、加工、储运和使用过程中往往会产生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因此,为了控制和减少VOCs的无组织排放,制定了相关的控制标准。

VOCs的无组织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大气造成污染,二是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在大气中,VOCs与氮氧化物等其他大气污染物反应,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等二次污染物,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而VOCs本身也是一类有毒有害物质,长期暴露在VOCs污染环境中会对人体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免疫系统造成损害,甚至引发癌症等严重疾病。

为了有效控制VOCs的无组织排放,相关部门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了VOCs排放的监测、控制和治理要求。

首先,对VOCs的排放进行监测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了解VOCs的排放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控制和治理。

其次,控制VOCs的排放需要从生产工艺、设备更新、原料替代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VOCs的产生和释放。

最后,对于已经排放的VOCs,需要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如使用吸附剂、催化剂等进行处理,将VOCs转化为无害物质,从而达到净化环境的目的。

在实际的生产和生活中,要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需要相关企业和单位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过程中VOCs的回收利用率,减少无组织排放。

同时,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

总的来说,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净化大气、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严格控制VOCs的无组织排放,才能实现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人们创造一个更加清洁、健康的生活环境。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VOCs )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 )和臭氧(03 )的重要前体物。

”十三五”期间,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取得改善,PM2.5浓度大幅下降, 但03污染问题凸显。

03已成为环境空气质量超标的首要因子。

加强VOCs治理是控制03污染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产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方式。

为深入推进"十四五"VOCs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 制定本方案。

_、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引导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施工、绿色消费,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方位、全过程开展VOCs治理,从源头减少产生量、过程减少泄漏量、末端减少排放量,大力推进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制鞋、化纤、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以及油品储运销等面源领域治理,全面提升VOCs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清新空气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原则坚持科学精准治污。

紧盯VOCs治理重点领域和难点问题,按照”一地一策、一行一策、一园一策、一企一策"原则,科学施策、精准治理,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确保治理务实有效。

坚持源头治理优先。

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强化源头治理,严格产业准入,大力推进生产和使用环节彳氐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切实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

坚持激励约束并举。

建立健全彳氐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的激励政策体系,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排污许可等措施严格涉VOCs行业环境监管。

坚持多方协作共治。

加强部门联动,强化VOCs治理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加强督促指导,充分调动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治理主动性、积极性、创新性;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公众绿色消费。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

梅品文草《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我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下同)综合治理,降低VOCS的排放总量, 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注重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全市VOCS污染整治任务,大幅减少重点行业VOCS排放,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化工企业通过源头控制、工艺改进、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Ider)、生产环节和废水废液废渣系统密闭性改造、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措施,表面涂装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涂料、提高喷涂效率、安装末端废气处理设施等措施,包装卬刷企业通过改用环境友好型油墨、在末端建立密闭废气收集系统、有机溶剂回收利用等措施,全过程控制和减少VOCS排放。

到XX 年底,基木完成化工、表而涂装、包装卬刷等行业VOCS污染治理,企业工艺装备、污染治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己建成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稳定达到相关控制标准和要求。

二、重点治理行业重点治理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卬刷行业。

三、治理标准及要求(一)化工行业产生VOCS污染的企业均应采用密闭化的生产系统,封闭一切不必要的开口,尽可能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从源头控精品文章制VOCS废气的产生和无VOCS治理方案郑州启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排放。

治理后橡胶制品行业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xx)要求,其它化工企业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l6297-xx)要求。

2.全而推行“泄漏检测与修复(Ider)”。

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 管理体系,细化工作程序、检测方法、检测频率、泄漏浓度限值、修复要求等关键要素,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设置编号和标识,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

2.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放控制。

工艺废气应优先考虑生产系统内回收利用,难以回收利用的,应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等方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VOCs知多少

VOCs知多少

VOCs知多少作者:郑秀亮来源:《环境》2015年第07期“有人认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的污染程度排在PM2.5之后,实际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不仅产生二次颗粒物,还会产生臭氧,有可能产生光化学烟雾。

不仅对环境有影响,很多时候对健康也有影响,因为30%的有机物是有毒的。

”在“第十四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上,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郝郑平表示, VOCs和PM2.5是并列的污染物,其危害甚至有时还大于PM2.5。

随着雾霾天气在全国范围内愈演愈烈,与雾霾形成相关的各类污染物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这其中,VOCs由于其形成广泛、影响较大,成为了管理者重点关注的对象。

近几年,从国家到各省区都把VOCs防治作为环保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出台了一系列的标准、方案、措施等。

那么,VOCs是什么?它的危害又有多大?复杂的来源VOCs一般指沸点低、分子量小、常温状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VOCs的种类繁多,一般的室内环境中就有着100种以上的VOC。

从性质上来讲,VOCs通常又可分为包括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的非甲烷碳氢化合物,和包括醛、酮、醇、醚等的含氧有机化合物,以及卤代烃、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几大类。

VOCs的来源比较复杂,大体上可分为自然源和人为源。

自然源主要包括森林火灾、火山喷发等非生物过程,植被、农作物呼吸、土壤微生物呼吸等过程也会排放VOCs。

全球每年65%以上的非甲烷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于植物排放,相应的成分有异戊二烯、单萜类、倍半萜类、醇类和酮类等物质。

目前,植物排放VOCs属于非人为可控范围。

VOCs的人为来源则包括移动源和固定源两类,固定源中又包括生活源和工业源等。

移动源是指汽车、轮船、飞机等各种交通运输工具的排放。

生活源VOCs 排放对象复杂,包括建筑装饰、油烟排放、垃圾焚烧、秸秆焚烧、服装干洗等等。

工业源VOCs 排放所涉及的行业众多,比如化石燃料燃烧、废弃物燃烧、溶剂使用、石油存储和转运、工业生产过程等,具有排放强度大、浓度高、污染物种类多、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对局部空气质量的影响显著。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编制说明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编制说明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编制说明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是指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

它们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源之一,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许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相关的排放控制标准。

本文将具体介绍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编制过程与目的。

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保护环境。

挥发性有机物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物之一,对空气质量和大气环境产生重要影响。

通过制定排放控制标准,可以限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保护大气环境,降低对大气的污染程度。

第二,保护人体健康。

挥发性有机物对人体健康有害。

一些挥发性有机物是致癌物质,长期暴露会增加人们患癌症的风险。

通过制定排放控制标准,可以限制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减少人们对有害物质的暴露,保护人体健康。

第三,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主要来自工业生产过程。

通过制定排放控制标准,可以强制企业采取更加环保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进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的发展。

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过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立项与组织。

制定一项排放控制标准需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组织和协调。

通常由环保部门、标准化机构、科研单位等机构组成编制组。

编制组的成员应包括领域内的专家与学者,以及相关行业的代表,确保编制过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二,数据收集与调研。

编制组需要收集和分析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挥发性有机物的种类、排放来源、排放量等。

同时进行相关的技术调研,了解国内外的控制技术与管理经验,为制定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制定标准原则与指标。

编制组应根据国内外的技术水平与经济发展情况,确定适宜的排放控制原则与指标。

这些指标应能够限制挥发性有机物的组织排放量,同时兼顾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成本。

第四,制定和征求意见。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日前,环境部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标准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在表征VOCs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s)、非甲烷总烃(NMHC)作为污染物控制标准。

标准规定了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 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根据标准要求,厂界及周边VOCs监控要求执行GB16297或相关行业标准,地方环保局可以实施适合当地环境保护需要的方案。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Standard for fugitive emiss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 GB 37822—2019 2019-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转移和
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以及VOCs 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一、适用范围与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工业生产、储存、运输和处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控制。

原则包括以下几点:坚持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相结合,实施全生命周期管控;优先采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产品,鼓励使用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根据不同地区、行业及污染特征,实行差异化管理,确保排放标准科学合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监管职责,形成多方共治格局。

二、监测与报告要求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企业应定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生态环境部门应根据企业报告情况,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三、排放标准与限值本标准规定了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限值根据污染源的排放特征、环境容量和治理技术等因素确定。

企业应严格执行排放标准,确保无组织排放量控制在限值以内。

四、排放控制技术与措施企业应采用以下控制技术与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采用密闭式操作、储存和运输方式,减少VOCs的泄漏和挥发;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鼓励采用先进治理技术,如吸附、冷凝、燃烧等,提高治理效率;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及时发现和修复VOCs泄漏源。

五、监督管理与处罚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措施包括: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处以罚款;对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依法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跨地区协作与信息共享各地区应加强跨地区协作,共同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工作。

具体举措包括: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监测数据、治理技术等方面的互通有无;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跨地区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联合科研攻关,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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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无组织排放,全过程梳理是关键
VOCs治理相对于传统环保的水处理和烟气处理领域,更加复杂,主要表现为有组织排放占比较小,无组织排放变为主体。

相比于污水从排水口流出、火电厂烟气从烟囱口排
出,VOCs的排放是发生在各个环节中的,比如有使用中、运输过程的、倾倒转移过程中,以及末端的排放。

这就给排放量的测算与控制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在国内大气污染治理领域,尤其是无组织排放治理领域,BME柏美迪康处于行业领先。

BME柏美迪康专业从事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研发、设备开发、生产以及环保项目施工、环保服务等,独有技术专长,经验丰富,有效治理VOCs、粉尘等各种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

针对以无组织排放为主的VOCs,BME柏美迪康提出关键是在于VOCs污染全过程梳理,包括VOCs污染环节排查、VOCs监测体系、全过程VOCs治理方案编制(一厂一方案)、生产工艺源头控制措施、定制化末端VOCs治理解决方案、治理效果评估及减排量评估。

通过VOCs污染全过程梳理,准确监测排放量,从源头到末端综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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