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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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干部职数管理规定(3篇)

企业干部职数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规范企业干部职数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优化干部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各级干部职数的管理,包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基层管理人员以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企业干部职数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确保企业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选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优秀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的干部;(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四)坚持动态调整原则,根据企业发展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干部职数。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干部职数管理制度,明确干部职数管理职责,确保干部职数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职数设置第五条企业干部职数设置应当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发展需求和干部队伍现状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六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职数设置:(一)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等主要领导职数,根据企业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分管领导职数,根据企业内部管理需要确定;(三)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等辅助性领导职数,根据企业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中层管理人员职数设置:(一)各部门正副职职数,根据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确定;(二)各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等下属单位正副职职数,根据下属单位规模和业务范围确定。

第八条基层管理人员职数设置:(一)班组、车间等基层单位正副职职数,根据基层单位规模和业务范围确定;(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数,根据企业专业技术岗位需求确定。

第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干部职数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干部职数与企业规模、发展需求和干部队伍状况相适应。

第三章职数管理第十条企业干部职数管理包括干部职数审批、备案、调整、监督等环节。

第十一条干部职数审批:(一)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职数,由企业董事会提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二)中层管理人员职数,由企业总经理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三)基层管理人员职数,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经企业总经理审批。

2024年公司中层干部考评制度(三篇)

2024年公司中层干部考评制度(三篇)

2024年公司中层干部考评制度一、目的加强中层干____伍健设,强化对中层干部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中层干____伍素质。

二、考评对象本公司全体中层管理人员三、考评的周期及____实行年度考评制度。

每年末或次年初由党群人事部按照考评程序____开展公司中层干部年度考评。

四、考评办法中层干部年度考评实行百分制,通过绩效考核、个人素质能力测评、员工民主测评等____个维度进行综合考评。

具体考评操作如下(一)绩效考核绩效考核成绩占____%。

公司本部中层正职该项成绩取其所在部门当年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再乘以____%;公司本部中层副职该项成绩直接取其个人当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再乘以____%;分公司正副职领导该项成绩取其所在分公司当年年度绩效考核分再乘以____%。

(二)个人素质能力测评个人素质能力测评占____%。

其中公司正职领导评分占____%;公司副职领导评分占____%。

测评指标详见下表:公司中层干部能力测评指标与评分标准(三)员工民主测评员工民主测评占____%。

民主测评由党群人事部____开展。

公司本部中层干部民主测评在公司本部进行,参与测评人数不低于公司本部员工的____%;分公司正副职领导民主测评由党群人事部分别到各分公司____开展,参与测评人数为:管理工勤岗位人数不低于____%,收线一线人数不低于____%。

民主测评按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等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各等级分值分别为:优秀____分,良好____分,称职____分,不称职____分。

测评结束后,取各等级得票比例与对应等级分值的乘积之和为民主测评得分。

(四)否决条件发生下述情况的,当年考评直接定为不称职,考评分评____分。

1.超计划生育的;2.触犯刑律的;3.直接责任导致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4.因个人失职造成极其恶劣影响或重大责任事故;5.因管理不当、失职,造成员工____罢工、越级____,且造成严重后果的;6.发生部门群体性廉政____事件的。

企业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3篇)

企业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3篇)

企业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中层、高层管理人员。

三、具体规定1、公司所有中层、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轮流带班,其中:生产部门中层人员实行车间级带班;高层管理人员、后勤系统中层人员实行公司级现场带班。

2、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安排由企管部负责。

3、带班人员因出差等原因无法带班的,应提前安排替班人员。

4、带班人员应详细、如实填写值班记录,企管部负责按月装订成册后转安环部存档备查。

四、带班职责带班值班领导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规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超能力组织生产;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

1、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2、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则处理;(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企业中层管理年度总结(3篇)

企业中层管理年度总结(3篇)

第1篇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转眼间,一年又即将过去,在这充满挑战与收获的一年里,我作为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深感责任重大。

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以便更好地回顾过去、展望未来。

一、工作回顾1. 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我始终把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行动指南,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公司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2. 强化团队建设,提高团队凝聚力。

我注重团队协作,积极开展团队活动,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团队凝聚力。

3. 深入推进业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针对部门业务特点,我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同时,我积极寻求创新,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部门间协同发展。

我主动与各部门沟通,了解各部门的工作需求,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公司整体发展。

5. 关注员工成长,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我关心员工的成长,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同时,我关注员工福利待遇,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工作亮点1. 成功组织并完成了公司年度重点项目的实施,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2. 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了部门工作效率,降低了成本。

3. 加强与上级部门、兄弟部门的沟通协作,提升了公司整体形象。

4. 关注员工成长,部门员工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三、工作不足1. 在项目管理方面,对部分细节把握不够严谨,导致项目进度受到影响。

2. 在团队建设方面,对个别员工的关心不够,导致团队凝聚力有待提高。

3. 在沟通协调方面,对部分突发事件的应对不够及时,影响了公司整体运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 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质量,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2. 深入推进团队建设,提高团队凝聚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团队。

3. 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

4. 关注员工成长,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总之,过去的一年,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诸多不足。

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股份公司)中层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设“四好”领导班子,培养“五有”领导人员队伍,确保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集团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人才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原则;(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能力和业绩的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领导人员管理的主要内容有:选拔、任免、考核、奖惩、培训等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领导人员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党委、集团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

领导人员职务名称如下:(一)集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二)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厂长、院长)、副总经理(副厂长、副院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三)直属机关职能部门:主任(部长)、副主任(副部长),集团股份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四)经营管理服务单位:主任、副主任;(五)(五)驻外办事处:主任、副主任;(六)控股和参股单位中集团股份公司派出领导人员所任职务,根据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等确定。

未成立直属党委而成立直属党工委、党总支的,职务名称为党工委书记、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工会工委主任、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

由集团股份公司党委、集团股份公司确定直接管理的其他领导职务,依据本办法管理。

第五条领导人员职数按《集团股份公司所属单位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数及党政领导班子职数核定办法(暂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领导人员职级依据《集团股份公司所属单位和直属管理服务部门(单位)层级划分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单位(部门)行政层级及所任职务对应确定。

中层履职尽责管理规定(3篇)

中层履职尽责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中层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包括正职、副职及中层助理等。

第三条中层管理人员履职尽责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忠诚干净担当;(二)德才兼备原则,注重选拔任用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中层管理人员;(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奖惩激励等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激发中层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工作落实。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组织协调本部门、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三)加强部门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四)关心爱护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分工如下:(一)正职负责全面工作,主持部门、单位行政、业务、党务等工作;(二)副职协助正职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具体工作;(三)中层助理协助副职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任免与培训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任免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名推荐: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由单位领导班子提出提名推荐意见;(二)考察核实:对提名推荐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考察核实,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方面;(三)讨论决定:召开单位领导班子会议,对考察核实情况进行分析讨论,形成任免意见;(四)任免决定: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履行任免手续。

第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注重实际,提高能力,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二)分类培训,分层推进,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中层管理人员的需求;(三)注重实效,注重培训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制度(3篇)

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制度为规范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程序,确保会议质量,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是对总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事项进行处理和决定的会议。

三、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的议事范围包括:1、传达上级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贯彻措施。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上周主要工作,安排下一阶段主要任务,提出需要总公司出面协调的问题。

3、对总公司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方案。

4、通报总公司办公会做出的重要决定。

5、审议或审定以总公司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的政策性文件,以及以总公司名义上报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

6、研究讨论需要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处理的其它问题。

四、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召集。

五、除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外,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周四下午2:30,若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六、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参加的成员有。

总公司领导,各部门正、副职。

如果需要,可请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七、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的,需向总经理请假,在可能情况下可以事先留下意见和建议,也可委派本部门员工代表参加。

八、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及相关会务工作。

九、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议事结果,经总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执行。

十、对因故缺席的会议成员,必要时会后可由办公室主任向其转告本次会议重要事项的议事情况和结果。

十一、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议事中____事项,要严格保密,违者追究其纪律责任。

十二、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形成的决议和决定,总公司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在确遇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调整时,可向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调整。

十三、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决议或决定的事项,明确由某个或某几个部门负责的,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督办,并及时将执行情况报告总经理。

十四、总公司中层干部会议决议和决定,必要时可用文件或纪要等形式印发有关部门。

公司中层管理工作总结模板(三篇)

公司中层管理工作总结模板一、工作概述经过一年的努力,作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我在工作中承担了许多重要的任务和责任。

通过与上级领导和下属员工的紧密合作,我成功地完成了公司交付给我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主要负责的工作包括:团队管理、目标制定与追踪、绩效评估、项目管理、部门协调等。

下面将具体分析我在每项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二、团队管理作为一名中层管理人员,团队管理是我重要的职责之一。

通过有效的人员管理和团队建设,我成功地提高了团队的凝聚力和工作效率。

1. 人员管理方面,我根据团队成员的特长和优势,合理安排了工作岗位,使得每个成员都能够发挥自己的能力。

2. 团队建设方面,我组织了团队沟通会议、团队拓展活动等,增加了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了团队的凝聚力。

然而,在团队管理中,我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我在团队决策方面还不够果断,有时候容易受到个人情绪的影响,导致决策不够及时和准确。

其次,由于工作压力较大,我有时候会对团队成员过于严苛,缺乏耐心和理解。

三、目标制定与追踪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我负责制定团队和个人的工作目标,并监控目标的实现情况。

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和跟踪落实情况,我使团队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执行力。

1. 目标制定方面,我充分调研和分析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需求,制定了合理和具有挑战性的工作目标,确保团队的工作与公司整体发展保持一致。

2. 目标追踪方面,我及时反馈和评估团队成员的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和解决,确保目标按时顺利实现。

然而,在目标制定与追踪中,我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我在制定目标时,有时候没有充分考虑团队成员的能力和实际情况,导致个别目标难以完成。

其次,在目标追踪中,我有时候忽视了对团队成员的激励和支持,没有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绩效评估作为中层管理人员,我负责对团队成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激励和改进建议。

《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管理办法》

《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级管理人员是指油田公司管理的正、副处级管理人员及二级半单位班子副职。

第二章退出形式第三条中级管理人员退出岗位的形式主要有。

自愿退出、组织调整退出、竞聘退出、考核退出、诫勉退出、责任追究退出、违规违纪退出和退休退出。

第四条自愿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因年龄、健康或其它原因,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研究同意退出现任岗位。

第五条组织调整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由于年龄、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或不宜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应予以免去现任职务或降级使用。

(一)领导班子闹不团结和无原则纠纷,搞小团体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二)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弄虚作假,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三)领导个人违反民主决策程序,重大问题不经集体讨论导致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四)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的;(五)不接受组织分配的任务,或不履行岗位职责的;(六)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交流决定的;(七)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八)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的。

第六条竞聘退出。

是指因机构调整、班子超员等原因需重新竞聘上岗,在公开竞聘中落聘的中级管理人员。

第七条考核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在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应免去现任职务。

(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为差班子或连续两年考核为一般班子的班子成员;(二)中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年度业绩指标的;(三)中级管理人员年度综合考核为不胜任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胜任的;(四)中级管理人员连续两年年度综合考核综合排名处于后3位的;(五)新提职的中级管理人员在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为不—2—胜任的。

第八条诫勉退出。

是指中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胜任,诫勉期满经考核仍未有明显改进的。

第九条责任追究退出。

管理中层领导的规章制度

管理中层领导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中层领导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组织正常运转,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管理中层领导是指在企业、政府或组织中负责制定和执行具体管理方针的管理人员,包括中层经理、主管、团队负责人等。

第三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制度,维护组织利益,做到公正、透明、廉洁。

第四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学习和提升。

第五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组织和员工利益放在首位,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工作,做到忠诚职守。

第六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自觉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领导,保守组织机密,维护组织形象。

第七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培养团队精神,促进员工间的协作和沟通,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准时上班、下班,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九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认真贯彻组织决策,制定具体目标和计划,推动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十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优化组织结构,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一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十二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向上级领导报告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注重对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益。

第三章遵守纪律第十四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不得违反组织规定,不得私自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

第十五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六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组织机密,不得利用职权泄露组织秘密。

第十七条管理中层领导应当遵守廉洁纪律,不得收受贿赂、礼金,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侵占公款。

第四章处分措施第十八条管理中层领导如违反本规章制度规定,将依据组织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调整岗位、降职或解除职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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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三篇篇一:公司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股份公司)中层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设“四好”领导班子,培养“五有”领导人员队伍,确保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集团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人才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原则;(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能力和业绩的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领导人员管理的主要内容有:选拔、任免、考核、奖惩、培训等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领导人员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党委、集团股份公司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

领导人员职务名称如下:(一)集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二)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厂长、院长)、副总经理(副厂长、副院长)、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三)直属机关职能部门:主任(部长)、副主任(副部长),集团股份公司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四)经营管理服务单位:主任、副主任;(五)(五)驻外办事处:主任、副主任;(六)控股和参股单位中集团股份公司派出领导人员所任职务,根据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等确定。

未成立直属党委而成立直属党工委、党总支的,职务名称为党工委书记、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工会工委主任、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

由集团股份公司党委、集团股份公司确定直接管理的其他领导职务,依据本办法管理。

第五条领导人员职数按《集团股份公司所属单位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数及党政领导班子职数核定办法(暂行)》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领导人员职级依据《集团股份公司所属单位和直属管理服务部门(单位)层级划分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单位(部门)行政层级及所任职务对应确定。

集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职级为正局级。

控股和参股单位中集团股份公司派出领导人员的职级,由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第二章任职条件及资格第七条领导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政治素质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二)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四)廉洁从业,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第八条提拔任用的,应同时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一)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基层工作经历不少于两年;(二)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岗位任职的经历,且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四)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等职位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五)具有岗位任职要求的资格证书,国际工程管理有关岗位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外语能力;(六)首次提拔任用的,男年龄不超过50周岁,女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提拔担任党组织领导职务的,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提拔领导人员应从符合条件的后备领导人员中产生。

第十条特别优秀的人才,可按程序破格提拔使用。

第三章选拔任用第十一条选拔领导人员采取下列形式:(一)组织推荐;(二)依法选举;(三)公开招聘。

第十二条组织推荐(一)推荐提名1.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书记人选由集团股份公司党委提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副书记、纪委(纪工委)书记、工会主席(工会工委主任)人选由所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研究推荐。

2.子公司总经理人选由集团股份公司主要领导协商提名;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人选由所在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所在公司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政联席会研究推荐。

3.集团股份公司直属机关职能部门、经营管理服务单位正职人选(含集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由集团股份公司主要领导协商提名或集团股份公司党委研究推荐;副职人选由所在部门(单位)正职提名或党总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推荐。

4.其他单位的行政正职人选由集团股份公司主要领导协商提名;行政副职、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人选由所在单位行政正职提名,并经所在单位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政联席会研究推荐。

5.控股和参股单位中集团股份公司派出的领导人员由集团股份公司主要领导协商提名。

(二)呈报1.各单位(部门)推荐提名任用领导人员,推荐提名单位(部门)应书面向集团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呈报。

拟提任领导人员数与拟提任人选推荐数按1:2的比例呈报。

2.各单位(部门)党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在研究呈报人选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以应到会成员过半数通过。

3.呈报任用领导人员,呈报单位(部门)应提交下列材料:(1)关于任用领导人员的报告;(2)党委常委会、党政联席会、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单位(部门)印章;(3)近两年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情况,加盖单位(部门)印章;(4)领导人员任免呈报表(一式两份);(5)本单位(部门)对拟任用人选的考察材料,考察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印章;(6)拟任用人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初始和后续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最高资格)、相关职(执)业资格证书、现岗位任职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单位(部门)印章。

(7)拟任用人选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2张。

(二)考察对拟提拔的人选必须进行考察,考察方案经集团股份公司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由集团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对拟提拔人选全面考察其素质、能力、业绩和廉洁从业情况。

考察程序如下:1.考察准备。

成立考察组,并与被考察人选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沟通。

2.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提拔领导人员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平级调整领导人员应进行民主测评。

参加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为被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党政正职及职工代表。

3.个别座谈。

座谈范围为被考察人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党政正职及其他对被考察人关键事项知情的人员。

4.调查核实。

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专项调查等方式进一步了解被考察对象情况。

5.考察组汇总考察情况,撰写考察材料。

(四)拟定领导人员调整方案集团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民主测评、民主推荐、考察情况和拟调整单位领导班子结构等情况,提出领导人员调整方案。

(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拟提拔为领导人员和拟调整的领导人员,在提交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之前,人力资源部就拟任人选廉洁自律情况等征求集团股份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六)讨论决定集团股份公司召开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

人力资源部汇报拟任人员考察情况和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情况。

到会常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应到会常委过半数通过形成决定。

(七)任命、聘任1.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纪委(纪工委)书记、工会工委主任由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任命。

2.全资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控股、参股公司中根据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由集团股份公司派出的领导人员,由集团股份公司将拟任职人选推荐给所在公司董事会按相应程序决定和聘任。

3.其他领导人员由集团股份公司聘任。

第十三条依法选举需换届的党委(党总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由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候选人后,换届单位召开党代会(党员大会)进行民主选举,选举产生的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报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审批,纪委书记由本单位党委会审议通过后报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审批。

工会主席候选人由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常委会审查后,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四条公开招聘根据工作需要,集团股份公司可确定部分领导职位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按照《集团股份公司公开招聘领导人员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第十五条领导人员任职时间,按照下列情况计算:(一)由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任命或集团股份公司直接聘任的,自党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二)由子公司董事会聘任的,自子公司董事会形成决议之日起计算;(三)由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工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自当选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领导人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行政正职同时担任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副书记,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书记同时担任行政副职。

党委(党工委)副书记同时担任纪委(纪工委)书记、工会主席(工会工委主任)。

公司制企业党组织领导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依法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第十七条实行领导人员任期制。

党群系统领导人员任期与本届党委(党总支)、工会委员会任期一致。

子公司经营班子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其他领导人员任期为三年。

在任期内职务发生变动的,新任领导人员的任期不超过本届党委(党总支)、董事会、经营班子、工会委员会的任期。

领导人员任期届满后要重新履行任职程序。

第十八条实行领导人员试用期制。

对公开招聘的领导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领导人员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正式任用,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称职的,免去试用职务,不再享受试用期间的待遇,重新安排工作。

第十九条对决定任用的领导人员,由集团股份公司主要领导或由主要领导委托其他,领导同本人谈话,提出任职要求。

提拔任用的领导人员任职后,由集团股份公司纪委会同人力资源部及时对其进行廉政谈话。

第二十条正职领导人员的任职由集团股份公司主要领导宣布,副职领导人员的任职由集团股份公司主要领导委托其他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部门负责人宣布。

第二十一条领导人员任职单位变动的,其人事管理关系和党组织关系相应转移。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二十二条对在职领导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与重点考核。

考核主要程序和方式依据本办法第十二条(三)项规定进行。

领导人员年度考核是指对领导人员每一任职年度进行的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以年度经营业绩责任制考核、经济责任制考核、绩效计划考核(以下称业绩考核)情况与民主测评结果综合评定。

根据工作需要,集团股份公司不定期对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进行重点考核。

第二十三条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

计算公式如下:(一)实行经营业绩责任制、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单位,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得分为:1.行政正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得分=(本单位当年度业绩考核得分÷所有单位当年度业绩考核最高得分)×50%+文明建设考核得分×10%+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得分×10%+民主测评得分×30%2.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书记年度考核得分=(本单位当年度业绩考核得分÷所有单位当年度业绩考核最高得分)×30%+文明建设考核得分×30%+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得分×10%+民主测评得分×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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