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云发改[2008]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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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索引号:530000-001100-20081201-0001生成日期:2008-12-1 13:31:48主题词:经济管理设计文件收费标准通知云发改价格〔2008〕1176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省建设厅:《云南省建设厅关于核定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函》(云建设函〔2008〕号)收悉。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有关问题的函》(云发改价格函〔2004〕193号)执行以来,对于促进全省普通工业、民用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消除建安工程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正常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4]16号文件及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及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的政策性、技术性、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及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进行审查,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所收取的审查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以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以该项工程(指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设计合同所载的勘察设计费为基数计收,由建设单位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见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重新设计整改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只能按一个项目对待,收取一次费用。
四、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拆迁安置房、限价房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按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70%收取。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维护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根据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 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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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凡本省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的 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 适用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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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 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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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3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 管理机构不予办理施工招标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 放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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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审查机构的认定工作,并对全省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 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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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 、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 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人民政 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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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审查机构及人员第五条审查机构及数量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和审查任务,依照国家确定的审 查机构条件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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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机构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
第六条 一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
(三)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 审查人员应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 15 年以上 所需专业勘察、设计工作经历;主持过不少于 5 项一级 以上建筑工程或大型市政公用工程或者甲级勘察项目相2 / 23应专业的勘察设计;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 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 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 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施工图审查费收费标准

施工图审查费收费标准施工图审查费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图纸的审查费用,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了规范施工图审查费的收费标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一、收费依据。
施工图审查费的收费依据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审查的工程量及审查的内容等因素。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查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二、收费标准。
1. 建筑工程。
(1)住宅建筑。
住宅建筑的审查费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收取一定的审查费用。
(2)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的审查费按照建筑面积和功能进行综合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建筑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
2.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的审查费按照工程量和工程类型进行计算,具体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或每平方米收取一定的审查费用。
3. 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的审查费按照工程量和安装内容进行计算,具体收费标准为每项安装内容收取一定的审查费用。
三、收费标准调整。
审查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
如需调整,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收费标准的公开透明。
四、收费管理。
审查费的收费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得违规收取费用。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审查费的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审查费的监督检查,确保审查费的合理收取和使用。
五、收费标准执行。
审查费的收费标准执行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调整收费标准。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审查费的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审查费的公平合理。
六、结语。
施工图审查费的收费标准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合理的收费标准有利于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审查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审查费的合理收取和使用,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保障。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页脚内容1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自治区物价局《关于重新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06]191号)规定: 一、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和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等进行审查时,可按本规定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仅限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时收取,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在最高限价内由双方协商确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修改设计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如属建设单位重新变更设计,再次送审的,则收费由双方视审查工作量、技术难易等另行协商确定。
三、对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工程,由国家投资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幼儿院、医院以及福利机构(不含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的职工宿舍、经营性用房)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实行优惠政策,按最高不超过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文件审查费的70%收取。
农村农民建房不得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按照自愿有偿、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为被审查单位指定社会中介机构。
审查机构接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定合同或协议时,审查机构应出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文件,并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分解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关于重新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一、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和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等进行审查时,可按本规定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仅限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时收取,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在最高限价内由双方协商确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修改设计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如属建设单位重新变更设计,再次送审的,则收费由双方视审查工作量、技术难易等另行协商确定。
三、对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工程,由国家投资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幼儿院、医院以及福利机构(不含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的职工宿舍、经营性用房)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实行优惠政策,按最高不超过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文件审查费的70%收取。
农村农民建房不得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按照自愿有偿、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为被审查单位指定社会中介机构。
审查机构接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定合同或协议时,审查机构应出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文件,并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分解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8]1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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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08〕1176号)省建设厅:《云南省建设厅关于核定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函》(云建设函〔2008〕号)收悉。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有关问题的函》(云发改价格函〔2004〕193号)执行以来,对于促进全省普通工业、民用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消除建安工程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正常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4]16号文件及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及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的政策性、技术性、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及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进行审查,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所收取的审查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以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以该项工程(指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设计合同所载的勘察设计费为基数计收,由建设单位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见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重新设计整改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只能按一个项目对待,收取一次费用。
四、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拆迁安置房、限价房等)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按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70%收取。
(完整版)(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完整版)(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f652c6719e8b8f67d1cb975.png)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决定适当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低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减免保障性住房租赁手续费。
经批准设立的各房屋交易登记机构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时,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即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住房抵押不得收取抵押手续费。
二、规范并降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各地应加强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管理,经认定设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承接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业务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 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
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不高于上述上限的范围内确定。
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收费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三、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估算投资额100亿元以下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建材、市政(不含垃圾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房地产、仓储(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除外)、烟草、邮电、广播电视、电子配件组装、社会事业与服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收费,应在原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 [2002)125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收取;上述行业以外的化工、冶金、有色等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收费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2号云建设()第962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已经 9月8日云南省建设厅第13次厅务会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11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建设厅二00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各地、州、市、县建委(建设局),昆明市建管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地、州、市质监站、招标中心等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建设[]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的规定》,我厅制定了《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
凡我省境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都必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
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不予办理施工招标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不得交付施工。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施工留审查是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依照本细则,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依据、结构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的独立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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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云发改价格[2008]1176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07.30
【实施日期】2008.07.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发改价格〔2008〕1176号)
省建设厅: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核定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函》(云建设函〔2008〕号)收悉。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有关问题的函》(云发改价格函〔2004〕193号)执行以来,对于促进全省普通工业、民用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消除建安工程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正常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4]16号文件及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及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的政策性、技术性、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及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进行审查,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所收取的审查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二、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以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依据,以该项工程(指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设计合同所载的勘察设计费为基数计收,由建设单位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见第九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重新设计整改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只能按一个项目对待,收取一次费用。
四、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