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章程)
企业股东会议章程样本(精选3篇)

企业股东会议章程样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仅供参考)一、会议基本状况:会议时间:****年****月****日会议地点:(注: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楼宇号码。
)会议性质:临时(或者定期)股东会会议二、会议通知及股东到会状况:公司于会议召开15日前(注: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为准)通知了全体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为:****、****、********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三、会议召集和主持状况:本次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注:设董事会的,表述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四、股东会会议全都通过并决议如下:(一)公司注册资本由****万元增加至****万元,实收资本由****万元增加至****万元。
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股东****以货币形式增资****万元,股东****以货币形式增资****万元,股东****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形式增资****万元。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
各股东的出资状况如下:股东****持有公司40%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全部于变更登记前缴足;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全部于变更登记前缴足;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万元,实缴****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全部于变更登记前缴足。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三)会议打算托付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盖章(注: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签字)****(签字)****有限责任公司(盖章企业股东会议章程样本(第二篇)企业股东会议章程样本摘要:本合同为企业股东会议章程范文,旨在规定股东会议的组织和程序等相关事项。
公司章程范本股东会议的通知与召开规定

公司章程范本股东会议的通知与召开规定尊敬的各位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于近期召开一次重要的股东会议,以审议和决定一系列重要事项。
本次会议将涉及公司的发展战略、财务状况、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其他重要议题。
为了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现将会议的通知与召开规定向各位股东说明如下:一、会议时间与地点本次股东会议定于xxx年xx月xx日(星期x)xx:xx在公司注册地址举行。
请各位股东提前安排好时间,并予以准时参加。
二、会议议程1. 主题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1.1 回顾公司过去一年的经营情况和现状分析1.2 讨论并确定公司未来一年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计划1.3 确定在各业务领域中的重点发展方向和策略2. 主题二:财务报告与决算2.1 审议并批准公司上一财年的财务报告2.2 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2.3 讨论并决定下一财年的资金预算及投资计划3. 主题三:人力资源规划3.1 评估现有人力资源配置情况3.2 讨论并决定公司的招聘计划和人事变动3.3 提出关于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建议与决策4. 其他事项4.1 提案审议:各位股东可提交提案,并提前向公司董事会提供相关资料4.2 公司重大变更事项的讨论与投票4.3 确定下一次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与议题三、出席与表决1. 出席股东会议的资格:本次股东会议仅限于登记为公司股东的合法人、公司或自然人代表出席,代表须持有有效股东证券账户并进行合理身份验证。
2. 表决方式:各位股东可亲自到场参加会议,也可以通过书面委托或其他合法方式指定代表参加。
会议决议将按照普通表决原则,即以持股比例决定表决权。
四、会议文件与信息披露1. 会议文件:公司将提前向各位股东发放包括会议通知、议程、决议草案等相关会议文件,请务必认真阅读并做好准备。
2. 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监管机构及股东披露本次股东会议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透明度与公正性。
五、其他注意事项1. 参会人员:请各位股东务必携带有效证件到场,并提前通知公司秘书处确认出席。
公司章程模板股东会议记录与签署要求

公司章程模板股东会议记录与签署要求
一、会议记录
1. 日期:(填写会议日期)
2. 地点:(填写会议地点)
3. 出席人员:(列出出席人员名单)
4. 主持人:(填写主持人姓名)
5. 会议议程:
-(填写议程事项1)
-(填写议程事项2)
-(填写议程事项3)
...
6. 讨论与决议:
-(填写讨论内容和决议1)
-(填写讨论内容和决议2)
-(填写讨论内容和决议3)
...
7. 遗留问题:(如有)
二、签署要求
1. 公司章程签署:
- 公司章程应由所有股东以书面形式签署。
- 签署顺序按照股权比例排列,股权比例大的股东先签署。
- 每位股东应在其签名前注明公司名称、股东姓名、签署日期。
2. 股东会议记录签署:
- 股东会议记录应由与会股东以书面形式签署。
- 签署顺序按照与会股东姓名的字母顺序排列。
- 每位股东应在其签名前注明公司名称、股东姓名、签署日期。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会议记录和公司章程签署应妥善保管,并备案。
2. 签署过程中,应仔细核对参与签署的股东身份以确保准确性。
3. 若有股东无法出席会议,应提前通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相关
证明文件。
4. 在签署前,应清楚了解公司章程和会议记录的内容,确保同意
并理解其中规定。
5. 如需要进行章程的修订,应在股东会议上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然后进行修订并重新签署。
以上为公司章程模板股东会议记录与签署要求,具体情况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请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和签署,以确保公司章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公司章程中的股东会议及表决程序

公司章程中的股东会议及表决程序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其中,股东会议及表决程序是公司章程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它规定了股东会议的召开、决策和表决的相关规定。
本文将围绕公司章程中的股东会议及表决程序展开讨论。
一、股东会议的召开股东会议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了公司的重大事项和方向。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议可以由董事会主席、董事局或者股东发起召开。
在召开股东会议前,公司应向所有股东发出会议通知,通知应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通常情况下,公司应提前合理时间发出通知,确保股东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和安排。
二、股东会议决策股东会议的决策是指通过股东会议表决决定公司事项的结果。
在股东会议中,会议决策的原则通常采取绝对多数原则,即获得股东总数多数或所代表的股份比例超过半数即可通过。
有时候,公司章程还可以约定特定重要决策需要达到特定比例的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如三分之二以上。
这样的约定有助于保障少数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长期发展。
三、股东表决方式股东会议的表决方式也是公司章程中重要的一部分,通过规定合适的表决方式可以确保股东表决的公平和有效。
常见的股东表决方式有无记名投票和记名投票两种方式。
无记名投票是指股东在会议上用手举票表决,这种方式通常用于简单的议程事项,如决定是否通过报告等。
而记名投票则是以书面形式进行,股东需在表决文件上签名,明确支持或反对议程事项,该方式通常在重大决策事项上使用,如选择新的董事长等。
四、表决结果和记录在股东会议结束后,公司应对会议表决的结果进行统计和记录,并在会议纪要中体现。
会议纪要一般包括会议的基本信息、出席股东的名单、议程事项的表决结果等。
这些记录有助于保留会议决策的证据,为未来的追溯和调查提供依据。
总结公司章程中的股东会议及表决程序是规范公司运营和管理的重要内容。
准确地制定和执行股东会议及表决程序有助于维护公司内部的公平公正、权益的保护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章程的股东会议规定

公司章程的股东会议规定公司章程作为公司治理的基本法律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架构、权利义务以及各方的权力和责任。
其中,股东会议规定是公司章程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它对公司的决策机构、决策程序以及参会人员有着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对公司章程中的股东会议规定进行探讨。
一、会议召开方式和通知1. 会议召开方式: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议的召开方式,一般分为常规会议和特别会议。
常规会议是按照固定的时间和地点定期召开的,一般为年度股东大会;特别会议是在特殊情况下召开的,如重大决策需要股东共同协商决策时。
2. 会议通知:公司章程规定了会议通知的方式和期限。
通常会设置通知期限,例如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以确保股东有充分的时间准备会议。
通知方式可以通过挂号信、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以确保通知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二、参会资格和表决权1. 参会资格:公司章程规定了参会股东的资格,通常要求持有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股份才能获得参会资格。
此外,还可以规定特定股东必须亲自出席会议,而不能委托他人代表。
2. 表决权: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的表决权,包括每股对应的表决权数量以及表决方式。
一般情况下,每股持有人都有一票表决权,但根据股东身份和股权比例的不同,也可以增加表决权数量或设立特殊表决权。
三、议事程序和决策规则1. 会议主持:公司章程规定了会议的主持方式,一般由董事长或董事会任命的主持人担任,负责维持会议秩序和议事规则。
2. 决策方式:公司章程规定了决策方式,一般采用多数原则或特定比例原则。
多数原则指,在股东会议中,决策结果取决于表决支持的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
特定比例原则指特定事项需要达到事先规定的比例才能通过,如重大投资决策可能需要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表决通过。
3. 议事程序:公司章程明确了会议的议事程序,包括议程的设定、发言顺序、表决程序等。
议事程序的规定可以确保会议的有序进行,同时保障各方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四、会议记录和决议的生效1. 会议记录:公司章程规定了会议记录的要求,包括记录方式和记录内容。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股东会议组织与程序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股东会议组织与程序公司章程中对于股东会议的组织与程序的规定对于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和股东的权益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针对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股东会议组织与程序进行详细探讨。
1. 股东会议的组织根据公司章程范本,在确定召开股东会议之前,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所有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会议召开。
在组织股东会议时,应确保会议的公开、公正和有效性。
2. 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应向所有股东发出股东会议的通知。
会议通知应包含以下重要信息:会议时间、地点、议程、会议形式(线上或线下)、提前通知的要求、参会要求等。
通知可以通过邮件、传真或公司内部公告等方式进行传达。
3. 会议形式公司章程通常规定了股东会议的形式,可以是线上会议或线下会议。
线上会议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进行,确保所有股东都能便利地参与会议。
线下会议则要求股东亲自到达指定的地点进行会议。
4. 会议时间公司章程需要明确规定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
一般情况下,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时间应提前合理时期,以确保股东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和参会。
5. 会议地点公司章程还需要明确规定股东会议的召开地点。
会议地点应为股东普遍易于到达的地方,以方便股东的参会。
6. 会议议程公司章程通常要求明确规定股东会议的议程,以确保会议在有序和高效的环境中进行。
会议议程应提前公布给股东,并应包括的主要议题,如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表、决定利润分配等。
7. 会议程序公司章程中应规定股东会议的程序,包括会议主持人、记录员的选择,以及发言权的控制等。
会议主持人应根据议程顺序引导会议进行,记录员则应准确记录会议讨论和决议的内容。
8. 决议形式在公司章程范本中,通常也会规定股东会议中决议的形式。
决议可能通过股东表决、草案表决、无异议表决等方式达成,其要求和结果应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 决议生效在公司章程中,还需要规定股东会议决议的生效条件。
决议的生效可能需要通过特定比例的股东表决通过、签署书面决议或其他特定程序完成。
股东会章程
湖州长兴苏荷酒吧股东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明确各股东的责任、权力、义务,保障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使合股企业的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合理,根据各股东意见,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单位名称:湖州长兴苏荷酒吧单位地址:湖州市长兴县街号第三条湖州长兴苏荷酒吧,由共同投资组建第二章服务及经营范围第四条湖州长兴苏荷酒吧:酒水服务第三章股本金和注册资金1、以现金入股万元,占总股本金的%并控股;2、以现金入股万元,占总股本金的%;3、以现金入股万元,占总股本金的%;4、以现金入股万元,占总股本金的%;第六条股东入股后,不得退股。
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出资或股东间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必须经过股东会同意,并签署同意转让股权证书。
否则视为无效转让。
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出资,以同等条件下,股东会成员对该出资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资金。
股东缴纳出资后,出具由单位盖章的出资证明及收款收据。
单位该股东名册,载明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日期、出资额等。
股东依本章程转让出资后,由单位将受让人的姓名、身份证及受让的出资额,载入股东花名册。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第八条股东是本单位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根据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对单位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人事安排进行表决;2、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表;3、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分取利润;4、优先认购新地股权及股东出让的股权;5、单位终止或整体转让后,依法按出资比例分得剩余财产或整体转让金额;6、公司不设董事会,控股人行使董事会的权利;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单位的章程;2、缴纳可认缴的出资;3、依其可缴纳的出资比例承担单位的债务;4、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单位信誉和利益,不泄露单位经营、财务秘密。
第十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单位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1、审议单位的业务发展和投资计划;2、对股东转让出资做出决议,对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转让做出决议。
公司章程模板股东会议通知与参与要求
公司章程模板股东会议通知与参与要求尊敬的股东:为了加强公司治理并促进股东的积极参与,我们计划召开一次股东会议。
现将有关通知和参与要求向各位股东说明如下:一、会议通知1. 时间:本次股东会议将于[日期]在[地点]举行。
2. 会议议程:本次会议的议程如下:(1)主席团报告;(2)公司章程修改;(3)其他事项。
3. 会议要求:请各位股东提前阅读会议议程,并准时参会。
如有无法出席的情况,请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秘书处。
二、参与要求1. 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享有以下权益:(1)出席股东会议并参与讨论;(2)行使表决权;(3)提出议案;(4)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2. 出席方式:股东在会议召开之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出席股东会议:(1)亲自出席:请按照会议通知上提供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达会议现场;(2)委托代理人出席:如果无法亲自出席,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出席,在委托书上注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股东的委托人签字,并提前提交给公司秘书处;(3)以书面形式投票: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前将持股数量和表决意见告知公司秘书处,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文件。
3. 会议表决:在会议期间,股东可以行使表决权。
每股享有一票,股东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表决权。
表决可以通过现场投票、委托代理人投票或以书面形式投票的方式进行。
4. 决议形成: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议决议须符合以下要求方可生效:(1)股东出席人数符合法定的法定人数要求;(2)是否通过决议,以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决定为准。
5. 决议文本:经过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将由公司秘书处整理成正式决议文本,并于[日期]向所有股东发放。
尊敬的股东,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共同参与公司决策和治理,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请您按照会议通知和参与要求的指引提前做好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公司秘书处。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信息,请直接与公司秘书处联系。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股东会议程序
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股东会议程序股东会议是公司治理重要环节之一,对于公司的发展和决策具有重要作用。
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会议的程序,以保证会议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介绍公司章程范本中的股东会议程序。
一、召开股东会议的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召开:1. 召集股东会议的权力:公司章程规定了召集股东会议的权力机构,通常是董事会或者董事长。
他们有权力提出召开股东会议的建议,决定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
2. 通知股东会议:公司章程要求在召开股东会议前,需向所有股东发出通知。
通知应包含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以及会议材料等。
通常,通知应提前一定的时间发出,以确保股东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出席会议。
3. 召开股东会议: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股东会议正式召开。
主持人应宣布会议开场,并按照预定的议程进行会议。
二、股东会议的议程公司章程中应明确股东会议的议程内容,以保证会议的有序进行和决策的合理性。
根据公司具体需求,股东会议的议程内容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议事程序:包括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确认出席股东的身份、选举会议记录人、通过或修订会议议程等程序。
2. 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股东会议需要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例如公司业务计划、财务报表的批准、董事选举、分红政策和股权转让等。
3. 其他事项: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其他需要在股东会议上讨论和决策的事项,如公司章程的修订、股东之间的纠纷解决等。
三、股东会议的表决程序在股东会议上,股东有权对议题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 表决权的行使:公司章程明确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可以是亲自到场投票或者委托他人代理投票。
章程中还应规定股东所持股份的表决权数额,以及少数股东的特殊表决权情况。
2. 表决程序:章程规定了会议表决的程序,包括投票方式(口头或书面)、表决时限、表决结果的确定等。
在章程中还应明确股东表决的多数原则,例如绝对多数、相对多数或特定比例的多数等。
公司章程范本的股东会议
公司章程范本的股东会议一、会议召开本次股东会议是依据公司章程第X条规定召开的。
1. 会议召开时间本次股东会议定于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在公司注册地址举行。
2. 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会议由董事长/董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
3. 会议通知股东会议通知必须在法定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股东,包括但不限于邮件、传真、快递等。
二、会议议程1. 主要议题:(根据公司特定情况列出公司章程第X条规定的主要议题)- XX事项讨论和决议- XX事项讨论和决议- XX事项讨论和决议2. 其他议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列出针对本次股东会议的其他具体议题)三、会议程序1. 主持人开场发言董事长/董事会主席对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目的、议程和重要事项进行说明。
2. 逐项审议议案由主持人按照议程顺序逐项宣读及说明相关议案,与会股东进行充分讨论。
3. 投票表决针对每个议案,进行全体股东或特定类别股东的投票表决。
投票采用无记名可数票制度。
4. 议案决策每个议案根据获得的股东投票结果进行决策,符合表决通过者即为获得通过。
5. 会议记录由指定人员记录会议的决议内容和相关讨论细节,作为股东会议决议的有效证明。
四、会议决议针对每个议案,根据股东会议投票结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是否通过或不通过。
1. 通过决议对获得通过的议案,公司将依法依规执行并在公司内部进行相应的推进。
2. 不通过决议对未获得通过的议案,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讨论和调整,并在必要时重新召开股东会议。
3. 实施决议任何通过的决议,应该在公司内部进行相应的执行,并记录在公司文件中,以备将来参考。
五、会议结束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并感谢与会股东对本次股东会议的关注和支持。
以上是关于公司章程范本的股东会议的基本内容,具体细节可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希望本次股东会议能够取得圆满成功,为公司的发展和股东利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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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执行董事、不设监事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项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国内贸易;网上贸易代理;广告经营;装修装饰设计与施工。
(以工商部门核定范围为准)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营业期限届满后公司需存续的,应当在营业期限届满前修改本条,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 万元。
第九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
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第十条公司股东共4 个,分别是:1、姓名(名称):*****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住所:*******2、姓名(名称):*****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住所:********3、姓名(名称):******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住所:********4、姓名(名称):******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住所:********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取红利。
(四)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五)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七)在公司清算完毕并清偿公司债务后,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配剩余财产。
(八)参加股东会,并按本章程规定的方式行使表决权;(九)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者监事的权利;(十)股东会的决议内容或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十四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载明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三)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四)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五)不得抽逃出资;(六)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七)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第十五条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方式:1、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6万元,在2015年8月31日前缴足。
2、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5万元,在2015年8月31日前缴足。
3、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5万元,在2015年8月31日前缴足。
4、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5万元,在2015年8月31日前缴足。
第十六条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七条股东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八条股东的出资期限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公司营业期限。
第十九条股东不按照本章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者依法解散清算时,如资不抵债,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应先缴足出资。
第五章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二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实缴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视为同意转让”,可由公司出具书面证明。
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本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的记载。
第二十五条股东可以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后,应当办理减资登记。
第二十六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受让人应当承继转让人的出资义务。
第二十七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继承人应当承继股东的出资义务。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二十九条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一)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二)法定代表人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权,委托他人代行职权时,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权,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第三十条法定代表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章程的规定,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作出违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行为,不得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法定代表人违反上述规定,损害公司或者股东利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法定代表人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解除其职务,重新产生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法定代表人:(一)法定代表人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二)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但其丧失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资格的;(三)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无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四)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五)其他导致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法定情形。
第七章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上述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在每会计年度期末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并主持;监事不召集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并主持。
第三十六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应当对股东会会议通知情况、股东出席情况、表决情况以及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八条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的其他决议,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合并、分立以及减少注册资本决议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四十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四十一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四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