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财产继承的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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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研究》范文

《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研究》范文

《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财产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到社交平台上的虚拟形象、粉丝群等,虚拟财产的价值日益凸显。

然而,随着人们对于虚拟财产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

本文旨在探讨虚拟财产继承的背景、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虚拟财产的背景及现状1. 虚拟财产的定义与分类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空间中存在的、具有实际价值或潜在价值的数字化资产。

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虚拟财产可分为游戏类虚拟财产、社交类虚拟财产、知识产权类虚拟财产等。

2. 虚拟财产的普及与发展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虚拟财产的种类和数量都在不断增加。

人们不仅在游戏中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还通过社交平台、在线交易平台等途径获取和交易虚拟财产。

三、虚拟财产继承的现实问题1. 法律规定的缺失目前,关于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尚不健全。

尽管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关注并尝试制定相关法律,但大多数地区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这导致在虚拟财产继承过程中存在诸多法律纠纷。

2. 技术难题由于虚拟财产的存在形式和交易过程均依赖于网络技术,因此其继承过程中存在技术难题。

如如何确认被继承人的身份、如何获取被继承的虚拟财产等。

3. 道德与伦理问题虚拟财产的继承涉及到个人隐私、权益保护等问题,因此也存在一定的道德与伦理考量。

例如,是否应该尊重被继承人或原所有人的意愿进行继承等。

四、解决策略与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为解决虚拟财产继承问题,需要国家和政府在法律层面进行规范和引导。

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继承权利,为解决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2. 开发技术支持针对技术难题,需要开发相应的技术支持和平台。

例如,通过引入身份验证技术、建立虚拟财产交易平台等方式,为虚拟财产的继承提供技术支持。

3. 建立道德与伦理规范在道德与伦理方面,应建立相应的规范和准则。

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问题研究

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问题研究

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问题研究作者:司美玲来源:《锦绣·上旬刊》2020年第03期摘要:随着网络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发展,现今社会已经逐步进入数字化时代,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无时无刻的影响人们的工作和生活。

因此,网络虚拟财产对社会以及个人的价值逐渐凸显。

然而,我国并未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特征、判断标准、法律性质、权利归属等具体的法律问题作出规定。

因此,为了更好的对网络虚拟财产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利益的进行保护,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相关内容迫在眉睫。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继承;法律制度的建立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及范围网络虚拟财产在我国属于一个新兴事物,一般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是以不同于普通实体财产的形式存在于网络虚拟空间,主要是以数字化或者非物质化形式,能被人们支配、控制、使用的专属性财产信息资源[1]。

不同学者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内容范围认定也不一致,梁慧星教授认为:“虚拟财产,如网络中的虚拟货币、宝物、装备以及电脑或其他设备中的电磁记录(数据),不属于民法上的物。

所谓虚拟财产,是假想出来的,存在于一个由参与者形成的关系(圈子)里,加入这个关系(圈子)的人承诺遵守预先拟定的协议条款,按协议的规定,认可、接受、交易该虚拟财产。

虚拟财产只能在关系(圈子)内才被视为‘财产’并互相交易,一旦超越其关系(圈子),不仅不被视为‘财产’,而且将归于‘虚无’。

”[2]林旭霞教授认为:“广义的网络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模拟现实事物,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的、既相对独立又具独占性的信息资源。

”并将其进一步区分为虚拟物、虚拟无形财产、虚拟集合性财产。

[3]梅夏英教授将网络虚拟财产理解为:“依附于虚拟世界,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且能为人力所支配、兼具竞争性、永久性、互联性和用户可使其增值型的信息资源。

”并将虚拟财产区分为“虚拟入口”和“虚拟资产”。

[4]二、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关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学者观点也不一致,问题主要存在于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属于民法中所说的“物”,即网络虚拟财产是否是财产。

《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研究》范文

《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研究》范文

《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财产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到社交平台上的虚拟形象、帖子等,这些虚拟财产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当虚拟财产的拥有者不幸离世时,如何处理这些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本文将就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其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案。

二、虚拟财产的继承现状目前,关于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国内外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

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如存在于网络空间、依赖特定平台等,使得其继承问题变得复杂。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离世时并未对自己的虚拟财产进行妥善处理,导致这些财产被遗忘或被平台随意处置。

这不仅涉及到遗产继承的法律问题,还涉及到个人隐私、信息安全等重要问题。

三、虚拟财产继承面临的问题1. 法律空白:目前,关于虚拟财产的继承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导致在处理继承问题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2. 技术难题:虚拟财产的继承需要解决技术上的难题,如如何从技术层面确认虚拟财产的所有权、如何保证继承过程的顺利进行等。

3. 平台政策:不同平台的政策差异导致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更加复杂。

一些平台可能对用户的虚拟财产进行随意处置,侵犯用户的合法权益。

4. 隐私保护:在处理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时,如何保护个人隐私、防止信息泄露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四、解决虚拟财产继承问题的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快制定关于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法规,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继承权,为解决虚拟财产继承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2. 推动技术发展:加强虚拟财产继承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如区块链技术、云计算等,为解决虚拟财产继承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3. 平台责任明确:要求各大平台明确用户的虚拟财产权益,制定合理的继承政策,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对平台的监管力度,防止平台随意处置用户的虚拟财产。

4. 加强隐私保护:在处理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时,应加强个人隐私保护措施,确保继承过程的安全性。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产权法律保护研究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产权法律保护研究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产权法律保护研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网络游戏已成为人们娱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在网络游戏中,虚拟财产作为游戏中的一种游戏物品,也日益受到玩家们的关注。

虚拟财产本身并没有实体,但在游戏中却有很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虚拟财产产生的巨大经济利益引起了各界的关注,虚拟财产产权也成为了研究的热点之一。

本文将探讨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

一、虚拟财产及其产生的法律问题1.1 虚拟财产的定义虚拟财产指的是在网络游戏中所获得的,没有实物背景,仅存在于网络游戏中的游戏物品或虚拟货币。

包括游戏中的装备、武器、道具、虚拟货币等等。

1.2 虚拟财产产生的法律问题随着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巨大经济利益的出现,与此相关的法律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

例如:(1)虚拟财产的产权问题。

游戏玩家所获得的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其产权、是否可以买卖交易、是否可以继承等问题。

(2)虚假交易问题。

因虚假交易而造成的损失,该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3)虚拟财产侵权问题。

例如,一个玩家盗用他人账号,并窃取了该账号中拥有的虚拟财产,另一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虚拟财产产权法律保护研究2.1我国法律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我国现有的法律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问题并未有明确规定。

不过,虚拟财产交易在我国已形成了一种规模庞大的市场,也引起了法律界的注意。

在此背景下,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些文件,以保护虚拟财产交易市场的正常运作。

例如,最早出台的就是《文化部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管理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规定了游戏虚拟物品的交易不得超过官方售价,也不得以非法手段获取游戏虚拟物品等。

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侵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也对虚拟财产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做出了明确规定。

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已开始重视对虚拟财产产权的法律保护。

2.2虚拟财产产权保护的实践案例虚拟财产裁判案例在我国逐渐增多,保护虚拟财产产权的意识也在逐步增强。

浅论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问题

浅论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问题

浅论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虚拟财产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虚拟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电子货币、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社交网络账户等,这些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可能价值不菲,甚至成为了一些人的重要财产。

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却鲜有法律规定,导致在网络虚拟财产继承方面存在较大的法律空白和困惑。

本文将就浅论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困境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虚拟财产的本质是一种数字化的信息,其不同于传统的有形财产,其法律地位和继承方式并不清晰。

对于虚拟财产的继承,传统的继承法律往往未能给出明确的规定,造成了在实践中的困惑和纠纷。

虚拟财产的价值和继承方式缺乏规范。

网络虚拟财产可能包括多种形式,如游戏代币、虚拟房产、社交媒体账户等,这些财产可能具有不同的实际价值和使用方式。

现行的法律并未对其进行具体的界定和规范,导致在继承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争议。

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需求与现行法律的脱节。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大量的网络虚拟财产,这些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情感价值。

现行的继承法律并未能充分适应这一现实需求,使得在虚拟财产继承方面存在较大的法律障碍。

鉴于网络虚拟财产继承面临的法律困境,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和完善。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一是制定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规范。

在立法层面,应当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继承方式,明确其价值评估和继承程序,为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是建立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相关制度。

在行政管理层面,可以建立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登记机构或相关继承服务机构,为继承人提供便捷的继承程序和服务。

三是加强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宣传和教育。

在社会层面,有必要加强对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继承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结语网络虚拟财产继承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领域,其法律问题和困惑亟待解决。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民法保护问题研究》范文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民法保护问题研究》范文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民法保护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虚拟财产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游戏中的装备到电子货币,再到数字藏品,这些形式的虚拟财产都体现出了人们日益增长的投资与交换需求。

但同时,也产生了对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和民法保护的问题讨论。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其在民法中的保护问题,以期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二、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一)定义与分类虚拟财产是指在数字环境中存在并具备价值,能被用户以电子方式控制和利用的数字资源。

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装备、虚拟货币,社交网络上的虚拟商品以及电子账户等。

按照功能和使用目的,虚拟财产可分为使用型和投资型两类。

(二)法律属性探讨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当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其属于动产范畴,另一种则认为其具有独特的法律属性,不能简单地归为动产或不动产。

从法律角度来看,虚拟财产具有独立性、价值性、可控制性等特点,它虽然存在于电子空间中,但具有实际的经济价值和交换价值。

(三)法律地位现状尽管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其法律地位尚不明确。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有着不同的规定和解释,这给虚拟财产的合法性和保护带来了挑战。

三、民法保护问题研究(一)现有法律框架下的保护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对虚拟财产的保护主要依赖于《物权法》、《著作权法》、《合同法》等法律规范。

然而,由于虚拟财产的特殊性质,这些法律往往无法提供充分、全面的保护。

(二)立法需求与完善建议面对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困境,完善立法成为必然选择。

建议在相关法律中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属性,同时制定专门针对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规定,包括产权归属、交易规则、侵权责任等。

此外,还应建立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和行政监管机制,以保障虚拟财产的合法权益。

(三)司法实践中的挑战与对策在司法实践中,对虚拟财产的认定和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

《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研究》范文

《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网络世界逐渐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诸多新兴财产形态,其中,虚拟财产显得尤为突出。

从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货币、装备到社交平台上的账号、数据,再到云存储中的个人文件等,这些虚拟财产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当虚拟财产的拥有者不幸离世时,其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便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难题。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分析其现状及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虚拟财产的概述虚拟财产,顾名思义,是指存在于网络世界中,具有现实价值的虚拟物品或资源。

这些虚拟财产通常具有一定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如网络游戏中的装备、账号等。

虚拟财产的出现与普及,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和乐趣,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法律和社会问题。

三、虚拟财产继承的现状及挑战(一)现状目前,各国对于虚拟财产的继承尚无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

尽管有些国家已经开始关注这一领域,但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

这使得在处理虚拟财产继承问题时,往往缺乏法律依据。

(二)挑战1. 权属确认难:由于虚拟财产的存在形式和特性,其权属往往难以确认。

如游戏账号、社交平台账号等,其所有权归属往往模糊不清。

2. 价值评估难:虚拟财产的价值往往难以准确评估。

不同虚拟财产的价值差异巨大,且缺乏统一的价值评估标准。

3. 技术障碍:虚拟财产的继承涉及到网络技术、密码技术等方面的问题,如何确保继承过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是一个技术难题。

4. 法律空白:当前关于虚拟财产继承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

四、解决方案与建议(一)立法保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明确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和权益归属,为解决虚拟财产继承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二)权属确认机制建立完善的权属确认机制,通过实名认证、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确保虚拟财产权属的明确性。

同时,加强相关证据的保存和收集工作,为解决纠纷提供有力证据。

(三)价值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价值评估体系,对不同类型、不同价值的虚拟财产进行准确评估。

法学毕业论文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研究

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研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而我们在网络上使用的QQ、电子邮箱、微博、网店、游戏账号及装备、宝藏等虚拟财产也在不断增加。

但我国至今未有相应的法规对虚拟财产的继承予以规制,本文拟从虚拟财产的继承为切入点,对虚拟财产的继承做相应探讨。

一、虚拟财产的概念、特点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这点是不能转换到现实生活中的虚拟财产以及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

但由于目前网络游戏的盛行,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等,这些虚拟财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现实中的财产。

目前,由于网络数字资源表现形式的不确定性加大了对虚拟财产类型进行界定的难度,国内对于虚拟财产的类型在法律层面还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

一般,将虚拟财产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是自然人在网络上所拥有的个人账号信息,例如电子邮件、聊天工具、网络论坛等相关的账号信息;2、是涉及金钱的虚拟货币,例如游戏装备、QQ币、QQ秀、网店等相关的虚拟财产;3、是自然人在网络上所产生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个人财产,例如微博、照片、音频、视频等数字资源作品。

虚拟财产还具有以下特点:1、虚拟财产的占有具有双重性众所周知,虚拟财产是由网络运营商(ISP)开发建设,通过搭建网络服务平台,向用户提供虚拟财产的各项服务,并以服务协议决定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虚拟财产既区别于网络运营商提供的运行环境,又与其他网络终端用户的资源相区别,即虚拟财产区别于其他公共网络资源和现实财产,具有排他性和专有性。

用户可以使用相关账号和密码等登录服务平台,并可占有、使用、支配、处分自己在网络中的各种虚拟财产。

用户及其继承人要想取得这些虚拟财产,一般要取得网络运营商的授权或配合。

虚拟财产的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财产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虚拟财产是指在网络游戏中、社交平台上、虚拟世界中等所拥有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物品或资产。

近年来,虚拟财产侵权案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例将分析一起典型的虚拟财产侵权纠纷案件,探讨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原告甲系某网络游戏玩家,其在游戏中拥有一套珍贵装备。

某日,原告发现其装备被盗,且被盗装备已被出售给被告乙。

被告乙在购买该装备时并未知悉其来源非法。

原告认为被告乙侵犯其虚拟财产所有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焦点1. 虚拟财产是否具有法律属性?2. 虚拟财产所有权如何认定?3. 被告乙是否构成侵权?四、法律分析(一)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1. 虚拟财产具有经济价值。

虚拟财产在网络游戏中具有交换价值,玩家可以通过购买、出售、赠与等方式实现虚拟财产的流通。

2. 虚拟财产具有稀缺性。

虚拟财产的获取往往需要玩家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具有一定的稀缺性。

3. 虚拟财产具有可复制性。

虚拟财产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复制,但复制后的虚拟财产与原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可能存在差异。

综上所述,虚拟财产具有经济价值、稀缺性和可复制性,应具有法律属性。

(二)虚拟财产所有权的认定1. 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取得。

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取得通常基于以下几种方式:购买、赠与、继承等。

2. 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取决于虚拟财产的取得方式。

若虚拟财产是通过购买取得的,则所有权归购买者;若虚拟财产是通过赠与取得的,则所有权归赠与人。

本案中,原告甲通过购买获得了该套珍贵装备,因此其对该装备享有所有权。

(三)被告乙是否构成侵权1. 被告乙在购买虚拟财产时并未知悉其来源非法,属于善意第三人。

2. 被告乙在购买虚拟财产后,未侵犯原告甲的虚拟财产所有权。

综上所述,被告乙不构成侵权。

五、判决结果法院认为,虚拟财产具有法律属性,原告甲对该套珍贵装备享有所有权。

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研究

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研究1 虚拟财产的界定1.1 虚拟财产权的法律属性由于对“虚拟财产”概念的界说莫衷一是,对虚拟财产这一权利客体也就缺乏统一的认识,使得对虚拟财产法的理解也众说纷纭。

当前,学界运用较为普遍的说法包括“物权说”、“债权说”、“知识进行产权说”以及“新型企业财产权说”。

1.1.1物权说杨立新教授通过分析现有民法总则得出,当前我国民法对虚拟财产的界定不甚明确,但梳理民法的起草逻辑和发展演变可以发现,现有民法将虚拟财产界定为“公民权利的对象”[2],从而从实质上肯定了虚拟经济的对象属性。

1.1.2债权说债权说认为网络用户和网络运营商存在合同关系,二者就各自的权责所属共同协商并达成共识,再以规范化的合同表征他们的社会服务关系。

一方面,网络用户应在协议范围内合理行使权利,并使自身的网络活动符合相应规范;另一方面,网络运营商应切实保障网络用户的合法权利,使他们的网络活动免遭损害。

1.1.3 知识产权说谢江东、梅慎实将虚拟财产权化归于知识产权[4]的范畴,他们在《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一文中指出,凝聚在网络游戏中的网络虚拟财产是游戏设计者智慧的结晶和劳动的果实,属于设计者的知识成果,因而也就具有一般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内知识的一般特征,即创新性、可复制性等。

1.1.4 新型财产权说陈琛博士认为虚拟财产所具有的独特特征,使得它难以划入既有的物权和知识产权范畴,而隶属于一种与之并列的新型权利,即“信息记录支配权”。

本文通过对不同学说的比较分析,拟将虚拟财产权利定位为一种新型财产权。

本文认为,在运营商和用户的互动中,二者的关系并非是对等的,即只要用户所提诉求是建立在合理合法的限度内,网络运营商都必须协助配合用户进行网络虚拟财产的处理,以保证服务器的正常营运。

2 虚拟财产的继承的困境2.1 虚拟财产继承中权利与义务的分配网络服务提供商的相关辅助是进行财产继承或处理虚拟财产的前提条件,包括对有差别的文化和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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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全与现 实 货 币挂 钩 。随着虚 拟财 产 的规模 扩大 ,对 凝聚 了网络用户大量 的劳动成本,获得 这部分数据 的相
如果运 营商将 网络游戏开通后,没有玩 家使用 也就不可 能存 在虚拟财产 。同样 的,如果某件虚拟物 品每个人 都
段才 能够 体现 价值 的情 况,仅是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型 4 . 期 限性 。虚 拟财 产必 须基于 一定 的技术 手段而 存 在,必 须依 托特 定 的服务 器和运 营 商才 能流转 和交
私有财产权客体的特性 , 并不能因此否认它的经济价值 。
同时,从特征上讲虚拟财产 已经具备 了私有财产客体 的 换 。当该服务器 出现故 障或运营商关 闭,则这一部分 的
段,无法使网络用户独立支配虚拟财产,更无法在网络用
三 是认 为虚拟 财产 的产生与网络用 户的劳动付 出密不 可 1 9 9 5 年 以前,不存在虚拟财产的概念。因为当时的技术手
Hale Waihona Puke 相较而 言,笔者较 为赞同第 三类说 法。虚拟财产本 身虽 户 间进行大范围流通 ,使其具备更高的经济价值 。随着技 术 的发展,当互联网深入到社会的各层次的生活中,搭建 却 能够被人所 感知和 支配,并能够独立 的与现 实世 界进 了现实与虚拟 的高效转换桥梁,促使 了虚拟财产的产生和 行交换 ,已具备 了一 定的经济价值 。而这种借助 技术手 发展。可以说,技术是虚拟财产产生和存在 的基础。
有 了对 这些数 据模块进行运用的权限。所 以即使这些数
据模块 具有经济价值,也应 属于运 营商而非网络用户。 分, 应将虚拟财产作为 网络用户的一种私有财产权客体。 然无法被人感知 , 但是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如输 出设备,
3 . 技术性。虚拟财产虽然可 以反映人 的主观思想, 但是必须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才能够实现。可 以说在我国
经济管理 重
虚拟 财产 继承 的立法研究
李 梦莹
摘 要 :虚 拟财 产 的继承 是对 公 民私有 财产 权保 护 段如外挂 ,所获得数据信息 ,扰乱 了整个虚拟世界 的正 的 延续 ,但 目前 立法 的缺 失却 使虚 拟财产 继承 陷 入尴 常秩序 ,损害 了运营商和其他 网络用户 的利益 ,违背 了
尬之 境 。本 文从 虚 拟财产 的概 念和 法律 性质 入 手,对 基本的诚信和公平原则 ,不应属于虚拟财产 的范 围。 虚拟 财产 的继 承做 一些 探讨 研究 ,希 望 有助 于立法机 构尽早将虚拟财产纳入继承法调整范 围。 2 .虚拟 性 。虚 拟性有 两层 意思 ,第 一层 意思 是指 的虚拟财产本身 。虚拟财产虽然可 以借助输 出设备为人 所感知和支配 ,但其本质有别于现实财产 ,仅是存储在
1 .合法 性 。虚 拟财产 是 以电磁记 录形式 体现 的一 取决于运营商 的寿命周期 ,超 出期 限虚拟财产将泯灭 。
而 网络用 户基 于与 运营 商的协 议 ,进 入虚 拟世 界进行 主要在于其 自身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可 以在虚拟世界
息 的独 立 支配 。通过 盗窃 ,诈骗 或其 他非 正常 技术 手 现实世 界 发生影 响 。例 如 网络游 戏 中 的虚 拟货 币和 装
磁记录形式保存在各类介质上 的数据信息 。
二 、虚拟 财产 的特征
串数据 ,运 营商通 过创造开发制定 了数据的使用规则 ,
劳动 创造 ,通过 正常 的合 法渠道 获得 对这 部分 数据信
服务器关 闭而消失 。所 以虚拟财产是期 限的,这个期 限 5 . 交换性 。 虚拟财产之所 以具有现实 的法律意义 , 中进行流转 ,也可 以与现实世界进行价值交换 , 从而对
“ 仰
矗 , 唾 癌 岛 2 , 7 7 管理观 察 ・ 总第 5 3 3期
经济 管 理
备 ,在现实中 已经存在交易实例,并且各种类型 的网络 潜在 的经济价值 。比如在 网络游戏 中,只有原始 的数据
交易平 台也促进 了虚拟财产 的现实转换 。 特别是如 Q币、 信 息具备 了交换 的可能 ,才能够 和现 实世 界进行 兑换 ,
共性特 征,即稀缺性 、价值 性、排他性 。所 以,笔者认 数据信 息将 归于虚无 ,其所构成 的虚拟财产也将泯灭 。 为虚拟财产就是指那些具备私有财产客体共性特征 的, 最典型 的就是 国内种类繁 多的网络游戏 ,生命最长 的不 通过合法手段获得 的虚拟财产 ,将 随着运营商倒 闭或者 借助一定技术手段 能够独立 的为人所感知和支配并 以电 超过 l 0 年 ,最短 的仅 数 月。网络用户 在 网络游 戏 中,
豆元等影 响较大 的虚拟货 币,其交 易的比例浮动较 小, 现实世 界的影 响也将变大 ,现实经 济发展的理性 需求, 必然要求将虚拟财产纳入法律 的保护体系 中。 三、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辨析
才具备 了经济价值 。而在这个虚拟财产产 生的过程 中, 对独立的支配权, 才促使 了虚拟财产的产生 。 试想一下 ,
关键词 :虚拟财产
继承
立法研 究
介质上的数据 既看不见也摸不着 ,并非真实存在于现实


虚拟财产 的概念 及范 围
世界中 。第二层意思是指的虚拟财产产生 的方式 。人们
虚拟财产是伴随 网络发展而产生 的新事物,对于虚 通过主观思想的描绘 ,借助技术手段将数据信息加 以组 拟财产的概念 尚未界定 ,但主要有三类。一是认为虚拟 合创造 ,促使 了虚拟财产的原始产生 ,赋予 了虚拟财产 财产如 网络店铺 。虚拟游戏装备,Q Q币,邮箱账号 ,论 种类 繁多的外在表现形式 。借助虚拟的特 性 ,虚拟财产
坛积分等仅是服务器中以电磁记录的一串信息数据,不 可 以突破地域 的限制 ,在大范围 内的进行 高效的交易流
存在经济价值。二是认为虚 拟财产 基于运 营商对 数据 的 转,并且其 自身不会 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损耗 。虚拟性,
创造性 组合而产生,网络用 户根据 与运营 商的协 议才 具 也正是虚拟 财产与现 实财产的关键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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