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一级)工程计价 精讲讲义 第五章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要点:合同价款调整

2020年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要点: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一、合同价款应当调整的事项及调整程序(二)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1)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应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2)出现合同价款调减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施工索赔)后的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发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减报告的,应视为发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
(3)发(承)包人应在收到承(发)包人合同价款调增(减)报告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4天内对其核实,予以确认的应书面通知承(发)包人。
二、法律法规变化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天为基准日。
基准日期后,因法律变化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合同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处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变化的,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项目特征不符(1)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工程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四、工程量清单缺项【重要】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增减变化必然带来合同价款的增减变化。
而导致工程量清单缺项的原因,一是设计变更,二是施工条件改变,三是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
(1)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照规范中工程变更相关条款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2022造价-计价-精讲班-第41讲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范本价款的调整和结算(六)(2022年

2022造价-计价-精讲班-第41讲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范本价款的调整和结算(六)(2022年新版)第二节工程计量与合同价款结算一、工程计量〔一〕工程计量的原那么与范围工程计量的原那么包括以下三方面:〔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予计量;〔2〕按合同文件说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和单位计量;〔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二〕工程计量的方法单价合同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按照现行国家计量标准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那么计算得到的工程量确定。
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工程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二、预付款及期中支付〔一〕预付款1、预付款的支付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方法的规定,预付款的比例原那么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或者也可采用公式计算法,根据主要材料〔含结构件等〕占年度承包工程总价的比重,材料储藏定额天数和年度施工天数等因素,计算预付款额度。
其计算公式为:材料储藏定额天数由当地材料供应的在途天数、加工天数、整理天数、供应间隔天数、保险天数等因素决定2、预付款的扣回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属于预支性质,随着工程的逐步实施后,原已支付的预付款应以充抵工程价款的方式陆续扣回。
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其根本表达公式是:注释:对起扣点的理解3、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为银行保函。
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
预付款一般逐月从工程预付款中扣除,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也相应逐月减少。
4、平安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天内预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方案的平安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局部按照提前安排的原那么进行分解,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2017造价-计价-精讲班-32、2017造价计价精讲班第32讲: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5)

五、合同价款纠纷的处理1. 合同价款纠纷的解决途径(1)和解。
和解包括协商和解与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两种方式。
在监理或造价工程师的暂定结果不实质影响发、承包双方当事人履约的前提下,发承包双方应实施该结果,直到其按照发、承包双方认可的争议解决办法被改变为止。
(2)调解。
调解方式包括管理机构的解释或认定以及双方约定争议调解人进行调解。
1)当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出解释或认定时,除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上级管理部门作出了不同的解释或认定,或在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中不予采信的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作出的书面解释或认定是最终结果,对发、承包双方均有约束力。
2)当约定争议调解人进行调解时,除非并直到调解书在协商和解或仲裁裁决、诉讼判决中作出修改,或合同已经解除,承包人应继续按照合同实施工程。
(3)仲裁或诉讼。
仲裁可在竣工之前或之后进行,但发包人、承包人、调解人各自的义务不得因在工程实施期间进行仲裁而有所改变。
如果仲裁是在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的情况下进行,承包人应对合同工程采取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 合同价款纠纷的处理原则(1)施工合同无效的价款纠纷处理。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认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认定无效:①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②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③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①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②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2)垫资施工合同的价款纠纷处理。
1)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一建工程合同价款调整

一建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市场波动、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合同价款的调整是难以避免的。
本文将提供一份一级建造师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范本,旨在帮助项目管理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合同调整机制,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工程项目合同价款的调整通常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成本、人工费用、设备使用费等。
在实际操作中,必须遵循合同约定的原则和程序,确保调整的合法性、合理性。
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应当明确。
这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合同约定以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文件。
任何调整都应当基于这些依据进行,避免因依据不明确而引起的争议。
调整的程序要规范。
一方提出调整请求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计算依据。
双方应协商一致后,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价款调整。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价款调整范本:【价款调整范本】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__________(调整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价款进行调整,特订立本调整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调整内容1. 材料费用调整: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原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价格需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 材料A:原单价____元/吨,现调整为____元/吨。
- 材料:原单价____元/平方米,现调整为____元/平方米。
(以此类推)2. 人工费用调整:因劳动力市场变化,人工费用需作相应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工种X:原单价____元/工日,现调整为____元/工日。
- 工种Y:原单价____元/工日,现调整为____元/工日。
(以此类推)3. 其他费用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费用进行调整:- 设备租赁费:原金额____元,现调整为____元。
一造重点真题答案解析-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1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1)考情分析年份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合计2019年14题14分5题10分19题24分2018年17题17分5题10分22题27分2017年17题17分5题10分22题27分2016年17题17分5题10分22题27分2015年17题17分5题10分22题27分2014年17题17分5题10分22题27分2013年15题15分5题10分20题25分2012年11题11分3题6分14题17分章节目录第一节合同价款调整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知识点单多单多单多单多单多单多单多单多法规变化类 1 1 1 1 1工程变更类 2 1 1 2 1 2 1 2 1 2 1 1物价变化类 1 1 2 1 1 2 1 1 1 1工程索赔类 3 1 4 1 3 1 4 2 2 1 3 1 3 2 3 1 其他类 1 1 1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法规、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应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1.基准日的确定目的:合同中约定,合理划分双方的合同风险■怎么设定?“28天”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
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时间:合同履行期间,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处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除外:如有关价格(如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3.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记忆】惩罚延误者,少获得钱【2018年·单选】关于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的调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一级建造师工程经济考点:合同价款调整

考点:合同价款调整【考频指数】★★★★★【考点精讲】6.物价变化当没有约定时,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价格指数调整法或造价信息差额法计算调整。
(1)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调值公式法的基本公式如下:ΔP=P0×[A+(B1×Ft1/F01+B2×Ft2/F02+…+Bn×Ftn/F0n)-1]△P——为调整后的价款差额;P0——为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A——为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或称固定系数);B1、B2、B3、B4…Bn——为各可调值因子的权重(可调部分在投标总价中所占的比重,或称品种系数);Ft1、Ft2、Ft3…Ftn——为各可调值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F01、F02、F03…F0n——为各可调值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应用调值公式法时,需要注意:不可调值部分(固定系数)以及各个可调值部分的比重(品种系数)之和一定为1;因承包人原因的工期延误,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选择约定和实际竣工日期中,较低(对承包人不利)的价格指数。
(2)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基本思路:①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②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如果价格波动超出发承包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复核,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款差额的依据。
其中,材料价格波动时,通常按不利于承包商的原则,计算波动幅度。
例如,投标价中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遇到材料单价上涨,以基准单价为计算基数。
7.暂估价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后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依法必须招标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其价格并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造价工程师(一级)工程计价 精讲讲义完整版
(二)考点不清?怎么办?
内容太多,教材没有标注,不知道什么是重点和考点?每次看到十几页就扔了,下次再从头看………… 造价工程师考试不是选拔性考试,是目标性考试,我们只要考到及格线就可以。如 何玩转教材,通过考试?
分阶段,有策略的理清考点,循序渐进掌握考点!满分,做不了;过关,很轻松!
1.
明确目的。我们的目的是应试,我们的考试范围是教材,授课按考点讲解知识重点,但为了应对 造价考试,会进行适当补充释疑以及规范拓展。 2.
承包阶段合同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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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
第五章 建设项目施
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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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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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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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第六章 建设项目竣
工决算的编制和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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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质量保证金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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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 (2) (3) (4)
考试范围固定——教材,紧扣大纲 考点比较分散——精读教材,听精讲讲义。 考试难度相对不高——心理放松,增强信心。 考点重复多——历年考题,把握方向
2、 一级造价工程师科目变更:原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不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 《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 专 业科目,原考试方向为2 个分别 为土建和安装,新文件改为 4 个专业方向,分别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 工程和安装工程, 考生选其一考试,新文件中规定了专业科目,考生在报考选方向时, 《案例分析》应该分专业单独出题; 3、 二级造价工程师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 识》和《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2 个科目,其中《基础知识》为基础科目,《计量与计 价实务》为专业科目。 4、 一级造价工程师科目考试时长变更:《建设工程计价》考试时间由原来的 3 小时更 改为 2.5 小时,其他没变; 5、 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 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计划 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建办标函[2018]35 号)
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章节知识点归纳:第五章
造价工程师《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章节知识点归纳:第五章11月6日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1.施工预算是施工企业内部对单位工程进行施工管理的成本计划文件(注意和施工图预算的区别)2.施工预算的编制内容:计算工程量、套施工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分析和汇总、进行施工预算与施工图预算的“两算”对比3.施工预算的编制依据:经过会审的施工图、会审纪要及有关标准图;施工定额;施工方案;人工工资标准、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价格4.施工预算的编制方法:实物法、单位估价法5.“两算”的区别:1.编制依据与作用不同:①施工预算套用的是施工定额,施工图预算套用的是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或单位估价表②施工估算是企业控制各项成本支出的依据,施工图预算是计算单位工程的匴造价,确定企业工程收入的主要依据2.工程项目划分的粗细不同:施工预算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要按分层、分段、分工种、分项进行,要比施工图预算项目划分细的多,工程量计算更为精确3.计算范围不同:因为施工预算只供企业内部管理使用,如向班组签发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单,所以施工预算一般只算到直接费为止,而施工图预算要计算整个工程预算造价4.考虑施工组织因素的多少不同点击【造价工程师学习资料】或复制打开?wenkuwd,注册开森5.计算单位不同6.“两算”对比的方法:实物量对比法、实物金额对比法7.施工成本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8.施工项目成本分析的依据:会计核算(主要是价值核算);业务核算(包括原始数据和计算登记表);统计核算(表明其规律性)9、施工项目成本分析的具体内容:按成本项目进行的成本分析;针对特定问题和与成本有关事项的分析;随着项目施工的进展而进行的成本分析10.施工成本分析的方法:1.基本方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比率法2.综合成本分析方法:a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是成本分析的基础,进行预算成本、目标成本、实际成本的“三算”对比);b月(季)度成本分析;c年度成本分析;d 单位工程竣工成本分析11.施工成本的过程控制方法:人工费的控制(量价分离);材料费的控制(量价分离):①定额控制②指标控制③计量控制④包干控制施工机械使用费的控制,主要由台班数量和台班单价决定施工分包费用控制(施工项目的专业性和项目规模决定分包范围)12、赢得值(挣值)法:基本参数:已完工作预算费用;计划工作预算费用;已完工作实际费用(预算B开头,已完P结尾,计划S,实际A)点击【造价工程师学习资料】或复制打开?wenkuwd,注册开森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已完成工作量x预算单价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计划工作量x预算单价已完工作实际费用(ACWP)=已完成工作量x实际单价赢得值四个评价指标:1费用偏差CV=已完预算(BCWP)-已完实际(ACWP)CV为负,项目运行超出预算费用;CV为正,项目运行节支2进度偏差SV=已完预算(BCWP)-计划预算(BCWS)SV为负,进度延误;SV为正,进度提前3费用绩效指数(CPI)=已完预算(BCWP)/已完实际(ACWP)CPI1,表示超支;CPI1,表示节支4进度绩效指数(SPI)=已完预算(BCWP)/计划预算(BCWS)SPI1,进度延误;SPI1,进度提前费用(进度)偏差反映的是绝对偏差;费用(进度)绩效指数反映的是相对偏差13.纠偏措施:寻找新的、更好更省的、效率更高的设计方案变更工程范围索赔14.工程变更指工作内容、工程数量、质量要求、施工顺序与时间、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或其他特征及合同条件等的改变15.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包括:点击【造价工程师学习资料】或复制打开?wenkuwd,注册开森①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②改变合同中任何一线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③改变合同工程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④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以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⑤为完成工程量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16.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①有适用的,且工程数量变化不足15%的,采用适用的②有类似的,参照类似的③无类似的,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措施项目费的调整:①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浮动②采用单价计算措施项目费的,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③按总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增或承包人放弃调增措施项目费的权利17.非因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18.现场签证是指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20一造【计价】基础精讲 李@娜JG 0501-24分.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考情分析年份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合计2019年14题14分5题10分19题24分2018年17题17分5题10分22题27分2017年17题17分5题10分22题27分2016年17题17分5题10分22题27分2015年17题17分5题10分22题27分2014年17题17分5题10分22题27分2013年15题15分5题10分20题25分2012年11题11分3题6分14题17分章节目录第一节合同价款调整知识点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2014 2013 2012 单多单多单多单多单多单多单多单多法规变化类 1 1 1 1 1工程变更类 2 1 1 2 1 2 1 2 1 2 1 1物价变化类 1 1 2 1 1 2 1 1 1 1工程索赔类 3 1 4 1 3 1 4 2 2 1 3 1 3 2 3 1 其他类 1 1 1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法规、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应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1.基准日的确定目的:合同中约定,合理划分双方的合同风险■怎么设定?“28天”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
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时间:合同履行期间,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处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除外:如有关价格(如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3.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记忆】惩罚延误者,少获得钱【2018年·单选】关于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的调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一级建造师题库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
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字体:大中小打印全部打印客观题打印主观题本试卷在答题过程中可能要用到“公式编辑器”,请点击此处安装插件!一、单项选择题1、分部分项工程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足()%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A.10B.15C.20D.25【本题 1.0分,建议 1.0分钟内完成本题】【答疑编号10273265,点击提问】【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显示答案】【隐藏答案】【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您的回答】:【该题针对“合同价款调整”知识点进行考核】2、调值公式中A表示()A.定值权重B.需调整的价格差额C.变值权重D.基本价格指数【本题 1.0分,建议 1.0分钟内完成本题】【答疑编号10273268,点击提问】【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显示答案】【隐藏答案】【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您的回答】:【该题针对“工程索赔”知识点进行考核】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的停水、停电、停气、道路中断等,造成工程现场停工累计超过()的,应依据合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A.4小时B.8小时C.12小时D.24小时【本题 1.0分,建议 1.0分钟内完成本题】【答疑编号10273270,点击提问】【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显示答案】【隐藏答案】【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您的回答】:【该题针对“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结算”知识点进行考核】4、总承包合同条款中,对于发包人的索赔,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资料后()日内未与发包人协商、或未予答复或未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要求的,视为该项索赔已被承包人认可。
A.14B.28C.30D.42【本题 1.0分,建议 1.0分钟内完成本题】【答疑编号10273275,点击提问】【加入打印收藏夹】【加入我的收藏夹】【显示答案】【隐藏答案】【正确答案】:【答案解析】:【您的回答】:【该题针对“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款的结算”知识点进行考核】5、国际工程合同价款结算中,工程师确认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符合预支条件后,应当根据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相关文件确定此类材料和设备的实际费用(包括运至现场的费用),期中支付证书中应增加的款额为该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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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结算第一节合同价款调整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1.基准日的确定目的:合同中约定,合理划分双方的合同风险■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 28 天作为基准日。
■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 28 天作为基准日。
【2014 年】为了合理划分发承包双方的合同风险,施工合同中应当约定一个基准日。
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前的第 28 天作为基准日。
A.投标截止时间B.招标截止日C.中标通知书发出D.合同签订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对于实行招标的项目,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第 28 天作为基准日。
3.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
■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工程变更是合同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对合同工程的工作内容、工程数量、质量要求、施工顺序与时间、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或其他特征及合同条件等的改变。
工程变更指令发出后,应当迅速落实指令,全面修改相关的各种文件。
承包人也应当抓紧落实,如果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则扩大的损失应当由承包人承担。
1.工程变更的范围(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2012 年】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监理人要求承包人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不属于变更B.发包人通过变更取消某项工作从而转由他人实施C.监理人要求承包人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不属于变更D.承包人不能全面落实变更指令而扩大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参考答案:D(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承包人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
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调整措施项目费的规定:1)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际调整,不得浮动。
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三)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1.清单缺项漏项的责任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造成新增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法,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的有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014 年】关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及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由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B.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造成新增工程量的,应按变更事件的有关方法调整合同价款C.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与分部分项工程相同的方法进行调整D.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工程项目缺项,投标人在投标时未予以填报的,合同实施期间不予增加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造成新增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四)工程量偏差1.工程量偏差的概念工程量偏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招标工程量清单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工程量偏差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将产生影响,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当工程量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 15%时,对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为:■增加 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综合单价应调低;■减少 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调高。
至于具体的调整方法,可参见公式1)当Q1>1.15Q0时:S = 1.15Q0× P0 +(Q1 -1.15Q0)×P1 2)当Q1<0.85Q0时:S = Q1× P1式中 S-调整后的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Q1-最终完成的工程量;Q0-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P1-按照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后的综合单价;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3) 新综合单价 P1的确定方法。
新综合单价 P1的确定,当工程量偏差项目出现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偏差超过 15% 时,工程量偏差项目综合单价的调整可参考公式当工程量偏差项目出现:(1)当 P0<P2×(1-L)×(1-15%)时,该项目的综合单价:P1=P2×(1-L)×(1-15%);(2)当 P0>P2×(1+15%)时,该项目的综合单价:P1=P2×(1+15%);(3)当 P2×(1+15%)>P0>P2×(1-L)×(1-15%)时,该项目的综合单价可不调整;式中: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合同报价);P1——调整后的综合单价(新单价);P2——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控制价);L——规范第 9.3.1 条定义的承包人的报价浮动率。
【例 5. 1. 1】某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数量为 1520m3,施工中由于设计变更调增为 1824m3,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为350 元,投标报价为406 元,应如何调整?解:1824/1520=120%,工程量增加超过15%,需对单价做调整。
P2×(1+15%)=350×(1+15%)=402.50 元< 406 元该项目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应调整为 402.50 元。
S=1520 ×(1+15%)× 406 +(1824 -1520 × 1.15)× 402.50=709688 + 76 × 402.50 =740278(元)(2)总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包括因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该变化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该措施项目是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为: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2013 年】根据规定,因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可以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前提是()。
A.合同工程量偏差超过 15%B.合同工程量偏差超过 15%,且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变化C.措施项目工程量超过 10%D.措施项目工程量超过 10%,且引起施工方案发生变化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当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该变化引起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如该措施项目是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为: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五)计日工1.计日工费用的产生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
2.计日工费用的确认和支付任一计日工项目实施结束。
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工程变更的有关的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
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与进度款同期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2014 年】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关于计日工费用的处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某项计日工单价时,应按工程变更有关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B.承包人通知发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双方应按计日工方式予以结算C.现场签证的计日工数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不同时,应按工程变更有关规定进行价款调整D.施工各期间发生的计日工费用应在竣工结算时一并支付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工程变更的有关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
三、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一)物价波动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3)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或竣工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高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2013 年】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对于计划进度日期后续施工的工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现行价格指数应采用()。
A.计划进度日期的价格指数B.实际进度日期的价格指数C.A 和 B 中较低者D.A 和 B 中较高者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则对于两个价格指数中较高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2)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的调整1)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于基准单价,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单价跌幅以投标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2)如果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高于基准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涨幅以投标价为基础,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例 5. 1. 3】施工合同中约定,承包人承担的钢筋价格风险幅度为±5% ,超出部分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造价信息法调差。
已知投标人投标价格、基准期发布价格分别为 2400 元 /t 、 2200 元/t, 2015 年 12 月、 2016 年 7 月的造价信息发布价分别为 2000 元 /t 、 2600 元/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