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机办关于举办2013年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培训班的通知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及专项治理培训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及专项
治理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农机安[2010]10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0.11.17
【实施日期】2010.1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及专项治理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农机安〔201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及专项治理培训班的通知》(农办机〔2010〕49号)要求,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培训班每期4天(含报到和离开时间)。
第1日上午报到,下午授课;第2日上午授课,下午现场演示参观;第3日上午各地专项治理方案汇报交流座谈及培训班学习总结,午饭后培训班结束。
二、专家推荐
请培训班举办地农机管理部门推荐1名设施农业装备专家,讲解当地设施农业装备发展及安全监管基本情况(授课安排在第2日上午,时间约1个小时),并将该专家讲义印制120份现场分发给各学员。
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农机局•【公布日期】2010.04.08•【字号】津农机监[2010]39号•【施行日期】2010.04.08•【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机监[2010]39号)各区县农机局(服务中心):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农委的统一部署,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市农机局制定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二〇一〇年四月八日附件: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津安生[2010]5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职责分工此次安全大检查有市农委牵头,市农机局负责组织、督查,有农业的区县农机局(服务中心)负责大检查的实施。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一)此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有农业的区、县所属的乡村场院、田间和乡、村道路及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
(二)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1、各类无牌证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无证驾驶人员;2、未按时参加总检或安全学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按规定悬挂牌照及张贴总检合格标志;4、拖拉机超载、载客,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5、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6、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和应急演练情况。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农机办•【公布日期】2013.03.12•【字号】津农机管[2013]24号•【施行日期】2013.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机管〔2013〕24号)各区县农机中心: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天津市2013年农机购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并于3月底前将本区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11月底前将本地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农机办装备管理处。
联系人:谷长山联系电话:87895313电子邮箱:******************附件:天津市2013年农机购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市农机办2013年3月12日附件:天津市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高效廉洁实施,在总结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实际,制定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监督检查目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的重大举措,农机购置补贴涉及范围广、受益群体大、管理和服务环节多,政策实施效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大局。
全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力度,按照监督检查方案的要求,确保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真正使农民得实惠、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
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

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发文字号】津农机监[2012]46号【发布部门】天津市农机局【发布日期】2012.05.22【实施日期】2012.05.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机监﹝2012﹞46号)各区县农机局(中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2〕17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天津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天津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2、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附件1天津市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2]17号)精神,深入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继续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机[2012]17号)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加强协作、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和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严格依法行政,排查事故隐患,创建平安农机,推动创先争优,提高监管能力,全力以赴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农机安全生产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自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自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农机办•【公布日期】2013.05.27•【字号】津农机监[2013]62号•【施行日期】2013.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自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机监[2013]62号)各区县农机中心:根据市安委会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市农机办制定了《天津市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自查督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农机办2013年5月27日天津市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自查督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市安委会部署,深入查找当前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排查整治农机安全隐患,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提升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推动我市农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此方案。
一、督查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督查行动,达到以下目标:严厉惩处各种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使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得到进一步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措施逐步完善,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机参与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农业机械注册登记、安全检验、牌证核发及其驾驶人培训、考试、发证工作进一步规范,源头管理得到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
构建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的全程监管。
努力确保不发生较大农机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督查整治内容(一)督查上级文件宣传学习情况。
一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学习情况;二是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宣传、学习、落实情况。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4.22•【文号】农办机[2013]17号•【施行日期】2013.04.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为认真贯彻《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深入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我部定于2013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农群众)、“三面向”(面向农业、面向农村、面向农民),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农机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国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方式(一)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9日);(二)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三)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23日);(四)“三夏”农机安全大检查活动;(五)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
三、组织机构2013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与农机监理总站共同组织开展。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举办区县农机管理高层培训班的通知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举办区县农机管理高层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农机办•【公布日期】2013.04.27•【字号】津农机技[2013]46号•【施行日期】2013.04.2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农机办关于举办区县农机管理高层培训班的通知(津农机技〔2013〕46号)各区县农机中心,市农机办直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机化复合型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区县农机化高层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决定举办区县农机管理高层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和地点时间: 5月21日至22日,21日上午9:30报到,10:00开班仪式。
地点:市农机办五楼会议室。
二、培训对象近几年到区县农机中心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天津农机化技术试验服务中心与市农机化示范推广中心负责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1、全国及我市农机化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2、农机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3、农机化科教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4、农机化装备管理工作流程及工作规范5、农机化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及工作规范6、农机化计划工作流程及工作规范7、农机业务工作相关问题交流四、相关要求1、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是农机化工作的重中之重。
提高农机化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是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区县农机中心及市直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活动,主要领导务必参加培训。
2、请参加培训人员自备学习用具。
3、请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回执表报市农机办技术服务处。
联系人:沈孝均刘志良电话:87895312附件:1、区县农机管理高层培训训班名额分配表2、区县农机管理高层培训班回执表市农机办2013年4月27日附件1附件2区县农机管理高层培训班回执表。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农机办•【公布日期】2013.04.09•【字号】津农机监[2013]39号•【施行日期】2013.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机监﹝2013﹞39号)各区县农机中心:根据市安委会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市农机办制定了《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农机办2013年4月9日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津安生〔2013〕5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农机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农机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农机办决定从4月中旬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使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三率”水平,有效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安委会下达指标内,全力维护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稳定局面,为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范围及对象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等单位;拥有卷帘机、微耕机等农业机械的设施农业园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作业、转移、停放的场所,包括乡村、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等。
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市农机办成立以副主任胡伟为组长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办安全监理处,统一领导全市农机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天津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农机办•【公布日期】2013.07.03•【字号】津农机监[2013]82号•【施行日期】2013.07.0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天津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农机监﹝2013﹞82号)各区县农机中心:根据农业部和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市农机办制定了《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农委农机办2013年7月3日天津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农办机〔2013〕25号)和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和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
通过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辖区农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市农机办成立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动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由韦恩学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胡伟副主任担任,成员包括安全监理处、装备管理处、技术服务处有关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理处。
各区县都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区县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是否实行农机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是否与乡镇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村(居)委会是否设有农机安全员;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设施农业园区等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13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13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
动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津农机监[2013]56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农机办
【发布日期】2013.05.10
【实施日期】2013.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印发天津市2013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津农机监﹝2013﹞56号)
各区县农机中心: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和市安委会文件精神,市农机办制定了《天津市2013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天津市2013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市农机办
2013年5月10日附件
天津市2013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3〕17号)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津安办〔2013〕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3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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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机办关于举办2013年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培训班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津农机监[2013]115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农机办
【发布日期】2013.10.08
【实施日期】2013.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农机办关于举办2013年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培训班的通知
(津农机监﹝2013﹞115号)
各区县农机中心:
为提升我市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预防和减少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事故,市农机办决定举办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区县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人员;
2、设施农业园区安全员。
二、培训内容
1、《微耕机卷帘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微耕机卷帘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
宣贯;
2、设施农业用电常识;
3、微耕机、卷帘机安全事故预防技术。
三、培训时间
2013年10月22日,22日上午9:00前报道。
四、培训地点
雍阳宾馆(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