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教育制度
英国的教育体系

英格兰、苏格兰、北爱尔兰实行5~16岁的义务教育,威尔士实行4~16岁的义务教育。
虽然都是要实行义务教育,但是,英格兰、威尔士以及北爱尔兰的教育体制与苏格兰的教育体制是不一样的。
2.小学教育(Preparatory/Primary education)与中国一样,英格兰、威尔士以及北爱尔兰小学学制为6年,但是儿童5岁(威尔士儿童4岁)就上学,在7岁时要参加关键阶段1(Key Stage 1)考试,11岁时参加关键阶段2(Key Stage 2)考试并完成小学教育。
苏格兰小学学制为7年,12岁小学毕业。
很多海外(包括我国)学生在7岁时才接受小学教育,可以进入英国私立学校学习,通常是寄宿学校,这样的话,学生将在13岁小学毕业,以后各阶段教育完成年龄都要顺延两年。
3.中学教育(Secondary education)英国中学教育持续7年,分为两个阶段,16岁前阶段和16岁后阶段。
16岁是指英国学生的教育年龄。
这个阶段的教育也可称为普通教育,普通教育是相对于高等教育而言的。
把英国学生16岁以后阶段的2年A level教育称为大学的预科教育是不妥的,其实,英国的2年A level教育毕业水平是高于中国的3年高中教育毕业水平的,所以,也就不难理解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大学的学制是三年的原因了。
英国学生在14岁之前要学习科目众多的中学教育课程,并在14岁时参加关键阶段3(Key Stage 3)的考试。
学生从14岁开始,除了学习英语、数学以及科学类等核心课程以外,还需要学习四到五门选修课程,两年后,也就是16岁时,参加关键阶段4(Key Stage 4)的考试,这就是中级普通教育证书(GCSE: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考试,或者参加国际中级普通教育证书(IGCSE:International GCSE)考试,或者参加普通苏格兰教育证书(SCE Standard Grade:Scottish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考试。
英国教育制度

英国教育制度英国教育制度以其丰富的历史、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和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而闻名于世。
英国教育制度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
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目标,为学生提供广泛的教育选择。
1.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在英国被视为儿童教育的重要起始阶段。
通常从3岁开始,为儿童提供早期学习和社交交往的机会。
英国的学前教育主要包括幼儿园和托儿所。
这些机构致力于为儿童创造一个有益的学习环境,培养他们的基础技能和社交能力。
2. 基础教育基础教育通常从4岁或5岁开始,为儿童提供基础知识和技能。
它主要包括小学(Primary School)和初中(Secondary School)阶段。
小学通常为儿童提供广泛的学科教育,包括语言、数学、科学、社会学等。
而初中则为学生提供更为深入和综合的教育,为他们进一步的学习做好准备。
3. 中等教育中等教育是英国教育制度中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中学教育和高中教育。
中学(Secondary School)教育一般从11或12岁开始,持续到16岁。
在中学,学生将面临不同的学科选择,并开始为未来的职业或高等教育做准备。
高中教育(Further Education)起始于16岁或18岁,为学生提供更广泛的学科选择和进一步的学习机会。
高中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为学生提供充分的准备,使他们能够进入大学或职业教育。
4. 高等教育英国拥有世界上一些最受欢迎的大学,如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
高等教育在英国被视为培养专业技能和思维能力的关键阶段。
大学学位通常需要学生完成三年的学习,获得学士学位(Bachelor's Degree)。
此外,英国还提供更高级别的学位,如硕士学位(Master's Degree)和博士学位(PhD)。
5. 职业教育职业教育在英国也占据重要地位。
职业学校(Vocational School)和学徒制度(Apprenticeship)为学生提供了实践技能和行业知识的培训途径。
英国现行教育制度

英国现行教育制度一、教育行政长期以来,英国教育行政的最大特点是中央、地方、教师以及民间团体相互之间形成的所谓“伙伴”关系,称为“地方管理的国家制度”.英国现在的教育行政机构包括:1.教育和科学部根据法律规定.英国公共教育体制的最终管理权属于议会,议会创定有关教育的法令,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人们遵守法令.同时,议会把法定的“管理和领导”责任委托给教育和科学大臣.英国政府内阁设教育和科学大臣,下设教育和科学部.教育和科学部的二级组织设一司三局:财务司,继续教育及高等教育局、中小学教育局、师资及统计局.教育和科学部在工作上得到以下组织的协助:(1)教育标准处.(2)中央教育咨询委员会.(3)学校考试和评价委员会.(4)高等教育基金会.2.地方教育当局英国现行地方政府体制,以都市郡的区、非都市郡、内伦敦和外伦敦的市为地方教育行政单位.地方教育当局从总体上负责协调本地区教育的管理,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其主要职责是:为本地区的学校制订目标,对学校系统进行监督、评价和指导;维持部分教育经费的分配与控制权;管理和规划本地区的继续教育.地方教育当局包括教育委员会和教育局.二、学制结构英国的现行学制建立在1944年教育法的基础之上,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等,英国的义务教育年限是11年,即从5~16岁.三、各级各类教育1.学前教育在英国,学前教育指义务教育开始年龄5岁之前的儿童教育,学前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其实施的机构有:公立与私立幼儿园.学前教育旨在培养儿童的适当态度和习惯,注意儿童的身心健康和良好社会行为的培养,其目标包括6个方面:个体和社会发展;语言和识字;数字;对世界的了解与理解;创造性;具体发展.2.初等教育实施初等教育的机构主要有幼儿学校(infantschool,招收5~7岁儿童)、初级学校(juniorschool,招收7~11岁儿童)、混合学校(包括幼儿部和初级部).初等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学会了解自己,了解自己与他人及周围世界的关系;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并指导他们有益地运用自己的好奇心;培养学生在初等教育阶段必需的一些个人素质和态度,以便为他们下一阶段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根据国家统一课程的规定,初等教育阶段开设的课程除宗教教育外,还包括数学、英语(在威尔士为威尔士语)、科学、历史、地理、技术学、音乐、艺术和体育,其中数学、英语和科学为“核心课程”,学校应在课时上予以优先保证.3.中等教育在英国,实施中等教育的机构有公立中学和独立学校系统的公学.公立中学包括5种类型:文法中学、技术中学、现代中学、综合中学、被认为是中学的中间学校以及第六学级学院和第三级学院.(1)文法中学.文法中学是英国最古老的一种中学,现已为数不多.文法中学主要为智力较高的儿童提供学术性课程,为他们上大学做准备.(2)技术中学.技术中学数量较少,1980年仅存10余所.(3)现代中学.现代中学学习年限原为5年(11~16岁),现延长2年.(4)综合中学.综合中学是把文法中学、技术中学与现代中学“合并”在一起的学校,从1982年以后,就读于综合中学的学生比例一直保持在90%以上.(5)中间学校.一般而言,9~13岁的中间学校可视为中学,偏重于中等课程.(6)公学.这是英国最古老的一种私立学校,以培养英国绅士风度而著称于世.公学实际上是指包括9所大公学在内的一批建于中世纪和20世纪20年代初、具有全国声望的寄宿学校和教育质量优异的走读学校.招收预备学校毕业生,修业5年,在学年龄为13~18岁.绝大多数进入公学的学生取决于其家长的经济能力.(7)第六学级.第六学级(sixthform)是英国中等教育中最具特色的一个阶段,包括中学最高的两个年级(16~19岁),大致相当于一般意义上的高中,但其学生的实际学业水平往往要高得多.(8)第三级学院(tertiarycollege).这是1970年开始出现的,是实施第三级教育(继初等教育和义务中等教育之后、高等教育之前的教育)的机构,其对象主要是16~19岁年龄段的青少年.4.高等教育古典大学指的是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近代大学这类大学建立于19世纪上半叶,包括伦敦大学和达勒姆大学.伦敦大学是目前英国规模最大的大学.新大学专门指60年代由国家创办的大学,包括苏塞克斯大学、约克大学等,共计10所.新大学最显著的特点是针对英国大学教育过早和过分专门化问题,对教学体制和课程设置进行了重大改革.开放大学1969年获得皇家特许状,1971年正式成立的一所独立和自治的大学教学机构.原多科技术学院升格的大学这类学校1992年之后改称大学,除获得了独立的学位授予权之外,在其他方面保留了原多科技术学院的特点.白金汉大学1976年白金汉大学学院正式开学,1983年获得皇室特许状,正式命名为白金汉大学.这是完全独立的大学,旨在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增进知识学问、培养崇高精神和道德纪律习性.英国没有专门的全国性大学入学考试,学生入学主要依据中学阶段的各种证书考试成绩.目前各大学录取新生主要依据16岁时的中等教育普通证书考试和18岁时的普通教育证书高级水平考试和高级补充水平考试成绩.大学学位分四个等级:学士、硕士、哲学博士和高级博士.5.职业教育在英国,义务教育后青年的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在继续教育机构中实施.这些机构包括多科技术学院、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艺术学院、农学院、商学院和夜校、第三级学院等.所有这些机构所开设的课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机构所在地区的社会需求,内容的适应性以及邻近机构的课程设置情况.职业技术教育的组织形式分为全日制教育(通常包括各种类型的工读交替制)、部分时间制的日间教育(包括“学习日”和“学习假”形式)和部分时间制的晚间教育三种.其中,为了使高等学校能够同地方工商业界密切合作,英国政府于1966年宣布成立多科技术学院,主要是合并一些质量较好的技术学院、商学院和艺术学院,从而形成高等教育中的双重制.1991年以后,多科技术学院被升格为大学,有权授予学生学位,又取消了双重制.6.师范教育英国的中小学教师主要由师范学院、技术教育学院和大学的教育学院来培养.1989年英国政府推行新的“教师证书制度”和“教师试用期制度”,目的在于敦促师范教育进行改革,使培养的教师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国家课程”,并且能够在统一的“国家考试”过程中经受检验.目前从事教师在职培训的机构有大学、高等教育学院、教师中心等机构.教师在职培训的主要形式有短期学习、中期进修和长期课程等.。
英国的教育体系与升学制度

英国的教育体系与升学制度英国的教育制度是由政府主导的,涵盖了从幼儿园到高等教育的全过程。
英国教育体系以其多样化的学校类型,复杂的课程系统和不断变化的评估方法而闻名于世。
本文将探讨英国的教育体系和升学制度。
教育体系英国的教育体系分为四个阶段:幼儿园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和高等教育。
幼儿园教育的起始年龄为3岁,主要由私立和公立机构提供。
小学教育从4岁到11岁,包括基本学科如英语、数学、科学和艺术等课程。
中学教育分为两个阶段:11-14岁是初中学段,14-16岁是GCSE(普通中等教育证书)学段。
GCSE是英国中学生毕业的考试,也是进入高中的重要门槛。
高中教育分为两个阶段:16-18岁是进修课程和A-level(高级水平)课程的学段,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进行选择。
此外,还有一些专业化的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和技术学院,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教育。
升学制度英国的升学制度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
在英国,考取大学的主要方式是通过高级水平(A-level)考试或高等教育入学测试(HEAT)考试。
A-level考试是英国和威尔士的高中毕业考试,分为AS-level和A2-level两个阶段,考试科目根据学生的兴趣和能力进行选择。
学生需要通过一定数量的A-level科目才能申请到大学。
HEAT考试是苏格兰大学和威尔士的入学考试。
申请大学的主要途径是UCAS(大学和学院招生服务中心),该机构协调申请者和人员部分要求的大学。
申请者必须提供学术成绩和文书,其中包括自我介绍、为什么喜欢该专业,个人相关经验等。
英国的教育和升学制度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局限性。
一方面,它提供了广泛的学科选择和灵活的学习方式,同时也有严格的评估和选拔方法。
另一方面,它强调传统学科,忽略实际应用技能,也可能导致社会阶层之间的教育不平等问题。
总之,英国的教育体系和升学制度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变化性。
在这样的环境下,让学生充分发扬自己的才能,适应不同的学习模式,有利于他们未来的发展。
简述英国的教育制度

简述英国的教育制度1. 英国的教育制度啊,那可真是很有特色呢!就像一个大宝藏,等着人们去挖掘。
你看他们从小就重视全面发展,幼儿园里孩子们就玩得不亦乐乎,学唱歌、跳舞、画画,多开心呀!这难道不像给孩子们开启了一扇五彩斑斓的大门吗?2. 到了中小学,课程丰富得让人惊讶!什么科学、历史、艺术,应有尽有。
这就好比一顿丰盛的大餐,孩子们可以尽情挑选自己喜欢的“菜肴”。
就说我的朋友杰克,他在学校里可痴迷于科学实验啦!3. 英国的教育还特别强调实践呢!不是光坐在教室里死读书。
学校经常组织各种活动,去博物馆参观啦,野外考察啦。
这不就跟让孩子们去广阔天地里撒欢一样嘛!我邻居家的小孩参加完一次野外考察后,回来兴奋得不行。
4. 大学那就更厉害啦!世界知名学府比比皆是。
那可是知识的殿堂啊,吸引着全球各地的学子。
就好像是璀璨的星星,在夜空中闪耀着光芒。
好多人都为了能进入英国的顶尖大学而努力奋斗呢!5. 英国教育制度下的老师们也都很厉害哦!他们就像引航员,指引着学生们前进的方向。
我记得我表弟的老师,特别会鼓励学生,让他们充满自信。
这多棒啊!6. 而且呀,英国的教育很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
从很小就开始让他们自己做决定,自己解决问题。
这不就是在让孩子们早早地学会飞翔嘛!就像小鸟要离开巢穴去搏击蓝天一样。
7. 考试制度也挺特别呢!不是一味地追求高分。
更看重学生的综合能力。
这就好像是在挑选全能选手,而不是只会读书的书呆子。
你说是不是很有意思?8. 再说说职业教育,那也是搞得有声有色。
让那些不想走学术道路的孩子也能有很好的发展。
这就像是给不同的花提供了不同的土壤,让它们都能绽放。
我认识一个朋友,通过职业教育,现在成了一名出色的厨师呢!9. 英国的教育制度真的给了学生很多选择的机会呀!不管你是擅长文科还是理科,或者有其他的特长,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路。
这多像一个超级大的舞台,每个人都能在上面展示自己的风采。
10. 总之,英国的教育制度真的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英美德法四国教育比较

英美德法四国教育比较英国教育制度。
在中国小学6年,初高中各3年,共计12年;在英国则为13年制。
1-6年级其实就是幼儿园的等级,所以并没有具体教学。
7-9年级为一档次。
与中国小学类似,开始学习所有科目,但并不非常注重学习成绩,算是一种开导式教育以培养兴趣,故基础教育扎实度与国内不可相比。
10、11年级被称为GCSE,类似中国初中。
此时已经开始注重学生自己的兴趣培养,除语文(英语),数学,外语(法语)之外,必修的为物理、生物、化学、电脑、体育。
其他按照自己兴趣,选修3门科目。
其范围非常广泛,美术、音乐、地理、拉丁、德语、体育(理论)、商业、经济等。
所以学生可以不用为自己之前所不擅长的课再担心了,毕竟没有什么人是全才型的。
GCSE两年毕业需要参加一次统考,成绩分为:A*\A\B\C\D\E\F\U。
从优到次,U属于不及格。
等级按最后成绩百分比所定,一般来说,总成绩中统考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
但这并没有特殊意义,选择A-Level所要学习的科目主要还是按照自己成绩,一般要求C及其以上,有些科目也许有特定要求。
12、13年级被称为A-Level,类似中国高中。
在这两年是腾飞的时刻,哪怕在之前GCSE,论知识的扎实度,中国学生还是有优势的。
但在A-Level,差距被缩短甚至被超越。
A-Level 第一年需要修4门课(科目不限),然后第二年则只需要修3门课。
(当然如果兴趣广泛也可选修最高至5门。
)原因很简单,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专心学习自己擅长或喜欢的学科。
因为更专注了,等入大学时,各科目的学生能力其实已经超越中国学生了。
也因为只需要修习3、4门课,所以是相当充裕,可以发展其他兴趣爱好A-Level因为科目数量原因,其制度有点类似大学。
每门科目需要学习特定数量的单元,每个单元有一次考试,然后算所有单元的总成绩。
考试在每年1月和5,6月,两个阶段,允许重考。
总成绩中考试占40%,平时成绩占30%,还有一份类似论文的作业占30%。
英国教育制度

英国教育制度英国教育制度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有声望的教育制度之一。
它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公元11世纪的中世纪时期。
英国教育制度拥有广泛的学术科目和课程,注重培养学生全面的素质。
英国的教育制度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和高等教育。
幼儿教育主要关注儿童早期发展和学习的基础。
这个阶段通常以幼儿园或托儿所为主,提供一系列的活动和游戏,帮助孩子发展他们的社交能力、语言能力和认知能力。
小学教育是英国教育制度的基础,主要面向5到11岁的儿童。
小学分为两个阶段:Key Stage 1(5-7岁)和Key Stage 2(8-11岁)。
在小学阶段,学生将学习核心学科如英语、数学、科学以及其他非核心学科如艺术、音乐、体育等。
中学教育是从11岁到16岁的教育阶段,也被称为“11+”。
在这个阶段,学生们将开始学习更广泛的学科如历史、地理、外语等。
学生们将参加统一的全国法定考试GCSE(普通中等教育证书)。
高中教育阶段是在GCSE后的两年,即16到18岁的教育阶段。
这个阶段的学生可以选择进一步深造,选择修读A level或者国际文凭(IB)。
这些课程在大学入学考试中发挥极大的作用,帮助学生进入高等教育。
英国的高等教育享有全球声誉,拥有众多世界一流的大学。
大学通常提供文科、理科和商科等学科专业。
大学的入学要求通常是基于学生在A level考试或其他相关考试中的成绩。
此外,英国也重视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
职业教育课程通常在技术学院或职业学校进行,培养学生具备实践技能和职业知识。
总的来说,英国教育制度注重学术知识和技能的培养,强调学生自主学习和批判性思维的培养。
它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机会,鼓励学生在各个领域发展自己的兴趣和才能。
英国学校教育制度分析论文

英国学校教育制度分析论文随着英国的不断发展,教育也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英国的教育制度一直备受世界关注,因为它有着独特的教育理念和教育体制。
本文将就英国学校教育制度进行分析论述。
一、教育理念英国仍然保持着传统的教育理念,即“传统学派教育”。
这种教育理念的核心是纪律、秩序和遵守规则。
在英国教育体系中,学生被视为需要塑造成品行端正、纪律有序的年轻人。
此外,英国还强调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培养兴趣和发展技能,而不仅仅是注重学术成就。
二、教育历史在英国教育历史中,公立学校始于13世纪,而私立学校的历史更为悠久。
过去,教育机会主要掌握在富有阶层手中,而普通人群的子女则无法受到良好的教育。
到19世纪时,英国开始推动普及教育,并于1870年颁布《教育法案》,从而确立了公立学校的地位。
20世纪,英国教育改革开展得更加深入。
1944年,新政府颁布的《1944年教育法案》使得所有的儿童都有机会接受免费教育。
1988年的《教育改革法案》增加了对学校管理的自主权和授予学校更多的资源,这种教育制度被认为有效地推动了英国教育的改革。
三、教育体制英国教育体制分为三个层次:基础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
基础教育:包括幼儿园和小学。
幼儿园适合小孩子,通常从2岁至5岁,是一种较为普及的教育形式,向学生提供基本的知识和技能。
小学适合年龄在5岁至11岁之间的学生,覆盖了基本学科,培养学生的阅读、写作和计算等能力。
中等教育:包括中学和学徒制教育。
中学适宜年龄在11岁至16岁之间的学生,在此期间学生基本完成了所有必修科目的学习,以备上大学和进入工作岗位。
学徒制教育在英国非常普及,它通过在公司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为学生提供了一门可以获得实际经验的课程。
高等教育:包括大学和高等教育机构。
在英国,大学是由学生自主选择,并按专业而分配的,拥有完善的课程体系、设施和设备。
高等教育机构提供一些特别的学习机会,例如艺术设计、音乐、瑜伽等等。
四、班级管理英国班级管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班级管理;2、课堂管理;3、家长合作;4、学生评估;5、校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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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1918年的初等教育法(即《费舍法案》) 1918年的初等教育法 年的初等教育法( 费舍法案》 一战结束后,劳动人民在教育领域争取受 教育权利的斗争有增无减。英国统治者以 德国为借,考虑改革英国国民教育。 1918年,英国通过了费舍教育法,旨在建立 1918年,英国通过了费舍教育法,旨在建立 面向所有人的公共教育制度。 法案主要内容:⑴⑵⑶⑷⑸⑹ 法案主要内容:⑴⑵⑶⑷⑸⑹ 法案意义 初步建立了一个包括幼儿学校、小学和各种 职业学校的公共学校系统。
四、19世纪后期20世纪初叶英国教 19世纪后期20世纪初叶英国教 世纪后期20 育领导体制的改革
㈠1870年的初等教育法(即《福斯特教育法案》) 1870年的初等教育法(即《福斯特教育法案》 工人获得选举权,普及教育成为政治上的需要。 工人阶级自身的发展使得给工人阶级一定的文化 知识教育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 知识教育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我们必须教育 我们的主人” 我们的主人”口号 1870年教育署长W 1870年教育署长W•F•福斯特提出并通过初等教育 法,亦称《福斯特法案》 法,亦称《福斯特法案》。 主要内容 ⑴ ⑵ ⑶ ⑷ ⑸ 法案意义
㈣1902——1941 1902——1941
《哈多报告》 哈多报告》 《斯宾塞报告》 斯宾塞报告》 《诺伍德报告》 诺伍德报告》
㈤1944年的教育法(即《巴特勒教 1944年的教育法 年的教育法( 育法案》 育法案》)
二战后后,为恢复教育,英国政府发表由教育委员会主席 巴特勒起草的题为《教育的改造》 巴特勒起草的题为《教育的改造》的白皮书。 1943年巴特勒向议会提交了一项法案,1944年获得通过成 1943年巴特勒向议会提交了一项法案,1944年获得通过成 为《1944年教育法》,亦称《巴特勒教育法》。 1944年教育法》,亦称《巴特勒教育法》 法案主要内容: 法案主要内容:⑴⑵⑶⑷⑸⑹⑺⑻⑼ 法案意义:决定了英国战后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 法案意义:决定了英国战后教育发展的基本方针。 直至今天,该法案仍是英国现行教育制度的主要基础。
教育领导体制
长期以来,英国教育的领导权一直由教会的 国教派和非国教派控制,国家很少过问教育。 19世纪初,开始实施国家管理教育的政策。 19世纪初,开始实施国家管理教育的政策。 1833年,英国议会表决了教育补助金案。 1833年,英国议会表决了教育补助金案。 1839年,英国政府首次设置了“枢密院教育 1839年,英国政府首次设置了“枢密院教育 委员会”直接掌管、监督补助金的分配。 1856年,改为“教育局”成为政府领导初等 1856年,改为“教育局”成为政府领导初等 教育的机构。 1899年,废“教育局”建立由议会直属的 1899年,废“教育局”建立由议会直属的 “教育署”
高等教育
17世纪到18世纪末,英国的 17世纪到18世纪末,英国的 高等教育仍然通过中世纪建 立起来的古典大学进行,只 有贵族,资产阶级的后代能 接受高等教育。 “比英国国老还老”的大学 牛津大学 剑桥大学 学生主要是上层社会青年 教学内容主要是古典文科 和神学 19世纪50年代以后,政府成 19世纪50年代以后,政府成 立了皇家大学委员会,在于 改革旧的大学章程和条例, 开设新的课程,以适应时代 的需要。 19世纪20年代开展了“新大 19世纪20年代开展了“新大 学运动”。“伦敦大学学院” 学运动”。“伦敦大学学院” 19世纪50年代,政府加强对 19世纪50年代,政府加强对 各类教育的干预。 各类教育的干预。《牛津大 学法案》 剑桥大学法案》 学法案》 《剑桥大学法案》 “校务委员会”
五、20世纪50-80年代英国教育制度 的改革
1944年教育法,使英国教育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未能够解决 英国教育中存在的所有问题,随着战后科学技术的发展,教 育又面临众多新的问题。这一切决定英国在20世纪50-80年 代对其教育政策和学校组织进行新的调整和改革。
改革主要内容: ⒈进一步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⒉取消11岁考试,普遍设立综合中学,消灭中等教 育中的分离主义现象。 ⒊在高等教育方面,60年代的改革宣布实行双重制。 1983年《雷弗休姆报告》
英国近现代教育制度
甘肃人民出版社
苏格兰
北爱尔兰
威尔士
英格兰
英国概况
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前的教育制度
早期的英国教育制度 宗教是动因 教会垄断学校 设在寺院或大教堂内 文法学校和 文法学校和歌咏学校 文艺复兴时期 文法学校和歌咏学校进一步发展 公学出现 温侧斯特公学和伊顿公学出现 宗教改革时期 国教会也积极干预教育 有志之士开始思考和批判 英国的封建教育制度 培根 弥尔顿
二、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教育制度
1640-1688年,英国进行了资产阶级革命, 1640-1688年,英国进行了资产阶级革命, 建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政体,形成了资产阶级和贵 族阶级联合专政的制度,规定了英国资产阶级教 育所具有的阶级性和等级性的特质。 平等派和掘土派的领袖和思想家,信奉“泛智” 平等派和掘土派的领袖和思想家,信奉“泛智” 思想,主张普及义务教育,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 方法。主张国家应干预教育,建立国民教育制度。 期间英国出现很多私立学校,并建立了非地方 性的文法学校。
三、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教育制度
初等教育 工业革命要求劳动者掌握相应的文化技术知识, 资产阶级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和需要也主张给工人 阶级及其子女一定的文化知识教育。工业革命使得 解决初等教育的问题成为迫切的现实需要。 星期日学校 “星期日学校筹备会” 《工厂法》的颁布
师范教育
18世纪90年代,为了解决初等教育发展中教 18世纪90年代,为了解决初等教育发展中教 师短缺的问题,非国教派教徒兰卡斯特和国 教派教徒贝尔创造了一种新的教学组织形式, 即“导生制”,被誉为“廉价的教育制度”。 导生制”,被誉为“廉价的教育制度” 19世纪初,产生“兰贝制”,实际上已经有 19世纪初,产生“兰贝制” 培训小学师资的因素,可算作英国师范教育 的最初表现。 1840年,凯• 1840年,凯•沙图华兹等人在英格兰大伦敦的 巴西特创办师范学院,旨在培训贫穷儿童教 师。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具有浓厚的妥协性和不彻 底性,革命后英国的教育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这一时期,许多教育家和团体主张教育革新,改 革英国的封建教育制度。 清教主义的主张 培根 弥尔顿 洛克 这一时期,英国非国教派教育家所创办的新型学 校的出现,推动了英国教育制度的发展。 学园 纽英顿学园 “宗教宽容法” 宗教宽容法” 这一时期,英国一些宗教团体和慈善机构开始了 普及初等教育的工作。 “济贫法” “基督教知识促进会” “国外福音 济贫法” 基督教知识促进会” 宣传会” 宣传会”
技术大学 白金汉大学 师范教育
七、当今英国教育制度的改革
(一)中小学教育改革 1.统一全国课程 2.改革考试制度 3.推行直接拨款公立学校政策
(二)高等教育改革
1.1985年5月,《20世纪90年代高等教育的 发展》 2.1987年4月,《高等教育—迎接新的挑战》 3.《1988年教育改革法》 4.英国高等教育改革趋势:⑴ ⑵ ⑶ ⑷ (三)职业教育改革 (四)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⑴⑵⑶⑷
六、英国现行教育制度
(一)教育行政 英国教育行政的最大特点是采取中央集权和地方分 权相结合的方式,称为“地方管理的国家制度”。 英国现在的教育行政机构包括: 1.教育和科学部 2.地方教育当局 (二)学制结构 (三)各级各类教育
英国现在的教育行政机构
议会
授权 教育和科 学大臣
教育和 科学部
地方教 育当局
中等教育
英国工业革命之前的中等学校基本上是封建 社会流传下来的文法学校和公学。 社会流传下来的文法学校和公学。 1861年以后,英国成立了“ 1861年以后,英国成立了“公学调查委员 会”。 议会于1868年通过了《公学法案》 议会于1868年通过了《公学法案》,改革公 学的章程,放宽了入学学生的身份。 这一时期,英国还成立了“ 这一时期,英国还成立了“文法中学调查委 员会” 员会”。 1869年,专门研究文法学校的汤顿委员会提 1869年,专门研究文法学校的汤顿委员会提 出了一个按社会阶层开设三种中学建议。 出了一个按社会阶层开设三种中学建议。
㈡1902年的教育法(即《巴尔福法案》) 1902年的教育法 年的教育法( 巴尔福法案》
继《初等教育法》之后,英国社会中很多 初等教育法》 学校面临为儿童提供高一级教育的新问题。 1902年议会通过了保守党政府首相A 1902年议会通过了保守党政府首相A•J•巴尔 福提出的教育法案,称《1902年教育法》 福提出的教育法案,称《1902年教育法》亦 称《巴尔福法案》。 巴尔福法案》 法案内容: 法案内容: ⑴、⑵(①②③④) 法案意义 ⑴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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