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待遇)财政部答福利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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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费的计提与会计处理

员工福利费的计提与会计处理

员工福利费的计提与会计处理随着企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吸引和留住优秀员工成为了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

而员工福利是一项影响员工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的重要因素,也是企业提升整体绩效的关键之一。

因此,合理的计提和会计处理员工福利费成为了财务部门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

一、员工福利费计提的背景和原则员工福利费指的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类福利和待遇,例如社会保险、医疗补贴、培训费、员工旅游费等。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员工福利费必须在实际发生时计提,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计提员工福利费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 准确性原则:计提金额必须准确反映实际发生的费用。

2. 匹配原则:费用必须与相关的收入或费用分期匹配计提,避免产生不匹配的现象。

3.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福利费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计提,避免虚报或误报。

4. 可确认性原则:计提的费用必须是可以确定的,不应该出现多次反复计提或无法确认的情况。

二、员工福利费计提和会计处理的方法员工福利费的计提和会计处理通常需要适用以下方法:1.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计提:企业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员工福利费的计提,例如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计提。

2. 根据合同或承诺计提:企业根据与员工签订的合同或承诺,按照约定计提相关的福利费用,例如培训费用、旅游费用等。

3. 根据实际发生计提:企业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提,例如医疗费用、员工食宿费用等。

4. 根据企业政策计提:企业根据自身的福利政策和制度,按照一定的比例或金额计提员工福利费用。

对于员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一般采用以下方法:1. 计提福利费用:根据具体情况,将员工福利费用计入当期费用或应计费用中。

2. 核算福利费用:对计提的福利费用进行核算和调整,确保计提金额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记账处理:将计提的福利费用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科目归集进行分录,如记为福利费用科目或人员福利待遇费用科目。

4. 结转和披露:将员工福利费用结转到相应期间的损益表中,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

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职工福利费的支出也在逐年增长。

为了规范企业对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和披露,我国财政部于2014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职工福利费》,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

本文将从新会计准则的简介、职工福利费的定义及分类、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核算方法、新会计准则对职工福利费的影响以及企业应对策略五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新会计准则简介新会计准则是对原有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完善,旨在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职工福利费进行分类核算,明确职工福利费的项目和金额,从而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职工福利费的定义及分类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满足职工日常生活和工作需要,提供的一系列福利待遇。

根据新会计准则,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工资及奖金、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

三、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费的核算方法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职工福利费进行明细核算,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职工福利费的计提: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费,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

2.职工福利费的发放:企业应根据职工的实际需求,合理发放职工福利费,确保福利费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职工福利费的核算:企业应按照项目对职工福利费进行明细核算,确保各项福利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职工福利费的披露: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职工福利费的详细情况,包括福利费的总额、明细项目及变动原因等。

四、新会计准则对职工福利费的影响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和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同时,新会计准则强调企业应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的支出,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五、企业应对策略面对新会计准则,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和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财务会计中的员工福利费用核算方法

财务会计中的员工福利费用核算方法

财务会计中的员工福利费用核算方法在财务会计中,员工福利费用是一项重要的成本,对于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正确的核算方法可以帮助企业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员工福利费用的情况,从而更好地进行决策和规划。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员工福利费用核算方法。

1. 基本福利费用核算方法基本福利费用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基本福利,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核算基本福利费用的方法主要有两种:现金基础核算和权责发生制核算。

现金基础核算是指在员工实际领取福利费用时进行核算,即将实际支付的福利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这种核算方法简单直观,但可能存在时间差,无法准确反映当期的费用情况。

权责发生制核算是指将员工福利费用与员工的工作成果相联系,按照权责发生的原则进行核算。

具体来说,当员工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时,相应的福利费用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这种核算方法更加准确,能够反映员工福利费用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

2. 非货币福利费用核算方法除了基本福利费用,企业还可能提供一些非货币福利,如员工培训、员工旅游、员工健康管理等。

这些福利费用的核算方法与基本福利费用有所不同。

非货币福利费用的核算方法主要有两种:成本法和市场价值法。

成本法是指按照企业实际支出的成本核算非货币福利费用。

例如,企业为员工提供培训,实际支付了培训费用,那么这部分费用应当计入当期费用。

成本法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实际支出情况。

市场价值法是指按照非货币福利费用在市场上的公允价值进行核算。

例如,企业为员工提供了免费的健身房,那么这部分费用应当按照市场上类似服务的价格计入当期费用。

市场价值法能够更好地反映非货币福利费用的价值。

3. 长期福利费用核算方法长期福利费用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长期福利,如养老金、退休金等。

这些福利费用的核算方法相对复杂,需要进行长期的估计和计算。

长期福利费用的核算方法主要有两种:计提法和资本化法。

计提法是指按照一定的比例或金额计提长期福利费用,并分期计入当期费用。

(员工福利待遇)财政部答福利费核算最全版

(员工福利待遇)财政部答福利费核算最全版

(员工福利待遇)财政部答福利费核算财政部负责人就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政策答问2009年12月03日10:28来源:中国政府网2009年11月12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以下简称《通知》)。

日前,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主要是什么?答: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普遍实行低工资制,同时在工资之外,辅以其他多种形式的福利待遇。

按工资总额壹定比例从企业成本(费用)中计提职工福利费,是长期以来和工资总额管理制度且行的壹项分配制度。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以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欠缺和“低工资”为背景建立的“高福利”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企业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

因此,2006年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41号)取消了企业职工福利费按标准提取的政策,要求企业据实开支职工福利费。

当前,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俩方面问题:壹是企业职工福利费和工资及其他成本费用边界不清。

有些企业随意调整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既有人工成本无序增长,侵蚀国家税基,侵害企业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也有任意压缩开支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是部分企业职工福利费发放或支付不合理,扩大了社会收入分配差距。

据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反映,中央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占工资总额的7%,其中最高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4.46万元,占工资总额26%,最低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149元,仅占工资总额0.6%。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人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分配。

因此,企业应当规范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问:《通知》对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的改革方向是什么?答:在《企业财务通则》对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进行实质性改革的基础上,《通知》进壹步明确了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改革的方向:壹是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中的比重。

(员工福利待遇)财政部负责人就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政策答问

(员工福利待遇)财政部负责人就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政策答问

(员工福利待遇)财政部负责人就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政策答问财政部负责人就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政策答问2009年12月03日10:28 来源:中国政府网2009年11月12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以下简称《通知》)。

日前,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主要是什么?答: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普遍实行低工资制,同时在工资之外,辅以其他多种形式的福利待遇。

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从企业成本(费用)中计提职工福利费,是长期以来与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并行的一项分配制度。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以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欠缺和“低工资”为背景建立的“高福利”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企业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

因此,2006年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41号)取消了企业职工福利费按标准提取的政策,要求企业据实开支职工福利费。

当前,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企业职工福利费与工资及其他成本费用边界不清。

有些企业随意调整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既有人工成本无序增长,侵蚀国家税基,侵害企业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也有任意压缩开支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是部分企业职工福利费发放或支付不合理,扩大了社会收入分配差距。

据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反映,中央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占工资总额的7%,其中最高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4.46万元,占工资总额26%,最低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149元,仅占工资总额0.6%。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人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分配。

因此,企业应当规范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问:《通知》对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的改革方向是什么?答:在《企业财务通则》对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进行实质性改革的基础上,《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改革的方向:一是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中的比重。

职工福利费财会制度规定及税务处理

职工福利费财会制度规定及税务处理

职工福利费财会制度规定及税务处理一、引言随着企业发展和员工对福利待遇的要求不断提高,职工福利费逐渐成为企业财会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合理规定职工福利费的制度,正确处理相关的税务事项,对于企业的财务健康和员工的福利保障都至关重要。

二、职工福利费的定义与范围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非货币形式的福利及补贴费用。

它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职工食堂费用、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奖金及奖励、健康保险费用、教育培训费用、节日福利费用等。

三、职工福利费的财务核算1. 职工福利费应明确列入企业的成本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计入相应的核算科目中。

2. 职工福利费的支付应当有相应的凭证支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有具体的福利费发放标准和程序。

3. 职工福利费的财务核算应当遵循相关财务会计准则,并按照企业的内部控制要求进行严格监控和审计。

四、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1. 基本原则职工福利费在税务处理上,应符合税法的规定,遵循税务机关的要求,并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

2. 税务认定根据国家税务规定,部分职工福利费项目可能不纳税或者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应根据具体项目的性质和税法规定,正确认定职工福利费的税务性质。

3. 税务申报企业在支付或发放职工福利费后,应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税务申报手续。

根据职工福利费的项目性质,可能需要进行个税申报、社会保险费申报等。

4. 稳妥处理税务风险企业应积极与税务机关保持沟通,及时了解相关税务政策和规定的变化,确保自身的税务合规风险得到控制。

同时,企业应保留好相关的税务凭证和备案材料,以备税务机关的稽查和审计。

五、职工福利费的合规审计为了进一步确保职工福利费的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外部合规审计。

审计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企业的管理层和财务部门,并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及时的整改和改进。

六、职工福利费的总结职工福利费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对于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

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
积金、 劳务费等;2为职工卫生保健 、 () 生活、 住房、 交通等所
允价值 , 计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同时确认应付职工 薪酬。企业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确认收入并计算相关 税费: 借记“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 利”贷记“ ,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 税额); ”同时结转用作非货币性福利的自 产产品或外购商品 的成本, 借记“ 主营业务成本”贷记“ , 库存商品” 最后结转成 。 本费用. 借记“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贷记“ 等, 应付职工薪
再纳入职工福利费; 而对于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 则 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 , 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
§ 强
M e a l gialFi nc alAc ountng t lur c na i c i
— —
企 业 预 算 松 弛 问 题 操 讨
的预计业绩水平低于预算执行者实际达到的业绩水平的部
分。
状、成因 及控制策略等进行探讨,以期为企业如
何防控预算松弛提供参考。 全面预算管理作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系统 ,在我国
通俗的说,就是在预算管理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 存在,导致预算执行者的利己动机驱使其高估成本 、低估
收入。使实际数据和预算数据之间产生差异。其主要特征 :

企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 大多数企业进行了预算管理实 践。与此同时,预算管理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预算松弛问题就是其中之一。在实际应用中,国内外实行
是预算执行者夸大完成预算的难度、低估产品销量和销
售价格等指标从而低估利润:二是预算执行者高估各项成 本费用支出,以及各项消耗性技术指标 ;三是预算执行者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财企[2009]242号【发布部门】财政部【发布日期】2009.11.12【实施日期】2009.11.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各中央管理企业: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国家、股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等有关精神,现通知如下: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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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负责人就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政策答问2009年12月03日10:28 来源:中国政府网2009年11月12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以下简称《通知》)。

日前,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主要是什么?答: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普遍实行低工资制,同时在工资之外,辅以其他多种形式的福利待遇。

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从企业成本(费用)中计提职工福利费,是长期以来与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并行的一项分配制度。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以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欠缺和“低工资”为背景建立的“高福利”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企业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

因此,2006年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41号)取消了企业职工福利费按标准提取的政策,要求企业据实开支职工福利费。

当前,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企业职工福利费与工资及其他成本费用边界不清。

有些企业随意调整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既有人工成本无序增长,侵蚀国家税基,侵害企业投资者权益的情况,也有任意压缩开支而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是部分企业职工福利费发放或支付不合理,扩大了社会收入分配差距。

据2008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反映,中央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占工资总额的7%,其中最高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4.46万元,占工资总额26%,最低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149元,仅占工资总额0.6%。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人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分配。

因此,企业应当规范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问:《通知》对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的改革方向是什么?答:在《企业财务通则》对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进行实质性改革的基础上,《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职工福利费制度改革的方向:一是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中的比重。

相对于工资薪酬,职工福利只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

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避免无序增长的福利性收入扭曲社会劳动力真实成本和市场价格(即工资)。

二是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

为减轻国有企业社会负担,使其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国家近年来大力推进企业主辅分离和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

企业目前仍承担大量集体福利职能的,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

三是逐步将职工福利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企业应当结合企业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问:企业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有哪些?答:企业的人工成本,可划分为工资(含年薪、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和福利两大类。

其中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按与工资的相互关系,又可划分为两类,一是按工资一定比例缴纳或提取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二是其他与工资没有固定比例的福利待遇支出。

《通知》规定的职工福利费,即为第二类职工福利,具体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是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如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疗养费用、自办食堂经费补贴或者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是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折旧、维护和工作人员的人工费用;三是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是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五是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问:《通知》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的规定,与以前的财务规定相比有哪些调整?答:《通知》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的规定,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以前的财务规定进行调整: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已经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或提取,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再列作职工福利费管理。

2、其他属于福利费开支范围的传统项目,继续保留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比如: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工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职工困难补助、福利部门人工费用等。

3、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职工疗养费用、防暑降温费、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及维修保养费用、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调整纳入职工福利费范围。

4、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过去未明确纳入职工福利费范围,《通知》印发后,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作为“各种津贴和补贴”,明确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如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相关支出则调整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5、对于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明确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问: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允许企业向职工发放各类购物卡、消费券,但事实上屡禁不止。

《通知》对现实中企业发放的这类购物卡、消费券是如何考虑的?答:企业职工福利费在定义中就明确了“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对于职工福利费各类项目,《通知》采取列举法进行规范,事实上是难以列举齐全的。

因此,根据《通知》规定,对于“符合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企业都应当纳入职工福利费规范管理。

问:按照《通知》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补贴,应当怎样管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答: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这与国家统计局关于企业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一致的。

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相关支出,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上下班班车、集体宿舍等相关费用,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但需要强调以下几点:一是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和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企业不得为职工购建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

二是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职工个人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不得由企业承担。

三是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或者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发生的、不定时间、不定金额、据实报销的市内交通等费用,既不具有工资性质,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仍按原有规定列作企业成本(费用)。

问:《通知》发布后,交通、住房、通讯方面的货币化补贴计入工资,企业或者职工个人是否会增加税负?答:《通知》对企业发放或支付的交通、住房、通讯补贴,规定了什么情况下纳入工资总额,什么情况下纳入职工福利费,属于企业财务规范,不是税收政策,不能对企业或者职工个人如何缴纳所得税进行规定。

因此,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缴纳所得税问题,应当遵循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

问:《通知》将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纳入了企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为什么?在企业重组情况下,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的财务管理又有哪些特殊要求?答: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虽然离退休人员已经不再为企业提供劳务,应当纳入社会保障体制予以保障,但由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水平仍然比较低,企业为他们支付统筹外费用,实质上属于延期支付福利。

因此,正常情况下,企业为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或支付的统筹外费用,应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但在企业重组情况下,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则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主要有以下特殊要求:一是按规定从重组前企业净资产中预提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重组后企业承担人员管理责任的,重组后企业发放或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从预提费用中直接核销,不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

二是企业实行分立式重组,将离退休人员移交存续企业或者上级集团公司集中管理,并将按规定预提的统筹外费用以货币资金形式支付给管理单位的,管理单位发放或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从专户中列支,也不作为管理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三是企业在财政部财企[2009]117号文件实施前完成重组,重组后企业将离退休人员移交上级集团公司集中管理,但当时未预提并划转相应资金的,重组后企业定期向上级集团公司缴纳费用,应当纳入职工福利费;上级集团公司代为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不纳入上级集团公司职工福利费。

问:《通知》对企业负责人福利性货币补贴和公用事业企业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在政策上有何考虑?答:对这两个问题的财务规定,实际是回应了社会上对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的关注,体现了财政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责。

按照《通知》的要求,已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

实行年薪制之后,企业负责人领取的报酬,实际上已全面考虑了其管理要素的贡献、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等因素。

因此,企业负责人福利性货币补贴收入是其年薪的组成部分,企业不应在其年薪之外单独发放。

根据《通知》的规定,国家出资的电信、电力、交通、热力、供水、燃气等企业,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应当按商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

这些产品和服务都是生活必需品,相关企业将其作为实物福利提供给职工,国家对这种行为并不禁止,但如果不是按商业化原则交易和核算,而是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低价使用,将会在企业内部职工和社会公众之间造成不平等待遇。

此外,由于一些交通、热力、供水等公用事业企业需要由国家财政进行补贴,如果对作为福利向本企业职工提供的产品、服务与向社会公众销售的产品、服务实行价格上的区别对待,还会增加财政不合理负担。

因此,对于给职工提供的本企业产品、服务,企业应当按市场价格计算营业收入和福利费。

问: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应遵循什么原则和要求?答:《通知》第六条明确了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一是制度健全。

以新《企业财务通则》为主体的企业财务制度体系,旨在维护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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