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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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工作环境的稳定和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临时用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管理、服务等岗位。

三、安全责任1. 临时用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2. 临时用工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 临时用工人员应主动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临时用工人员应服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及时报告安全隐患。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临时用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2. 新进临时用工人员必须经过公司组织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临时用工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更新。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公司应定期对临时用工人员所在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临时用工人员应主动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配合公司进行整改。

3.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临时用工人员所在岗位,公司应暂停作业,直至隐患整改完毕。

六、事故处理1. 临时用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2. 事故调查和处理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 事故发生后,公司应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奖惩1. 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积极消除安全隐患的临时用工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临时用工人员,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确保临时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运营,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聘用的所有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定义1. 临时工作人员:指在企业临时工作的非长期雇员,包括临时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等。

2. 企业:指雇佣临时工作人员的单位。

第四条安全管理原则1. 人员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安全生产责任制。

3. 教育培训与技术支持并重。

4. 经济合理,科学管理。

第二章临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第五条临时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 临时工作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安全权益。

2.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接受安全培训,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3. 临时工作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工作岗位上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企业报告并采取预防措施。

第六条岗位安全责任1. 企业应当对所有岗位进行安全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2. 企业应当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岗位培训,确保其了解并掌握工作中的安全操作规范。

3. 企业应当为临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2.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问题。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1. 企业应当为临时工作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范、应急逃生演练等内容。

2. 企业应当根据临时工作人员的不同岗位需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内容。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和指导。

2. 企业应当对临时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追踪处理。

第十条应急预案制定与执行1. 企业应当制定健全应急预案,明确临时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保障临时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三条新进临时工必须接受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与处理、应急逃生知识等。

第四条临时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技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临时工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实行“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用人部门对临时工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用人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八条临时工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第九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

第十条用人部门应定期对临时工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作业。

第十一条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时,临时工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

第十三条用人部门应迅速组织救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临时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临时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等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如下:一、安全教育培训1. 新进临时工必须接受单位组织的不少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2. 定期组织临时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操作水平。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 用人部门负责人为临时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 临时工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确保自身安全。

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三篇)

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时用工在电力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公司临时用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临时用工指电力建设公司与劳务公司或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从事一定期限、一定工种的工作的劳动者。

第四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加强对临时用工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形成上下贯通、部门协同、层级对接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临时用工在电力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劳动义务,同时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保护权益。

第六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向临时用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危险的能力。

第七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义务,保障临时用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八条电力建设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临时用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九条对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工作不力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电力建设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终止合作关系。

第二章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检查第十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定期对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二)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三)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四)临时用工的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五)临时用工的岗位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超负荷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及时对临时用工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

第十二条发现临时用工存在安全违法行为的,电力建设公司应当立即采取停工、严肃查处等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临时用工提供工伤保险和职业病防治服务。

第十四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即使发生轻微事故,也要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第三章临时用工安全培训第十五条电力建设公司应当定期组织临时用工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电力建设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二)岗位安全操作规范;(三)应急处置措施和演练;(四)职业病防治知识。

校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校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校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临时用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校园临时用工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校园临时用工包括在校园内进行雇佣家政、物业清洁、实验室助理等工作的非固定雇员。

第三条校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

第四条校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关责任部门为学校人力资源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

第五条校园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临时用工人员,包括校内雇员和外来临时用工人员。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校园临时用工的招聘标准、培训计划和管理制度,确保招聘合格的临时用工人员。

第七条学校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校园临时用工的安全工作,包括安全培训、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八条校方对雇佣校园临时用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

第九条校园临时用工单位必须对其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等内容。

第十条校园临时用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知识教育第十一条学校人力资源部门和安全保卫部门共同开展校园临时用工员工的安全培训和知识教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校园安全规定和紧急处理措施;(二)工作场所安全环境的认识与掌握;(三)劳动防护知识和设备使用方法;(四)工作风险和危害防范意识;(五)紧急情况下的逃生自救措施。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校园临时用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三条针对校园临时用工可能发生的事故,学校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校园临时用工员工进行培训。

第十四条校园临时用工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校园临时用工员工在事故发生时,应当迅速报警并采取相应的避险措施,待相关部门到达后,积极配合处理。

施工用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用工安全管理制度(5篇)

施工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临时用工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有关条款如果与施工当地有关用工规定相抵触时,以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严禁招收老、弱、病、残以及童工作临时工。

第四条:用工单位除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外,还要与他们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临时工进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准许上岗。

单位还要建立临时工安全教育管理档案。

第六条:临时工享有正式工同等的接收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享有同等的劳动保护待遇。

第七条:与外包工签订外包工使用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外包工入场前也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准许上岗作业。

第九条:加强对外包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使用外包工单位,有对外包工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绝不能一包代管。

第十条:公司要制定临时工、外包工安全管理细则和培训教育制度。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要对在安全操作和事故预防等方面有贡献的临时工、外包工给予奖励和表扬。

对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用工单位在与其他建筑单位签定工程联营、分包工程合同时,也必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责任。

第十三条:按合同应提供给联营、分包单位的安全设施,用工单位应及时提供并确保貭量。

提供给他们的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设备运行状态要在良好以上。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员工、外包工发生伤亡事故,用工单位应履行协助抢救的义务,同时提醒他们把事故发生的情况报告给当地有关部门,并协助事故调查。

施工用工安全管理制度(2)是一个用来保障施工工人安全的管理制度。

它包括必要的安全规定和措施,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以下是一个可能包括的施工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安全责任: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包括施工单位、施工班组、监理单位和施工工人等。

2. 安全培训:要求施工工人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措施,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时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厂(公司)之所有临时工的用工安全。

第三条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明确,法律依据,管理规范。

第四条临时工依法享有与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同的劳动权益,享有与在岗员工相同的职工待遇。

第二章临时工招聘第五条本厂(公司)临时工招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临时工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从事相应工作的能力和技能。

(二)招聘临时工应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招聘临时工应提供安全培训,使其了解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临时工在招聘过程中应提供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明、健康证明、居住证明等。

第七条临时工招聘时应特别注意以下情况:(一)对未成年人的招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家长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保证其身体和心理安全。

(二)对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的招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三章临时工培训第八条临时工应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临时工的岗前培训应包括:(一)工作岗位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的学习。

(二)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安全事故处理措施和自救方法的讲解。

(三)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和紧急逃生通道的介绍。

第四章临时工安全管理第十条临时工上岗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临时工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进行工作。

(二)临时工应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劳动工具、设备和机械。

(三)临时工发现工作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人员或安全员。

(四)临时工应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擅自离岗,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临时工不得从事与其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不相符的工作,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应遵守以下安全操作规程:(一)禁止酗酒、吸烟、饮食等不安全行为。

企业外用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制度(5篇)

企业外用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制度(5篇)

企业外用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企业外用工的安全管理,规范外用工管理的程序,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和杜绝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招收外用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雇用,谁管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承担起外用工、临时工安全管理的权力和义务。

切实保障企业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保护企业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二、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协调方式和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三、企业雇用外用工(队)必须严格履行如下手续:1.经济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审查外用工(队)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经营范围;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安装企业资质等级证明书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资格证书;该队伍的合同签订人应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该队伍特殊工种人员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该队伍外来劳动力持有外来人员就业证卡,手续完备方可签订合同。

2.双方签订项目经济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作为主体合同的首要附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企业招用临时工,必须严格履行如下手续:1.企业招用外来劳动力为临时工,必须领取外来人员就业证、卡。

2.上岗前必须由企业按岗位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由安技部门登记造册,存档备查并发放“厂内临时工安全操作证”。

3.凡从事特殊作业的临时工(电工、电气焊工、司炉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劳动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厂安技部门发放的“厂内临时工安全操作证”方可作业。

4.凡长期使用的临时工(指____个月以上)必须到区劳动局仲裁部门办理劳动合同签证手续,领取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由用工单位与临时工分别保存。

企业持《临时工劳动合同书》和“临时工签证表”到区劳动局办理《临时工安全操作证》的发放手续。

五、企业中各用工部门对经审查批准使用的各类外用工(队)及临时工,必须及时向厂安技部门备案并报送手续复印件,企业安技部门必须随时掌握本单位外用工(队)和临时工的来源、人数、用工项目、用工期限和安全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建立外用工、临时工安全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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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做好XX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国铝业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XX企业所属各单位。

第二条被雇用的临时工或从中介机构雇用的临时工,上岗前应进行健康体检,不具备健康条件禁止雇用。

第三条临时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厂(部、室)级、车间(科室)级、班组(岗位)级四级安全教育,四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第四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相同工种按规定发给临时工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从事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作业的临时工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水平。

临时工对告知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具备掌握基本知识的水平。

第七条临时工必须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用人单位负责对临时用工安全告知、操作规程培训等义务。

第九条用人单位需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临时工岗位进行安全检查,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条严禁使用未满18周岁和50岁以上的临时工。

第十一条新招临时工必须进行就业前体检,没有职业病及职业禁忌症者方可录用。

第十二条临时工发生工伤,依据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按程序报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健康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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