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5-2020行政规划方案
贵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年)贵州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5月《贵州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编制工作组名单组织编制单位: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规划编制单位:贵州省土地整治中心审定:朱立军郭强审查:吴月平黄谷姚志勇校核:朱红苏邱杰黄国斌规划文本编写:邱杰黄国斌规划说明编写:黄国斌周勇秦松编制组成员:邱杰周勇刘弢周鹏朱晓宇鲁阳杨禹舒轲梁世骥万照园司泽宽张迅聂艳黄雪飞胡翯张忠敏黄国斌秦松朱银皓张豪目录前言 (5)第一章规划背景 (7)第一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 (7)第二节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成就 (9)第三节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1)第四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利条件 (13)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5)第一节指导思想 (15)第二节基本原则 (15)第三节总体目标 (18)第三章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20)第一节建设标准 (20)第二节建设内容 (22)第四章建设重点及任务安排 (25)第一节建设分区及建设重点 (25)第二节各市(州)建设任务安排 (43)第三节重点建设项目布局 (44)第五章建设监管和后续管护 (46)第一节严格建设监管 (46)第二节规范竣工验收 (47)第三节加强后续管护 (49)第六章投资测算与资金筹措 (50)第一节投资估算 (50)第二节资金来源及缺口 (50)第三节资金筹措 (52)第七章效益分析 (54)第一节经济效益 (54)第二节社会效益 (55)第三节生态效益 (56)第八章保障措施 (57)前言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和贵州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田基本建设。
近年来,通过出台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为全省实现粮食和农产品基本自给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受人口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升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耕地减少、耕地质量差等多重因素影响,我省农产品供求仍处于“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的状态。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07•【字号】黔府办发[2009]146号•【施行日期】2009.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46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客观、深入的分析研究,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省面临的发展环境,明确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提出相应的政策方向和重大举措,扎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9月28日召开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前期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09〕257号),正式部署启动了全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实现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历史性跨越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是加快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任务分工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任务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7.13•【字号】黔府办函[2015]119号•【施行日期】2015.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任务分工的通知黔府办函[2015]119号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13日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任务分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批复》(国函〔2015〕2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的通知》(发改西部〔2015〕388号)精神,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工作任务分工。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铁路建设。
1.加快建成沪昆客专,规划建设黔桂铁路增建二线、南昆铁路扩能改造、黄桶至百色国家铁路。
争取贵阳-南宁客运专线、黔江-贵阳-河口出境铁路,毕节-水城-兴义、都匀-凯里-黔江、兴义-百色、兴义-独山-永州等铁路纳入相关专项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省铁建办牵头,省铁路投资公司配合)(二)公路建设。
2.加快建设贵阳-惠水-罗甸-乐业-百色-靖西-龙邦(口岸)、纳雍-晴隆、都匀-惠水-安顺等国家高速公路;推进三都-独山-南丹、三都-荔波-独山-南丹高速公路尽快实施;实施兴义-隆林、独山-南丹-凤山、独山-荔波-南丹、凯里-三都-荔波、黎平-靖州、盘县-普安、兴义-兴仁-紫云-惠水、盘县-兴义-安龙-册亨、西林-兴义、册亨-望谟-罗甸-平塘-独山-荔波等普通国省道升级改造;争取黄桶-望谟-乐业、榕江-佳荣-河池、兴义-丘北-河口、贞丰-安龙、黄果树-贞丰-册亨-旧州-富宁、榕江-环江-河池、独山-荔波-环江-忻城、榕江-剑河、盘县-普安-兴义-贞丰-望谟等公路纳入相关专项规划。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8.03•【字号】铜府发〔2015〕14号•【施行日期】2015.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计量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铜府发〔2015〕1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计量关系国计民生,是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要技术基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3〕10号)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意见》(黔府发〔2014〕2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计量基础建设,增强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提高计量监管水平。
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科技创新为主线,全面加强计量基础、检测管理和服务应用能力建设,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服务与保障能力,为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提供计量技术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计量技术基础更加坚实,计量服务和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量传溯源体系趋于完善,计量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基本适应我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计量服务需求。
——科技计量:到2020年,新建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0项,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达到60项以上,满足市级重点项目和企业量值溯源的需求,量传溯源体系进一步适应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的需要,建成计量检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市级计量科技基础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工业计量:到2020年,建立起满足区域发展的计量检测服务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实现计量活动贯穿企业生产全过程。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5〕3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5〕3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2015年12月30日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饮水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对乌江、沅水、赤水河-綦江、牛栏江-横江、北盘江、南盘江、红水河和都柳江全省两大流域八大水系实施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加快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
主要目标:到2017年,全省地表水环境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超过85%,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地下水水质保持良好,贵阳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稳定明显改善,局部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水质持续良好;八大水系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全省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贵州省贵阳市城市规划

贵州省贵阳市城市规划这份规划是对贵阳市在2007-2020年这一时间段的一个规划。
一、规划理念对一个城市进行规划,首先必须要有一个规划理念,理念是根据城市发展的性质而提出的,贵阳市规划的理念可分为以下几点:(1)生态规划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市生态环境资源,公平满足现代与后代的发展需要,建设生态贵阳。
(2)人本规划理念:注重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城市精神的培育,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建设和谐贵阳。
(3)特色规划理念:合理利用生态、旅游资源,突出城市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特色,建设宜游贵阳。
(4)统筹规划理念: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的整体效益,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建设宜居贵阳。
(5)经济规划理念: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城市投资创业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建设宜业贵阳。
二、规划重点规划是有范围的,因此要找出规划的重点,这样才能使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贵阳市规划的重点如下:(1)合理确定城市性质、城市发展目标和城市规模,突出生态文明城市定位。
(2)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布局,保障生态文明城市的区域整体发展。
(3)合理确定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城镇、产业和人口分布,形成具有特色的生态文明城市空间布局。
(4)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继承和发扬独特的城市文化,发扬鲜明的生态文明城市精神。
(5)强化空间管制内容,突出自然环境特色,构筑生态文明城市生态框架。
(6)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系统,提高生态文明城市整体服务水平。
(7)合理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完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保障生态文明城市高效运转。
(8)调整城市住房供应体系和结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高生态文明城市居住质量。
(9)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生态文明城市安全度。
三、规划的范围和期限规划的范围和期限是必不可少的:市域范围:为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市辖六区(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小河区)、一市(清镇市)、三县(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总面积为8034平方公里。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23•【字号】黔发改法规〔2018〕641号•【施行日期】2018.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18〕641号委各处(办、局)、中心:《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同意,现印发大家,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5月23日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贵州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贵州省发展改革系统2016-2020年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落实普法责任制办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三大战略行动,以委机关内设机构工作职能职责作为开展普法工作的内容导向,进一步强化内设机构普法工作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委党组统一领导、处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我委普法工作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和科学化水平,以进一步增强全委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法律意识、规则意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为加快我省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落实委机关各处室普法主体责任,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使发展改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得到广泛普及,形成有利于发展改革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龙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5〕302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龙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龙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5〕302号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请求审批〈安龙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15〕12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关于安龙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原则同意安龙县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县域发展目标、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职能分工、城镇空间结构布局、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综合防灾体系规划和空间管制规划。
(一)实施该规划时,要进一步强化安龙县中心城区作为县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加快发展普坪镇、龙山镇、万峰湖镇、龙广镇、德卧镇等重点镇,形成“一个中心、两条发展轴、三个功能区、五个镇村联动发展群”的县域空间发展格局,增强中心城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
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地发展主要交通沿线小城镇。
在小城镇建设发展中,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着重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小城镇建设质量和水平,逐步提高小城镇综合功能。
(二)要按照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安排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县域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及供水、供电、通讯、防灾等基础设施体系,尽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明确、发展协调的县域城镇体系。
(三)县域城镇化水平:2020年达到50.32%,城镇人口达到26.67万人;2030年达到62.65%,城镇人口达到39.47万人。
二、关于安龙县县城总体规划原则同意《安龙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规划年限、城市性质、规模、布局、发展方向和各项专业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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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5-2020行政规划方案
贵州大力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力争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在城镇化进程上努力实现与全国同步。
记者日前从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审查会上了
解到,《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组原则性审查通过。
专家组认为,《规划》的各项规划意见符合贵州实际,特别是在城乡公共职能和生产职能布局、城乡居民点体系建设、特色城镇化建设、城乡发展和生态保护规划等方面有亮点和创新。
《规划》明确,贵州城镇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依托贵阳与遵义、以贵安新区为引擎,重点培育贵州中部地区有区域竞争力的规模化、综合型高等级城市作为省域经济发展极核,带动周边城镇集群发展,力争在规划末期建成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城镇化地区。
在城镇空间布局上,将着重培育贵阳和遵义两个都市圈,使其成为贵州主要的城镇化地区,同时加强安顺、六盘水、毕节(大方)、铜仁、兴义、盘县、都匀、凯里、德江、从江洛贯新城等十个区域中心城市与双核的联动。
在城乡公共服务职能布局上,将构建区域服务中心、县级服务中心、乡镇级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中心组成的“四级公共
服务职能体系”。
除在现有的9个市(州)中心城区设立区域服务中心外,还将铜仁市德江县城、六盘水市盘县县城和黔东南州从江县洛贯新城纳入区域中心体系建设,全省共设立12个区域服务中心。
据了解,近几年来,贵州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承载能力不断增强,2012年全省城镇化率已提高到35%,但城镇化水平仍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落后于西部地区平均水平。
根据《规划》,到“十二五”期末,贵州将力争使全省城镇人口增加至1450万人左右,城镇化率达到41%左右;到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到2030年,把城镇化率提高到60%左右。
预申请的14个行政区域
01
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云岩区观山湖清镇市息烽市修文县开阳县
02 遵义市汇川区红花岗新蒲区南白区绥阳区
桐梓市
湄潭县余庆县习水县
03 安顺市西秀区虹阳区平坝区普定区黄果树关岭县
镇宁县紫云县长顺县
04 六盘水市钟山区水城区杨柳区
六枝市威宁市赫章县
05 铜仁市碧江区万山区大兴区玉屏区石阡市江口县
松桃县岑巩县
06 凯里市市中区博南区炉碧区麻江区
福泉市黄平市镇远市施秉县雷山县瓮安县台江县
07 毕节市七星关大方区金黔区黔西市金沙县织金县
纳雍县
08 都匀市城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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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兴义市桔山区顶效区万峰林三江口兴仁市安龙县
册亨县
望谟县贞丰县
10 黎平市德凤区中潮区洛贯区榕江市天柱市从江县
锦屏县剑河县
11 盘县市红果区柏果区普安县
晴隆县
12 德江市青龙区龙泉区凤冈县正安县道真县务川县
思南县印江县
13 仁怀市不设区和县的地级市
14 赤水市
不设区和县的地级市注:1、新增调整:德江市管辖原遵义市凤冈、正安、道真、务川,原铜仁市思南、印江,新设青龙、龙泉2个市辖区;黎平市管辖原黔东南榕江、天柱、从江、锦屏、剑河,新设德凤、中潮、洛贯3个市辖区;盘县市管辖原黔西南普安、晴隆,新设红果、柏果2个市辖区
2、部分调整:原黔南长顺县划给安顺市管辖,原黔南福泉市、瓮安县划给凯里市管辖,原黔东南岑巩县划给铜仁市管辖,原毕节市威宁县、赫章县划给六盘水市管辖
3、新名解释:毕节市金黔区由百里杜鹃管理区改成市辖区,管辖大方、金沙、黔西的部分乡镇;凯里市炉碧区为凯里经济开发区、炉山工业园区合为市辖区,管辖原凯里、麻江的部分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