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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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选择试题及答案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选择试题及答案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选择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陈某与刘某二人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如就祖传字画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实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

"后双方果然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议,试问双方解决争议的可行法律途径是什么()A.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B.只能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C.只能申请双方或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仲裁D.既可向有管辖权的起诉,也能够申请仲裁准确答案:A解题思路:继承纠纷不是仲裁管辖事项,故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起诉2.王某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美乐"饮食店赔偿店内屋顶饰物坠落砸伤自己造成的损失3万元,并向法院提供证人李某。

"美乐"饮食店法定代表人张某对王某的伤情表示异议,申请医疗鉴定。

在本案诉讼过程中,哪项关系是民事诉讼关系()A.王某与"美乐"饮食店之间的法律关系B."美乐"饮食店与法定代表人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C.证人李某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D.张某与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准确答案:C解题思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理应是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3.村民罗某与翟某因返还借款发生纠纷,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在翟某于调解协议达成后两个月内返还罗某借款10,000元。

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此制作了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给罗某与翟某。

两个月后,翟某未按该调解书履行义务。

在此种情况下,罗某能够怎么办A.罗某应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罗某能够直接到法院起诉C.罗某持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借款问题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证明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D.罗某能够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准确答案:B解题思路:《人民调解法》第32条4.下列相关民事诉讼起诉与受理的说法准确的是:()A.赵某诉戚某偿还欠款一案,法院受理后查明其提出该诉讼请求已逾诉讼时效期限,且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应判决驳回赵某的起诉B.妻子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周某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一定范围内人身关系的法律,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篇1一、单项选择题1.甲将自己的一套房屋赠与好友乙,已经交付房屋,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

1年后,甲因炒股急需现金,便将该套房出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由于甲不好意思找乙要回房屋,就怂恿丙自己找乙要回房屋。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因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甲、乙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B.丙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丙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C.丙因继续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有权要求乙搬离房屋D.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生效之时,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即由丙承担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甲虽与乙签订了赠与合同,但其与丙的合同为有权处分丙也不为出租人,不受合同限制,可要求乙返还本题选项为C2.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

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

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A.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有效B.显失公平,可变更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D.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无效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隐藏行为的效力问题隐藏行为是指表意人为虚假的意思表示,但其真意为发生另外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通说认为,隐藏行为中虚假意思表示无效,但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效力如何,应依该真实意思的相关法律规定本题中,少交契税为真意表示,其虚假表示是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其虚假意思表示应为无效,其真意表示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3.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甲欲装修其房屋,与乙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

双方约定,甲应于5月1日前负责腾出房屋。

但5月1日甲未腾出房屋,则乙可以:( )A.自行腾出房屋,且腾屋费用由甲承担B.自行腾出房屋,但腾屋费用由乙承担C.径行解除合同D.催告甲在合理期限腾屋,逾期不腾,得解除合同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涉及逾期履行时合同解除权的问题依照《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逾期履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非违约方可以径行合同解除权;逾期履行不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非违约方应催告对方履行合同,对方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的,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2.当事人一方因对方存在根本违约情形而解除合同的,其合同解除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的关系是:( )A.只能请求解除合同,不能请求损害赔偿B.或者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损害赔偿C.既可请求解除合同,又可请求损害赔偿D.只能请求损害赔偿,不能请求解除合同.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合同解除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的关系问题在根本违约的情况下,该两种权利可以并用;但在一般违约的情况下,只能请求赔偿损失,不能请求解除合同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3.王某于2000年8月向兴旺家具店定作结婚家具一套,双方商定兴旺家具店应于9月10日交货,王某付定金1000元。

9月8日,兴旺家具店通知王某,因工作失误家具店发生火灾,烧毁了部分已做家具,要求迟延履行合同。

其时,王某因与其未婚妻闹意见,婚礼推迟,但未对兴旺家具店要求作出答复。

9月15日,王某与其未婚妻正式分手,婚礼取消。

王某于9月16日通知兴旺家具店,取消家具定作合同。

此时,兴旺家具店已按王某要求做好全套家具,因此不许取消,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已经变更,故家具店应承担违约责任B.王某和家具店的合同没有变更,故家具店不应承担违约责任C.王某无权解除合同,应接受家具店的履行D.王某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家具店所受损失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本题涉及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和定作合同的解除问题依《合同法》第7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变更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本题中,家具店要求延期履行合同,但王某没有作出答复,应认为双方对变更合同履行期限没有达成一致意思,故合同没有变更根据合同约定,家具店应在9月10日交货,家具店没有按期交货的,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268条的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订货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生产直流屏一套、智能操作模拟屏一面,模拟屏信号柜一面等,价款25万元;自订货之5起7日内预付10万元,到货后7日内付10万元,余款于测试运行后7日内付清;甲公司于5月9日前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图纸由乙公司确认签字后生产,6月9日前交货。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202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一、案例背景2022年5月1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以100万元的价格向乙购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套房屋。

合同签订后,甲向乙支付了30万元定金。

2022年6月1日,甲准备支付剩余房款时,被告知因房屋价格上涨,乙不愿意再履行合同,拒绝出售房屋。

甲无奈之下将乙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受理后,乙提出反诉,要求甲赔偿其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二、案例分析1、本案例中涉及到的核心法律问题是什么?本案例涉及到的核心法律问题是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

具体来说,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定金的双倍返还以及违约责任的赔偿等问题。

2、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应该如何寻求救济?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如果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在本案例中,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

3、如果乙方因为房屋价格上涨而拒绝履行合同,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如果乙方因为房屋价格上涨而拒绝履行合同,这种行为构成违约。

因为在合同有效的前提下,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价格上涨为由拒绝履行合同。

如果价格上涨是乙方无法承受的风险,应该在合同签订时就提出。

4、如果甲方已经支付了定金,但乙方拒绝履行合同,那么双倍返还定金的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在本案例中,双倍返还定金的条款是有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且买方已经支付了定金,但卖方拒绝履行合同,那么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如果乙方因为甲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了损失,甲方是否有责任进行赔偿?为什么?如果乙方因为甲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了损失,甲方有责任进行赔偿。

因为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一方违约导致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2】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2】二、多项选择题1.甲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

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脑遗落在一角,便偷偷藏入自己腰包;C与D 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断,为此甲与C、D二人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又将甲阳台上的另一盆鲜花碰下,砸伤路人E。

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

请问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B.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违约责任C.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甲可以就丢失掌上电脑的损失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参考答案:ABC参考解析:本题涉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不履行合同义务及侵权损害法人承担责任的问题本题A选项所涉及的损失是法人工作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过错造成的损失,故应由A公司承担本题B选项涉及的责任是由于A公司未尽到合同规定义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题C选项涉及共同致人损害的问题甲、C、D的行为导致花盆脱落致人损害,构成共同危险,因此,甲、C、D应负连带责任本题D选项所涉及的是履行职务过程中,个人的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是否由法人和其他组织承担的问题对此,理论上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只要是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法人均应承担;另一种观点认为,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必须是职务行为本身,与职务行为无关的行为,法人不承担责任本书作者认为,对履行职务过程中的侵权行为、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法人应否承担责任应依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知具体侵权行为人或具体犯罪人,应由法人承担为宜;如果具体侵权行为人或犯罪人十分确定,且侵害财产仍在或具有清偿能力,应由行为人或犯罪人承担责任为宜故本题中,掌上电脑的损失不应由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妥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C2.北京的甲公司书面授权其在上海的分公司乙公司,为上海的丙公司欠丁公司的20万元债务提供髁证,结果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担保了丙公司欠丁公司的30万元债务。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1)【3】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1)【3】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1)【3】三、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以下题干材料,回答1-6题。

甲、乙、丙共有一头骆驼,价值近万元,用于经营旅游服务。

其中甲享有40%的份额,乙享有35%的份额,丙享有25%的份额,请回答下列问题:1.设甲向赵某借款,将骆驼交付赵某进行质押。

后因甲无力还款,赵某欲变卖骆驼清偿债务,遭乙、丙反对,为此引起纠纷。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赵某因质押合同而取得质权B.赵某因善意而取得质权C.赵某不能取得质权D.甲应对乙、丙承担侵权责任【参考答案】BD【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问题甲、乙、丙对该骆驼为按份共有,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下,依照《物权法》第97条之规定,处分共有物的,应取得共有物份额2/3以上人同意本题中,共有人甲向赵某借款,而且借款用途只能是用于个人目的,其将骆驼质押给赵某为处分行为,该行为遭乙、丙反对,该处分行为应为无效行为,故赵某不能通过质押合同而取得质权,但依照《担保法解释》第84条之规定,第三人为善意的,可因善意而取得质权,故赵某可因善意取得质权赵某变卖骆驼、清偿债务的行为是行使质权的行为因甲无权对骆驼设定质押,且其行为损害了乙、丙的共有权,故甲应对乙、丙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D2.假设甲向钱某借款,将其份额向钱某进行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该抵押的效力如何?( )A.该份额抵押因合同签订而生效B.该份额抵押因乙、丙的追认而生效C.该份额抵押不能生效D.该份额抵押因登记而生效【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动产份额抵押问题对于动产的份额抵押,法律并未禁止,故甲有权向钱某进行份额抵押,并不需要乙、丙之追认对于动产的份额抵押何时生效,依该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要件而定骆驼为一般动产,其抵押权自合同签订时生效,故该份额抵押也因合同签订而生效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3.设甲放弃自己的份额,该放弃的份额应如何处理?( )A.由乙、丙共同共有B.国家所有C.由乙、丙按原有份额按比例享有D.由乙、丙一人一半【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共有份额抛弃后的归属问题对于共有财产的份额,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共有人可以抛弃对于抛弃后的份额的归属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但依所有权扩张原理,应由其他共有人按原有份额比例享有至于为什么不能由其他共有人共同共有?如果认定其他共有人共同共有,则对某一财产就存在既有按份共有,又有共同共有之情形,违背物权法定之原则至于被抛弃的份额为什么不归国家所有?有人认为被抛弃的份额为无主财产,无主财产归国家所有,但是如果认定为国家所有,则存在国家行使所有权的不便问题至于为什么不由乙、丙一人一半?对于抛弃的份额,由乙、丙一人一半,既无法律依据,又无法理依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4.设甲欲出让自己的份额,乙、丙和非共有人孙某均欲购买且所出条件相同。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5】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5】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5】21.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二者都是有偿合同B.二者都是实践性合同C.寄存人和存货人均有权随时提取保管物或仓储物而无须承担责任D.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或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承担严格责任【答案】ABCD【考点】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解析】选项A错误。

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仓储合同都是有偿合同。

选项B错误。

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选项C错误。

在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寄存物而无须承担责任。

在仓储合同中,只有在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存货人才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

选项D错误。

有偿保管合同中的保管人与仓储合同中的保管人承担的是严责责任,而无偿保管合同中的保管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不是严格责任。

22.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

该项技术开发完成后,甲、丙想要申请专利,而乙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丙不得申请专利B.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乙、丙共有C.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丙所有,乙有免费实施的权利D.甲、丙不得申请专利,但乙应向甲、丙支付补偿费【答案】BCD【考点】合作开发的专利申请权、成果归属【解析】《合同法》第340条第3款规定,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本题中,乙不同意申请专利,甲、丙不得申请专利,且乙也无需向甲、丙进行补偿。

23.甲影视公司将其摄制的电影《愿者上钩》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乙网站,乙网站采取技术措施防范未经许可免费播放或下载该影片。

丙网站开发出专门规避乙网站技术防范软件,供网民在丙网站免费下载使用,学生丁利用该软件免费下载了《愿者上钩》供个人观看。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丙网站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B.丁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C.甲公司已经丧失著作权人主体资格D.乙网站可不经甲公司同意以自己名义起诉侵权行为人【司法部答案】BD【网校答案】AD【考点】著作权侵权【解析】选项A正确。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3】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3】

2018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试题及答案一【3】11.甲将10吨大米委托乙商行出售。

双方只约定,乙商行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每公斤售价两元,乙商行的报酬为价款的5%.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商行之间成立行纪合同关系B.乙商行为销售大米支出的费用应由自己负担C.如乙商行以每公斤2.5元的价格将大米售出,双方对多出价款的分配无法达成协议,则应平均分配D.如乙商行与丙食品厂订立买卖大米的合同,则乙商行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答案:ABD解析:本题考核行纪合同的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本题中,乙是受托人,且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而非是以委托人甲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故甲乙之间属于行纪合同关系。

因此,A项正确。

《合同法》第415条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题中,甲乙对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没有另外约定,根据法律的规定应由乙商行自己承担。

因此,B项正确。

《合同法》第418条第2款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因此,C项错误。

《合同法》第421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因此,D项正确。

12.甲公司非法窃取竞争对手乙公司最新开发的一项技术秘密成果,与丙公司签订转让合同,约定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一笔转让费后拥有并使用该技术秘密。

乙公司得知后,主张甲丙间的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如丙公司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则甲丙间的合同有效B.如丙公司为善意,有权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乙公司不得要求丙公司支付费用,只能要求甲公司承担责任C.如丙公司明知甲公司窃取技术秘密的事实仍与其订立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并应当与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不论丙公司取得该技术秘密权时是否为善意,该技术转让合同均无效答案:CD解析:本题考核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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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 2020年司法考试三卷《民法》习题答案(1)1.关于宣告死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B.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行为有效C.被宣告死亡的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因死亡宣告的撤销而自行恢复D.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继承法》取得其财产者返还原物或给予适当补偿答案:AD解析:本题考核宣告死亡的相关知识点。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范围与宣告失踪的申请人范围完全相同,不同的是,宣告死亡的申请人有顺序先后的限制,即顺序在前的申请人之申请权,有排他效力。

第一顺序为配偶,如无配偶的,下一个顺序递增为第一顺序,以此类推;第二顺序为父母、子女;第三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最后一个顺序是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对于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顺位,主要是为了优先保护配偶、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利益、伦理利益和情感利益。

申请人的顺序效力是,有在先顺序时排除在后顺序,同顺序人权利平等。

因此,A项说法正确。

《民法通则》第24条第2款规定,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据此可知,应该是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合法的民事行为,而不包括违法的民事行为,也就是说不是实施的所有的民事行为都有效,而是实施的合法的民事行为才有效。

因此,B 项说法错误。

《民诉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因此,C项说法错误。

《民法通则》第25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D项正确。

2.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法律规定的有些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B.当事人不能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也不能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C.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阐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D.当事人在一审、二审期间都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相关知识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第1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A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第2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因此,B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因此,C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第4条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因此,D项错误。

3.甲发现去年丢失的电动自行车被路人乙推行,便上前询问,乙称从朋友丙处购买,并出示了丙出具的付款收条。

如甲想追回该自行车,可以提出下列哪些理由支持请求?( )A.甲丢失该自行车被丙拾得B.丙从甲处偷了该自行车C.乙明知道该自行车是丙从甲处偷来的仍然购买D.乙向丙支付的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的例外。

通说认为,拾得遗失物与违法所得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在本题中,如果甲提出丙取得该自行车是通过拾得或盗窃方式取得的,无论乙的购买行为实际上是恶意还是善意,甲都有权主张返还请求权。

因此,ABCD项都选。

4.甲、乙、丙按不同的比例共有一套房屋,约定轮流使用。

在甲居住期间,房屋廊檐脱落砸伤行人丁。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丙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对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B.丁有权请求甲承担侵权责任C.如甲承担了侵权责任,则乙、丙应按各自份额分担损失D.本案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按份共有的责任承担及其特殊侵权的规则原则。

《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据此可知,对于建筑物发生脱落致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只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D项正确。

另外,《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据此可知,按份共有对共有物产生的债务责任上,对外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对内才按份分担。

本案中,甲乙丙虽然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但是对该房屋对第三人造成的侵权,甲乙丙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受害人丁有权选择他们中任何一人承担责任,也有权同时选择他们三者一起承担责任。

如果甲承担了侵权责任,则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向乙丙追偿,让他们按照各自的份额分担应有的损失。

因此,ABC项也正确。

5.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

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但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答案:BD解析:本题考核对设定抵押的财产进行转让的相关规定。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如果抵押期间抵押人经过了抵押权人即银行的同意而转让房屋的,该转让行为有效,房屋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抵押权人对房屋则不再享有抵押权。

因此,A项错误。

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规定,如果受让人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对银行的债务,那么该转让行为有效,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

因此,B项正确。

根据《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是受让人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对银行的债务,该转让行为才有效,仅提出代为清偿承诺的则不可以。

因此,C项错误。

抵押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如果本案中甲公司已经清偿了银行的债务,那么甲公司与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消灭了,因此而设定的担保也随之消灭,即此种情况下银行则不再对房屋享有抵押权,那么乙公司可以对房屋进行自由买卖,不再受银行的限制。

因此,D项正确。

6.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

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核合同欺诈的救济。

《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本题中,甲乙公司在签订买卖牛肉合同之前,乙公司将国产牛肉伪称为进口牛肉,对甲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因此,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甲公司是受骗方即《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受损害方,有权主张撤销权。

乙公司是合同欺诈方无权行使撤销。

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甲公司有权决定撤销合同,也有权决定不行使撤销权,而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甲公司决定履行该合同的话,乙公无权拒绝履行。

因此,选项C正确。

可撤销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甲公司在决定撤销该合同之前,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

因此,选项D 正确。

7.孙女士于2004年5月1日从某商场购买一套化妆品,使用后皮肤红肿出疹,就医不愈花费巨大。

2005年4月,孙女士多次交涉无果将商场诉至法院。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违约责任B.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C.孙女士可以要求商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孙女士可以要求撤销合同答案:AB解析:本题考核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孙女士与商场之间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商场提供的化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构成违约。

同时,该化妆品给孙女士造成了人身损害,构成侵权。

孙女士可以向商场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8.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中被查出大量欺诈消费者的事实。

下列哪些情形中,买受人可以请求该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该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A.该公司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B.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C.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的事实D.该公司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答案:ABC解析:本题考核房屋销售中存在欺诈行为的赔偿责任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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