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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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际[2007]5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际[2007]5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际[2007]58号2007年9月24日)国务院有关部委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西藏不发),各有关项目单位: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是用好资金、实现项目目标的关键环节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规范项目提款报账工作,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和有关国际金融组织的相关规定,财政部制定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附件: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贷款管理,规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提款报账工作,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和有关国际金融组织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以下简称贷款项目),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向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项目,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项目;(二)直接提款报账单位,是指财政部或者经财政部授权直接向国际金融组织申请提款报账的单位;(三)间接提款报账单位,是指向直接提款报账单位申请提款报账的单位;(四)指定账户,是指根据国际金融组织和我国有关规定开设的用于存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的账户。

当前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当前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当前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当前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金融借款合同是指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以自然人、其他企业或者组织为借款人所订立的借款合同。

近年来,我院审理的这类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

2023至2023年我院审理的此类纠纷案件数分别是:108/42/399。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到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在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目前各国均在寻求金融市场的繁荣和稳定,在当前金融货币政策适度放宽,贷款数量激增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司法程序保护我国的金融市场稳定有序的发展,有效地防范金融危机是我们法院和金融机构当前应当特别注意的问题,笔者试就基层法院在审理此类纠纷时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解决对策提出如下思考:一、存在的问题(一)、金融机构防范意识差、监管不严格,导致不良贷款案件增加。

我院审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的出借方金融机构有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合)、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和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发行)。

借款方有农民个人、农村粮库等,贷款用途有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加工服务业等。

2023年108件有发行78件,有信合30件。

2023年42件,有信合17件、工行23件、农行和住房公积金办各1件。

2023年的399件有信合39件、农行1件、工行359件,工行这359件全是集中处理涉及农民的奶牛贷款案件。

现在大部分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

只有一部分的债权得已实现。

近3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执行的案件数分别是:90/15/31,涉案标的为13602.4万/7.3万/157.6万。

通过统计发现:出借方中没有涉及建设银行的。

借款用途没有涉及住房个人贷款,借款人中很少涉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公务员或工人。

从贷款合同和当事人在案件审理中诉、辩称及举证内容看,这些发生纠纷的金融借款合同在贷款形成时就存在很多问题。

具体有:1、对借款人、担保人的的诚信、资质、还款能力审查不到位。

关于向境外机构借款的法律法规调查报告

关于向境外机构借款的法律法规调查报告

关于向境外机构借款的法律法规调查报告就境内公司直接向境外公司举借人民币外债合规性,出具下列调查报告。

为此份调查报告,查阅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2.《外债管理暂行办法》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法规制定规则》的通知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关于处理境内工商企业向境外非金融机构借款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6.《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一、行政职能设置(一)外汇管理法规规则1.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法规制定规则>的通知》,外汇管理法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上报,经审议批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法规制定规则>的通知》明确规定外汇管理法律可以对所有外汇管理事项进行规定,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任何行政处罚措施。

3.《外债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境内机构向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机构举借债务或提供担保。

(二)外债管理职能部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8年)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实施外汇管理,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2.《外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外债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外债登记、统计与监测。

二、调查问题(一)境内企业是否能够向境外企业(或境外关联公司)举借人民币外债?------------------可以1.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跨境人民币资本项目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跨境人民币对外债务业务操作的规定,境内机构借用人民币外债的,原则上按现行国家外债管理规定操作。

[2016]财政部令第85号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

[2016]财政部令第85号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

附件: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贷款是指财政部经国务院批准代表国家统一筹借并形成政府外债的贷款,以及与上述贷款搭配使用的联合融资。

本办法所称赠款是指财政部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代表国家作为受赠方接受的、不以与贷款搭配使用为前提条件的国际赠款。

第四条财政部作为政府外债的统一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贷款、赠款的统一管理工作。

地方财政部门作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贷款、赠款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贷款、赠款的使用应当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遵循中期财政规划,体现公共财政职能,促进可持续发展。

贷款、赠款的使用包括项目投融资、能力建设、政策咨询等多种形式。

第六条贷款、赠款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筹措、规模适度,分类管理、责权明晰,讲求绩效、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七条按照政府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同,贷款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贷款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贷款。

政府负有偿还责任贷款,应当纳入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和债务限额管理,其收入、支出、还本付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政府负有担保责任贷款,不纳入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政府依法承担并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时,应当从本级政府预算安排还贷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第八条赠款纳入中央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其中:对于赠款方有指定用途的赠款,按预算管理程序审核后相应列入中央部门预算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对于赠款方无指定用途的赠款,由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第九条财政部可以将贷款拨付给省级政府(包括计划单列市,下同)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等使用。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将财政部拨付的贷款逐级拨付给下级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

对境外放款存在问题及对策探析

对境外放款存在问题及对策探析

对境外放款存在问题及对策探析境外放款是指银行、金融机构等向境外企业或个人提供贷款或融资支持的业务,是国际金融业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和国际贸易的不断扩大,境外放款业务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占据着重要地位。

境外放款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这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本文将对境外放款存在的问题进行探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境外放款存在的问题1. 风险管控不足境外放款业务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

当前,很多金融机构在境外放款业务的风险管控方面存在不足,往往是因为缺乏对境外市场的深入了解,或者是对境外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资信情况了解不足,导致对风险的判断和管控不足,从而出现了放贷后资金返还的问题。

2. 法律法规风险境外放款业务面对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需要面对不同的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制度,而且不同国家的信贷风险和收款风险也是不同的。

由于国际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很多金融机构未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制度和政策来规范业务,造成了极大的法律法规风险。

3. 汇率风险境外放款业务的资金流入和流出都需要面对不同国家的货币和汇率问题,一旦外汇市场波动剧烈,就会产生很大的汇率风险。

一些金融机构在境外放款业务中,未能有效应对汇率风险,导致资金回笼困难,甚至出现了较大的亏损。

4. 反洗钱风险境外放款业务通常伴随着跨境资金流动,而跨境资金流动又容易受到洗钱等非法资金活动的影响。

一些金融机构在境外放款业务中对反洗钱风险的认知不足,对客户身份的验证和资金来源的审查不够严格,导致了洗钱风险的存在。

金融机构在境外放款业务中,应该加强对风险的认识和管理,加强对境外市场和客户的风险评估,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可控。

2. 规范业务流程境外放款业务涉及到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金融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业务流程,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业务合规的监管和管理,规避法律法规风险。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财国合[2017]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财国合[2017]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
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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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财国合[2017]5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含西藏)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企业,有关金融机构:
为落实《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5号),完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制度,提高贷款使用效益,现将我部制定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印发你单位,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函告我部。

附件: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
财政部
2017年1月24日
附件: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规程(试行)
附1_贷款申请书参考格式
附2_还款承诺函参考格式
附3_评审报告参考格式
附4_债务风险审核原则及要求
附5_转贷协议参考格式
附6_执行协议参考格式——结束——。

融资法律规定

融资法律规定

融资法律规定一、引言在当今发展迅猛的商业环境中,融资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保护融资参与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融资法律规定。

本文将对融资法律规定进行深入探讨。

二、股权股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等方式吸收外部投资资金的行为。

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股权融资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规定:1. 公司法规定:不同国家的公司法通常对股东权益、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股东在公司中的权益得到保护。

2. 证券法规定:股权融资通常涉及证券的发行和交易,因此各国都对证券市场进行了监管,规定了证券交易的主体、交易行为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3. 反垄断法规定:股权融资可能导致市场垄断或不正当竞争,为此,各国制定了反垄断法规定,以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三、债权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贷款等方式融资的行为。

针对债权融资,不同国家存在以下法律规定:1. 合同法规定:债权融资涉及到借款合同等各种合同,因此各国制定了合同法,规定了借款方和出借方的权益保护、违约责任等方面。

2. 金融法规定:债权融资通常涉及到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各国都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进行了监管,规定了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资本充足率要求等方面。

3. 破产法规定:债权融资有时可能面临借款方无法支付利息或本金的情况,为保护借款方和出借方的权益,各国制定了破产法,规定了破产程序、债务重组等方面的规定。

四、其他除了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外,还存在其他各种形式的融资,如项目融资、信用融资、担保融资等。

各国在这些融资形式上也有相应的法律规定:1. 投资法规定:对于项目融资和信用融资等形式,各国都制定了投资法,规定了投资主体的资质要求、投资行为的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2. 担保法规定:担保融资涉及到担保合同,因此各国制定了担保法,规定了担保范围、担保权益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担保方和被担保方的权益平衡。

五、国际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国际融资越来越常见。

国际金融法律案例(3篇)

国际金融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XYZ银行(以下简称“XYZ”)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国际性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涵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ABC公司(以下简称“ABC”)是一家位于中国的跨国企业,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由于业务扩张的需要,ABC公司计划在海外市场进行投资,因此向XYZ银行申请了一笔跨境融资。

二、案件事实1. 融资申请与审批ABC公司于2019年向XYZ银行提交了跨境融资申请,请求贷款金额为5000万美元。

XYZ银行在审核了ABC公司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和项目可行性后,于2020年批准了该融资申请。

2. 融资合同签订双方于2020年3月签订了《跨境融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为5000万美元,年利率为5%,贷款期限为5年,首付款为20%,其余80%分四次支付。

合同还约定了贷款的用途、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3. 贷款发放与使用XYZ银行于2020年4月向ABC公司发放了首笔贷款1000万美元。

ABC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这笔资金用于海外市场的投资。

4. 纠纷产生2021年,由于海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ABC公司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导致其资金链紧张。

ABC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

XYZ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于2022年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BC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逾期罚息。

三、争议焦点1. 贷款用途是否符合约定ABC公司辩称,其将贷款资金用于海外市场投资,符合合同约定。

但XYZ银行认为,ABC公司实际使用贷款资金的情况与合同约定不符,存在违约行为。

2. 违约责任ABC公司辩称,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其经营困难,无法按时偿还贷款,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XYZ银行则认为,ABC公司经营困难并非不可抗力,且ABC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应承担违约责任。

3. 贷款利率ABC公司认为,合同约定的利率过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XYZ银行则认为,合同利率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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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贷款额度受会员国缴纳的份额限制,贷款数量 与会员国向其缴纳的份额成正比。
第五,须制定符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要求的政策措施 ,以确保取得可维持的国际收支状况和持续的经济增 长,使用资金是暂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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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类型
1、普通贷款
主要是为了解决会员国短期性的国际收支失衡,期 限一般是3—5年。贷款分为储备部分贷款和信用部 分贷款。
款的高档信用部分,而且仍需要大数额和更长期限的资 金时,可以申请补充贷款。贷款期限为3—7年,每年偿 还一次:利率前3年相当于IMF付给资金提供国的利率 加0.2%,以后则加0.325%贷款限额1年为90%—110 %,3年累计为270%—330%,累计最高限额为400%— 440%:
6、信托基金贷款 是IMF用出售黄金所得利润建立的,按优惠条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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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石油贷款 专门向由于石油价格上涨引起国际收支困难的发达
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发放。石油贷款的资金来源是IMF 向石油输出国及部分发达国家(德国、荷兰、瑞士)借 入,再转贷给赤字国家,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贷款的最高额度1974年规定为份额的75%,1975年 提高到125%,贷款期限规定为3—7年,申请石油贷 款也须提出中期的国际收支调整计划。石油贷款是 临时性的,已于1976年5月届满,共有55个会员国利 用这一项目获69亿SDBs的贷款资金。
对贷款国规定甚严,必须要它们做到合乎西方,尤 其是美国的经济游戏规则。因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发达国家的代言人。逼迫借贷国 和受援国接受苛刻的附加条件,改革国内体制、宏 观经济政策和政治体制。为发达国家主导经济全球 化服务。
二、世界银行的贷款
(一)世界银行的贷款方向
1.农业。改进耕作、提供技术促进农业发展。 2.能源。帮助进口石油的发展中国家发展包括可再生
6.旅游。旅游贷款所占比重很小。
(二)世界银行的贷款种类
1.具体的投资贷款,即项目贷款。这类贷款占一半以上。通常 用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以及大型生产性投资 。
2.部门贷款,又称行业贷款。
(1)部门投资贷款。如交通运输部门贷款、教育部门贷款、农业部 门贷款等。
(2)金融中介贷款。贷款主要包括开发性金融公司和农业信贷机构 的贷款,由借款国的金融机构用转贷的形式借给本国私营企业。
第一,贷款方式特别,以采用会员国的本国货币“购 买”外汇的形式出现。会员国还款时,则以原来购入 的外币购回本国货币。
第二,贷款对象仅限于会员国政府。它只与会员国的 财政部、中央银行或其他类似财政金融机构往来。
第三,贷款用途仅限于解决会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 短期资金需要。期限为3-5年,低于国际市场利率。
储备部分贷款:实际上是取回会员国缴纳国际货币 基金组织份额时以特别提款权或外汇支付的那一部 分,占会员国份额的25%。这一部分贷款是无条件 的,不付利息。
信用部分贷款:相当于会员国缴纳国际货币基金组 织份额的100%,其中又分成四个档次,每个档次为 份额的25%。第一档贷款称为低档贷款,掌握较松 ,第二档以上称为高档贷款,掌握较严。
6.联合贷款。世行与其他贷款者(如有关国家政府)一 起共同为借款国的项目融资:①世行对同一项目提供两 笔贷款,一笔由世行按其标准提供,另一笔由商业银行 按市场条件提供,世界银行最多参资25%。②借款国首 先要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对世行贷款集中在最后偿还 。
(三) 世界银行的贷款条件
1.世行对一国贷款限额为145亿美元。 2.利率为每6个月调整一次的浮动利率。 3.贷款偿还期限为15-20年(含宽限期5年),承诺费
宽限期在4年左右。 4.利率参照资本市场利率,一般低于市场利率。
只对签约及未使用的贷款额收取0.75%的承担费。 5.手续严密。从提出到取得贷款,需要1年半到2年
。审定有利于贷款使用的经济效果和提高借款国的 还款能力。
6.借款国承担汇率风险。
三、区域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主要有:亚洲开发银行(ADB)、非洲开发银行 (AFDB)、泛美开发银行(IADB)、欧洲复兴开发银 行(EBRD)、北欧投资银行(NIB)、加勒比海开发 银行(CDB)、伊斯兰开发银行(IDB)等,它们的活 动范围基本上涵盖了整个美洲、亚洲、欧洲、非 洲,许多国家参与了这些银行的国际信贷活动。
和不可再生能源的生产。
3.开发金融公司。对当地政府设立的开发金融公司也 给予贷款,再由其将贷款发放给当地的生产性企业。
4.教育。①提供最低限度的基本教育;②提供进一步 的教育和训练;③包括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在内;④对较 贫穷的国家资助基本教育;对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资 助中等和高等教育。
5.人口计划。制定人口项目贷款政策,资助会员国在 执行计划生育方面需要建立的设施。
为0.25%-0.75%。 4.借款费用一般在财政年度中期进行审查,每12
个月作一次估算,对新批准的贷款征收手续费。
5.贷款的对象是会员国政府。
(四)世界银行的贷款特点
1.贷款条件比较优惠。低于市场利率,甚至免息, 贷款期限和宽限期均较长。
2.贷款须与特定的工程项目相联系。 3.贷款期限较长。最长可达30年,平均约为17年,
4、中期贷款
专门为了解决会员国较长期的结构性国际收支赤字,而且其 资金需要量比普通贷款所能借取的贷款额度要大。贷款条件 是:
①确认其改善国际收支困难需要更长的贷款期限。
②必须提供整个贷款期中有关货币和财政等经济政策的目标 ,以及在12个月内准备实施的说明。并且在以后12个月内都 要向IMF提出工作进展的说明,以及为实现目标将采取的措 施。
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贷款。取得贷款的条件是 :第一期为1973年的人均国民收入低于300SDRs; 第二期为1975年的人均国民收入低于520美元(合 444.19 SDRs):经IMF审核,确有资金需要且又有 调整国际收支的适当计划。信托基金贷款期限为10 年,支用5年半后开始还款,分10次还清,利率仅为 0.5%。两期接受贷款的国家共120个。
(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作用和问题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一个旨在稳定国际汇价,消除 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并通过提供短期贷款解 决会员国国际收支暂时不平衡问题的国际机构。
在目前的权力架构中,美国凭借17%的表决权对组 织内的所有重大决策享有一票否决权。与此同时, 美、英、法、日、德、意、加组成的七国集团,控 制了约半数以上的投票权。
③贷款根据计划目标执行有关政策的实际情况分期发放。借 款国不能达到IMF的要求,可以停止发放。最高可达借款国 份额的140%。
5、补充贷款
补充贷款设立于1977年共100亿美元,其中石油输出国 提供48亿,有盈余的七个工业国家提供52亿。当会员国 遇到严重的国际收支不平衡,借款总额已达IMF普通贷
(3)部门调整贷款。当借款国总体经济不允许进行结构调整时,可 选用部门调整贷款。
3.结构调整贷款。用于帮助借款国调整宏观经济、部门经济和 体制改革。
4.技术援助贷款。旨在支持借款国有关参与经济发展 战略规划的机构,或为大型投资项目准备实施和管理的 机构进行咨询服务、课题研究和人员培训。
5.紧急复兴贷款。贷款用于灾后的重建工作,以恢复 生产、安定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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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结构调整贷款:主要是为了帮助低收入的会员
国调整经济结构,增强国际收支地位。这项贷款的
资金来自信托基金贷款偿还的本息,贷款额占份额 的63.5%。1987年年底又设立了扩大结构调整贷 款(ESAF),贷款最高额度为份额的250%。两项贷 款的偿还期均为从借款之日起的第5年半开始,到 第10年为止,每半年偿付一次,分10次还清;利率 为1.5%。获得结构调整贷款和扩大结构调整贷款
的会员国仍能获得基金组织一般资金和特殊贷款的 资助。
9、体制转换贷款 1993年,为了促使前苏联和东 欧国家经济转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立了体制
转换贷款,向因传统支付安排被严重打乱而发生
国际收支困难的前经互会成员国和前苏联解体后 的各共和国提供不超过其份额50%的贷款。在 1995年,它给墨西哥提供了1.7亿美元以上的贷 款,给俄罗斯提供了0.52亿美元以上的贷款, 有效帮助了这两个国家正在进行的经济改革。
2、补偿与应急贷款: 主要用于解决会员国因出口物资 国际市场价格下降,或因自然灾害使得出口物资减产 而造成的经济困难,重点是解决初级产品出口国的困 难。后来对进口粮食费用超支的国家也提供这种贷款 。
3、缓冲库存贷款: 主要用于帮助会员国建立适当的进 口商品库存,以缓和价格波动的冲击,从而清除影响 外汇收入的因素。贷款的最高额为份额的50%,贷款 期限为3-5年。
Hale Waihona Puke 知识模块十国际金融交易的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制度 知识点二 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知识点三 国际项目融资的法律问题 知识点四 国际股票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法律制

一、国际货币基金贷款 二、世界银行集团贷款 三、区域性开发银行贷款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 (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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