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污染物排放参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01)代替GB13271-91,GWPB 3-19991 范围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45.5MW(65t/h)沸腾、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烧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未、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3 定义3.1 标准状态锅炉烟气在湿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 烟尘排放浓度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
未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其数值也相同。
3.4 自然通风锅炉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湿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
这种不采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3.5 收到基灰分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曾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3.6 过量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需要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α”表示。
4 技术内容4.1 适用区域划分类别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系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区域。
本标准中的“两控区”系指《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所划定的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范围。
4.2 年限划分本标准按锅炉建成使用年限分为两个阶段,执行不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烟气排放标准

锅炉烟气排放标准锅炉烟气排放标准是指对于工业锅炉、生活锅炉等燃煤、燃油、燃气等燃料进行燃烧时产生的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管和限制的标准。
烟气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这些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具有一定的危害,因此对其排放进行严格的监管和限制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颗粒物是指烟气中的固体颗粒物质,主要包括灰尘、烟灰等。
颗粒物的排放会造成大气污染,影响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对于锅炉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也有着严格的标准要求。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工业锅炉颗粒物排放标准为每立方米烟气中颗粒物质的排放量不得超过30毫克,生活锅炉颗粒物排放标准为每立方米烟气中颗粒物质的排放量不得超过20毫克。
其次,二氧化硫是烟气中的一种主要污染物,其排放会导致酸雨的形成,对植被、土壤和水体造成严重的危害。
因此,对于锅炉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也有着严格的限制标准。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工业锅炉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为每立方米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不得超过200毫克,生活锅炉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为每立方米烟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不得超过50毫克。
最后,氮氧化物是烟气中的另一种主要污染物,其排放会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对人体健康也具有一定的危害。
因此,对于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的排放也有着严格的限制标准。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工业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每立方米烟气中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不得超过100毫克,生活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每立方米烟气中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不得超过50毫克。
综上所述,锅炉烟气排放标准对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都有着严格的限制要求,这些限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维护人体健康都具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企业和个人在使用锅炉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排放标准,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共同为建设美丽中国、改善环境质量做出自己的贡献。
燃气、燃煤锅炉废气排放参数及计算

锅炉废气锅炉废气燃气1工程使用3台5t/h〔两用一备〕锅炉提供热源,年运行6000小时,天然气使用量为5.4×106m3。
天然气燃烧会产生烟尘和SO2。
参照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机械工业出版社〕及川气天然气成分〔总硫含量≤200mg/Nm3〕进展分析计算,工程锅炉年烟气产生量为5.6×107Nm3,燃烧产生污染物为烟尘:2.4kg/万m3,SO2:4.0kg/万m3。
工程烟尘量为1.30t/a,产生浓度为23.3mg/m3,SO2产生量为2.16t/a,产生浓度为38.8mg/m3,烟尘、SO2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3271-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另外,根据GB13271-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锅炉应设置15m高排气筒,通过同一15m高排气筒排放。
建立单位应根据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关于采样位置要求,在锅炉排气筒应设置检测采样孔。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部位。
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B为边长。
在选定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内径应不小于80mm,采样孔管应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当采样孔仅用于采集气态污染物时,其内径应不小于40mm。
同时为检测人员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工作面积是工作人员平安、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并设有1.1m高护栏,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1.2-1.3m。
锅炉废气燃气2工程使用2台6t/h锅炉提供热源,每天运行20h,年运行5000h,天然气使用量为5.0×106m3。
天然气燃烧会产生烟尘和SO2。
根据环境统计手册,燃气锅炉烟气量计算公式如下:yQLVy=1.14-0.25+1.0161〔-1〕V0 4187其中:Vy——实际烟气量〔Nm3/ Nm3〕;y QL——燃料低位发热值〔kj/kg〕,天然气为38630kj/m3;α——过剩空气系数,α取1.2;yQL-250. V0——理论空气需要量〔Nm/kg〕,V0=0.2610003,经计算得V0:9.18。
最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最新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最新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1.范围本标准适⽤于各种容量的⽤于⽣活和⽣产的燃煤、燃油、燃⽓热⽔锅炉、蒸汽锅炉和热载体炉,除煤粉发电锅炉外的单台出⼒不⼤于45.5MW(65t/h)的燃煤、燃油、燃⽣物质的发电锅炉。
本标准按时间段规定了锅炉烟⽓中烟尘、⼆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烟⽓⿊度限值。
适⽤于现有锅炉的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竣⼯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采⽤型煤、⽔煤浆、⽯油焦、⽣物质燃料(⽢蔗渣、锯末、秸秆、树⽪等)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执⾏。
其他新型替代燃料根据其形态参照本标准相应形态燃料的最严格限值执⾏。
本标准不适⽤于各种容量的以⽣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2 规范性引⽤⽂件下列⽂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即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期的引⽤⽂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于本标准,然⽽⿎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研究是否可使⽤这些⽂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于本⽂件。
GB 5468 锅炉烟尘测试⽅法GB 13271 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中颗粒物测定与⽓态污染物采样⽅法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胺分光光度法HJ/T 55 ⼤⽓污染物⽆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中⼆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中⼆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 75固定污染源烟⽓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 76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法HJ/T 398-2007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度的测定林格曼烟⽓⿊度图法3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下列术语和定义。
3.1标准状态standard condition烟⽓在温度为273K,压⼒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锅炉 燃气废气 co标准

标题:燃气锅炉废气CO排放标准及影响因素分析引言:燃气锅炉是一种常见的供热设备,它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气。
废气中的一种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CO),这种气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具有潜在的危害。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制定了燃气锅炉废气CO排放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燃气锅炉废气CO排放标准,并分析影响废气CO排放的因素。
一、燃气锅炉废气CO排放标准的背景燃气锅炉废气CO排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控制大气污染和保护人体健康。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废气中的CO排放成为了一个关注焦点。
各国政府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以限制燃气锅炉废气CO的排放。
二、燃气锅炉废气CO排放标准的国际比较不同国家对燃气锅炉废气CO排放标准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
以中国、美国和欧盟为例,它们在燃气锅炉废气CO排放标准方面的要求如下:1. 中国标准:根据《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燃气锅炉废气中CO排放浓度应不超过100mg/m³。
2. 美国标准: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制定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40 CFR Part 60)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案》(Clean Air Act),对燃气锅炉废气CO排放进行了限制。
3. 欧盟标准:欧盟采用了《工业废气排放指令》(IED Directive)和《环境质量标准指令》(AQD Directive)等法规,对燃气锅炉废气CO排放进行了规范。
三、燃气锅炉废气CO排放标准的影响因素燃气锅炉废气CO排放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燃料质量:燃料中的硫、灰分和挥发分等成分会影响燃烧效果和废气排放。
高质量的燃料可以提高燃烧效率,减少CO的生成。
2. 锅炉设计和燃烧系统:合理的锅炉设计和燃烧系统可以提供良好的燃烧条件,减少CO的生成。
例如,采用先进的燃烧技术和燃烧控制装置可以有效降低CO排放。
3. 运行调整:燃气锅炉的运行参数和调整对CO排放也有影响。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standardofairpollutantsforcoal-burningoil-burninggas-firedboiler
〔GWPB3-1999〕
代替GB13271-91
1范围
本标准分年限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准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45.5MW(65t/h〕沸腾、燃油、燃气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烧锅炉、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治理,以及建设工程环境碍事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治理。
使用甘蔗渣、锯未、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准许排放浓度执行。
2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本钞票标准的条文。
GB3095-1996
GB5468-91
GB/T16157-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3定义
3.1标准状态
锅炉烟气在湿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本标准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烟尘初始排放浓度
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进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烟尘排放浓度。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锅炉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气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制定《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自1月1日起实施。
全文如下:1 范围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W(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使用甘蔗渣、锯末、稻壳、树皮等燃料的锅炉,参照本标准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5468-9l 锅炉烟尘测试方法GB/T16l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3 定义3.1 标准状态锅炉烟气在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
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中的数值。
3.2 烟尘初始排放浓度指自锅炉烟气出口处或进入净化装置前的烟尘排放浓度。
3.3 烟尘排放浓度指锅炉烟气经净化装置后的烟尘排放浓度。
末安装净化装置的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即是锅炉烟尘排放浓度。
3.4 自然通风锅炉自然通风是利用烟囱内、外温度不同所产生的压力差,将空气吸入炉膛参与燃烧,把燃烧产物排向大气的一种通风方式。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不用鼓、引风机机械通风的锅炉,称之为自然通风锅炉。
3.5 收到基灰分以收到状态的煤为基准,测定的灰分含量,亦称“应用基灰分”,用“Aar”表示。
3.6 过量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消耗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用“α”表示。
4 技术内容4.1 适用区域划分类别本标准中的一类区和二、三类区是指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所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区域。
燃气锅炉排放标准

燃气锅炉排放标准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标准旨在规范燃气锅炉的排放,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健康。
适用于所有燃气锅炉的制造、安装、操作、维护等环节。
2. 限制排放物:2.1 二氧化硫(SO2):燃气锅炉二氧化硫的排放限值不得超过 X 毫克/立方米。
2.2 氮氧化物(NOx):燃气锅炉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不得超过 X 毫克/立方米。
2.3 碳氧化物(CO):燃气锅炉一氧化碳的排放限值不得超过 X 毫克/立方米。
2.4 颗粒物:燃气锅炉颗粒物的排放限值不得超过 X 毫克/立方米。
2.5 其他污染物:根据实际情况,其他可能排放的污染物也应设定相应的排放限制。
3. 检测与监控:3.1 燃气锅炉的制造商和供应商应配备合格的排放检测仪器和设备,用于监测燃气锅炉的排放水平。
3.2 燃气锅炉的使用者应定期进行排放检测,并保留相关检测记录。
3.3 监管部门可随时对燃气锅炉进行抽查检测,以确保其排放符合标准要求。
4. 管理措施:4.1 燃气锅炉的制造商应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并提供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
4.2 燃气锅炉的使用者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燃烧管理,合理使用燃气,减少排放。
4.3 监管部门应对燃气锅炉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加强监管,对违规排放行为进行处罚,并定期公布相关数据。
5. 处罚与监督:5.1 违反燃气锅炉排放标准的,监管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进行处理。
5.2 对于严重违反排放标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危害公共健康的,监管部门可采取吊销许可证、追究刑事责任等严厉惩处。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对燃气锅炉进行监督管理,并对违反标准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相关部门应加强科技研发,推动燃气锅炉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以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公共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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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49 环境统计手册.pdf
从《环境统计手册》(99页和100页)可以理论计算氮氧化物的排放量、
环境保护计算手册.pdf 无相关数据
P60-P69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pdf 胡名操 94年
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胡名操主编)中统计,1Nm3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量为Nm3,《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里60页和69页有相关数据。
1Nm3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量为. 燃烧10000m3的天然气,产生6.3kg的NO2,? 1.0kg的SO2,2.4Kg 的烟尘
P60
注意这个标况
P69
P73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十分册热力生产与供应的系数P249
注:①产排污系数表中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燃气收到基硫分含量,单位为毫克/立方米。
例如燃料中含硫量(S)为200毫克/立方米,则S=200。
第一次污染物普查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3)居民生活产生的燃烧废气
本项目B2地块住户供计1144户约3203人,居民生活采用天然气,由市政管网供给。
小区内居民炊事燃用天然气用热指标为2700MJ/人·a,天然气低热值为m3,则每人天然气用量约为a,因此B2地块居民每年炊事天然气量用气量约万Nm3。
居民生活燃烧天然气产生的污染物量参考《第一次污染物普查生活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提供的数据,
本项目B2地块居民日常生活用气产生的污染物量见表。
注:*产排污系数表中管道煤气和天然气二氧化硫的产排污系数是以含硫量(S)的形式表示的,其中含硫量(S)是指燃气收到基硫分含量,单位为毫克/立方米。
例如燃料中含硫量(S)为200毫克/立方米,则S=20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用手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用手册》燃烧1Nm3天然气产生的烟气,燃气锅炉污染物产生量引用该手册中民用取暖设备污染物产生量数据,B2地块锅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具体见表。
表燃气锅炉污染物统计表
◇天然气用量计算:
有建筑面积时,一个采暖期(5个月)12~18m3/m2计(节能住宅区下限,非节能住宅取上限);一般按15m3/m2计。
无建筑面积时,天然气按0.5m3/人·d,石油液化气按0.17m3/人·d计算(天然气热值为MJ/Nm3,石油液化气热值为~ MJ/Nm3。
液化气热值为天然气的三倍)。
天然气主要成份参数表
产污系数:
①天然气,社会区域类登记培训教材中p123中表4-12的数据:
烟尘:1.4Kg/万m3,SO2:1.8Kg/万m3,NO2:17.6Kg/万m3
②液化石油气,社会区域类登记培训教材中p123中表4-12的数据:
烟尘:2.2Kg/万m3,SO2:1.8Kg/万m3,NO2:21.0Kg/万m3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培训教材社会区域类》(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中油、气燃料的污染物排放因子,每燃1000立方米天然气排放烟尘0.14kg,SO2 0.18kg,NOx 1.76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