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投标基本程序

合集下载

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

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

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
一、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是招标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根据施工内容,编制出所有必
要的招标文件供投标人参考,招标文件需要符合法规规定,如《政府
采购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规则》等,包括合同文件、细则
文件、报价公告等,招标文件比较复杂,一般需要专业机构负责编写。

二、投标文件发出
投标文件发出就是将招标文件发送给合格供应商,投标文件发出时需
要规范,发出投标文件必须遵守《政府采购法》等关于招标投标的有
关规定,一般需要投标人利用电子邮件、快递投标文件,并在发出后
进行证明登记和保存邮件等依据,确保投标文件安全有效收发,以及
提供唯一有效电子原件,此外,需对投标文件发送时间进行特殊说明。

三、投标文件的接收
接收投标文件前,需要建立投标文件的收发登记表,以便核实收发情况。

在投标文件收发后,需要安排人员对其进行逐一进行查验和审核,主要是检查投标文件内容是否符合法规、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及格式是
否正确。

合格的投标文件将在统一的分数评定表中进行打分。

四、标书打分
对评定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进行评审打分。

一般分为价款和技术两个
维度,分别计算投标者的技术方案和报价。

总分一般确定基准分,超
过基准分,则可获得招标文件评定资格。

五、发布结果
根据评审结果,由主管部门决定最终的中标结果,并于规定的时间发布。

对于评审失败的参加中标的投标人,有权获得投标文件费用的返
还和诉讼维权等。

简述建设工程施工投标的基本程序

简述建设工程施工投标的基本程序

简述建设工程施工投标的基本程序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是指招标方招标,投标方竞标,对应标中涉及建设工程施工的相关服务项目。

它是一种具有严格著录规则和严格竞争性原则的施工行为,参与投标的各方在依据规定的程序投标,由招标方根据竞标情况和审核程序,确定选择的优胜投标人完成施工工作。

一、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方首先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任务书、投标人要求及有关规定、投标文件编制标准、投标报价标准、施工组织设计和管理措施等细则。

二、投递招标文件。

准备招标文件完成后,需要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等方式发送到各投标单位,或者在指定的投标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以便各投标单位接收到和了解相关信息。

三、答疑解惑。

完成投递招标文件后,招标方还需要举行投标文件答疑会,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不明确的地方提供及时的解答,以确保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有充分了解。

四、收集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完成投标文件后,需将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交到招标方,或者上传至指定的投标网站中,招标方收集相关文件,分析形成投标文件的总报承包施工价,并登记形成投标资料完整登记表供招标方进行后续审核操作使用。

五、投标文件审核。

招标方根据规定审核投标文件,主要包括施工资质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审核、报价审核等,从投标文件的内容、施工经验、投标报价、采购方案等多方面对投标人的资格、实力、条件进行审查和确认,确定选择的优胜投标人。

六、议标阶段。

完成投标文件的审核后,招标方会与优胜投标人进行议标,即由招标方与投标人就施工项目任务招标书中未指定的施工任务或有关服务谈判或交谈,以缩短施工周期,确定选择投标人签订最终合同,就具体作业内容进行进一步的确认。

七、签订合同。

完成议标后,双方签订合同书,就具体的投标内容确认,招标双方应当按照最优的报价条款以及施工任务和管理细则定夺,以便履行施工任务,同意共同履行施工合同,为施工进度落实提供保证。

八、开工施工。

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开工施工,招标方将给与投标人报酬,以保证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得以顺利开展,尽快完成施工任务。

工程招投标流程和步骤

工程招投标流程和步骤

工程招投标流程和步骤工程招投标是指在工程建设中,业主单位通过公开征集投标,从各个投标人中选择合适的承包商或供应商来完成特定工程项目。

招标流程是确保公平竞争和透明的重要环节,以下将详细介绍工程招投标的流程和步骤。

一、招标准备阶段在进行招标之前,业主单位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确保能够顺利开展招标过程。

这个阶段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招标方式: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合适的招标方式,例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等。

2.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过程中的核心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需要根据工程特点进行详细编制。

3. 确定投标条件:确定投标人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例如注册资格、工程经验、人员配置等。

二、招标公告发布阶段1. 发布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日期等重要信息,同时注明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和费用。

2. 发放招标文件:接收投标人的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发放招标文件,同时收取一定的文件费用。

三、投标准备阶段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需要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确保能够提交完整、准确的投标文件。

1. 研究招标文件: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了解工程的具体要求和限制。

2. 筹备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投标书、技术方案、工程报价等。

四、投标提交阶段1. 编制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和相关资料,确保内容准确、完整。

投标书应包括投标价格、施工方案、工期安排等重要信息。

2. 提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准时将投标文件提交给业主单位,通常有书面或电子形式的要求。

五、评标和结果公示阶段1. 评标:业主单位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评分,并选出中标人。

2. 结果公示:公布中标结果,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流程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流程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流程是指在建设项目启动前,按一定的流程进行招标和投标的过程。

这一过程是为了保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择到最符合项目需求的承包商。

以下是一个一般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流程,总体划分为招标准备、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中标和合同签订等阶段。

一、招标准备阶段:1.项目立项:明确项目需求,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建设内容、预算和工期等。

2.招标方式确定:根据项目特点、预算和工期确定招标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

3.招标文件编制:编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文件模板等相关文档。

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背景、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标书编制要求、评标方法和时间安排等。

4.招标保证金确定:招标人确定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缴纳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二、招标公告发布阶段:1.招标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专业媒体、招标网站等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基本信息、招标方式、报名要求和截止时间等。

2.报名和预审:根据招标公告的要求,投标人需要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报名并参加预审。

预审阶段主要核实投标人的资质、经验和信誉等。

三、投标阶段:1.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2.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准确和合规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工程量清单、价格等。

3.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评标阶段:1.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出席,进行开标过程。

开标程序包括核对投标人身份、投标文件完整性和正确性的确认等。

2.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对技术方案、施工方法、价格等进行综合评定,并根据预算和评标标准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3.经评审后的文件公告:将经评审的文件进行公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和投标报价等。

简述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程序

简述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程序

简述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程序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程序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为了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或供应商,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招标和投标活动。

这个程序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编制、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程序。

一、招标公告1.1 编制招标文件在进行招投标活动前,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这个文件包含了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投标人资格要求、技术规格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注明开标时间和地点。

1.2 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是指将编制好的招标文件通过媒体或其他渠道发布出去,通知有意参与竞争的企业或个人。

一般来说,发布时间应该在提前一个月左右。

二、投标文件编制2.1 投标人资格审核在进行投标前,需要对参与者的资格进行审核。

这个过程包括对企业资质和信誉度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对相关证书和执照进行核查。

2.2 编制投标书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编写自己的投标书。

这个书包含了企业的基本情况、施工方案、技术规格、价格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需要缴纳一定的投标保证金。

这个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投标人的诚信性和参与竞争的意愿。

三、评标3.1 开标开标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递交的投标书进行公开拆封。

这个过程需要由专门的评标委员会进行监督。

3.2 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是对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包括方案可行性、实现难度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查。

3.3 经济评审经济评审是对投标人提交的价格进行评估,包括总价和单价等方面。

同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质量、售后服务等。

四、中标公示4.1 中标结果公示经过综合评估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或个人,并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同时还需要通知所有参与竞争者,并告知未中选者原因。

4.2 签订合同中选单位或个人需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项目。

同时还需要缴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

五、总结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程序是一个复杂而严格的过程。

工程招投标流程及文件

工程招投标流程及文件

工程招投标流程及文件一、前言工程招投标是指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发包方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邀请承包方参与投标,以确定最佳承包方的过程。

本文将对工程招投标的流程以及相关文件进行详细介绍。

二、招投标的流程1. 招标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发包方需要明确工程项目的需求、目标和预算,制定相关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范围、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

同时,应公开公示招标信息,向承包方发出邀请。

2. 投标准备阶段承包方根据招标文件,准备投标书。

投标书应包括公司简介、经验介绍、施工方案、工期计划、投标报价等内容。

同时,承包方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和技术评估,确保能够满足招标需求。

3. 投标递交阶段承包方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书递交给发包方。

递交的投标书一般包括一份原件和若干份复印件。

递交后,发包方会确保投标书的保密性,并将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4. 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递交的投标书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施工能力的验证、报价的合理性等。

评标一般分为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两个环节。

5. 中标与合同签订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最佳承包方,并公示中标结果。

在中标后,发包方与中标方进行合同谈判,并最终签订合同。

合同内容通常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三、相关文件介绍1.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是发包方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招标的公告通知。

招标公告应包括项目名称、工程范围、招标要求、投标截止日期等信息。

其目的是为了邀请有资质和能力的承包方参与投标。

2. 投标书投标书是承包方对招标公告所要求的所有内容进行回应的书面文件。

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背景介绍、工程经验、施工方案、工期计划、投标报价等。

投标书的准备要充分、详细,并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 技术规格书技术规格书是针对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详细说明的文件。

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备要求、施工程序、质量控制要求、安全要求等。

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

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

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是指在建筑工程领域中,为了确定工程承包商和供应商,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的招标和投标活动。

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成本,因此,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下面将从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标、中标通知等几个方面,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招标公告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中的第一步。

招标人在确定了招标范围和招标条件后,需要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范围、招标条件、投标文件获取的方式和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其次,投标文件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中的核心环节。

投标人需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齐全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算、施工进度计划、资质证明、商业投标等内容。

投标文件的编制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接着,评标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中的关键环节。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预算、施工进度计划、资质证明、商业投标等内容,进行评分和排序。

评标过程应当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最后,中标通知是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中的最终环节。

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通知,通知内容应包括中标人的基本情况、中标金额、中标理由等信息。

中标通知的发布应当及时、准确,确保中标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招投标流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标、中标通知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流程的规范和透明。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工程成本,促进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流程(3篇)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流程(3篇)

第1篇一、项目准备阶段1. 项目立项:项目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给有关部门审批。

2. 编制招标文件:项目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投标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

3. 公告发布:项目单位将招标文件和公告发布在指定的媒体上,如政府采购网、行业网站等,公告期一般为20-30天。

4. 组织专家论证:项目单位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确保招标文件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5. 预算编制:项目单位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项目预算,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二、投标阶段1. 投标人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向项目单位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业绩证明等。

2.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招标文件。

3. 研究招标文件:投标人仔细研究招标文件,了解项目需求、投标条件、评标办法等。

4. 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方案等。

5. 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项目单位。

三、开标、评标阶段1. 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项目单位组织开标会议,公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 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资格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等。

3.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将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3-5天。

四、中标阶段1. 中标通知书:项目单位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 签订合同: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3. 合同备案:项目单位将签订的合同报有关部门备案。

五、履约阶段1. 项目实施: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2. 监理单位介入: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质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招标基本程序一、招标基本程序《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以及终止招标等。

(一)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项目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围、招标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围、招标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任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面的专业人员。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3)有符合该法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面的专家库。

《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据此,原建设部于2000年6月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2007年1月经修改后重新发布。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在其资格可和招标人委托的围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任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三)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的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

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法。

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也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法进行。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的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

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后重新招标。

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开标《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容。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七)评标《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术、经济等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3)投标人不符合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