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协议条款清单(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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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契约范本

风险投资契约范本

风险投资契约范本1. 引言本风险投资契约(以下简称“本契约”)由以下各方(以下合称为“各方”或“合同方”)于(日期)签订,并旨在规定相关权利和义务。

本契约适用于任何风险投资交易。

2. 合同方(1)投资方(以下简称“投资方”):- 名称:(投资方名称)- 地址:(投资方地址)(2)被投资方(以下简称“被投资方”):- 名称:(被投资方名称)- 地址:(被投资方地址)3. 投资条款(1)投资金额:(投资方金额)。

(2)投资用途:投资方同意将投资金额用于被投资方的发展和经营活动。

(3)投资期限:投资期限为(期限)。

(4)投资回报:被投资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向投资方提供投资回报:- (详细说明回报方式)4. 权利和义务4.1 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1)投资方有权获得被投资方的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并监督被投资方的经营活动。

(2)投资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被投资方提前终止本契约,并追回投资款。

(3)投资方有义务保护被投资方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

4.2 被投资方的权利和义务(1)被投资方有权按照本契约规定使用投资款,并努力达到预定的经营目标。

(2)被投资方有义务向投资方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

(3)被投资方有义务确保投资方的投资回报。

5. 其他条款(1)本契约的修改、解释和争议解决应遵循相关法律和法规。

(2)本契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除非双方另行协商。

请各方在签署本契约之前,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所有条款和条件,并保留必要的法律意见。

6. 签署投资方: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被投资方: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附录(1)相关附件的清单(2)其他附加信息和约定,如法律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等。

最后更新本契约最后更新日期:(日期)。

风险投资协议条款清单(示例)

风险投资协议条款清单(示例)

风险投资协议条款清单(示例)1风险投资协议条款清单(T erm Sheet),实际上是投资人给创业者提供的一张获取融资的入场券。

虽然,它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一旦签订确认,就意味着你的融资已经基本到手,因为通常情况下,正式的协议也都是按照该条款清单的核心思想与内容来行文的。

当然,最终融资成功还得要求你的尽职调查不出任何问题。

因此,投资条款清单内容是创业者融资过程中必须深刻理解和掌握的内容,至于合同的签订,只要创业者把投资条款清单弄明白、弄透彻了,就显得轻而易举了,因为正式的投资合同内容也是以此为基础的。

由于此条款为完整版投资条款清单内容示例,仅供参考,对于初创企业而言,有些复杂或者不相关的条款可以不予以考虑。

【**投资者/投资公司】与【**公司】A类优先股融资投资条款清单(示例)20【】年【】月【】日本投资条款清单仅供谈判之用,在双方确认之前,不构成投资机构与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其中的“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和“管理费用”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并获得投资委员会的批准并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通知公司后,本协议便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各方应尽最大努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达成、签署和报批投资合同。

1.排他性条款公司同意,在签订本框架协议后的天内,公司及其股东、董事会成员、员工、亲属、关联公司和附属公司在未获得投资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寻求股权/债务融资或接受第三方提供的要约;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有关股权/债务融资的信息或者参与有关股权/债务融资的谈判和讨论;且不得与第三方达成任何有关股权/债务融资的协议或安排。

如公司为满足本框架协议中股票购买协议部分所载明成交条件造成延期,本排他性条款有效期限自动延展。

尽管有上述规定,若公司或投资人均未在排他性条款有效期截止日五天之前发出希望终止谈判的书面通知,则公司应继续与投资人进行排他性谈判直至公司或投资人发出书面终止谈判通知。

风险投资合同协议书

风险投资合同协议书

风险投资合同协议书一、协议当事人信息甲方(投资方):_________乙方(被投资方):_________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进行风险投资的具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二、投资条款1. 投资金额及方式甲方同意以_____元人民币的对价,认购乙方公司的新增股份/股权,占乙方公司总股份的_____%。

2. 投资时间及条件甲方的投资款将在本协议签署后的_____个工作日内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前提是乙方已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并满足了约定的条件。

三、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甲方作为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获取财务报告,并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

2. 乙方义务乙方需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在运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甲方的投资安全。

四、风险提示与保障措施1. 风险提示双方确认,风险投资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面临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多种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

2. 保障措施乙方应采取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多元化、财务管理规范化等。

五、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1.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资风险

投资风险

风险投资的程序及投资条款清单发布时间: 2009-7-21 18:01 | 作者: sue | 该文章已被查看: 156次风险投资的程序及投资条款清单(Term Sheet)介绍创业企业的成长与风险投资的介入往往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

本文中,将对风险投资公司的一般运作程序作一个简单描述,并重点就其中“投资条款清单”作详细介绍。

一、风险投资的程序根据业内的估计,风险公司所投资项目中,每十个平均有五个会以失败告终,三个不赔不赚,二个能够成功。

由于风险投资的失败概率很高,因此,风险投资公司会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投资,总的来讲包括以下步骤:1、初审初审阶段对于创业企业吸引风险投资家十分重要。

据统计,以前风险投资家用60%左右的时间去寻找投资机会,如今这一比例已降低到40%,其他大部分的时间用来管理和监控已发生的投资。

因此,创业企业提供给风险投资家作初审的商业计划书和其他文件,要特别强调第一感觉,必须有吸引力。

2、面谈在项目初审通过后,风险投资家会决定是否需要进行面谈。

如果风险投资家决定面谈的,创业企业应做好充分的准备。

如果本次会面成功,风险投资家才会希望进一步了解企业和市场的情况,才会提出下一步的投资工作。

3、审慎调查(Due Diligence)如果初次面谈较为成功,接下来便是风险投资家聘请中介组织对这家企业进行审慎调查。

它通常包括参观公司,与关键人员面谈,对仪器设备和供销渠道进行估价。

它还可能包括企业债权人、客户、相关人员进行交谈,以及进行必要的相应法律调查。

国内的创业企业往往对此比较陌生,并且害怕暴露缺点。

但笔者的经验是,这个阶段是创业企业协助风险投资者全面了解和评估企业并对如何改进企业经营进行分析的阶段。

做的好,双方可以双赢,否则,有可能种下双方互相不信任的种子。

4、条款清单(Term Sheet)审慎调查阶段完成之后,如果风险投资认为所申请的项目前景看好,那么便可开始进行投资形式和估价的谈判。

这个阶段中风险投资家往往会出具一份文件,就风险投资公司与创业企业未来的投资交易作原则性约定,供双方谈判。

PE投资条款清单

PE投资条款清单

PE投资条款清单发行:[风险投资公司](“VC”)和/或公司集团(“VC集团”)的任何成员将购买 [贵公司的名称] 新发行的 [数量] 股 A 系列可转换优先股(“ A 股”),价格为每股 [价格](“购买价格”)。

此外,其他投资商应按照购买价格至少购买 [数量] 股,但不得多于 [数量] 最新发行的 A 股股票。

A 股股票持有人可随时按照1:1的比率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转换比率将按未来的股份拆细进行调整。

购买价格应等于 [估值价格] 的投资前估值。

该数额是根据 [数量] 普通股完全稀释后计算得出的。

如果已发行了该数量的股票,或者在收盘之前股票奖励/期权增加,则应降低 A 股可转换优先股的价格,从而确保投资前估值保持不变。

在本文中,A 股可转换优先股也称为“优先股”。

股息:董事会公布股息后,优先股有资格比普通股先行获得每股 [金额]的年度股息,股息不得进行累积。

清算优先权: A 股优先股具有清算优先权,当公司进行并购、出售或清算(包括非累积股息)时,A 股优先股将首先获得回报,其中包括按照投资总额计算出来的每年 [%] 的复合可保证收益。

另一轮至少[金额] 的融资之后,对应的复合可保证收益将会到期。

如果 A股股票在转换为普通股之后,因并购、出售和清算所得的收益超出按照清算优先权计算所得的收益,则清算优先权将自动终止。

所得款项用途: A 股股票发行所得款项将用作常规运营资金。

表决权: A 股股票的持有人享有其股票转换为普通股之后所对应的表决权。

赎回:对于将被赎回的未经转换的 A 股股票,将从 [日期] 开始连续三年分期赎回。

赎回价格为购买价格加上每年 [%] 的累积可保证收益。

优先认股权:优先股股东有权根据其优先比例、转换后的股份以及对公司所有权的比例参与公司未来的证券融资。

自动转换:当公司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时,优先股应按适当的转换比率(假设未进行股票拆细时按1:1的比例)自动转换成普通股票,新股发行值不低于 [金额],每股价格不低于 A 股每股价格的三倍,比率可按照拆细情况进行调整。

风险投资入股协议书

风险投资入股协议书

风险投资入股协议书1. 背景介绍2. 合作事项2.1 投资金额本协议约定投资方向公司注资金额为X元人民币,作为公司的风险投资。

2.2 财务报告公司应及时向投资方提交财务报告,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和季度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3 保密条款各方应对本协议及其相关内容严格保密,并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内容,除非经过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股权转让3.1 股权转让价格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为X元人民币,投资方将以该金额获得公司的股权。

3.2 股权变更公司在与投资方签署本协议后,应将投资方的股权变更为相应比例的股份份额,并及时办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

3.3 股东权益投资方获得的股份份额应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利分配权、表决权和知情权。

4. 风险分担4.1 投资方风险投资方在投资公司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如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经营亏损或破产,投资方有可能无法获得投资款项的全部或部分回收。

4.2 公司风险公司应在经营活动中充分考虑投资方的利益,并尽最大努力保障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若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投资方遭受经济损失,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5.1 法律适用本协议适用的法律,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或争议均应适用的法律。

5.2 争议解决如因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以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6. 协议生效与变更6.1 协议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投资方和公司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6.2 协议变更任何一方如欲修改本协议的内容,应提前向其他各方提交书面修改意见,并经过其他各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7. 其他约定7.1 和电子邮件的效力本协议中的件或电子邮件件与纸质签署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7.2 整个协议的效力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风险资金投资管理协议书模板

风险资金投资管理协议书模板

风险资金投资管理协议书模板甲方:(投资方姓名/公司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乙方:(管理方姓名/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注册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鉴于,甲方为寻求全面产业升级和发展的需要,愿意将一定金额的风险资金委托给乙方进行投资管理,并共同制定本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委托的风险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券投资、并购投资、股票投资等。

乙方必须依法行使委托人的权益,增加委托人的财富。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采用成熟的投资理论和方法,制定投资方案,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投资情况的报告。

第二条投资计划乙方应结合甲方的投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制定具体的投资方案。

投资方案应包括投资的领域、规模、期限、收益预期等具体内容,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乙方在投资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投资行情、政策环境等因素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方案。

第三条投资风险风险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甲方了解并接受投资风险。

乙方应尽职尽责,调查和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以降低投资风险,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投资风险评估报告。

甲方应充分了解投资项目的风险,自主决策是否进行投资,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第四条投资回报乙方通过投资管理获得的投资收益归甲方所有。

投资收益包括股利、利息、投资收益等各类收益。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投资收益的报告,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五条报告和信息披露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投资情况的报告,报告应包括投资风险评估、投资收益情况等内容。

并在投资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或违反本协议的其他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风险协议书4篇_协议书_

风险协议书4篇_协议书_

风险协议书4篇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传真: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于XX年9月18日-19日在北京举办的“XX风险投资扶持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双赢模式推介会”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合作内容:甲方发起并主办“XX风险投资扶持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双赢模式推介会”乙方作为本次推介会的代理合作单位与甲方合作,推介会举办地点为北京、举办时间为XX年9月18日—19日。

第二条双方合作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本次推介会的招商文案策划、演讲嘉宾的联系和确认、场地的落实与布置、对会场进行总体控制与协调,并负责保障本次推介会圆满顺利完成。

2、甲方为乙方提供招商之宣传材料。

3、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媒体支持。

4、甲方对本次推介会的招商文案,演讲嘉宾及用于招商的宣传材料,享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5、乙方利用本身掌握的客户资源为本次推介会作招商工作,以付费客户为准。

6、乙方招商收入,由乙方或参会人员直接以电汇形式在开会前一周内将会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7、乙方招收参会人员的会费,甲方按标准对招商价格7折与乙方进行结算。

(注:甲方标准的对外招商价格为人民币3000元/人)。

甲方扣除乙方收入的应缴税金。

8、乙方对外招商应保持和甲方一致或高于甲方价格,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降价,如甲方发现乙方有降价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作代理资格。

第三条法律责任:1、推介会期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受到参会代表起诉,中国科技财富杂志社负责解决有关纠纷并承担责任。

2、推介会期间如因法定的不可抗力事由而非协议约定的事由导致本次推介会无法举办或无法如期举行,则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但代理方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处理事宜,包括退票和协调。

第四条保密条款:双方在合作或合作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批漏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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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协议条款清单(示例)1风险投资协议条款清单(T erm Sheet),实际上是投资人给创业者提供的一张获取融资的入场券。

虽然,它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一旦签订确认,就意味着你的融资已经基本到手,因为通常情况下,正式的协议也都是按照该条款清单的核心思想与内容来行文的。

当然,最终融资成功还得要求你的尽职调查不出任何问题。

因此,投资条款清单内容是创业者融资过程中必须深刻理解和掌握的内容,至于合同的签订,只要创业者把投资条款清单弄明白、弄透彻了,就显得轻而易举了,因为正式的投资合同内容也是以此为基础的。

由于此条款为完整版投资条款清单内容示例,仅供参考,对于初创企业而言,有些复杂或者不相关的条款可以不予以考虑。

【**投资者/投资公司】与1相关内容来自百度文库以及部分创业类网站。

【**公司】A类优先股融资投资条款清单(示例)20【】年【】月【】日本投资条款清单仅供谈判之用,在双方确认之前,不构成投资机构与公司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但其中的“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和“管理费用”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并获得投资委员会的批准并以书面(包括电子邮件)通知公司后,本协议便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各方应尽最大努力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达成、签署和报批投资合同。

1.排他性条款公司同意,在签订本框架协议后的天内,公司及其股东、董事会成员、员工、亲属、关联公司和附属公司在未获得投资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寻求股权/债务融资或接受第三方提供的要约;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有关股权/债务融资的信息或者参与有关股权/债务融资的谈判和讨论;且不得与第三方达成任何有关股权/债务融资的协议或安排。

如公司为满足本框架协议中股票购买协议部分所载明成交条件造成延期,本排他性条款有效期限自动延展。

尽管有上述规定,若公司或投资人均未在排他性条款有效期截止日五天之前发出希望终止谈判的书面通知,则公司应继续与投资人进行排他性谈判直至公司或投资人发出书面终止谈判通知。

2.保密条款2.1有关投资的条款和细则(包括所有条款约定甚至本框架协议的存在以及任何相关的投资文件)均属保密信息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另有规定。

若根据法律必须透露信息,则需要透露信息的一方应在透露或提交信息之前的合理时间内征求另一方有关信息披露和提交的意见。

且如另一方要求,需要透露信息一方应尽可能为所披露或提交的信息争取保密待遇。

2.2尽管有上述说明,但在成交之后,公司有权将投资的存在、投资人对公司的投资事项披露给公司投资者、投资银行、贷款人、会计师、法律顾问、业务伙伴和诚信的潜在投资者、员工、贷款人和业务伙伴,但前提是,获知信息的个人或者机构已经同意承担保密信息的义务。

2.3在未获投资人书面同意情况下,公司不得将投资人的投资事项在新闻发布会、行业或专业媒体、市场营销材料以及其他方式中透露给公众。

2.4投资人有权向第三方或公众透露其对公司的投资。

3.术语释义略。

如:“ESOP”指雇员和董事期权。

4.要约条款4.1交割日:本框架协议签订后天(“交割日”)。

交割日为公司完成必要工商登记,投资者成为公司股东之日。

4.2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获得交割后【】公司股权(“初始股权比例”),以全面稀释(包括预留的ESOP )计算。

以上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以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准。

下同。

4.3证券类别:投资者获得的投资权益称为“【A类优先股】股权”,具有本框架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和利益。

如法律法规的限制,本框架协议规定的权利和利益无法充分实现,投资者和公司将采用其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法,在最大范围内实现本框架协议规定的投资者的权利和利益。

4.4购买价和初始估值:购买价代表投资前全面稀释公司估值人民币【】万元、投资后全面稀释公司估值人民币【】万元,估值的依据为公司提供的盈利预测。

交割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表附后。

按照业绩调整条款(见下文),初始估值可以向下调整。

4.5业绩调整条款和实际估值:如果公司【年份】经营年度税后净盈利达到人民币【】万元或更多,公司全面稀释投资后估值保持人民币【】万元不变。

如果公司没有达到该税后净盈利目标,则公司全面稀释的投资后估值应根据以下公式调整。

全面稀释的投资后估值= 【】x 公司【年份】经营年度税后净盈利如果启动以上业绩调整条款,公司现有股东及ESOP的部分权益应立即无偿(或以象征性价格)转让给投资者(或以法律允许的投资者成本最低的其他方式),使投资者所占的股权比例反映公司的调整后全面稀释投资后估值。

其中现有股东及ESOP各自转让给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现有股东及ESOP在转让前的比例进行划分。

在计算业绩调整时,通过收购兼并或其他非常规或不可重复方法取得的盈利不应计入公司的实际盈利(投资者书面同意的收购兼并除外)。

实际盈利应四舍五入至人民币10万元。

经营业绩应依据中国GAAP计算,并应由“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或投资者书面同意的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无误。

公司应在经营年度截止后三个月内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6 增资权:公司应向投资者发行一个增资权,授权投资者再行以人民币【】万元追加投资获得【】%股权,行使价格为本轮新股购买价格的【】%(享有【A类优先股】股权的各项权利,这些股份的购买价应根据【A类优先股】股权的业绩调整条款和反稀释条款进行调整。

增资权的行使不应附带任何实质性条件,可以在交割后的任何时间行使,直至(i)交割后的5年,或(ii)合格IPO (定义如下),以较早者为准。

4.7所得款项用途:公司应根据经批准的公司预算和营业计划将从投资中获得的款项用做业务扩张、流动资金和其他投资者认可的用途。

5.【A类优先股】股权权利和利益5.1股息权:除非得到投资人的书面批准,公司在可以向股东分配相当于投资人投资总额【】%的年股息之前不进行利润分配。

5.2清算权:若发生清算事件(详见下文定义),【A类优先股】股权持有人可优先于其它股权的持有人获得相当于投资金额【】倍的金额加上任何宣布而未派发红利(“优先额”)。

在优先额得到全面偿付之后,公司的全部剩余资产或公司或其股东所获的款项按照股权比例派发给全体股权持有人。

“清算事件”应包括公司进入清算程序、终止经营或解散;或如投资者的选择,公司发生合并、收购或转让投票控制权而导致原有股东在续存的实体中不再拥有大多数表决权、将公司全部或者大部份资产售卖或者将公司全部或大部份知识产权进行排他性转让。

5.3赎回权:从交割日起的第【】年始,持有公司多数【A类优先股】股权的股东可要求公司按照投资金额的【】%的价格加上应付但未付的股息(“赎回价格”)赎回【A类优先股】股权,该赎回价格根据股票分拆、红利股、资本重组和类似交易按比例调整。

若在赎回当日,公司届时可依法赎回的【A类优先股】股权数量小于被要求赎回的【A类优先股】股权数量,则任何未赎回的【A类优先股】股权均应在未来公司依法可以履行赎回义务之时尽快被赎回。

5.4放弃【A类优先股】股权的特别权利:任一【A类优先股】股权的持有人都有权利按自己判断在交割之后的任何时候放弃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特别权利和利益。

若公司申请普通股在投资者同意的证券交易市场公开上市且与承销机构达成确定的包销协议,且上市前公司估值至少在人民币【】亿元,且上市融资规模至少在人民币【】亿元(“合格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合格IPO”)或任何等同上述情况,则【A类优先股】股权自动放弃除信息权、上市注册权之外的其他权利。

5.5反稀释条款:若公司增发股权类证券且增发时公司的估值低于【A类优先股】股权对应的公司估值,则【**投资公司】有权从公司或创始人股东无偿(或以象征性价格)取得额外股权,或以法律不禁止的任何其他方式调整其股权比例,以反映公司的新估值。

在该调整完成前,公司不得增发新的股权类证券。

除非股权增发属于(i)ESOP股票;(ii)行使既有期权或增资权;(iii)公司注册包销公开发行股票;或者(iv)与股票分拆、红利股、资本重组和类似交易相关的按比例做出的调整。

5.6优先认购权:【A类优先股】股权持有人有认购最多与其持股比例相当的公司任何新发证券的优先认购权,且购买的价格、条款和条件应与其他潜在投资人的购买相同,如果有【A类优先股】股权持有人放弃购买其优先认购权,则其他【A类优先股】股权持有人有权认购其放弃部分。

5.7最优惠条款:若公司在未来融资或既有的股东或融资中存在比本投资交易更加优惠的条款(更优惠条款),则投资人有权享受更优惠条款并将更优惠条款适用于【A类优先股】股权。

:5.8保护性条款:除另有规定外,【A类优先股】股权的投票表决权与其他股权持有人相同。

任何下列可影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公司行为和交易(无论是否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还是其他方式,无论是单一交易还是多笔相关交易)均需要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A类优先股】股权持有人或【**投资公司】委派的董事的同意方可批准和生效:(i) 修订或改变【A类优先股】股权的权利和利益,或者给予某些投资者任何新的权利、优先权和特别权利高于或者等同于【A类优先股】股权;(ii) 出售或者发行任何股权或者债券凭证或增资权、期权和其他可购买股权或债券凭证的权利(除非属于经【**投资公司】批准过的ESOP股票或者认股权证的转换)(iii) 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分配利润,或其他任何可导致赎回或回购股权凭证的行为;(iv) 任何(或者导致)收购、重大资产或控制权售卖、兼并、合并、重组、设立合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或成立子公司、或与减少股本、解散和清算的动议;(v) 进行公司资本重组、重新分类、分立、分拆、破产、资产重组或业务重组的事项;(vi) 超出普通业务来往范围或(ii)在12个月中交易总额超过美元的资产售卖、抵押、质押、租赁、典当、转移或其他处置;(vii) 参与任何与现有营业计划有重大不同的行业领域、变更公司名称或者终止任何公司的业务;(viii) 增加或者减少董事会、监事会或任何董事会委员会中的席位数;(ix) 批准、修改和管理ESOP方案或其他员工持股计划;(x) 对会计制度和政策做出重大变更,聘请或变更审计师;(xi) 修改或放弃公司章程中的任何规定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xii) 选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商和上市交易所,或批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估值、条款和条件。

……如果在交割以前发生以上事项,公司应事先书面通知【**投资公司】。

6.投资协议6.1陈述和交割条件:【A类优先股】股权投资应根据公司和投资者都能接受的投资协议进行。

投资协议应包括由公司和创建人做出的适当和通用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及其他内容。

除其他适当和通常的条件外,交割条件还应包括:1. 向【**投资公司】提交一份交割后12个月公司详尽的营业计划和预算,并为【**投资公司】所接受;2. 顺利完成业务、法律和财务的尽职调查,并为【**投资公司】所满意;3. 顺利完成所有法律文件的签署,包括公司的中国律师出具的为【**投资公司】所接受的法律意见书;4. 将由【**投资公司】选择的“四大”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或【**投资公司】认可的其他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详细财务和会计报告,和财务尽职调查报告提交给【**投资公司】,且应由公司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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