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公司章程
家政公司章程简章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政服务行业,保障家政服务公司、家政服务人员和客户之间的合法权益,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家政服务公司,是指从事家政服务业务,为客户提供家庭清洁、照料老人、看护儿童、烹饪、护理等服务的专业机构。
第三条家政服务公司应当遵循诚信、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家政服务。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四条家政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1. 提供家庭清洁、照料老人、看护儿童、烹饪、护理等家政服务;2. 家政服务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3. 家政服务信息的发布与咨询;4. 家政服务相关产品的销售;5.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家政服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六条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
第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若干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九条家政服务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经营和董事会、总经理的工作。
第四章股东权益第十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公司增资优先认缴权、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等。
第十一条股东对公司有监督权,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二条家政服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制度。
第十三条家政服务公司应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家政服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六章服务质量第十五条家政服务公司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家政服务公司应制定服务质量标准,明确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
第十七条家政服务公司应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对服务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章合同管理第十八条家政服务公司与客户签订家政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家政公司工作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政公司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特制定本工作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家政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家政公司以“顾客至上,服务第一”为宗旨,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家政服务。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标准第四条家政公司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 家庭保洁服务;2. 洗衣熨烫服务;3. 烹饪服务;4. 护理老人、儿童服务;5. 家电维修及保养服务;6. 家居维修服务;7. 其他客户需求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家政公司服务标准:1. 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持有相关资格证书;2. 服务人员应按照客户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任务;3. 服务人员应尊重客户隐私,保守客户秘密;4. 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5. 服务人员应定期接受公司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六条家政公司实行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制度。
第七条员工招聘:1. 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发布招聘信息;2. 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3. 公司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择优录用。
第八条员工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2. 新员工入职后,需接受岗前培训,熟练掌握服务技能。
第九条员工考核:1. 公司对员工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出勤情况等;2.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条员工晋升:1. 公司设立晋升通道,员工可通过考核、表现获得晋升机会;2. 晋升需符合公司规定条件。
第四章客户管理第十一条家政公司设立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处理客户咨询、投诉、建议等事宜。
第十二条客户服务中心应:1. 认真倾听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专业、贴心的服务;2. 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确保客户满意度;3. 定期回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改进服务质量。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家政公司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家政公司规章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政服务行业,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家政服务质量,维护家政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政服务行业的特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家政公司及其所有员工、合作伙伴、客户。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诚信、服务至上原则;(三)合法、合规、合规原则;(四)以人为本、注重培训原则。
第二章公司管理第四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设立以下部门:(一)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市场营销等工作;(二)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三)客服部:负责客户接待、服务跟踪、投诉处理等工作;(四)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税务申报、资金结算等工作;(五)行政部:负责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办公用品采购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市场部:负责制定市场发展战略,开拓市场,提高公司知名度;(二)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考核员工,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三)客服部:负责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处理客户投诉,提高客户满意度;(四)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确保财务状况良好;(五)行政部:负责公司行政事务,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七条公司提供以下家政服务:(一)家庭保洁;(二)家庭保姆;(三)月嫂;(四)育儿嫂;(五)老人护理;(六)专业维修;(七)其他家政服务。
第八条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二)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能力;(四)具备一定的家庭服务经验。
第九条服务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二)尊重客户,热情服务,主动沟通;(三)爱护客户财产,保护客户隐私;(四)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条公司对服务质量进行以下管理:(一)建立服务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考核;(二)设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三)对服务质量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进行整改,必要时予以辞退。
家政公司工作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家政公司运营管理,保障公司、员工及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家政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家政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家政公司以诚信、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宗旨,为客户提供全面、周到的家政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家政公司设立以下部门:1.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薪酬福利、劳动关系等工作。
3.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宣传推广、客户关系维护等工作。
4. 服务部:负责家政服务项目的策划、实施、跟踪、反馈等工作。
5. 质量管理部:负责家政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改进等工作。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五条家政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
3. 具有相关专业技能和经验。
4. 符合公司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六条员工入职程序:1. 招聘:通过招聘渠道,选拔符合条件的人员。
2. 面试: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察其综合素质。
3. 考核: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技能考核。
4. 录用:经公司审核通过,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员工培训:1. 新员工入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公司文化、业务知识、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2. 定期培训: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培训。
3. 岗位培训:针对不同岗位,进行针对性的岗位技能培训。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八条家政服务项目:1. 家务清洁:家居清洁、地毯清洗、空调清洗等。
2. 美容护理:美容美发、化妆造型、美容护理等。
3. 烹饪服务:家常菜、烘焙、烹饪培训等。
4. 养老陪护: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疏导等。
5. 其他服务:搬家、维修、园艺等。
第九条服务流程:1. 客户咨询:了解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方案。
2. 服务预约:与客户协商服务时间,确认服务内容。
3. 服务实施:按照服务方案,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家政公司规章制度7篇

家政公司规章制度家政公司规章制度7篇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家政公司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政公司规章制度1一、家政含义:(1)家政是指家庭事务的管理。
"政"是指行政与管理,它包含有三个内容:一是规划与决策,二是领导、指挥、协调和控制,三是参考、监督与评议。
(2)家政是指在家庭这个小群体中,与全体或部分家庭成员生活有关的事情,它带有一种"公事"的意味,另外还含有"要事"的意思。
在实践中,它要求我们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大事和要事上面,也就是首先抓好事关全局的重要事情。
当然,大事和小事是互相联系的,对小事也不可忽视。
(3)家政还指家庭生活办事的规则或者行为准则。
家庭生活中需要有一些关于行为和关系的规定,有的写成条文,有的经过协商形成口头协定,有的在长期共同生活中成为不成文的习惯规则。
这些规则有综合的,也有单项的,如对学习和娱乐,常常需要作特别的.规定。
(4)家政指家庭生活中实用知识与技能、技巧。
家庭事务是很具体、很实际的,人们的修养、认识、管理都要与日常行为结合起来才能表明其意图,实现其愿望。
(5)总之,家政是家庭中对有关各个家庭成员的各项事务进行科学认识、科学管理与实际操作,以利于家庭生活的安宁、舒适,确保家庭关系的和谐、亲密,以及家庭成员的全面发展。
二、服务内容:一般家务、家居保洁、衣物洗涤、照顾和陪护老年人、照顾病人、操持家务、护理老人、制作家庭便餐、照顾小孩等家务家政服务工作。
(1)一般家务:制作家庭便餐、家居保洁、衣物洗涤、园艺等等,以器物的服务为主;(2)看护婴幼儿:对婴幼儿的照料、看管;(3)护理老年人:照料、陪护老年人;(4)照顾病人:在家庭或医院照料、看护病人;(5)护理产妇与新生儿:护理产妇与新生儿,亦称月嫂;(6)家庭教育:主要是对幼儿或小学生的品德和良好习惯的培养、智力开发和学业辅导;(7)家庭理财:对客户日常生活开支的管理,包括采购、记账等;(8)家庭秘书:从事家庭或家庭企业的文书档案处理、电脑操作、公关事务、汽车驾驶等;(9)家庭安全员:一类是负责家庭器物的维修与安全,如负责水电、电器、电脑、住宅的维修服务与安全等,又称家庭技术员;另一类是负责家人的安全,又称家庭保安员;(10)陪伴:陪同购物或聊天,主要满足客户舒缓情绪,排遣孤独感,或通过其他陪伴方式满足客户的心理需求;(11)管家:对客户的家庭事务进行全面安排,具体安排其他家庭服务员的日常工作。
家政服务公司章程

家政服务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家政服务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提高家政服务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保护家政服务公司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政服务公司是指经国家注册的、依法承接家政服务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家庭保洁、育儿护理、老人陪护、烹饪服务等。
第三条家政服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家政服务,提升家庭生活质量。
第四条家政服务公司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家政服务公司的经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搞权色交易和任人唯亲。
第六条家政服务公司应确保员工的身份信息和个人隐私的安全,严禁泄露和滥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家政服务公司设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家政服务公司的决策中心,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发展战略,并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负总责。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家政服务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资金监控,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和正常运转。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家政服务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确保公司员工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一条市场部负责家政服务公司的市场开拓、宣传推广、客户管理等,以提高公司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家政服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服务过程规范和服务质量优良。
第十三条家政服务公司应确保员工的资质和技能,通过定期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
第十四条家政服务公司应建立与消费者的良好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投诉和意见,并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
第十五条家政服务公司应建立合理的收费机制,公示明细的收费标准,并保证收费公正合理。
第十六条家政服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员工和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物品安全。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家政服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和审计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合规和资产安全。
家政服务企业章程模板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与管理,明确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组织结构、权利义务等事项。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提供家政服务、清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家庭教育咨询等。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第五条公司宗旨:以人为本,服务社会,诚信经营,追求卓越,为家庭提供高品质的家政服务。
第六条公司业务范围:1. 提供专业家政人员,包括家庭保洁、月嫂、育儿嫂、家务管理、护理服务等;2. 提供家庭清洁服务,包括日常清洁、定期保洁、深度清洁等;3. 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慰藉等;4. 提供家庭教育咨询服务,包括育儿知识、家庭教育方法等;5. 其他与家政服务相关的业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组织机构分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各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八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第十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第十一条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以下部门:1. 行政部: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2.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客户开发、品牌推广等;3. 服务部:负责家政人员招聘、培训、派遣、客户关系管理等;4. 质量监控部:负责服务质量监控、客户投诉处理等;5. 其他必要设置的部门。
第四章股东权益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股东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2. 分享公司利润;3. 优先购买公司新增发的股份;4. 获得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股东会的决议;2. 按时足额缴纳股款;3. 维护公司合法权益;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家政服务公司内部管理章程

家政服务公司内部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章程是为规范家政服务公司内部管理行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客户权益而制定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家政服务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二章员工职责第三条工作职责1.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进行承接工作。
2. 员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的要求。
3. 员工应热情接待并满足客户的需求。
4. 员工应认真履行内部培训和考核要求。
第四条保密义务1. 员工应绝对保守客户信息和公司商业秘密。
2. 未经公司授权,员工不得将客户信息和公司商业秘密向外泄露或提供给他人。
第三章管理规定第五条权力和职责分配1. 公司管理层应明确职责分工,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 管理层应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质量和绩效进行评估。
第六条内部沟通1.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和工作协作。
2. 员工应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并积极参与公司内部会议和讨论。
第四章客户服务第七条服务质量标准1. 公司应制定服务质量标准,确保员工提供满意的服务。
2. 公司应定期对客户意见和投诉进行分析和改进。
第八条纠纷解决1. 公司应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及时解决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2. 公司应采取合适的方式解决纠纷,并保障客户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章程修订1. 章程的修订应由公司管理层进行,并经过公司法务部门审核确认。
2. 修订后的章程应及时向员工和相关部门进行通知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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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公司章程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家政服务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思南县月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定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总经理或临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或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总经理,决定有关总经理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临事,决定临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总经理的报告;
(5)审议批准临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临事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和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
总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总经理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总经理的职权。
第十七条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不设董事会,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总经理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总经理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的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和处理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理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总经理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总经理、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总经理、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总经理、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总经理、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5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二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
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