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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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信号施工规范

铁路信号施工规范
信号机无效标为白色的十字交叉板,板长 1 200 mm 、宽800mm,安装在色灯信号机机构上。
2.2基础和立机柱
2.2.1 矮型信号机基础采用预制的混凝土基础,基础安装应符合建筑限界的要求。
2. 2.2 高柱信号机应采用环形预应力混凝土信号机柱,机柱梢径为150m。机柱卡盘采用混凝土预制件, 配U形螺栓与机柱连接,卡盘应埋设于地下(500±100)mm处。当土壤含水量较大或为可塑性的砂质黏土,土 质不好时,机 柱坑底应增设混凝土底盘或夯填碎石,防止机柱沉陷。
1 道岔跳线应按规定位置安装,跳线敷设应平直。
2 跳线应无断股和腐蚀现象,焊接牢固。
3 安装后的跳线应涂机械油,塞钉与塞钉孔缘应涂漆封闭。
4 道岔跳线穿越钢轨时,距轨底不应小于30mm,并不得被道碴埋没。
5 单开道岔的长跳线,宜安装在道岔绝缘节后第三、四轨枕间距处。
5 电缆线路
5.1 一般规定
5.1.1 根据电缆线路路径复测和线路施工调查,应提前处理好下列事项:
2 动作杆和密贴调整杆应安装在一直线上,并平行于道岔第一连接杆。
3 当插人手描把或开启机盖时,安全接点应断开;当锁好 机盖时,该接点应接触良好。
4 移位接触器在道岔正常转换时,其接点应处于常闭状态;道岔被挤或挤切销折损时,应切断道岔表示。
5 表示系统的动接点与静接点的接触深度,不得小于4 mm,与静接点座应有2 mm以上的间隙;当挤岔
用软土(砂)、砖防护时,电缆上、下各敷软土(砂)100 MM,然后再敷砖防护。
5.4 电缆接续
5.4.1 电缆接续应A端与B端相接,相同的芯
组内颜色相同的 芯线相接。
5.4.2 电缆采用变压器箱、电缆盒、继电器箱
等地面接续方式, 应符合下列要求:

11铁路电务工程(高柱信号机组立)技术交底书

11铁路电务工程(高柱信号机组立)技术交底书
(4)单轨车运输:用大绳、撬棍将机柱拽到钢轨附近,将机柱小头抬起。单轨车推进边抬边推,直到将机柱平放到单轨车两边平衡为止,用方木垫挤结实,并用大绳捆绑。
(5)人抬:用人抬时,按支点进行,抬运时由专人指挥,统一行动,选择平坦路径行走。
3、挖机柱坑:
(1)无轨立机柱基坑开挖:
无轨立杆使用于新建铁路区间通过信号机及进站信号机。
起杆时,听从指挥一起用力,底杆抵住底撑后起杆人员及时上肩,用力抬起,当机柱与地面成45度角时,把杆人员及时把杆,选好支撑点,保障把杆用力不滑动,机柱平稳不摆动。其他人员可稍一休息。
用四人把杆,四人上肩起抬,两人拉边绳,其余人员拉主大绳。边拉绳边把杆,把机柱逐渐立直。三根大绳每根三人成等边三角形拉稳机柱。
技术交底通知单
项目名称: 编号:11
交底单位
接受单位
分项工程
高柱信号机组立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一、编制依据
1、《设计图纸》
2、《铁路信号设计规范》(TB10007-99)
3、《铁路信号施工规范》(TB10206-99)
4、《铁路信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9-2003)
二、技术标准
1、混凝土支柱的质量标准:
(2)吊车立机柱
在距机柱顶端约三分之一处,用钢丝绳套牢固后由吊车吊起机柱,慢慢放入机柱坑。
调整机柱限界及引线孔方向,引线孔方向与信号显示方向保持一致。调整机柱限界,在吊车保持吊起机柱的状态下(钢丝绳处于绷紧状态),采用手推方式保持机柱垂直,同时同时施工技术人员测量机柱的限界,为防止铺架时钢轨外移,在不影响显示的情况下限标高确定但仍未上砟铺轨时尽享施工。
无轨立杆机柱位置的确定目前普遍采用全站仪测试高柱信号机所在里程的线路中心坐标点和中心外侧2米处的坐标点,并用水泥钉标记两坐标点。这样就可以在两点所确定的线上进行信号机坑开挖。信号机坑开挖的限界以线路中心坐标及外侧2米坐标确定。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铁路信号设计规范是指为了确保铁路运行的安全和高效,规范化信号系统的设计和安装所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要求。

这些规范涵盖了信号设备的选型、布置、连接、电源供应、联锁逻辑、信号显示、信号灯安装等各个方面,以确保信号系统能够正常工作并防止信号设备故障导致事故发生。

信号设备的选型是信号设计的第一步。

根据信号的作用和要求,选择适当的信号设备,如信号机、信号灯、隧道门信号等。

在选择信号设备时,需要考虑信号的可靠性、耐久性、抗干扰能力、适应环境能力等因素。

信号设备的布置是信号设计的关键部分。

根据线路特点和列车运行要求,合理布置信号设备,确保信号系统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布置信号设备时,需要遵循一定的间距要求,以确保信号的可见性和辨识度。

信号设备的连接是信号设计中的重要环节。

信号设备之间需要进行电气和通信连接,以确保信号的传输和接收。

连接方式一般有导线连接、光纤连接等,需要根据信号设备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连接方式。

信号设备的电源供应是信号系统正常工作的保障。

信号设备需要稳定的电源供应,以确保信号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电源供应方案可以采用市电供电、蓄电池供电等多种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电源供应方式。

联锁逻辑是信号系统中的关键一环。

联锁逻辑需要根据列车运行规律和信号系统的要求进行设计,以确保信号的正确性和一致性。

联锁逻辑需要考虑列车运行方向、速度等因素,以防止列车之间的冲突和接触。

信号显示是信号系统的核心部分。

信号显示需要清晰、明确地传达给驾驶员或列车操作员,以指导其行车和操作。

信号显示可以采用灯光、颜色、图案等多种方式,需要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计和安装。

信号灯安装是信号系统的关键步骤。

信号灯的安装位置需要考虑信号的可见性和辨识度,以确保信号能够准确地传达给操作员。

信号灯的安装高度和角度需要符合标准要求,以确保信号能够在各种天气条件下都能够正常工作。

综上所述,铁路信号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铁路运行的安全和高效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要求。

铁路信号自动闭塞工程设计—区间信号设备平面布置图设计

铁路信号自动闭塞工程设计—区间信号设备平面布置图设计

3.通过信号机布置
通过信号机需在列车运行速度曲线和列车运行时分曲线绘制完成的基础上 ,再根据计算的列车追踪时间间隔及列车制动距离的要求予以初步布置,目前,这些 工作都由计算机辅助设计自动进行。其间,人工可以根据司机瞭望要求、桥梁隧 道等建筑物位置进行实时调整,并进行再计算,直至符合规范要求。由于这些内容 已超出本专业要求,此处不再介绍。
2.轨道区段长度(Lv)计算
(2)轨道区段一端采用电气绝缘节,另一端采用机械绝缘节, 一端为电气绝缘节轨道电路区段长度如图2.7所示,轨道区段长度为机械绝缘节到 电气绝缘节空芯线圈之间的距离,表中Lv按轨道区段长度加上半个调谐区长度选 用,即Lv=L+L1.
3.举例练习
3.举例练习
自动闭塞工程设计
闭塞外区与轨道电路如图2.3所示,轨道区段的位置并不完全与通过信号机 并置。
2.轨道区段编号
轨道区段用防护该闭塞分区的通过信号机编号来编,如《自动闭塞图册》 中图(Ⅰ-01)597通过信号机防护的轨道区段称为597G。
若闭塞分区有分割点,则按运行正方向顺序编AG、BG。如自动闭塞图册》 中图(Ⅰ-01) 611通过信号机防护的轨道区段,称为611BG,611AG。
但获得通过信号机布置图时,应对闭塞分区长度进行核对,如超过轨道电路 允许长度较多时,应设分割点;如超过不多,应与有关部门协商,适当调整通过信号 机位置。
4.相关规范、规程与标准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中2.1.1条对预告标设置;2.1.3条对通过信号机的位 置设置,对通过信号机涂线;2.1.4条对容许信号装设:5.1.1条对闭塞制式采用;5.2.1 条对列车追踪运行间隔,时间:5.2.2条对闭塞分区划分;5.2.5条对反方向运行的闭 塞制式采用分别做了明确规定。

铁路交通信号设备设计规范和设计细则

铁路交通信号设备设计规范和设计细则

铁路交通信号设备设计规范和设计细则
1. 概述
本文档旨在提供有关铁路交通信号设备的设计规范和设计细则。

铁路交通信号设备是保障铁路交通安全和顺畅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

2. 设计规范
2.1 信号灯设计规范:
- 信号灯颜色和形状应符合标准化的规定。

- 信号灯亮度和反射性能应满足可见性要求。

2.2 信号机设计规范:
- 信号机的类型和布局应符合铁路交通管理要求。

- 信号机的控制方式和显示内容应明确。

2.3 信号线路设计规范:
- 信号线路的走向和位置应满足信号机的控制需求。

- 信号线路的电气连接和接地应符合电气安全标准。

3. 设计细则
3.1 信号灯设计细则:
- 信号灯的尺寸和形状应满足可辨识度要求。

- 信号灯的光源和光强应满足可见性要求。

3.2 信号机设计细则:
- 信号机的外观和标识应清晰可见。

- 信号机的控制按钮和显示屏应易于操作和读取。

3.3 信号线路设计细则:
- 信号线路的布线和连接应符合电气安全标准。

- 信号线路的接触压力和电压应符合电气工程要求。

4. 其他考虑因素
4.1 环境因素:
- 信号设备的设计应考虑铁路线路的环境特点,如气候、湿度和温度等。

4.2 维护和管理:
- 信号设备的设计应考虑日常维护和管理的便捷性,以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持久性。

5. 结论
本文档提供了铁路交通信号设备设计规范和设计细则的概述。

遵守这些规范和细则将有助于保障铁路交通的安全和顺畅运行。

在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和设备的维护管理需求。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

铁路信号设计规范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1基本规定《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BJ 203—961.0.2 铁路工程施工必须按铁路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

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现行铁路变更设计规定办理。

1.0.3 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认真填写各项施工记录和工程日志。

1.0.4 隐蔽工程,必须经检查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经有关方面人员签认后,方准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1.0.5 铁路工程采用的各类主要材料、半成品、构件、器材和设备等,均应有符合国家或铁道部技术标准规定的出厂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经抽样试验鉴定合格,方准使用。

1.0.6 铁路工程各类施工机械、起重吊装设施、电力设备、风水汽管路和各种大型设施,使用前均应进行全面检查,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准使用。

在使用中应经常维修检查并定期检查标定。

1.0.8 铁路工程施工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制订各项安全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火、防毒等工作。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

1.0.11 既有线施工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与运输相互干扰和确保行车安全。

如必须临时中断行车或降低行车速度时,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1.0.12 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备全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等资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移交。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B l0210—975.10.1 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及坍落度损失过多等现象。

当运至浇筑地点发生离析现象时,应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但不得再次加水。

2 施工安全《铁路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2—871.0.5 参加施工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1.0.6 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等作业的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2014《技规》条文说明(高速下册).

2014《技规》条文说明(高速下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高速铁路部分)条文说明第三编信号显示二〇一四年十月目录第三编信号显示 (1)第二十一章基本要求 (1)第二十二章固定信号 (8)色灯信号机 (8)车载信号 (19)第二十三章移动信号及手信号 (26)移动信号 (26)无线调车灯显信号 (27)手信号 (28)第二十四章信号表示器及标志 (32)信号表示器 (32)线路标志及信号标志 (35)线路安全保护标志 (40)动车组列车标志 (42)第二十五章听觉信号 (42)第三编信号显示第二十一章基本要求第460条信号是指示列车运行及调车作业的命令,有关行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信号显示方式及使用方法,应按本规程规定执行。

本规程以外的信号显示方式,须经铁路总公司批准,方可采用。

各种信号机和表示器的灯光排列、颜色和外形尺寸,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铁道行业标准及铁路总公司规定的标准。

地区性联系用的手信号,由铁路局批准。

本条对确定发布信号显示方式和使用方法以及各种信号机和表示器的灯光排列、颜色和外形尺寸、地区性联系用手信号的权限作出了规定。

本条与《技规》(普速铁路部分)第408条对应,两者内容相同。

信号是对行车或调车人员发出指示运行条件的命令,它通过音响、颜色、形状、位置、灯光等来表示。

铁路运输需高度集中和统一指挥才能保证列车按规定的速度,安全、迅速和不间断地运行。

信号在这一过程中起着传递信息、准确预告运行条件的重要作用,所以要求行车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信号的指示进行工作,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违反。

为统一指挥行车工作,信号应有统一的显示方式及使用方法,以保证行车工作的正常进行。

全路的信号显示方式及使用方法均应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由于信号显示方式直接影响行车安全、人身安全和运输效率,各单位不得使用未经铁路总公司批准的信号显示方式。

因此,本条明确规定:“本规程以外的信号显示方式,须经铁路总公司批准,方可采用。

”因为信号机和表示器的灯光排列、颜色和外形尺寸,涉及确认的准确性,为保证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防止误认,要求各种信号机和表示器的灯光排列、颜色和外形尺寸,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铁道行业标准及铁路总公司规定的标准。

城际铁路设计规范条文说明信号系统与列控设备要求

城际铁路设计规范条文说明信号系统与列控设备要求

城际铁路设计规范条文说明信号系统与列控设备要求尊敬的相关部门:我是一位工程师,代表信号系统与列控设备设计团队,致函于您是为了就城际铁路设计规范条文中的信号系统与列控设备的要求向您进行详细阐述。

根据最新发布的城际铁路设计规范条文,信号系统与列控设备的要求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城际铁路的运行安全和效率提升。

因此,我们将在信号系统与列控设备的要求方面作详细说明,以确保城际铁路的设计和施工都符合规范。

一、信号系统的要求信号系统是城际铁路运行的核心控制系统之一,必须满足规范的要求,确保列车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1. 信号机和轨道电路信号机是信号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布置和设置需要满足规范中的具体要求。

同时,轨道电路的设计和安装也必须符合规范中的规定。

2. 列车间距和速度控制为了保证城际铁路高效运转,信号系统需确保适当的列车间距和速度控制。

这涉及到信号系统的计算和逻辑控制等关键技术,必须合理选择和配置相关设备,使得信号系统能够准确控制列车的行驶速度和安全停车。

3. 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的顺畅通信是城际铁路安全和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

规范中对通信系统的要求包括:通信设备的选择、设置、安装、通信传输系统的可靠性及时效,以及与其他铁路系统的联锁和数据交互等。

二、列控设备的要求列控设备是城际铁路的监测和控制系统,对于保障列车运行的安全和运行调度的高效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 控制中心列控设备的控制中心是列控系统的核心,规范中对其要求包括:硬件设备的配置和布置、系统软件的功能和性能、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以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操作规程等。

2. 监测系统城际铁路列控设备需要配备相应的监测系统,以实时监测列车的运行状况和相关设备的工作情况。

监测系统必须满足规范中的要求,包括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处理和分析系统、设备故障诊断系统等。

3. 故障与应急控制为了应对列控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和突发情况,规范中要求列控系统必须具备相应的故障检测、故障恢复和应急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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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规定《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BJ 203—961.0.2 铁路工程施工必须按铁路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

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现行铁路变更设计规定办理。

1.0.3 施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认真填写各项施工记录和工程日志。

1.0.4 隐蔽工程,必须经检查合格,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经有关方面人员签认后,方准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1.0.5 铁路工程采用的各类主要材料、半成品、构件、器材和设备等,均应有符合国家或铁道部技术标准规定的出厂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经抽样试验鉴定合格,方准使用。

1.0.6 铁路工程各类施工机械、起重吊装设施、电力设备、风水汽管路和各种大型设施,使用前均应进行全面检查,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准使用。

在使用中应经常维修检查并定期检查标定。

1.0.8 铁路工程施工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制订各项安全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火、防毒等工作。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

1.0.11 既有线施工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施工与运输相互干扰和确保行车安全。

如必须临时中断行车或降低行车速度时,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规定办理。

1.0.12 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备全竣工文件和技术设备等资料,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移交。

《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B l0210—975.10.1 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发生离析、漏浆、严重泌水及坍落度损失过多等现象。

当运至浇筑地点发生离析现象时,应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但不得再次加水。

2 施工安全《铁路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2—871.0.5 参加施工的工人应定期进行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1.0.6 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等作业的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1.0.8 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2.2.4 爆破材料库必须符合防爆、防雷、防潮、防火、防鼠要求,必须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

库存量及平面位置必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库房距厂矿、村镇、人口稠密处所、交通要道及其它建筑物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的确定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办理。

2.2.5 爆破作业必须设炸药加工房,其位置应隐蔽安全,起爆体加工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应有专人负责看管并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2.4.1 所有电气设备的绝缘状况必须良好,各项绝缘指标应达到规定值,凡有裸露带电部位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危险的区域,都应有符合要求的防护,如围栏、护网、箱、匣等屏护设施。

2.4.4 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

3.7.4 行车线上的爆破作业应做到:1放炮前线路应有防护;放炮后应首先迅速清理轨道上及限界以内的土、石,将线路抢通。

3在电气化区段(特别是离接触网较近的场所)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

4严禁使用在列车通过前先将炸药装好等待点炮的操作方法。

《铁路给水排水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 409—872.1.7 有毒有害物品必须专库妥善存放,并严加保管。

2.3.1 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首先体检。

严禁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患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从事高处作业。

2.3.3 气候恶劣(六级及其以上强风、大雨、雷电、大雪、浓雾等)及夜间无足够照明时,严禁进行高处和起重作业。

《铁路房屋建筑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10—872.1.11 严禁酒后上岗。

3 轨道3.1 普通轨道《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TBl0302—963.1.8 人工向工地散布轨枕严禁抛摔。

3.3.10 下列位置不得有钢轨接头:1 明桥面小桥的全长范围内。

2 钢梁端部、拱桥温度伸缩缝和拱顶等处前后各2m范围内。

3 钢梁的横梁顶上。

4 设有温度调节器的钢梁的温度跨度范围内。

5 道口范围内。

3.3.16 钢轨温度大于T min+a g+C/0.0118L或小于T max—a g+C/0.0118L 时,不得安排铺轨作业。

3.5.2 设有轨道电路的道岔,两不同轨型道岔间的距离,尚应满足设置绝缘接头的要求。

不同轨型连接处,不得设置绝缘接头。

3.5.4 道岔应按现行标准图或设计图铺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 转辙器必须扳动灵活。

尖轨尖端应与基本轨密贴。

7 接头处轨面高低差和轨距线错牙:国家铁路的正线、到发线上的道岔不得大于1mm。

8 基本轨必须落槽。

3.5.5 道岔铺设后,当连接线未铺前,辙叉后必须加铺一节临时钢轨,尖轨必须钉固加锁,严禁扳动。

3.5.6 新铺道岔临时使用时,应使用转辙设备,不得用撬棍扳道或用其他方法支顶尖轨。

3.2 无缝线路《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TBl0302—964.0.4 焊接长钢轨的联合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1 联合接头焊接前,必须经过焊接试验合格。

遇雨、雪、风沙、气温在O℃以下、风力在五级以上不得进行焊接。

3 联合接头距有碴桥桥台挡碴墙和不同轨下基础交接处不得小于2m,并不得置于道口及无碴桥上。

铝热焊缝距轨枕边不得小于40mm。

5 每个联合接头,必须经过探伤检查,不符合规定的必须重焊。

4.0.9 无缝线路锁定后的线路作业和轨温条件,必须遵守附录H的要求。

H.0.1 混凝土枕和宽枕无缝线路作业轨温条件应符合表H的规定:表H 无缝线路作业轨温条件3.3 整体道床轨道《铁路轨道施工及验收规范》TB l0302—966.0.1 整体道床基础必须坚实可靠,不得欠挖。

《铁路轨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B l0413—98 7.1.1 混凝土支承块的强度不得低于C48。

7.2.2 道床混凝土的强度不得低于C28。

4 路基4.1 一般规定《铁路路基施工规范》TBJ 202—961.0.10 在路基上埋设电缆、电杆,应保证路基的完整和稳定。

4.2 路堤和路堑《铁路路基施工规范》TDJ 202—963.2.1 基床填料使用范围应满足表3.2.1的规定。

基床表层填料中不得含有粒径大于15cm的石块。

表3.2.1 基床填料使用范围填料类别名称条件说明地区年平均降水量(mm)不大于500 大于500表层底层表层底层软块石严重风化严禁不得严禁不得黏粉土、黏土—严禁不得严禁不得有机土—严禁严禁严禁严禁3.2.2 基床每一压实层的全宽必须使用同一种且条件相同的填料;3.3.7 填筑桥涵缺口应遵守下列规定:1 必须待桥涵圬工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进行填筑。

2 桥缺口应用渗水土按桥梁设计要求填筑;当不得不用非渗水土填筑时,应采取加强压实措施。

3 涵管缺口的填料粒径应小于15cm,填筑必须两侧分层对称同时进行;当其顶部填土厚度大于1m后,方可通行机械。

3.7.4 基床、边坡面1m以内、桥涵缺口、桥头锥体及位于河床上的路堤均不得使用冻土填筑。

3.7.11 严禁在中雨或连绵雨天填筑非渗水土的路堤各部填层。

4.1.5 开挖土石应从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4.3.5 沿河岸或傍山路堑的弃土,不得弃入河道、挤压桥孔或涵管口、改变水流方向和加剧对河岸的冲刷。

严禁在岩溶漏斗处和暗河口弃土。

严禁贴近桥墩台弃土造成偏压。

《铁路路基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02—873.1.12 岩溶地区,对堑顶或基底的岩溶水、上升泉水应进行治理,不得任意堵塞出水口或任意抽水,以免导致突发性坍陷。

3.7.6 轨下路基的开挖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2 施工作业预先应和工务部门商定,并请派人对线路进行监护。

工地必须备有各种停车信号设备,以防万一。

4 列车通过时,轨下作业人员必须暂时避开。

4.2.6 坡面锚杆挂网必须设脚手架,严禁攀登锚杆露头。

4.3 特殊路基《铁路路基施工规范》TBJ 202—966.1.1 在软土地区,当路堤高度超过设计确定的临界高度时,应进行地基处理,不得直接在天然地基上填筑路堤。

6.1.7 反压护道与路堤本体分开填筑时,必须在路堤填达临界高度前将护道筑好。

6.1.12 软土和泥沼地区路堤完成后,对有架桥机作业的桥头路堤必须进行试压或预压。

6.2.3 在膨胀土地区侧沟、天沟、吊沟、排水沟的铺砌必须及时完成。

6.2.4 开挖膨胀土路堑必须从上到下进行。

对黏性较大且含水量较高的膨胀土应适当晾干后再行开挖。

膨胀土路堑边坡应随开挖随砌筑。

设有防护的膨胀土边坡,如防护不能紧跟开挖完成时,应暂留厚度不小于0.5m 的保护层。

6.4.6 多年冻土路基施工必须防止地表水流入或渗入基底和边坡。

4.4 支挡结构《铁路路基施工规范》TBJ 202—968.3.3 抗滑桩的开挖及支护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 不得在土石层变化处和滑床面处分节。

2 护壁厚度不得小于15cm。

护壁混凝土应紧贴围岩灌注;灌注前应清除岩壁上的松动石块、浮土。

在滑动面处的护壁应加强。

在承受推力较大的护壁和孔口加强衬砌的混凝土中应加钢筋。

3 在围岩松软破碎和有滑动面的节段,应在护壁内顺滑坡方向用临时横撑加强支护,并注意观察其受力情况,及时进行加固。

当发现横撑受力变形、破损而失效时,孔下施工人员必须立即撤离。

8.3.4 抗滑桩灌注桩身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灌注前,应检查净空断面、凿毛混凝土护壁、作好安置钢筋的测量放样。

2 灌注必须连续进行。

搭接不得设在土石分界和滑动面处。

《铁路路基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TBl0118—996.2.2 加筋路堤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2 土工合成材料受力方向的连接必须牢固,连接强度不低于材料容许抗拉强度,另一方向应密贴排放;4 铺设土工合成材料的土层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坚硬凸出物,严禁碾压机械直接在土工合成材料表面上进行碾压;6.3.2 加筋土挡土墙施工时,填料必须分层填筑、碾压,施工机械严禁在未覆盖填料的筋材上行驶。

填料的碾压顺序应从筋带中部压向筋带尾部,再由中部压向面板,全面轻压后再重压。

填料未压实前,碾压机械不应做90°转向操作。

压实机械与面板距离不应小于1m,在此范围内应采用小型夯实机械或人工夯实。

5 桥涵5.1 基础《铁路桥涵施工技术安全规则》TBJ403—873.1.1 开挖基坑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4.3.1 挖孔桩挖孔时,必须采取孔壁支护。

《铁路桥涵施工规范》TBJ203—963.3.2 钢筋混凝土桩及预应力混凝土桩应连续灌筑,不得中断;预应力混凝土桩不得有裂缝。

3.7.4 钻孔桩钻孔不得用加深孔底深度的方法代替清孔。

3.7.9 钻孔桩水下混凝土封底,必须有隔水栓。

3.7.10 钻孔桩灌注时,混凝土的初存量应满足首批混凝土入孔后,导管埋入混凝土中的深度不得小于lm的要求。

水下混凝土应连续灌注,不得中途停顿。

3.8.4 挖孔桩开挖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孔内有害气体浓度,当二氧化碳超过0.3%,其他有害气体超过允许浓度或孔深超过10m时,均应设置通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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