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
开办费的处理

开办费的处理一、开办费的概念开办费呢,就是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
这筹建期间啊,就像是盖房子打地基的阶段,虽然还没正式营业,但各种花费就开始了。
像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等都可能属于开办费。
比如说,新成立一家小公司,在正式开始赚钱之前,老板得先给员工发工资吧,这工资就是开办费的一部分;还有办公桌椅的购置,这些办公用品的花费也在开办费里呢。
二、开办费的会计处理1. 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有些企业呢,会选择把开办费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这就好比是把所有的前期花销,一股脑儿地归到一个大的费用类别里。
这样做比较简单直接,不需要再去单独区分和核算。
例如,一家小的服装店开业前,招聘员工、装修店面等费用都直接记到管理费用中的开办费里。
2. 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还有的企业会把开办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这就像是把这些费用先存起来,然后在以后的经营期间慢慢摊销。
这就好比是分期付款,把开办费分摊到以后的各个时间段里。
比如说一家大型的工厂,前期的建设、设备调试等开办费很高,就可以选择这种方式。
在以后的每个月或者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把这部分开办费摊到成本里去。
三、开办费的税务处理1. 企业所得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也有不同的规定。
如果企业选择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那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就可以按照这个金额进行扣除。
但如果企业选择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那就要按照税法规定的年限进行摊销,然后逐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扣除相应的金额。
就像一个有规则的游戏,要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的玩法来处理这些开办费,这样才能避免税务风险。
2. 增值税对于增值税来说,如果开办费中涉及到一些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比如购买办公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企业就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这就像是给企业省了一笔钱,只要符合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享受这个优惠政策。
四、开办费的核算要点1. 准确界定开办期首先得准确界定开办期,这是核算开办费的关键。
企业在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企业筹建期间开办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齐洪涛2010-10-26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由于会计和税法所遵循的原则、目标不同,在处理某些具体事项时会计(以会计准则为例)和税法会出现差异,开办费就是其中之一。
开办费在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主要是确认损益和税前扣除的时间的差异。
为了便于叙述现举例加以说明。
甲企业2008年10月份设立,2010年3月1日开始经营,执行会计准则,其基本情况如表一:表一:金额单位:万元序号年份事项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1管理费用(开办费)5603001002管理费用(其他)10001000100010003000注:除开办费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一、会计处理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规定:“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原《企业财务通则》(1992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号,此通则已于2006年12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1号修改)第二十一条规定: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
新公司筹建期间费用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新公司筹建期间费用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筹建期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做以下账务处理:1、发生费用支出时: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2、月末结转期间费用时: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开办费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开办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一、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二、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三、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四、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
五、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六、其他费用(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

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任何一家企业在生产经营前都会经过筹建这个阶段,在筹建期间自然会发生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哪些内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哪些差异?如何进行纳税调整?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总是显得原则和抽象,对于这些丰富多彩的会计实践活动不可能规定得面面俱到,税法也是如此,因此在实践中总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现就此谈谈自已的一点看法,以请教于同行。
一、筹建费用的内容问题《企业会计制度》对筹建费用表述为:除购建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企业在筹建期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外资企业筹建费用表述为: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发生的有关费用列入开办费,包括筹建人员工资、差旅费、培训费、咨询调查费、交际应酬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开工典礼费等。
企业筹建期发生的资本支出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包括购建机器设备、建筑设施、各项无形资产等支出。
根据合同、协议、章程的规定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的费用亦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
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合同之前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由支出各方自行负担。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内资企业筹建费用内容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基本一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对外资企业筹建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与会计制度规定也是一致的。
实际上,筹建费用远远不止上述所列举的几项内容。
有的工业制造企业从企业设立、征地建厂房到开始投产长达数年之久,会发生很多种类的费用,金额也很大。
除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都为筹建费用,具体内容有:1.管理费用类①筹建人员工资:包括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以及根据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②筹建人员办公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印刷费、通讯费等;③企业设立登记费用:包括工商注册费、税务登记费、验资费、咨询费、公证费、律师费等;④税金: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⑤培训费:包括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因引进设备和技术而选派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学习的费用等;⑥资产摊销: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⑦其他: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开业典礼费等。
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
【实用版】
目录
1.开办费的定义与范围
2.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
3.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
4.新会计准则下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5.开办费的处理建议
正文
一、开办费的定义与范围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筹建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
二、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开办费作为递延资产,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
具体操作方法是,将开办费自投产营业之日起,按照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开办费可以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或管理费用。
具体操作方法是,将开办费借记管理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四、新会计准则下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按照新会计准则,开办费不再按照以往的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摊销处理,而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新税法下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与新会计准则一致,即企业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开办费。
五、开办费的处理建议
综上所述,无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开
办费的处理都可以采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这样可以简化会计处理,减少税务调整的工作量。
开办公司筹建期间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账务处理开办公司筹建期间会计账务处理流程一个公司从批准设立到生产经营这期间都属于筹建期,那筹建期间会计工作是怎么样呢?筹建期的核算.筹建期的定义拿到营业执照后做什么购买发票流程筹建期建帐及财务软件初始化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会计处理:筹建期间的开办费是直接列入管理费用,企业虽已注册登记,但尚未投入生产经营,这段期间称为企业筹建期间,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登记在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核算,待企业投入生产,可以一次转入当期损益;假如筹建费用数据较大,也可以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在不短于5年内摊销完毕。
对于筹建费用的摊销,会计法规定:在开业当月一次性摊销;税法规定可在开业之日起不超过的5年的期限内摊销,通常企业会按税法规定,在5年期间内摊销。
假如是新准则,一次性列入管理费用。
假如是旧准则,开办费(发生时先列入长期待摊)应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管理费用。
筹建期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列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主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界期的定义f2.13筹建期]M批;眨日⅜的结束Jφ三会期的结束筹建期开办费傩销:允许这样处理,通常的开办费,直接列入当期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期末结转损益即可,没有摊销的这一说装修费允许列入长期待摊费用,通常可以按照三年的时间,每个月做凭证摊销借:管理费用贷:长期待摊费用三年正常的摊销完是允许的筹建期低值易耗品账务处理:一、买入时:统一先在低值易耗品进行归集会计处理:借:低值易耗品贷:银行存款二、领用时:依据不同的用途,进行合理的分类1、生产或项目领用使用,则借:生产成本贷:低值易耗品2、管理部门或销售部门使用借:管理(销售)费用(具体费用明细依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如办公用,则是办公费,招待使用则是业务招待费,修理使用则进入修理费用,具体依据用途确定)三、期末结存期末结存金额,为已买入但未使用的低值易耗品金额.筹建期间借款费用会计处理:筹建期间的借款费用应列入管理费用科目中。
浅析如何核算及如何区分企业的筹建期费用和在建工程成本

浅析如何核算及如何区分企业的筹建期费用和在建工程
成本
筹建期费用是指企业在筹备阶段发生的与企业正常运营无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立费用、注册费用、征信费用、注册资本实缴差额等。
在建工程成本是指企业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包括材料直接成本、人工直接成本和设备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首先,核算筹建期费用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合规原则:筹建期费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2.详细性原则:筹建期费用必须按照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核算,避免笼统地将费用划分为筹建期费用。
3.公允性原则:筹建期费用必须按照事实情况进行公允核算,避免进行虚增或虚减。
4.区分性原则:筹建期费用必须与在建工程成本进行区分,避免将在建工程成本误认为筹建期费用。
其次,区分企业的筹建期费用和在建工程成本需要以下几个方面:
1.时间段:筹建期费用发生在正式开展工程项目之前,而在建工程成本则是在工程项目启动后发生的。
2.目的不同:筹建期费用主要是为了准备工程项目的开展,包括设立公司、申请资金、招标等,而在建工程成本是指工程项目具体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3.核算方法:筹建期费用的核算主要是按照各项费用的实际支出金额进行核算,而在建工程成本的核算则需要按照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进行核算。
企业筹建期间的财税处理

纳税与会计32企业筹建期间,由于企业尚未进入正常的生产经营阶段,筹建期间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并且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涉税政策处理也不一样。
一、开办费的具体内容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具体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招待费、印刷费、企业登记、公证费用、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其他费用。
但对下列费用不进入开办费核算: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支付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与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予以资本化。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二、开办费用的会计核算《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因此,筹建期间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开办费不再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核算,而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对管理费用科目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研发支出”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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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筹建期间的费用会计和税务处理方法任何一家企业在生产经营前都会经过筹建这个阶段,在筹建期间自然会发生一些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哪些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哪些差异?如何进行纳税调整?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总是显得原则和抽象,对于这些丰富多彩的会计实践活动不可能规定得面面俱到,税法也是如此,因此在实践中总存在一些不明确的地方,现就此谈谈自已的一点看法,以请教于同行。
一、筹建费用的容问题《企业会计制度》对筹建费用表述为:除购建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对外资企业筹建费用表述为:外商投资企业筹建期发生的有关费用列入开办费,包括筹建人员工资、差旅费、培训费、咨询调查费、交际应酬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开工典礼费等。
企业筹建期发生的资本支出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包括购建机器设备、建筑设施、各项无形资产等支出。
根据合同、协议、章程的规定应由投资者自行负担的费用亦不准在开办费中列支。
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合同之前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应由支出各方自行负担。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资企业筹建费用容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基本一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虽然对外资企业筹建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与会计制度规定也是一致的。
实际上,筹建费用远远不止上述所列举的几项容。
有的工业制造企业从企业设立、征地建厂房到开始投产长达数年之久,会发生很多种类的费用,金额也很大。
除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都为筹建费用,具体容有:1.管理费用类①筹建人员工资:包括筹建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以及根据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②筹建人员办公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费、印刷费、通讯费等;③企业设立登记费用:包括工商注册费、税务登记费、验资费、咨询费、公证费、律师费等;④税金:包括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⑤培训费:包括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因引进设备和技术而选派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学习的费用等;⑥资产摊销: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⑦其他:包括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开业典礼费等。
2.财务费用类:包括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
3.营业外支出类:包括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罚款支出、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等。
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筹建费用: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所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等。
2.规定应由投资者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了筹建企业进行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3.筹建期应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等。
二、筹建费用的会计处理问题《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因此筹建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较为简单,其核算过程是:1.筹建期间发生费用时,直接根据有关原始凭证:借:长期待摊费用——筹建费贷:有关科目2.开始生产经营当月,将归集后的长期待摊费用账户的余额一次性计入当月损益:借:管理费用——筹建费摊销贷:长期待摊费用——筹建费实务中有许多人将筹建期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科目,并转入利润,显然是不对的,管理费用是用来核算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企业尚处筹建期,因此只能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账户处理。
当然,如果企业筹建期很短(如一个月),金额又很少,基于重要性原则也可以这样简化处理。
原行业会计制度规定,筹建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销计入管理费用。
可能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企业会计制度》对筹建费用的摊销作了重大调整,实行的是开始生产经营时的一次性计入方法。
笔者认为,一次性计入的方法似乎不太符合配比原则,特别是筹建费用大的企业,必定严重影响投产当月的损益,造成利润不真实。
在实务中,关于筹建费用的会计处理还有一些特殊事项值得探讨:1.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怎么处理?对于筹建期间的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应与利息支出的会计处理相同,除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外(如筹建期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所发生的汇兑收益冲减在建工程),其余的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应冲减长期待摊费用——筹建费,不应在财务费用账户中核算。
2.筹建期间的固定资产是否计提折旧?如一家酒店企业,8月份酒店主楼已建好并装修完毕,现进行购置酒店经营用品、招聘员工、宣传推广等开业前准备工作,计划12月份开业。
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应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计提折旧,则本例中酒店主楼需在9月~11月期间提取折旧,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筹建费。
由此可见,只要符合会计制度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筹建期间的固定资产也要计提折旧,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不同的是,计提的折旧要先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中归集。
3.筹建期是否计提职工福利费?对于筹建期发生的医疗等福利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直接列入长期待摊费用——筹建费;对于筹建期较长的企业,笔者认为可按实发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三、筹建费用的税务处理问题税收法规对筹建费用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制度的规定可谓大相径庭。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均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筹建费用,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扣除。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由于对于筹建费摊销两个不一致的口径,使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在摊销期将出现较大时间性差异。
第一年应纳税所得额大大超过税前会计利润,第二年至摊销期末每年应纳税所得额又会小于税前会计利润。
在筹建费用分期税前扣除时,是不是所有的筹建费用都可以分期扣除?目前税法无明确规定。
比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筹建费用可以分为下列四类:1.可以据实扣除的项目:如办公费、注册登记费、培训费、印花税等。
这类费用在经营期间可以据实税前扣除,毫无疑问,这类筹建费用可以全额分期扣除。
2.限额扣除的项目:如工资等。
这类费用在经营期间是限额扣除,如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
实际发放的工资在标准以的,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笔者认为,为了有利于税收征管,筹建期间发放的工资在限额以的,可全额分期扣除,超过限额的部分则不得分期扣除。
3.规定比例限额扣除的项目: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
这类按销售(经营)收入一定比例限额扣除的费用,因筹建期间无销售(经营)收入,如何扣除?有人认为筹建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与销售(经营)收入不相关,不受比例限制,可以据实扣除。
笔者认为,从税收的公平原则和合理原则出发,业务招待费等按一定比例限额扣除的费用应向以后年度无限期结转,按规定的比例扣除。
4.不得扣除的项目:如赞助支出、罚款支出等。
这类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当然要从筹建费用中剔除出来,不能分期扣除。
另外,如果企业存续期不足5年,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将未摊销完的筹建费一次性摊销。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即通常所说的“零申报”。
因此,筹建期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证后就应当进行纳税申报。
另外,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象为该汇算清缴年度办理税务登记并开始生产经营的所有外资企业,因此筹建期企业勿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
四、企业筹建期间的会计报表问题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必须按规定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筹建企业也不例外。
由于处于筹建期的企业没有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利润,有人认为无需编制利润表,笔者认为利润表应按零填列一起向外报送为宜,否则缺少利润表在形式上就不符合要求。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具有其特殊性。
筹建费用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准备,从性质上看属于投资活动,不应填列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
由于筹建费这种现金流出并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资产,所以在现金流量表上不应列示在“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支付的现金”栏,而应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栏列示。
五、企业筹建期间的确定问题《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于筹建期定义为: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企业会计制度》对筹建期只有原则性规定:即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前的期间。
开始生产经营之日的确定,关系到会计处理上筹建费用何时一次性摊销?税务处理上筹建费何时可以分期扣除?但什么时候是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或企业筹建期间的结束),目前会计制度和税法对其均无明确规定。
笔者认为:对于工业企业以企业设备开始运转,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之日作为开始生产经营标志;商贸企业以售出第一宗商品之日作为标志;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经营周期较长的企业,以主营业务活动开始(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第一个开发项目打下第一根桩为标志)。
对于其他企业而言,应当以实际有了生产、销售、提供劳务或者其他经营行为作为开始生产经营之日。
在实务中,有人将营业执照签发日作为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有人将取得第一笔业务收入之日作为开始生产经营之日,对于某些企业也可能是适用的。
当然,企业类型及业务性质各不相同,应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去判断为宜。
企业筹建期间的账务处理问题.新《企业会计制度》不设置“递延资产”科目,而是设置“待摊费用”科目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分别核算分摊期限在1年以(包括1年)、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
该制度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支出分两种情形进行处理:1)在筹建期间搞固定资产建设的,对可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有关支出,应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2)筹建期间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发生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并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开办期间办公楼装修费用的处理,应视取得办公楼的不同方式分别情况处理:(1)如办公楼是企业购建的,但需要经过必要的装修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可供正常办公使用,则其装修费应作为资本化处理,构成固定资产的价值,会计处理同第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