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和关键设备检查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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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指南

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指南

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指南2016年5月前言2014年2月12日,交通运输部根据水上交通运输和安全监管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结合事故发生概率、安全风险情况和安全监管难度等因素,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重点船舶和重点区域的通知》(交安监发〔2014〕67号),将重点安全监管船舶由“四客一危”船舶调整为“四类重点船舶”。

“四类重点船舶”是指:客船(含普通客船、高速客船、旅游船、邮轮、客滚船、客渡船、汽渡船、火车轮渡、载货汽车滚装船等)、危险品船、砂石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

“四类重点船舶”特点鲜明,大到ULCC、VLCC,小到内河渡船、砂石运输船舶,航行水域从环球航行到内河库区,遍布我国水网区域。

客船、危险品船舶承担着我国每年近3亿的旅客运输和10多亿吨的危险品运输任务,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具有民生关联度高、环境敏感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特点,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或严重污染环境的恶劣后果,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砂石船、载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船舶具有事故发生概率高、安全风险高、安全监管难度大、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等特点。

为切实加强对四类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构建四类重点船舶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夯实安全基础,维护水上安全形势稳定,在总结前期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本安全监管指南。

目录第一章客船安全监管指南 (7)1 安全管理网链构建 (7)1.1目的 (7)1.2适用范围 (7)1.3职责 (7)1.3.1海事管理机构责任 (7)1.3.2 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责任 (8)1.4工作要求 (9)1.4.1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9)1.4.2 安全信息共享 (10)1.4.3 联席会议 (10)1.4.4 隐患排查整治 (10)2 客船恶劣天气预警 (11)2.1目的 (11)2.2适用范围 (11)2.3职责 (12)2.4工作要求 (12)2.4.1 禁限航标准制定 (12)2.4.2 恶劣气象信息预警 (12)2.4.3 客船禁限航实施 (13)3 客船船员动态跟踪管理 (13)3.1目的 (13)3.2职责 (13)3.3工作要求 (13)3.3.1 船舶配员和船员值班监督检查 (13)3.3.2 履职能力检查 (14)3.3.3实操能力检查 (15)3.3.4适任能力考核 (16)3.3.5 适任能力保持 (17)4客船安全监督 (17)4.1目的 (17)4.2职责 (17)4.3工作内容 (18)4.3.1 现场巡查 (18)4.3.2 现场监督 (18)第二章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安全监管指南 (21)1. 申报管理 (21)1.1目的 (21)1.2适用范围 (21)1.3职责 (21)1.4工作要求 (21)1.4.1申报受理 (21)1.4.2 核查货物适运信息 (22)1.4.3 核实船舶适载信息 (22)1.5工作记录 (23)2. 现场监督管理 (23)2.1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现场监督管理 (23)2.1.1 目的 (23)2.1.2适用范围 (24)2.1.3 职责 (24)2.1.4 工作要求 (24)2.1.4.1船舶现场检查 (24)2.1.4.2集装箱检查 (25)2.2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现场监督管理 (25)2.2.1 监管内容 (25)2.2.1.1 船舶相关文书和单证检查 (25)2.2.1.2现场装卸货作业界面安全与防污染情况 (26)2.2.1.3 船舶关键性设备运行情况监管 (26)2.2.1.4 船员值守和人员防护的监管 (26)2.2.2 工作记录 (26)2.3载运固体散装危险货物船舶现场监督管理 (27)2.3.1 监管内容 (27)2.3.1.1 船舶相关文书和单证检查 (27)2.3.1.2 货物积载情况检查 (27)2.3.1.3船员值守和人员防护的监管 (27)2.3.2 工作记录 (28)第三章砂石船安全监管指南 (29)1 砂石运输链条综合治理工作 (29)1.1目的 (29)1.2适用范围 (29)1.3职责 (29)1.4工作要求 (30)1.4.1 联合执法 (30)1.4.2 源头治理 (30)1.4.3 隐患排查 (31)1.4.5 专项整治 (31)1.4.6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31)1.5工作记录 (32)2 砂石船预警预控管理工作 (32)2.1目的 (32)2.2适用范围 (32)2.3职责 (32)2.4工作程序 (33)2.4.1 信息收集 (33)2.4.2 预警措施 (33)2.4.3 预警抽查 (33)2.5工作记录 (34)3 砂石船现场监督检查 (34)3.1目的 (34)3.2适用范围 (34)3.3职责 (34)3.4工作要求 (34)3.4.1 网格化管理 (34)3.4.2 监管重点 (35)3.4.3 监管措施 (35)3.4.4 联动执法 (35)3.4.5 现场检查 (36)3.4.6 违法行为处置 (36)3.4.7 黑名单管理 (36)3.4.8 船籍港管理 (37)3.5工作记录 (37)4 砂石船参与施工作业监督管理工作 (37)4.1目的 (37)4.2适用范围 (37)4.3职责 (37)4.4工作要求 (38)4.4.1 许可审核 (38)4.4.2 安全承诺 (38)4.4.3 信息报备 (38)4.4.4 鼓励引导 (38)4.4.5 现场监督 (39)4.4.6 水工监管 (39)4.4.7 违法处置 (39)4.5工作记录 (39)5 砂石船安全警示教育工作 (40)5.2适用范围 (40)5.3职责 (40)5.4工作要求 (40)5.4.1 宣传教育 (40)5.4.2 安全会议 (41)5.4.3 业务培训 (41)5.4.4 社会监督 (41)5.4.5 媒体曝光 (41)5.5工作记录 (41)6 砂石船安全管理综合评估工作 (42)6.1目的 (42)6.2适用范围 (42)6.3职责 (42)6.4工作要求 (42)6.4.1 统计汇总 (42)6.4.2 难点汇总 (42)6.4.3 总结上报 (43)6.5工作记录 (43)第四章海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船舶安全监管指南 (44)1. 海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船舶报告管理 (44)1.1目的 (44)1.2适用范围 (44)1.3职责 (44)1.4工作要求 (44)1.4.1 船舶载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报告 (44)1.4.2 海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报告 (45)1.5工作记录 (46)1.5.1 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申报单 (46)1.5.2 固体散装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单 (46)2. 船舶载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现场检查 (46)2.1目的 (46)2.2适用范围 (47)2.3职责 (47)2.4工作要求 (47)2.4.1 船舶监督检查 (47)2.4.2 货物装卸作业现场检查 (48)2.5工作记录 (49)第一章客船安全监管指南1 安全管理网链构建1.1 目的理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海事和企业客船安全管理职责,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客船安全工作格局,建立安全管理责任网链机制,把好责任落实关。

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2
相关方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参加对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核,企业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查发包或出租合同及对外来施工队伍审核资料。
若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应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经济承包责任人应是安全责任人。承包期间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承包安全安全的考核办法。查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应有双方安全职责、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企业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企业安Βιβλιοθήκη 生产责任制制定各部门(车间)、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办法。
贯彻“管生产必须同时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计划需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贯彻“五同时”原则,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9
高空作业
(1)醒目处有无安全警示标志;(2)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3)施工现场临边、洞口是否设置围挡、盖板和安全网;(4)悬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5)上下交叉作业,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0
危险化学品仓库
(1)化学品是否按其危险特性进行分类、分区、分库储存,库房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要求;(2)消防设施是否齐全,通道畅通;(3)库内是否有隔热、降温、通风等设备;(4)电器设施是否防爆;(5)是否按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处理废弃物品或包装容器;(5)库房是否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告示牌。

海事局安检必查项目.doc

海事局安检必查项目.doc
船员未按照关键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7
对已标识的船上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导致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故障或处于非正常状态
30
船上无船舶和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指南
18
船舶和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记录不规范
99-
附加安全措施
固定式压力水雾灭火系统自动供水|压力保护失效
30
海事局代码含义:
17
电瓶间无通风
17
配电板前无绝缘垫
17
配电板绝缘监测及报警失效
17
操舵装置
驾驶室操舵|应急操舵装置失灵
17|30
操舵时间|转舵角度不符合法规要求
17
舵机系统漏油
17|30
舱底排水设备
应急舵底吸口阀锈死
机舱的清洁
17
机舱油污严重,油污水过多
17
机器排烟管高温部位未做隔热包扎
17
高温油、水、汽管隔热包扎损坏
17
发电机燃油泵故障
17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海事局代码
主推进动力设备
应急停车装置故障
30
发电机启动装置故障
30
应急发电机不能启动
30
并电失败或者未设置并电装置
30
应急发电机储备燃油不足
17
一般电气设备
应急照明、蓄电池、配电板
应急照明失效
17|30
应急照明无标识
17
蓄电池保养不良
17
蓄电池的比重计、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缺失
17
辅机
空压机故障
17|30
应急空压机故障
17|30
空气瓶漏气严重
17|30
各类泵底座锈蚀严重、漏泄严重

船舶关键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须知

船舶关键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须知

关键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须知1. 目的规范对关键性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确保其可街靠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船舶关键性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

3. 职责3.1 部门长组织和指导对关键性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

3.3 船长负责对关键性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测试进行监督。

4. 测试方案4.1 主机、副机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定期进行检测,主、副机重要部件每隔3000~3500小时进行拆检。

清洗、检查气缸头、活塞连杆组、气缸套、凸轮轴、主轴承等主要机件。

起动、燃油、操作系统(包括可调浆)相关部件每月进行检查、调整,以保证各系统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4.2 离合器及艉轴系统(指推力轴(轴承)、中间轴(轴承))每月应检查连接螺栓和地脚螺丝、垫块是否松动、损坏,轴承润滑是否良好,必要时调整。

4.3 燃油舱柜上的阀件、附件和遥控装置(手动装置)应每月活络,试验其动作是否灵活。

4.4 各种泵每隔2500~3000小时或按说明书规定检查叶轮、齿轮、轴承,需要时更换,并检查其压力、排量、电机负荷情况。

4.5 空压机每隔2500~3000小时或按说明书规定拆检气缸、活塞环,测量缸径,检查气阀,需要时更换活塞环,研磨或更换气阀,试验其高低压、自动控制系统、电机电流(对于空压机原动机为副机的,可根据电站负荷变化来试验),空气瓶从低压到额定压力(30kg/cm2)的工作时间。

4.6 常用和应急操舵装置,包括附属设备和控制系统,舵角指示器与实际舵位准确性,轮机部应与大副每航次开航前配合调试检查。

4.7 锚机、绞缆机应由水手长和三管轮每航次前作效用试验,锚链由甲板部每四个月检查其磨损及松动程度。

4.8 配电板上附件、过电流保护和熔断器应每月进行检测。

4.9 发电机自动开关,按实际需要进行试验,校准保护装置,包括脱扣器动作,校准保护联锁装置和作效用试验。

4.10检测危险处所内各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包括设备的密封性能,电缆完整性,避雷及接地情况。

海事执法中的船舶安全检查

海事执法中的船舶安全检查

海事执法中的船舶安全检查作者:朱卫平来源:《科技视界》2015年第27期【摘要】本文重点介绍了船舶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依据及相关执行程序,提出了检查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以及典型船舶常见安全缺陷和处理办法。

【关键词】海事;船舶;安检;程序;缺陷0 前言船舶安全检查作为海事执法中监督管理船舶检验机构工作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船舶安全、船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保障。

本人结合实际工作整理出船舶安全的主要内容、要求及相关程序,深入浅出的介绍了船舶安全检查的特点及一些典型船舶常见缺陷,旨在为从事该项工作的海事执法人员提供参考意见。

1 安全检查介绍1.1 安全检查的起源根据ILO147号公约(商船最低标准公约),1978年欧洲国家在海牙签订了有关船舶港口国管理备忘录。

在备忘录生效后不久,欧洲国家为加强公约的实施,达到不让低于标准的船舶到欧洲运营的目的。

1982年1月26日英国、法国、德国、比利时、丹麦、挪威等十四个欧洲国家在法国巴黎签署了对船舶实施安全管理的区域合作协议--《港口国管理备忘录》(巴黎备忘录MOU),并于1982年7月1日生效。

在我国,船舶安全检查工作起源于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大检查。

1983年天津、大连港务监督相继开展了较为系统的对国轮的安全检查工作,即始创正式的船旗国管理。

1985年7月1日生效的(85)水监字67号《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标志着全国沿海港口船旗国管理全面开展。

1986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对内河船舶的安全检查工作。

1986年10月20日天津港务监督组织各主要港口的安全检查人员,开展对外国籍船舶检查即港口国管理的试点。

经过近4年的学习、实践,1990年7月1日大连、天津、烟台、青岛、上海等九处港务监督通过了交通部专家组审核并开始了正式的港口国管理工作。

1.2 安全检查的定义船舶安检的定义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对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以督促船舶、船员、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以及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认可组织等有效执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船舶(日周检查表)

船舶(日周检查表)
检 查 情 况
检 查 情 况
检 查 情 况
检 查 情 况
1
雷达、GPS、AIS及助设备
2
各项记录是否记载
3
消防、救生应急设备
4
遥控装置、舵系设备
5
锚设备及系泊设备
6
标准化制度执行情况
7
维护保养情况
8
油水分离器及生活污水处理器
9
主、副机、发电机系统
10
电瓶及应急电源
11
海底阀及管系
12
空气瓶压力及安全阀
检 查 人 签 字
被检查部门大副、轮机长签字
备注:检查人员对照以上内容开展检查对正常的打“√”不正常的打“×”,检查的缺陷应作隐患描述,并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结果(整改完毕在整改情况打档“√”,若不能及时整改的,应下达整改通知书,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安全检查隐患情况记录
检查日期
隐 患 描 述
隐 患 整 改 措 施
情况档打“√”,不能及时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安全检查隐患情况记录
检查日期
隐 患 描 述
隐 患 整 改 措 施
整改情况
检查 验收人 签字
XTZD02.10-5船舶“周”安全检查记录( 年)


检 查 内 容
检查日期: 月 日
检查日期: 月 日
检查日期: 月 日
检查日期: 月 日
船舶“日”安全检查记录( 年 月)XTZD02.10-4
检查日期
检 查 内 容
助航设备
应急设备
动力设备
系泊设备
消防救生
关键设备
其他
检查人签字
1
2
3

船舶安全状态评估表

船舶安全状态评估表

船舶安全状态评估表
船舶安全状态评估表
船舶名称:
评估日期:
评估人员:
船舶安全状态评估指标:
1. 船体结构和设备状况:
- 船体结构完好性评估:检查船体是否有明显的裂缝、变形或者严重的锈蚀现象。

- 船舶设备运行状况评估:检查主机、辅机、舵机等关键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2. 起重设备和货舱安全状况:
- 起重设备安全评估:检查起重设备的承载能力、稳定性以及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性。

- 货舱安全状况评估:检查货舱的密封性、通风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物品堆放不稳的情况。

3. 消防和救生设备状况:
- 消防设备状况评估:检查灭火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是否
处于正常状态。

- 救生设备状况评估:检查救生圈、救生艇、救生衣等救生设备是否完好,并且是否有足够数量。

4. 导航设备状况:
- 导航设备状况评估:检查雷达、GPS、罗经等导航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并且是否有足够的备用设备。

5. 航行许可和文件状况:
- 航行许可证件评估:检查船舶的航行许可证、船级证书等证件是否完好并且有效。

- 航行文件状况评估:检查船舶的航行日志、记录册等文件是否齐全、准确并且更新。

评估结果:
根据以上评估指标,对船舶的安全状态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评估结果的填写。

评估结果应包括评估人员对船舶安全状态的总体评价,以及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问题的提醒、建议和改进措施。

评估人员签名:
日期:。

船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3篇)

船舶行业安全隐患排查(3篇)

第1篇摘要:船舶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运行对于保障国家经济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船舶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安全隐患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船舶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对船舶行业安全隐患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排查措施。

一、引言船舶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国家海洋战略、贸易运输和渔业生产的重要支撑。

然而,随着船舶数量的不断增加和航行范围的扩大,船舶行业的安全隐患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船舶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本文对船舶行业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

二、船舶行业安全隐患分析1.船舶设计缺陷船舶设计是船舶安全的基础,设计缺陷可能导致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船舶结构不合理:船舶结构不合理可能导致船舶在恶劣海况下失去稳定性,增加翻沉风险。

(2)船舶设备配置不足:船舶设备配置不足可能导致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出现故障,影响船舶安全。

(3)船舶性能参数不匹配:船舶性能参数不匹配可能导致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出现超负荷运行,增加事故风险。

2.船舶建造质量不合格船舶建造质量直接关系到船舶的安全性。

船舶建造质量不合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材料质量不合格:船舶建造过程中使用的材料质量不合格,可能导致船舶结构强度不足,增加事故风险。

(2)焊接质量不合格:焊接质量不合格可能导致船舶结构出现裂纹,影响船舶安全。

(3)船舶设备安装不规范:船舶设备安装不规范可能导致设备运行不稳定,增加事故风险。

3.船舶维护保养不到位船舶维护保养是保障船舶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

船舶维护保养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船舶定期检修不及时:船舶定期检修不及时可能导致船舶设备出现故障,影响船舶安全。

(2)船舶维修质量不高:船舶维修质量不高可能导致船舶设备性能下降,增加事故风险。

(3)船舶维护保养人员素质不高:船舶维护保养人员素质不高可能导致船舶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影响船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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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应安排船舶不同部位失火及外部救援的演练。
04.演习应记录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或以主管机关认可的其他格式记录。
2.弃船(救生)演习
01.沿海航区船舶每月演习一次,长江A级、内河船舶每3月演习一次(一班二运转应二次),另外按SOLAS公约要求,若在一港调换船员达25%以上时,则应于开航后24小时内再作一次弃船(救生)和消防演习。
碰撞进水
搁浅、触礁严重人员伤害
人员落水。
设备机器损坏造
成不能续航。
A
03.应急安全设备
序号
名称
要求
备注
救生设备
1.救生设备登记检查养护记录
救生设备应按公司QSMS文件登记并定期检查养护并记录。
2.救生筏施放装置和照明
01.救生筏附近应张贴操纵规程和操作示意图,并能在应急照明情况下可看清。筏的集合与登乘地点、降落设备处及准备降落水域应有应急电源照明系统,提供足够的照明。每筏应备有登乘人员名录,放置在救生筏水密筒内。
03.《夜航命令簿》,出海航行船舶,船长就寝前应写妥夜航命令。驾驶员值班前应先阅读、签字,并在航行中认真执行,如有问题,需报告船长。
04.磁罗经自差记录簿。
05. VHF通话记录簿、油类记录簿、油污应急计划项目训练、防火档案等应按要求规范记载。
06.《轮机日志》《电气日志》《锅炉日志》《货泵记录簿》
2.救生、消防训练与授课
01.船员上船后,应在两个星期内,对其进行有关使用包括救生艇筏设备在内的救生和消防设备的训练并记录。
每两个月内对所有船员进行包括船舶全部救生和消防设备的培训并记录。
A
实操
1.消防演习
01.船舶应每月演习一次(一班二运转应二次),如果25%以上船员换班,则应在离港后24小时内举行演习(新接船开始前应进行演习)。
按规定认真填写,轮机长每日审核签名。
3.甲板部
01.测厚报告。
02.锚链测量记录。
03.各类船舶外部检查记录应妥善保存并按期整改。
04.船舶船员各类证书,船上主管的责任人应逐一登记造册,注明有效日期或换证、年检等日期,确保船舶相关证书不过期、不失效。
05.船舶技术资料、图纸。
06.年度检验或其他特别检验报告。
05.历次厂修、坞修的工程验收单、测量记录、修船报告、坞修报告、强度计算书、船检遗留项目整改书等。
C
B
C
B
C
02.演习与训练
序号
名称
要求
备注
演练及培训记录
1.应急信号、应急职责的了解
01.每个船员都应熟悉各种应急信号的含义(包含探火员与保护人员的联络信号:一送绳;二到位;三撤退;四救助)。
02.每个船员都应熟悉自己在弃船、救生、消防、溢油、进水堵漏中的职责和操作,会穿着救生衣,会使用相应器材。
07.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08.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等级证书(适任证书、专业训练合格证书及船员服务簿)
09.油类记录簿(150总吨以上油轮,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轮)
10.船上油污应急计划(150总吨以上油轮,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轮)
11.垃圾记录簿
12.垃圾管理计划
13.符合证明(DOC)副本
14.安全管理证书(SMC)正本
08.GMDSS设备操作指南
09.应急舵操作程序
10.防火巡回检查图
11.上海港港章或港口规定
12.驾机联系制度
2.记录簿的正确填写
01.《航海日志》、《车钟记录簿》应按时记载船舶航行、停泊、锚泊作业动态等情况,《船长记录簿》应按规定要求的内容记录。
02.出海船舶出海前,应召开航前会,认真填写《航前会记录簿》。
4.轮机部
01.船舶原始资料,包括整套完工图纸、各种试验记录、检验报告、产品检验证书、设备明细表等技术文件。
02.各种设备、仪器、仪表说明书、技术资料、图纸保管妥,做好汇总登记。
03.主、付机检修时填妥“船舶保养测量记录表”,记录一份送交安技部,船上留存一份存档。
04.厂修时船体结构改动,及2平方米以上钢板更新、整根肋骨更换等大修理记录,主要设备更换(包括电气设备、通导设备)以及管系、电气线路重大改动等修理记录。
15.完整稳性手册
16.防火档案(消防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17.保赔险或油污责任险保单副本
18.气胀式救生筏检修(合格)证书和静水压力释放器(合格)证书
19.大固定式灭火系统钢瓶检定及称重合格证书
20.GMDSS设备产品证书
21.挂靠外轮许可证
22.船舶营运证
2.水船
01.船员健康证明(甲板部船员)
02.供水卫生许可证
03.水质化验报告
3.其他文件资料
01.训练手册
02.防火安全操作手册
03.消防培训手册
B
A
B
资料
1.驾驶台应张贴资料
01.驾驶台规则
02.船舶应变部署表
03.油污应急部署表
04.船舶操纵技术要素图表
0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沿海港口信号(一)(二)
C
资料
06.A系统浮标图
07.磁罗经自差曲线表
04.演习记录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或以主管机关认可的其他格式记录。
3.防污染演习
船舶应每3月演习一次,全年应包含有二次事故性的防污染演习。
A
实操
01.按项目巡回演习。
02.演习应记录在《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或主管机关认可的其他格式记录。
4.其他演习
其他标识的紧急情况应每年各演习一次:
02.航行中进行弃船演习,应在船长(驾长或当班驾驶员)指挥下,在安全水域内进行
驾驶台、现场、艇之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无论航行还是停泊,演习开始前,应试验集合与弃船所用的应急照明系统。
每艘救生筏应有1名指挥、1名副指挥,各持有1份该救生筏名单。
03.弃船演习动作的时间要求
弃船演习,应在2分钟内穿妥救生衣,各自按应变任务卡上的要求带妥器具在集合点集合。保暖服应在2分钟内穿着完毕。
船舶安全和关键设备检查项目表
船舶安全和关键设备检查项目表
表格编号:NO:
01.证书与文件
序号
名称
要求
备注
1.行政文件及通知
2.各类证书
1.公司各部室下发文件。
2.安技部转发上级公司文件及下发通知。
1.所有船舶
01.国籍证书
02.海上(内河)船舶检验证书簿
03.适航证书
04.吨位证书
05.载重线证书
06.防止油类污染证书
02.消防演习的内容包括:
向集合站报到(消防人员携带必要器具在2分钟内到达),并做好准备执行相应任务。
启动消防泵,在5分钟内有效出水,至少射出二股水柱。
检查消防员的装备和其他救助设备。
检查有关的通讯设备。
检查水密门、防火门和防火闸的工作情况。
检查供随后弃船的必要装置。
演习后的设备应放回原处并保持随时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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