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2021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2021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

2021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2021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现场

评审规范

一、现场评审结论判定原则

1.现场评审人员应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以下简称《评审规范》)为依据,对申请单位进行逐项审核,并客观如实地记录评审结果。如评审组认为现场有其它影响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因素,也应如实记录,并作为现场评审结论判定的依据。

2.经现场评审,申请单位不存在否决不合格项、非否决不合格项或非否决不合格项符合4.(1)要求,评审组应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安标中心)建议现场评

审通过。

3.《评审规范》中标注符号“*”的现场评审项目、内容及标准为否决项。任一否决项不合格的,评审组应如实记录并向安标中心建议现场评审不通过。

4.《评审规范》中未标注符号“*”的现场评审项目、内容及标准为非否决项。非否决项不合格的,评审组应如实记录,并依据以下原则向安标中心提出建议:

(1)如申请单位存在少于5项(含5项)非否决不合格项,评审组应如实记录并建议现场评审通过。但申请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书面资料寄至评审组组长。

(2)如申请单位存在多于5项(不含5项)少于8项(不含8项)非否决不合格项,评审组应如实记录并建议需复评审。申请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整改,评审组将对整改后的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复评审,复评审合格的,建议现场评审通过;复评审不合格的,建议现场评审不通过。

(3)如申请单位存在8项(含8项)以上非否决不合格项,

评审组应如实记录并建议现场评审不通过。

(4)如申请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3项(含3项)以上非否决不合格项,评审组应如实记录并建议需复评审。申请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整改,评审组将对整改后的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复评审,复评审合格的,建议现场评审通过;复评审不合格的,建议现场评审不通过。

(5)评审组认为现场存在的其它影响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因素应视同为非否决不合格项。

5.整改期限一般为30日,如非否决不合格项整改难度较大,30日确实不能完成整改的,应征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同意,整改期限最长可以延长至90日。

6.评审组应依据现场评审记录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报告》相关页并做出现场评审建议性结论。

二、现场评审项目、内容及标准

1.主体资格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结论

备注

1.1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原件

1.营业执照原件应与报送的复印件一致。

□合格

□不合格

2.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

□合格

□不合格

3.申请的产品应在营业执照限定的经营范围内。□合格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