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推进优化综合交通体系项目工作方案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绿色交通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绿色交通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6.06•【字号】张政办发〔2022〕82号•【施行日期】2022.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绿色交通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张掖市绿色交通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6日张掖市绿色交通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交通强国甘肃方案》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一屏四城五区”目标定位,推动全市绿色交通重点突破、全面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绿色发展行动部署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零碳城市”创建方案,利用三年左右时间,聚焦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紧紧围绕交通运输行业减排降碳、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和绿色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等任务实施重点突破,加快新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应用,引导物流企业货车清洁化更新换代,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广绿色出行方式,构建公交为主、合理分担的交通出行体系,形成“政府主导、政策引导、社会参与”绿色交通发展协同机制,力争张掖绿色交通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一)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行动1.加快临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创建步伐。
用好临泽县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机遇,力争2022年底前完成创建任务,建设城区公交停靠亭35处、乡镇公交换乘站5座、停靠亭68个,采购更新纯电动公交车和班线车辆,搭建智能公交监管、智能公交调度、公交出行服务、公交一卡通、公路建管养“五位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18•【字号】武政办〔2021〕37号•【施行日期】2021.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18日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守法和“交通规矩”意识,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集中各方力量,消除一批交通隐患,治理一批拥堵点位,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交通规矩”意识明显提升“五个明显”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一)四类重点区域。
53条、21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景点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二)五类突出违法。
机动车辆乱停,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违停,次支路无序停车影响通行,小区周边违停堵塞进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压越实线、加塞、违法调头,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非法营运、炸街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大型车辆乱闯,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违禁通行、违法闯桥隧、闯红灯、超载超速,环卫、园林等工程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违禁通行桥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等突出违法行为;行人突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突出违法行为。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1.26•【字号】毕府办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毕节市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26日毕节市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切实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畅能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现象,创造更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和陈敏尔书记、孙志刚省长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原则,充分发扬“工匠”精神,将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着力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推进智慧城市、文明城市、和谐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科学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发展的作用;健全城市交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引导交通参与者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加强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大型建设项目停车场配建比例;全面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三、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pdf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各地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健全,设施网络布局更加完善,运行效率、整体效益和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各地基本建成人民满意、功能完备、运行高效、智能绿色、安全韧性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这个《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优化城市交通网络。
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城市出行系统,推进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合理规划建设停车设施。
二是提升城市交通设施供给水平。
加强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推进交通枢纽与城市功能融合。
三是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推广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推进节能环保技术在城市交通领域的应用。
四是提升城市交通治理水平。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推进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在城市交通领域的应用,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这个《意见》希望促进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13•【字号】曲政办发〔2022〕77号•【施行日期】2022.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9月13日曲靖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快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战略机遇,按照“铁路和公路为骨干、水运为补充、航空逐步发展”的思路,着力补短板、优结构、促融合、强服务、提质效,着力构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通过3年时间,会泽至巧家、陆良至寻甸、宣威至富源、宣威至会泽、师宗至丘北(曲靖段)、富源至罗平6条“互联互通”工程项目建成通车,宣威永安机场高速(沾益炎方至花山)开工建设,全市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570公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0.02.02•【文号】建城[2010]13号•【施行日期】2010.0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建城[2010]1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规划委员会,天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规划局: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应当组织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调控交通资源,倡导绿色交通、引导区域交通、城市对外交通、市区交通协调发展,统筹城市交通各子系统关系,支撑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专项规划,是编制城市交通设施单项规划、客货运系统组织规划、近期交通规划、局部地区交通改善规划等专业规划的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
直辖市、市人民政府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的管理。
第五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相互反馈与协调。
第六条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应当与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等相衔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04•【字号】柳政办〔2023〕67号•【施行日期】2023.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4日柳州市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柳州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以将柳州市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目标,结合柳州发展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度融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增强柳州枢纽集聚能力为目标,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根本目的,加快构建柳州综合立体交通网,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和枢纽港站集疏运网络,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推进柳州市建设成为辐射全区、面向东盟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为加快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制造城、国际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全力打造万亿工业强市和广西副中心城市夯实交通支撑。
二、工作目标至2025年,形成“通道+枢纽+网络”的公铁水空“四位一体”现代立体交通网络,旅客出行全链条更加便捷,货物多式联运效率稳步提升,枢纽经济发展成效明显。
市域内“三高四普”的铁路网布局基本形成,全市新增铁路里程50公里以上,市域铁路网总里程660公里以上,新增对外铁路通道1条,“东融”直达铁路通道取得实质性进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25•【文号】国办发〔2021〕54号•【施行日期】2021.1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12月25日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降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目标,以发展多式联运为抓手,提升基础设施联通水平,促进运输组织模式创新,推动技术装备升级,营造统一开放市场环境,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交通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多式联运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全国铁路和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12%左右,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以上。
重点区域运输结构显著优化,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力争达到80%;晋陕蒙煤炭主产区大型工矿企业中长距离运输(运距500公里以上)的煤炭和焦炭中,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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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优化综合交通体系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XX市优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提高服务项目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提升项目服务能力,推进项目建设,项目责任落实到位,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二、组织机构
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完善优化综合交通体系项目推进运行机制。
三、人员配备
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优化综合交通体系项目建设,成立以下工作小组,并且下设XX县优化综合交通体系
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上传下达各类信息。
组长:XX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XX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
办公室:XX 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XX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组员:XX、XX
联络员:XX
四、工作职责
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部门齐抓共管,现将县优化综合交通体系项目安排:由XX负责XX线XX互通、XX省道XX城关至XX段、XX国道XX至XX段及XX城区北向第二通道工程(XX段)A3标段XX连接线公路工程,XX负责XX国道XX至XX段。
各项目应指派专
人与联络员联系,确保各类信息准时、准确地上传下达,县优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每个季度应做好对接市优化办检查小组的准备工作。
五、考评制度
对建设项目的进度、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进行督查,对各相关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服务水平、工作效能进行考评。
主要考核各负责人完成推进任务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及项目报表报送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责任。
各项目服务单位要把推进和服务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服务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职责任务、服务承诺和工作要求。
2、提升服务水平。
在项目服务过程中,要做到及时上传下达,对上级部门传达的精神准确领会,并根据各个项目下达工作目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优化综合交通体系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不断提升自我。
3、强化安全意识。
要求各项目服务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建立健全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4、投入任务到位。
为确保优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项目有力推动,争取年终考核加分,县交通运输局拨出专项经费不低于20000元作为县优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及宣传经费。
5、加强动态管理。
每月22日前各项目应指派专人将月进度报表电子版项目最新动态(以图文形式)发送至XX@,联系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