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保护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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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号码编号规则 2010-

美国专利号码编号规则 2010-
2006/0070159 P1,US 2006/0070159 A1。
(2)其他专利文献按各自的文献编号系列顺序编排,如US 6654321 B1,US PP12345 P2。
(3)2001 年以前,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其出版的专利文献常在文献号前用英文缩写来表示文献种类,如Des.456789,RE 12345。自2001 年起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其出版的专利文献上全面采用WIPO 标准ST.16《用于标识不同种类专利文献的推荐标准代码》中规定的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但仍保留在文献号前使用英文缩写、缩拼或首字母表示文献种类的做法, 如RE 12345 C1,PP12345 C1,D654321 C1。
至于编号规则,这个很复杂,没人记得住的,只能复制给你了。希望对你有用
1. 美国专利申请号的编号体分成几大类(如:发明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临时专利申请等),各类申请循环编号。循环期的年代跨度大小不等,由申请量决定。一般来说,各类专利申请号每轮循环均从1 ~ 999999 号以内连续编排,周而复始。
2.美国专利说明书的文献编号体系
文献号的特点:
(1)自2001 年起美国专利商标局开始出版发明专利申请和植物专利申请两种公开说明书。公开号由四位数字的文献公开年号和七位数字的文献公开顺序号两部分组成,不足位数的,以零补位。需要注意的是,发明专利申请和植物专利申请中包括申请的再公开文献(A2、P4),以及申请的更正文献(A9、P9),所有公开文献按流水号顺序编排,如US
美国专利号码编号规则 2010-5-5 13:50 提问者:wlytulip | 浏览次数:1068次
谁知道美国专利的编号规则呢,还有他们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不要给我专利局的网站,我知道。

美国专利法若干问题

美国专利法若干问题
计算机软件与商业方法专利
– 计算机软件
商业秘密保护 版权保护 专利权保护,进而延伸到商业方法
– 软件的专利权保护
阳光下人所制造出来的一切东西都可以获得专利 自然法则、物理现象和抽象思想观念,包括数学方法 ,不能 获得专利权保护 二者的结合:运用自然法则、物理现象、抽象观念和数学方法 所作出的具体的技术发明,无论是产品还是方法,又可以成为 专利保护的客体 保护的是具体的产品或方法,而非抽象原则
三、一些特殊规定
公正义务
– 申请人有义务在申请过程中,就新颖性、非显而易见 性和实用性,如实提供相关的信息,包括完全披露有 关的发明 – 不公正行为或欺骗行为:故作误导性陈述或隐瞒重要 信息,将导致专利权无效 – 1970年“拜克曼”案:专利局不具备完全的检索能力, 1970年 拜克曼” 应当依赖于申请人;申请人不得以敌手的方式进入专 利申请程序 – “所有权利要求”方式:一项权利要求上的隐瞒,导 所有权利要求” 致整个专利权的无效 – 必须真实,否则在侵权诉讼中,被告将以此击败专利 权人,灾难性的后果
二、专利保护客体
商业方法专利
– 随着两个判例的作出,“商业方法”专利泛滥 随着两个判例的作出,“商业方法” – “硬技术”派(hard technology) 硬技术”派(hard technology)
强调技术特征,与物质世界的关联,与产品的关联 否定商业方法专利 与欧洲专利局的观点接近
– “软技术”派(soft technology) 软技术”派(soft technology)
专利局,既然有1930年法和1970年法,则发明专利中的“ 专利局,既然有1930年法和1970年法,则发明专利中的“产 品”或“物质合成”,不包括有生命的东西 物质合成”

美国专利补偿期的计算

美国专利补偿期的计算

美国专利补偿期的计算
美国专利到期和FDA到期日有可能是不同的。

美国专利到期日是Publication date起算17年。

美国专利到期日具体可以计算的,说明下专利补偿期计算
专利期补偿时间的计算是很复杂的:
1.临床研究(IND)时间的一半加上整个的FDA的新药审批时间。

2. 以上时间不能超过5年,如果以上时间长于5年,以5年计算。

3. 药品批准上市后的最长专利保护时间不得长于14年,如果根据1、2得出的从药品批准上市开始的专利保护期加上补偿期超过14年,以14年计算。

4. 如果制药商申请新药时未尽自己的职责来尽快获得FDA的批准(即由于自己的过失,让新药的批准时间延长),则补偿期将被缩短。

5. 专利权人必须在新药获得批准后60天以内,向USPTO递交延长专利期的申请。

举个简单的例子可能就比较容易懂了。

某新化合物A的专利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
其临床前研究是4年,临床研究是6年,FDA审批上市是3年,则总年份为13年,根据过去的专利法,实际有效保护为7年,根据Hatch-Maxman法案,给予的补偿期为临床研究6年除以2加上FDA审批上市时间3年,共计6年,因为大于5年,所以以5年计算补偿期,加上原来的7年,共计12年,小于14年,因此,该化合物A的实际最终独占期为自上市后12年,比原来的7年加长了5年,这大大促进原研药生产商研究开发新药的动力。

FDA批准某药上市后,在FDA的橙皮书中可以查得其专利延长的信息。

orange book中应该都是已通过FDA 批准上市的产品信息。

美国专利期限调整制度及启示

美国专利期限调整制度及启示

美国专利期限调整制度及启示摘要: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是从授权日开始,这意味着专利审查占用的时间将对专利权人的有效保护期限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审查环节花费的时间越长,则专利权人有效保护的期限就越短。

行政审批环节耽误的时间由专利权人通过缩短保护期限的方式来“买单”是否合适,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本文以美国专利期限调整(Patent Term Adjustment,PTA)为视角,系统介绍PTA的出台背景、一般规则、典型诉讼案例,并及此提出专利期限调整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和启示。

关键词:专利权期限调整 PTA一、PTA出台背景专利期限从授权后十七年变为从申请日起二十年带来的影响是,在授权后十七年的情况下,审查过程造成的延误不会缩短专利的实际保护期限,而在从申请日起算二十年的情况下,审查过程造成的延误将会不合理地缩短专利的实际保护期限,例如审查过程持续了四年,那么专利的保护期则只剩下十六年,这显然对申请人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为了降低专利审查过程耗时过长造成对专利期限的影响,美国国会出台了专利期限调整程序来增加专利保护期限。

1999年《美国发明人保护法》对35 U.S.C. §154(b)进行了修改,扩大了可能导致专利期限调整的行政延误的清单。

如果由于一个或多个列出的行政延误而导致专利的发布被延迟,则2000年5月29日或之后提交的原始发明和植物专利将有资格进行专利期限调整。

二、PTA一般规则根据1999年专利期限保证法的要求,美国专利法在第154条(b)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702款规定了专利期限调整的原则,在专利申请、审查、授权等相关程序中,一旦出现由于美国专利与商标局(USPTO)的拖延或非申请人的原因造成的延迟,USPTO须将拖延的天数补偿至专利期限中。

具体的规则可以用如下所示公式表示:PTA = 专利局延迟(A延迟+B延迟+C延迟)-申请人延迟-重叠延迟专利局延迟,共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A延迟、B延迟和C延迟。

美国发明专利和外观简介及流程和费用

美国发明专利和外观简介及流程和费用
申请所需文件: 1)申请人/发明人英文名称,地址,国籍,我们会准备发明人声明书,转让书(如果发明人和 申请人不一致时)供发明人签字; 2)提供附图,摘要(对图简要的描述); 3)优先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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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人实体:申请人如果满足小实体,官费减免 50%, 如果满足微实体,官费减免 75%。 以下是小实体/微实体评定标准: 小实体标准(满足以下任何一个条件都可以,小实体大部分官费减免 50%) 1)个体自然人 2)公司人数不超过 500 人(含子公司) 3)非盈利机构(例如:大学) 微小实体标准( 以下四点全部符合即可以享受大部分官费减免 75%的优惠) 1.符合小实体要求; 2.发明人(申请人)在美国专利申请不超过 4 件; 3.每个发明人(申请人)上一年的年收入不超过 160,971 美金。 4.发明人/申请人没有义务将发明转给任何非微实体的第三方。
大实体:49200RMB; 小实体:41000RMB; 微实体:37800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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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外观专利简介及流程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自注册日起 15 年,美国外观授权后无需缴纳任何年费,维持费。 优先权期限为 6 个月。实行实审制,即对申请注册的外观设计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进行实 质审查。美国外观审查流程:一般历时 9-18 个月,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 申请提交上去就有电子回执单,即刻就有申请号及申请主要信息; 2)初步审查(形式审查); 3)形式审查过后,USPTO 签发官方受理通知书(Official Filling Receipt) 4)实质审查:如果被驳回,申请人必须在审查意见通知之日起 3 个月内陈述意见或修改。申请 人可以请求延长答复期限,最多延期 3 个月;如果被最终驳回,可以请求 Continued Prosecution Application (CPA,是一件外观专利申请的继续申请或分案申请,而不是部分继续申请)。 5) 外观专利登记手续:如果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即发出授权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接收 通知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 6)公开。

世界各国各种专利的保护期限

世界各国各种专利的保护期限

世界各国专利的有效保护期限,你了解多少?我国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未经过专利人的允许其他人不得使用专利,专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专利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也不是每个专利都能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保护期限分别为20年、10年和10年。

专利小常识包括中国在内的绝大部分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从申请日算起,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

大家知道除了中国,国外其他国家的专利都有什么类型?保护期限有多长时间吗?不同国家、不同类型的专利,它们的保护期限是不一样的。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下世界各国专利的有效保护期限:美国专利的保护期限①美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②美国外观设计:自授权日起15年。

注意a.2015年5月13日前提交的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授权后保护期为授权日起14年。

b.2015年5月13日后提交的美国外观专利申请,授权后保护期为授权日起15年。

c.美国的药品、食品、色素添加剂、医疗器械、动物药品、兽用生物制品等专利的专利期可以延长,一个专利最多可以延长保护5年。

d.在1995年6月8日或之后提交的部分续展、分割或续展申请中授予的专利,其有效期自最早申请的提交日起20年届满;1995年6月8日之前的专利,保护期自授权之日起17年。

△:本文讨论的是1995年6月8日及之后申请的发明专利。

一般情况下,美国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

这里的“申请日”是指哪一天呢?或者说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是哪一天呢?我们先看一下客户经常问到的问题:上述美国申请A2、A4、A6、A8和A9获得授权后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是哪一天呢?美国专利申请可以分为临时申请(Provisional Application )非临时申请(Non-ProvisionalApplication )和后续申请三种类型,不同申请类型的专利保护期限的起算日期如下:(1)临时申请临时申请本身不存在保护期限,但临时申请可以通过“转化”为正式申请,或者可以作为正式申请的优先权基础。

解读美国专利法改革中的新规定

解读美国专利法改革中的新规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媒体聚焦>2011年解读美国专利法改革中的新规定大中小《美国发明法案》(《America Invents Act》,法案号HR 1249)已于2011年9月16日由奥巴马总统正式签署并成为法律。

该法案涉及内容非常多,对美国专利法的影响也较为深远,堪称美国专利法在最近60年中最彻底的一次变化。

这次改革中,不同条款生效的有效日期也不相同,一些法律变更已经开始生效,还有一些法律在未来18个月中逐渐生效,最晚的要到2013年3月16日。

左下表罗列出一些法律变更的生效日期及其变更法律的简略解释,供中国企业参考。

自2011年9月16日起生效的规定1.披露最佳模式的要求根据现行法律,美国专利法第112条要求披露实施发明的最佳模式。

如果发明人未披露最佳模式,那么即使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也可能会根据美国专利法第282条被宣告为无效。

这次《美国发明法案》推翻了专利因未披露最佳模式而被宣告无效。

尽管根据美国专利法第112条的要求,发明人仍然必须披露发明的最佳模式,但是专利不能仅仅由于没有披露最佳模式而被宣告无效。

2.虚拟标识根据美国专利法第287(a)条要求,专利拥有人具体标识专利(比如披露专利号)才能获得侵权赔偿。

新修改的法条顺应了当代互联网的发展,增加规定专利标识可以通过虚拟标记来满足,即专利所有人可以通过披露一个无偿向公众公开的因特网地址来满足专利标识的法规,只要公众可以从所披露的因特网地址上查到关于专利的具体信息。

3.虚假标识根据美国专利法第292(b)条规定,如果专利所有人虚假标识专利来欺骗公众(甚至包括标识过期专利),任何人可以起诉虚假标识的专利所有人,所取得的罚款一半归起诉人,一半归美国政府。

这次《美国发明法案》推翻任何人都可以起诉的条款。

规定只有同虚假标识的专利所有人有竞争并受到伤害的人才可以起诉,并且规定,过期的专利标识不算虚假标识。

4.提高双方专利复审阈值根据旧专利法,如果提出专利复审请求,申请方必须提出至少一个实质性的新的专利性问题(substantial new question of patentability),这被称为双方专利复审阈值(Inter Partes Reexamination Threshold)。

美国、日本、韩国、中国等几个主要国家专利制度分析、对比及启示-2015.6.16

美国、日本、韩国、中国等几个主要国家专利制度分析、对比及启示-2015.6.16

美国、日本、韩国、中国等几个主要国家专利制度分析、对比及启示作者: 吉静鲜发表于《中国专利代理》,2006年第4期一.各国专利制度的特点及专利保护类型美国: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负责受理、审查、批准专利和商标申请事宜。

美国于1790年颁布和实施了第一部专利法。

现行专利法于1952年颁发,此后又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了一套包括发明专利、外观专利和植物专利三种专利的详细立法。

美国专利法比较重要的修改为:1984年11月,美国国会对《专利法》做了一次较大的修订,规定了对药品和有关产品的专利保护期可适当延长。

1994年底,美国国会通过了《乌拉圭回合协议法》,将原有的自授权之日起17年的保护期改为自申请日起20年(适用于1995年6月8日以后提出的申请)。

2000年3月生效的《美国发明人保护法》(AIPA),其中许多重要的条款都被直接列入专利法,包括将不公开审查制改为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保证发明人专利保护期等规定。

该法案的签署成为美国专利制度和美国专利商标局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美国专利保护类型有发明专利、植物专利、外观专利三种。

美国专利制度具有一些独有的特征。

如:先发明制:美国实行的是 "先发明制",而非世界上多数国家施行的先申请制。

"先发明制"是指专利申请必须由发明人提出, 发明人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或之后可以将申请权转让。

因此美国专利文件中常出现的权利人是发明人和受让人。

临时申请:美国专利制度允许发明人提交 "临时申请"。

临时专利申请是美国在乌拉圭回合谈判后,根据谈判协议修改了本国专利法,于1995年6月8日出台的一种专利申请形式,为在USPTO提交的申请建立了一种"国内优先权"制度,为试图完善发明或筹集资金的申请人以低廉的费用、简单的形式申请专利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长期以来,USPTO实行的是不公开审查制度(形式审查合格后专利局直接进行实质审查),但是,随着专利申请量的大幅度增加和审查资源的匮乏,造成专利申请的审理期限过长,有的长达十几年,甚至更长(所谓美国式"潜水艇专利"),这种状况显然难以充分体现现代专利制度的立法宗旨,即以公开技术换取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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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保护期问题
美国专利保护期问题问:您好,我注意到有很多同行关心美国专利保护期问题,本人也有一些疑问如下:1,美国有一个在原申请基础上的继续申请专利,这个继续申请是什么概念?这个继续申请是不是有时间限制?如果没有的话,一件专利就可以无限制保护下去了.2,在继续申请专利里面,专利保护期限是从原申请的申请日开始计算还是继续申请的申请日开始计算?3,如果一项专利需要申请延期保护5年,那么对这个专利现有的法律状态有没有要求?比如说一个放弃的专利或因为到期未缴年费而失效的专利可不可以申请继续保护或再延期5年保护时间.4,关于美国专利制度对国内知识产权工作者来说还是比较重要的,马虎不得,希望专家们介绍一些好的方法或学习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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