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法综卷(三)参考答案
2017华东政法法学考研真题及参考答案:简答题第3题

2017华东政法法学考研真题及参考答案:简答题第3题下面是为你收集的2017华东政法法学考研简答题第3题真题及答案,欢迎浏览。
科目代码:801考试科目:法学综合考试日期:2017年12月25日下午一、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56分)3.简述国家权力配置遵循的宪法原则。
【参考答案】答:(1)权力分配与制约平衡原则(2分)这是近现代西方宪法普遍遵循的一条配管国家权力的原则,主要适用于国家权力的横向配置。
西方宪法都遵循了权力分立制约平衡原则。
其中美国宪法是贯彻三权分立、制约平衡的典型。
权力分立与制约平衡原则中是包含着一些合理的和进步的因素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不一般地否定这个原则。
社会主义所坚决反对的,只是不顾本国基本情况,照抄照搬三权分立那一套的主张。
我国现行宪法在权力配置方面贯彻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权力不过分集中原则,实际上已经吸收了权力分立原则中的合理成分。
(2)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不允许权力过分集中原则(2分)民主集中制原则是直接规范我国国家权力横向和纵向配置的最主要宪法原则。
我国《宪法》第3条的规定调整了人民和国家机关的关系、人民代表机关与同级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规范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不过,在国家权力纵向配置方面,中央与普通行政区域的相互关系模式是基本模式,中央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相互关系模式是基本模式的一种修正型,而实行“一国两制”的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出现则在我国横向和纵向配置国家权力两方面都构成对基本模式的一种例外和必要补充。
作为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个必要补充,不允许权力过分集中原则也是我国现行宪法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
权力不宜过分集中。
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
因此,我们国家可以而且必须由人民代表大会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同时在这个前提下,对于国家的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和武装力量的领导权,也都有明确的划分,使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能够协调一致地工作。
最新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诉讼法卷(三) 参考答案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诉讼法专业模拟试题(三)参考答案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学一、名词解释1. 指定辩护指定辩护,指人民法院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而无力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进行辩护。
我国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审判阶段,被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2.刑事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现行犯采取的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强制方法,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3.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二、简答题1.简述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这条规定确立了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
该原则的基本内容:1)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人民法院是我国法定的唯一审判机关,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审判权和对被告人的定罪权。
2)在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有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不得将任何人确定有罪。
被追究刑事责任者,在被起诉至法院前是犯罪嫌疑人,在起诉后至判决前都是被告人,有罪判决作出后才成为罪犯。
3)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开、公正的审理,并给予被告人一切辩护上所需的保障,如充分听取被告人的辩护意见,保障被告人的质证权等。
这一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体现:1)改变了被刑事追诉者的称谓,区分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
2)取消了免予起诉制度,使得检察院不再享有定罪权。
3)明确了举证责任由控方承担,被告人一般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4)确定了疑罪从无的原则,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分别予以不起诉和判决无罪的处理。
2. 简述相对不起诉的情形相对不起诉,又称为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诉讼法卷(一)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诉讼法专业模拟试题(一)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学(75分)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9分)1.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2.控诉证据3.侦查行为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逮捕的情形。
2.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程序的区别。
三、论述题(25分)试从比较和历史的角度论述我国的检察院案卷移送方式。
四、案例题(25分)被告人王某,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由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王某被羁押在该市某看守所内。
王某聘请律师张某作为其辩护人,对其进行刑事辩护。
请问:1.根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张某享有哪些权利?2.如果王某聘请其妻子李某(非律师)作为其辩护人,李某的权利又与张某有什么不同?第二部分民事诉讼法学(75分)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9分)1.既判力2.应诉管辖3.执行竞合二、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裁判。
2.简述执行权利人申请执行的条件。
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试论民事诉讼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
2.试从辩论主义的角度论述我国民事诉讼法上证据的收集。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诉讼法专业模拟试题(一)参考答案第一部分刑事诉讼法学一、名词解释1.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指因犯罪行为造成他人物质损失以及应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当事人,他们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企事业单位。
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凡是因犯罪行为而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刑事被告人或依法应对刑事被告人的行为负赔偿责任的人或单位,在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下,便成为民事被告人。
2.控诉证据亦称不利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它是肯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罪或加重其罪责的证据。
是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控诉和人民法院制作有罪判决、加重刑罚的根据。
3.侦查行为在我国,侦查行为是既包括侦查机关进行专门调查工作的行为,又包括侦查机关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法综卷(二)参考答案

2013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综模拟试题(二)参考答案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56分)1.当代中国法有哪些法律渊源?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可分为以下几种:(1)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系统中处于核心地位。
(2)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3)行政法规,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4)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军事法规效力高于军事规章。
(5)地方性法规,是一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的适用于该地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8)特别行政区法。
(9)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国际条约是国际法律的重要形式,国际惯例在一定条件下也可成为我国法的渊源。
2.简述我国免责条件的主要情形。
(1)不诉免责。
对于无论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诉讼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法律把追究责任主体的权利赋予受害人或有关当事人,由他们自行处分这种权利,若他们放弃行使这种权利,责任主体就不存在法律责任。
(2)立功、自首免责。
对于违法犯罪之后有立功或自首表现的人,可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
(3)补救免责。
责任主体在国家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之前,对于其行为引起的损害结果采取了补救措施的,可全部或部分免责。
(4)时效免责。
时效即法律确认的某种权利得意行使的时间期限。
若超过该期限仍不行使,那么责任主体则免责。
(5)客观不能履行免责。
在财产性责任中,责任主体却是没有能力履行或没能力全部履行的,有关国家机关可免除或部分免除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3.简述我国按资分配方式的主要表现形式。
按资分配是指资本所有者凭借其资本所有权参与他人劳动成果的分配。
其主要表现形式有:(1)个人的存款利息;(2)购买股票、债券等获得的股息、红利和债息等;(3)租金收入,即财产所有者凭借财产出租所获得的收入;(4)“三资”企业和私有企业雇主所获得的收入。
4.简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综合练习试卷 含答案

202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综合练习试卷含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某网站。
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因为小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小刘及其父母均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该小说未发表C、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但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无效D、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有效2、甲在乙承包的水库游泳,乙的雇工丙、丁误以为甲在偷鱼苗将甲打伤。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丙、丁应承担连带责任B、丙、丁应先赔偿甲的损失,再向乙追偿C、只能由丙、丁承担连带责任D、只能由乙承担赔偿责任3、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4、飞跃公司开发某杀毒软件,在安装程序中作了"本软件可能存在风险,继续安装视为同意自己承担一切风险"的声明。
黄某购买正版软件,安装时同意了该声明。
该软件误将操作系统视为病毒而删除,导致黄某电脑瘫痪并丢失其所有的文件。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黄某同意飞跃公司的免责声明,可免除飞跃公司的赔偿责任B、黄某有权要求飞跃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黄某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获得双倍赔偿D、黄某可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之诉5、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模拟题法综卷(三)

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综模拟试题(三)一、简答题(每题8分,共56分)1.法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2.简述唐初法制的指导思想。
3.简述世界各国就国家权力配置所遵循的宪法原则。
4.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5.简述混淆行为的表现形式。
6.简述累犯的分类和条件。
7.刑事诉讼中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有哪些?二、辨析题(每题10分,共40分)1.法治一直是我国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对于法治的内涵,有人认为:“法治,就是法律至上。
”请评析这一观点。
2. 有人认为,在我国目前的社会形势下,公民与人民是同等概念,两者并无区别。
请对该观点作出评价。
3.陈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若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全部赠与好友张某。
陈某在日记中的表述是否构成有效的意思表示?4.现今很多中介组织在居间合同中收受佣金,有人认为,这是商业贿赂的表现,请对这一观点进行判断,并说明理由。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2分,共24分)1. 甲和乙因生意周转急需钱用,想向好友丙借钱,在去丙家的路上,乙说:"如果他不借,我们干脆就抢!"甲不同意,乙说:“那借不到可不关我的事。
”甲没有回答。
到了丙家门口,乙在外面等,甲进屋向丙借钱,丙说:"家里没钱。
"甲在丙家吃饭留宿。
乙见甲长时间不出来,只好自己回家。
甲一觉醒来,见丙已睡着,便起身试图打开保险柜。
丙惊醒大声斥责甲,并拿起电话作势要报警,甲恼怒之下将丙打死,藏尸地窖,但没有密码无法打开保险柜。
甲回家后想到乙会开保险柜,即套问乙开柜方法,但未提及杀丙一事。
两天后甲又到丙家,按照乙的方法打开保险柜,从柜中取出现金5万元,并未告诉乙。
案发后,公安机关认为甲有犯罪嫌疑,即对其实施拘传。
甲在派出所乘民警应对突发事件无人看管之机逃跑。
半年后,得知甲行踪的乙告知甲,公安机关正在对甲进行网上通缉,甲于是到派出所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问题: 1)请运用刑法的有关知识,对甲和乙的行为作出分析。
最新-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2018模拟试题及答案精品

最新-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2018模拟试题及答案精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主命题科目模拟试题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刑法学考试时间:试题编号:618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华东政法大学自主命题模拟试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院校:报考专业:考场注意事项:一、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坐。
将有关身份证件(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二、闭卷考试,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刊、笔记、报纸和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如已携带,必须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
考生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或根据考试所需携带的用具。
能否使用计算器,及开卷考试时允许携带的书籍及用具等由任课教师决定。
三、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逾时以旷考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事前请假,并经研究生部批准,否则作旷考论。
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答卷时,不得中途离场后再行返回。
如有特殊原因需离场者,必须经监考教师准许并陪同。
答卷一经考生带出考场,即行作废。
四、考生拿到试卷后,应先用钢笔填写好试卷封面各项,特别是学号、姓名、学院名称、课程名称等,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答题。
五、考试期间,考生应将写好的有答卷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考生必须按时交卷,交卷时应将试卷、答卷纸和草稿纸整理好,等候监考老师收取,未经许可,不得将试卷、答卷纸和草稿纸带出场外。
六、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
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七、考生答题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蓝、黑色)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八、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的,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
但在试题分发错误或试卷字迹模糊时,可举手询问。
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模拟试题(一)科目代码: 618 科目名称:刑法学所有答案必须做在答案题纸上,做在试题纸上无效!一、简释下列概念及主要区别(每小题5分,共30分)1、吸收犯2、紧急避险3、假释4、追诉时效5、妨害公务罪6、偷税罪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简述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华东政法大学考研法学综合真题(1998-2009)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华东政法学院1998年法学综合考研试题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辩护制度 2.回避制度二、简答题:(每题8分)1.我国刑事诉讼的任务是什么? 2.我国刑事证据的特征是什么?民事诉讼法部分(共2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2.诉讼权利义务的承担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
2.何谓执行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具有哪些特点?宪法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选举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 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二、简答题:(每题8分)1.为什么说《中国人民政治商会议共同纲领》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的“I临时宪法?”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规定及其意义。
3.我国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什么?法理部分(共30分)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1. 法律体系2. 法系3. 法律意识二、简答题:(每题8分)1.简述资本主义两大法系的区别。
2.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有哪些?3.构成违法的要素有哪些?华东政法学院1999年法学综合考研试题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6分)1.成文法;2、法律权利;3、立法体制二、简答题。
(每题8分,共24分)1、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2、社会主义法为什么应该批判地继承旧法?3、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有何意义?第二部分宪法部分(合计3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6分)1、政权组织形式;2、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3、公民的人身自由二、简答题。
(每题8分,共24分)1、保障宪法实施有何重大意义?2、简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3、简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第三部分刑事诉讼法部分(合计20分)一、名词解释。
(每题2分,共4分)1、刑事诉讼法律关系;2、控诉职能二、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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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综模拟试题(三)参考答案一、简答题1.法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民主性原则。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与民主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民主原则是法治的最基本原则。
在社会主义国家,一方面人民用法律确认和保护自身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通过法律来规范、制约和监督国家权力的运行。
2)合法性原则,也称依法办事原则,这是法治的核心原则。
坚持合法性原则,就是要求政党、政府、社会团体等各种组织及公民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允许违反法律的规定,其中特别强调对政府自由裁量权的规范与限制。
3)平等性原则,即法律平等适用于人的一般性规则,一切公民,无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文化程度、财产状况、社会地位有何不同,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允许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现象和特权公民。
4)统一性原则,即法治统一原则。
该原则有两点含义,一是立法统一,建立国家内部统一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一体遵行的法律体系,并保证其遵守和执行,不允许各地区、各部门各行其是,指定和推行有悖于统一性法治原则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司法统一,裁判机关对于相同情形的案件应予相同的裁判,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2.简述唐初法制的指导思想。
1)礼法并用治国的思想。
唐初的统治者认为礼与法各有侧重,其中,礼是治国的主要手段,国家决不可弃礼而用法,否则就会导致民风败坏,社会动荡。
此外,统治者还看到了法的作用,认为法是国家的权衡和准绳,治国不能没有法,但决不可肆意用刑,因为这将导致王国。
唐初的统治者主张治国必须礼法合一,缺一不可,这一思想融入唐律,成为唐朝律法的重要指导原则之一。
2)法律内容要统一、简约和稳定的思想。
唐初统治者重视立法,强调法律内容需保持一致,避免参差,否则会损害法制,不利于治国;法律内容必须简约,不可繁琐,便于理解和适用;法律内容还需保持稳定,一旦制定,不可数变,否则会使百姓无法可守,官吏无法可依。
3)慎重行刑的思想。
唐初统治者重视司法,对刑罚持慎重的态度,要求司法官严格依法办案,防止滥刑,做到大公无私,公平裁判,并对枉法裁判者严格处罚;此外还对一些重型者规定了专门的程序加以审理,避免错案。
3.简述世界各国就国家权力配置所遵循的主要宪法原则。
1)权力分立与制约平衡原则。
这是近现代西方宪法普遍遵循的一条配置国家权力的原则,主要适用于国家权力的横向配置,其中美国宪法是贯彻三权分立、制约平衡的典型。
该原则以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为重要理论支撑,该学说认为,国家权力应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种,三种权力互相制约,以避免权力的集中于滥用。
2)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及不允许权力过分集中原则。
这是直接规范我国国家权力配置的最主要宪法原则。
民主集中制体现在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而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国家机构的这种合理分工,既可以避免权力过分集中,杜绝个人专断,又可以使国家的各项工作有效的进行。
3)单一主义与联邦主义原则。
单一主义的国家结构形式下,一国的国家权力全部属于中央,地方国家机关可以享有广泛的权力,但必须由中央通过宪法和法律授予。
单一制下,国家只有一部宪法、一个最高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对外只有统一的国家才能作为国际法的主体。
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下,联邦成员拥有自己的宪法和公共机关体系,可在宪法规定范围内享有处理公共事务的最终决定权,国家本不享有权力,其权力来源于各成员的让与。
4.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1)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
法律行为成立的规则是一个法律事实构成的规则,有成立与不成立两种事实判断;法律行为生效的规则是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为使其发生完全效力的规则,存在无效和效力待定两种情况。
2)体现的意志不同。
法律行为的成立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而法律行为的生效则体现了法律对该行为的评价与干预,即表达了国家对个人意思表示的态度,若行为人的意志不符合国家的意志,法院只能宣告该行为无效。
3)发生时间不同,法律行为成立的时间决定了法律行为生效的时间。
当事人意思表示合致,法律行为即成立。
然而法律行为的生效有两种情形,一是行为成立后即告生效。
二是在法律行为成立后,还需经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登记后,法律行为才生效。
4)法律行为不成立与法律行为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不一样。
法律行为不成立仅仅可能产生信赖损害赔偿责任,而无效法律行为违反了国家的意志和社会利益,不仅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5.简述混淆行为的表现形式。
1)仿冒他人经法定程序获得的外部标识,即不经任何授权,擅自使用其他经营者经法定程序获得的外部标识的行为,包括经注册登记合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企业商号名称、服务标记等商业标志。
2)不正当使用他人合法外部标志的行为,即为了谋取竞争的有利地位,虽然不在自己企业的名称、商号、商品或商标等中直接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使用的企业名称、商标以及商号、字号等商业标识,但对这些经营者的合法外部标识进行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如故意以他人著名商标作为自己的商号,或将他人享有盛誉的字号作为自己的商标等。
3)不正当使用自己合法商业标识的混淆行为,包括经过注册登记取得的和未经注册登记但合法拥有的标识,造成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与他人的产品或服务相混淆,从而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4)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商业标识导致市场混淆的行为,包括那些不受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保护,但已经具有形成知名企业和商品、服务盛誉重要价值的识别性标志。
5)仿冒他人产品的质量标志和产地,引人误解的行为,通过仿冒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误以为是信誉好、技术先进、质量好的地区的产品而购买。
6.简述累犯的分类和条件。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其构成要件有以下三点:1)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
2)前罪所判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
特殊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其构成要件有以下两点: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2)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
7.刑事诉讼中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有哪些?1)决定再审,即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其审判委员会,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决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2)提审,即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发现原审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需要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直接组成合议庭,调取原审的案卷,对案件进行审理。
提审后的判决、裁定为终审的判决、裁定。
3)指令再审,即最高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且确有错误的裁判,撤销原判,指令原审法院或所属其他下级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
4)再审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抗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二、辨析题1.答:题目说法是片面的。
1)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重要内涵之一。
法律在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这是法治的首要标准和要素。
在法治国家中,法律理应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成为评判人的一切外部行为的最终标准,成为一切权力和行为的正当性来源。
只有赋予法律至上的效力和权威,才有可能打造法治的社会。
2)法治国家的建设还需要良法之治和体制保障两个要素。
首先,法治的目的是保障人权,为达到此目的,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是良好的法律,是体现一定民主政治的法律,而不应是违背人类理性和社会客观发展规律的恶法。
其次,法治的推进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作为保障,在国家体制的设计方面,需要注重权力制衡,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形成专断;需要保障司法独立,使司法机关独立、公正、中立的行使职权;需要确立司法审查制度,以确保对立法权和行政权必要的监督与控制。
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重要内容,但如果缺乏良法之治,那么法律只会起到相反的效果,如果没有体制保障,徒法也不足以自行,因此这三个要素是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的。
2.答:题目的说法是错误的。
公民与人民两个概念的含义比较接近,但还是存在下列区别:1)二者性质不同。
公民是一个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概念,它们是以国籍进行区分的;而人民是一个与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相对应的概念,它们是按照不同历史时期的主要矛盾为标准进行区分的。
因此,人民这一概念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定义,而公民的界定标准是恒定不变的。
2)二者范围不同。
公民从法律上说,可指代国家的每一个成员,既可指代政治上所说的属于人民范围的人,也可指称政治上属于敌对势力范围的人,而后者决不能被称为人民,人民不可能包括国家的全体成员,其范围比公民小。
3)二者表达意义不同。
公民表达的是一般个体的概念,而人民一般作为群体概念来使用。
3.答:陈某的行为构成有效的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由主观要素和客观要素构成。
其中,主观要素分为目的意思和效果意思。
目的意思是指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不具有目的意思或目的意思不完整,都不构成意思表示。
效果意思是指使目的意思产生法律效力的意思,即行为人希望使其表示的内容产生法律上效力的内在意图。
此外,意思表示还须具备客观要素,即外部的表示行为,表示行为必须是行为人有意思的行为,且能够为外界所认知和了解。
陈某的日记中具备了目的意思——赠与藏书;具备了效果意思——设立赠与关系;具备了表示行为——以文字为内容,因此,该日记内容完全具备了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可以认定为有效的意思表示。
4.答:该观点是不正确的。
1)佣金是居间合同的重要内容,是中介组织提供居间劳务所获得的报酬,合法佣金是法律允许的一种商业行为;而不正当的佣金则违反了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商业贿赂的一种。
要认定佣金是否合理正当,就要明确佣金与商业贿赂之间的区别。
2)佣金与商业贿赂有以下两点区别,一是支付方式不同,佣金的支付者与中介人、经纪人之间一般都订有居间或经纪合同,因此,支付佣金经营者必然公开入账,收受佣金的中介人也会如实入账,并依法纳税;而商业贿赂的收受者是在地下暗中进行的,不可能公开入账。
二是收取者的身份不同,收取佣金的中介机构都具有合法的经营主体资格,而商业贿赂的收受者都是中间人,一般都不具有经营主体资格。
三、案例题1.答:1)关于甲的行为定性:甲在着手盗窃丙的保险柜时,因罪行败露,临时起意实施杀害丙的行为,甲的犯罪目的是取得财物,客观上又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杀人行为属于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应当成立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