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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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宿舍管理制度1.宿舍分配1.1 新教师入职以及转换住房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通知宿舍管理员进行分配。

1.2 教师宿舍的房间分为单人间和双人间两种类型。

单人间仅供单人居住,双人间可供双人或单人居住。

教师可在分配时根据个人喜好进行选择。

1.3 教师宿舍的分配原则为“先到先得”,即先入职先分配,先申请先分配。

2.管理制度2.1 安全方面2.1.1 教师宿舍的门禁系统须得到严格控制。

教师宿舍管理员需认真审核住户信息,并对各个出入口的门禁系统进行维护至完好无损。

2.1.2 物品方面,教师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如有相关违规行为,宿舍管理员需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2 保洁方面2.2.1 教师宿舍保洁需由专业保洁公司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洁。

宿舍管理员需按规定时间安排清洁人员进行宿舍清洁,并对清洁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2.2.2 教师宿舍居住期间,宿舍居民需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如发现故意弄脏、损坏公共设施,宿舍管理员需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依据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2.3 管理方面2.3.1 教师宿舍管理人员需定期向住户宣传安全、保洁、环保等方面的知识,并及时回应住户反馈的问题。

2.3.2 教师宿舍的电网、给水、排水等公共设施的维护,需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相关故障及时上报处理。

2.3.3 教师宿舍的使用需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宿舍管理员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3.违规行为处理3.1 对于教师宿舍居民在宿舍内使用、存放违法违规品及行为,如存在危害其他居民身体健康及宿舍公共安全等因素,应第一时间报告宿舍管理员,由学校保卫与安全部门进行检查、处理。

3.2 对于教师宿舍居民不按照规定摆放个人物品、弄脏公共卫生、损坏公共设施等不遵守规定的行为,宿舍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通知部门进行处理。

4.结束语教师宿舍是教师居住、休息的场所,是维护教师精神和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因此,学校管理部门需制定合理、安全、长效的管理制度,加强宿舍的管理监管,保障教师权益与生活品质。

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宿舍管理制度

教师宿舍管理制度老师宿舍管理制度篇11、在我校老师宿舍居住的住户,必需遵守以下规定。

承当相应的平安、消防等法律责任。

〔1〕任何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

各单元楼梯、各楼之间的通道、三幢的楼顶天台、宿舍区花园属于公用场地。

任何人不得占用,不得堆放杂物。

〔2〕各住户必需执行都成市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承当相应的治安、平安、消防、税收等法律责任。

〔3〕各住户改动水电气管道和设施、改动房屋。

应当根据都成市政府的规定,主动向有关部门申报。

〔4〕任何人不得将住房作为库房堆放易燃物品及各种废品,特殊是其他违法、违规物品。

〔5〕各住户除生活垃圾以外的废弃物,应当主动与垃圾清运公司联系处理,不得随便丢弃、堆放。

〔6〕各住户必需执行都成市政府有关饲养宠物的规定,承当相应的卫生、治安、平安等法律责任。

2、在我校老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出售房屋后,应准时与总务处联系,结清应交水费、清洁费。

在我校老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出租房屋仍与总务处结算水费、清洁费。

3、在我校老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在出售、出租房屋时,向对方作出超出所拥有的房屋产权的承诺,一律无效。

4、在我校老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住户的水费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年7月15日、1月15日前,教职工住户将水表读数交总务处〔或按总务处通知执行〕。

逾期,总务处则以上次结算数扣款。

5、在我校老师宿舍居住的非教职工住户,4月、7月、10月、1月15日前到总务处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月0.3元/m?〕,报水表读数缴纳水费〔每年7月15日、1月15日前与总务处复核水表读数〕。

逾期,每超1天加收2.0元滞纳金。

6、我校停车场是为教职工服务的内部停车场,不接受非教职工住户停车。

7、总务处原则上不为非教职工住户供应修理、疏通管道等服务。

确有需要,且总务处能够支配,则按市场价收费。

老师宿舍管理制度篇2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同学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同学“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树立以“宿舍为家”的思想,加强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介绍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是为了优化教职工居住环境,提高工作效益而制定的一项规范性文件。

本制度的出台旨在为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条件,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宿舍分配规定1. 宿舍分配原则:根据身份、职级和工作岗位等因素,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宿舍分配。

2. 宿舍面积分配:根据教职工家庭人口数量,合理分配宿舍面积,保证每个家庭成员有充足的居住空间。

三、宿舍使用规定1. 宿舍设施维护:教职工应当爱护宿舍内设施和物品,不得随意损坏或移动。

2. 保持环境整洁:教职工应当自觉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整洁,不乱扔垃圾,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四、宿舍安全管理1. 防火安全:教职工应当注意用电安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

2. 防盗安全:教职工应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并定期检查宿舍门窗的安全性。

五、晚归与请假1. 晚归规定:教职工如需要晚归,应提前向宿舍管理员说明并登记,以避免管理上的不便。

2. 请假规定:教职工如需要请假离开宿舍一段时间,应提前向宿舍管理员请假并说明离开时间和原因。

六、卫生保健1. 卫生管理:教职工应定期开展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宿舍内地面、墙壁、家具等清洁卫生。

2. 保健知识宣传:学校应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提醒教职工关注个人卫生,预防疾病。

七、邻里关系维护1. 互相尊重:教职工应尊重邻居,不干扰邻居正常生活和休息。

2. 协助疏导:教职工应当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处理宿舍内发生的邻里纠纷,保持良好的邻里关系。

八、违规处罚1.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等处罚措施。

2. 违规记录:对于多次违规的教职工,应记录相关违规情况,作为今后宿舍分配和奖励惩罚的依据。

九、宿舍改造与维修1. 定期维保:学校应定期对宿舍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宿舍设施的正常使用。

2. 改造升级:根据需要和经费情况,学校可对老旧宿舍进行改造升级,提升居住条件和设施。

学校教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教师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学校教师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学校安保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保部门每年制定学校教师宿舍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员负责具体的宿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宿舍内部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并组织宿舍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3. 学校领导对教师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最终的领导责任,对宿舍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安全防范措施1. 门禁管理:学校教师宿舍实行门禁管理制度,晚上23:00后宿舍大门关闭,宿舍出入需刷卡登记,确保不相关人员无法进入宿舍楼。

2. 人员管理:宿舍管理员负责做好居住人员的登记工作,确保宿舍内的人员为教师本人及其家属,不得擅自转租或借住他人。

3. 安全设施:学校教师宿舍内配备应急灭火器材和安全疏散通道,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4. 日常巡查:宿舍管理员每天进行一次宿舍安全巡查,检查各房间的用电情况、用火情况以及室内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安全教育:对居住在教师宿舍的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学习正确的逃生和应急处置方法。

6. 物品保管:学校教师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对贵重物品需妥善保管。

四、安全意识培养1. 学校安保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宿舍安全知识培训,邀请专业人员讲解防火、防盗和应急逃生等知识。

2. 宿舍管理员要定期向居住在宿舍的教师宣传安全知识,提醒大家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3. 学校组织开展一次宿舍安全演练,模拟火灾、排气管道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检验教师的应急逃生能力。

五、应急处置1. 发生火灾、泄露气体等紧急情况时,宿舍管理员要第一时间拨打紧急电话报警,引导宿舍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

2. 在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中,宿舍管理员要带头组织教师逃生,确保人员安全后再进行其他处置工作。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0篇)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0篇)

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0篇)篇1: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宿舍的管理,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更好地贯彻学校“教师为本”理念,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一、入住条件:家住外地的单身教师或以校区为中心直线距离两公里以外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自移动学校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上、下班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作纪律。

四、住校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让学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家庭人员来访留宿必须在门卫登记。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九、住校教师有义务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寝室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2:学校教职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

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

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

非工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

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

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大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

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大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大功率电器。

对严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

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二、宿舍分配1.宿舍分配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宿舍分配考虑教职工的家庭情况、工作职务、工作地点和工作年限等因素。

2.宿舍分配按照一户一室的原则进行,确保每个教职工都有独立的居住空间。

宿舍的大小、布局和设施要保持相对统一,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三、宿舍使用1.教职工宿舍仅限教职工自己及其家属居住,不得擅自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住,需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批准。

2.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养殖植物等可能影响宿舍环境和其他住户的行为。

3.教职工宿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在宿舍内从事大声喧哗、过度娱乐或扰乱秩序的行为。

4.宿舍内不得乱丢垃圾,要保持宿舍及其周边环境的卫生和整洁。

四、宿舍维护1.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维修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如有故障或损坏需及时上报并进行维修。

2.教职工宿舍的大修和装修由学校安排,如有个人需求,需要提前向学校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教职工应当爱护宿舍内的设施和公共设备,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或通知相关部门。

五、宿舍安全1.教职工宿舍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设备,如电暖器、电热毯等。

使用电器设备需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切勿私拉私接电线。

2.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违法物品。

3.教职工应加强宿舍门窗的安全防护,确保宿舍的安全与防盗措施。

六、宿舍管理1.学校设立教职工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宿舍管理、维修和卫生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问题交流和督办。

2.学校相关部门每学期组织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常规检查,督促教职工履行宿舍管理职责。

3.学校对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教职工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七、奖惩措施1.对在宿舍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警告、罚款、批评教育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八、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学校通知全体教职工。

教职工寝室管理规章制度

教职工寝室管理规章制度

教职工寝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职工寝室管理,维护校园秩序,提升教职工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使用的寝室。

第三条教职工寝室是教职工休息、工作和生活的场所,所有教职工应当共同遵守并维护好寝室的安全和秩序。

第四条教职工寝室管理应坚持以教育为主,注重宣传教育与实施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促进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第五条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力量,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寝室使用第六条教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使用相应的寝室,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换寝室。

第七条寝室应当保持整洁、卫生,保证教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寝室内禁止吸烟、酗酒和吵闹,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和争执。

第九条寝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第十条使用寝室的教职工不得私自拆改房间结构,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房间内的家具和设备。

第十一条寝室配备的家具和设备应当爱惜使用,确保完好无损。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十二条教职工在寝室内应当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共同维护寝室的和谐氛围。

第十三条教职工不得在寝室内从事影响他人学习和工作的活动,不得干扰他人休息。

第十四条教职工不得在寝室内聚众吸烟、饮酒,不得从事赌博和色情活动。

第十五条教职工不得私自留宿未经许可的人员,不得擅自提供寝室给外人使用。

第十六条教职工不得在寝室内存放大量易腐烂和易污染的食物,不得影响他人食品安全。

第十七条教职工不得在寝室内使用超出规定范围的电器设备,不得私拉电线、乱接电源。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停止使用或调整寝室等。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规的教职工,学校有权依据相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罚款、记过处分、停职等。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教职工寝室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不符合的地方将另行规定。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通用篇)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通用篇)

学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制度(通用篇)学校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规范教职工居住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宿舍是学校为教职工提供的用于居住、工作和休息的场所,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宿舍,适用于所有居住在学校教职工宿舍的教职工和其家属。

第四条教职工宿舍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服务原则,注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常居住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职工宿舍管理机构,明确宿舍管理的职责、权责。

第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工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宿舍的安全。

第二章宿舍分配和使用第七条学校应依据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调配和配置教职工宿舍。

第八条教职工宿舍的分配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公开”。

第九条教职工宿舍属于学校财产,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或转租教职工宿舍。

第十条教职工宿舍分为公寓式和独立式两种形式。

公寓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规定条件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和其家属;独立式教职工宿舍通过公开申请,按照工作职务和工龄等因素综合考虑分配给教职工。

第十一条教职工宿舍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与教职工的工作合同期限相同或者与其在校工作期限相当,并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通知教职工续租或搬离。

第十二条教职工宿舍的转租、转让、出租、违规转让等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教职工宿舍的入住和退宿手续由宿舍管理机构负责,教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明、身份证明等。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第十四条宿舍管理机构和住宿辅导员是教职工宿舍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宿舍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住宿辅导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宿舍管理机构要建立日常值班制度,保证全天候的管理服务。

同时,要加强宿舍巡查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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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使教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管理合理化,为了宿舍安全与卫生,保障教职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更好地学习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规定下列各项管理制度以共同遵守。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

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和房间,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如属违纪、违法而被学校辞退的教职工,必须在接到辞退通知当天迁出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

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

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后勤园长)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学校每套房配备设备有、床、桌椅(每间二套,住两个人)。

7、宿舍内的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需维修时由学校承担费用,非正常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包工时费用)。

8、每套房间的电费(每月不超过30度)、有线电视费自理。

9、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备、设施和各类家具。

10、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

11、不要在宿舍内乱接线路,以免发生火灾。

12、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一个星期一个寝室,包括走廊楼梯,卫生间,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

13、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中午12:00-14:30、晚22:00-早7:00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14、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另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5、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包括打牌、打麻将)等不正当行为。

16、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洁卫
生。

17、宿舍内外(包括楼梯、宿舍楼周边)禁止乱丢垃圾。

18、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

19、宿舍内一律禁止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等,以保证安全。

20、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园长或后勤园长同意,入住的教职工家属必须是直系亲属。

再办理相关手续,需提供入住家属的合法证件和复印件,照片一张(小一寸)并交到总务处备案。

并到门卫领取申请表申请。

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21.教职工亲属或朋友到校探访必须在门卫处登记,晚上十点前离开学校;否则,下次拒绝到校探访。

22、发现宿舍被盗,要即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总务处、门卫和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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