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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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控制
46.1*主要物料的采购资料应能够进行 追溯,企业应按照采购控制文件的要 求采购。
阳性血清和阴性血清经常是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的主要物料, 大多数来源于血站、临检中心及医院等单位。 溯源:因为卫生部的规定和我们标准要求冲突,我们只能看是否 有赠予协议或购买发票,以及相关记录。
五、采购控制
病原体的分类(危险度):1-4级(卫生部颁布的《人间传染病原 微生物名录》)如疯牛病、狂犬病毒(二级);甲(乙、丙)型 肝炎病毒、甲流病毒(三级);小(大)鼠白血病毒(四级)
生物安全柜:处理危险性微生物时所用的箱型空气净化安全装置。 二级生物安全柜:至少装置一个高效空气过滤器对排气净化,工 作空间为经高效过滤器净化的无涡流的单相流空气,正面上部为 观察窗,下部为手套箱式操作口,箱内对外界保持负压可确保人 体和柜内物品完全隔绝。
二、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
24.生产中的废液、废物等应有完备的回收与无害化处理 措施,应符合相关的环保要求
检查重点:查看协议和记录
五、采购控制
45.1*应建立供方评估制度,所用物料应从合法 的,具有资质和有质量保证能力的供方采购
45.2应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并定期进行评估,保 存其评估结果和评价记录。对已确定的合格供 方应与之签订较为固定的供需合同或技术协议 以确保物料的质量和稳定性。
六、生产过程控制
53.应对每批产品中关键物料进行物料平衡核查。
物料平衡核查工作很重要,很多关键物料具有污染性和生物活性, 如控制不好将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 体系详解
体外诊断试剂质量 管理体系考核实施规定(试行)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 产监督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
体外诊断试剂质量 管理体系考核文件wk.baidu.com系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实施规
或低于标准品。一般为中检所提供或中检所认定的,或国际上认 可的机构。
五、采购控制
48*必须能够提供质控血清的来源,应由企业或 医疗机构测定病原微生物及明确定值范围。应 对其来源地、定值范围、灭活状态、数量、保 存、使用状态等信息有明确记录,并由专人负 责。外购的商品化质控物应有可追溯性。
灭活:是指对感染性材料活病毒,在采取可靠方法进行的病毒抗 原检测血清检测、核酸检测、生化分析、分子生物学实验等不含 致病活病毒的一种操作过程,即使活性生物材料失去活性。
生物活性:指来自生物体内的对生命现象具体做法有影响的微量或少量物质, 如有些食物中含多种具有生物活性的化合物,当与机体作用后能引起各种生 物反应,称生物活性物质。
二、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
19*部分或全部工艺环节对生产环境有空气净化要 求的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生产应当明确规定空 气净化等级,生产厂房和设施应当按符合本细 则及附录A《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用净化车间环境 与控制要求》。
判定标准

严重缺陷(项) 结果判定

0
通过考核

0
期6个月整改后复核
≤3
一般缺陷(%) ≤25% 26-47% 限 ≤25%
≤3 >3
未通过考核
>25% —
检查内容
12.2生产、研发、检验等区域应互相分开
检查内容
15.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具有污染性或传染性、 具有生物活性或来源于生物体的物料的存放应符合国家 相关规定。
六、生产过程控制
54.1批生产和批包装记录应内容真实、数据完整,经操 作人及复核人签名。
54.2*批记录应能追溯到该批产品的原料批号、所有生 产和检验步骤,记录不得任意涂改。记录如需更改,应 在更改处签署姓名和日期并注明更改原因,更改后原数 据应可辨认。
检查要点:批记录检查要覆盖企业申请质量体系考核所 有品种,每个品种至少抽查3批记录,不足3批的,全部 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注册处方、工艺规程及质量标 准组织生产及检验。批记录内容是否真实、数据完整、 字迹清晰、具有可追溯性。
定(试行)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
核评定标准(试行)》
标准结构
本标准共分为十一个部分。考核项目共156项,其中重点项目39项, 一般项目117项。
第一部分:组织机构、人员与质量管理职责 第二部分: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 第三部分:文件与记录 第四部分:设计控制与验证 第五部分:采购控制 第六部分:生产过程控制 第七部分:检验与质量控制 第八部分:产品销售与客户服务控制 第九部分: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十部分:不良事件、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第十一部分:附录A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用净化车间环境与控制要求
二、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
22*聚合酶链反应试剂(PCR)的生产和检定应 在各自独立的建筑物中,防止扩增时形成的气 溶胶造成交叉污染。其生产和质检的器具不得 混用,用后应严格清洗和消毒。
气溶胶:悬浮在气体介质中,粒径为0.01微米-1000微米的固体、 液体为小粒子形成的胶溶状态分散体系。此类物质在称量、试验 场所应设置捕尘措施,以防止气溶胶的扩散。
46.2*应能证明外购的校准品和质控品的来源和溯源性。
校准品:用来校准仪器设定值高低的试剂。具有在校准功能中用 作独立变量值的参考物质。一般二级标准品也称为校准品,也叫 次参考物,包括用于常规分析的标准液。
质控品:用于检验体外诊断产品性能指标的物质、材料或片断。 标准品:在化验室终止法使用的试剂,测量样品的浓度是否高于
二、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
21.1*具有污染性和传染性的物料应当在受控条件下进 行处理,不应造成传染、污染或泄漏等。
检查要点:有污染性和传染性的物料是否原位处理。 (如阳性血清)
二、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
21.3*进行危险度二级及以上的病原体操作应配备生物 安全柜,空气应进行除菌过滤方可排出。使用病原体类 检测试剂的阳性血清应有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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