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置

兴仁县国保煤矿文件

国保发【2013】第56号

兴仁县国保煤矿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一)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置情况:

矿领导由5人组成:

矿长:任良龙同志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总工程师:张学远同志负责全矿的技术。

技术员:田守强同志负责“一通三防”工作,分管技术科及瓦斯监控室。

安全矿长:姜树国同志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分管安全科、瓦斯抽放队、探水队。

生产矿长:罗永强同志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工程质量管理,分管生产调度和各生产区队。

机电矿长:李发辰同志负责全矿机电的主修、安装及日常保养,分管机电运输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安全科:配备安全员9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处理及上级所查出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调度室:配备调度员3名,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调度。

机电运输科:配备电工、机修工10人、绞车司机6人,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维护及矿井运输工作。

炸药库:配有专职库管员3人,负责全矿火工品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监控室:设监控员4人,负责井下瓦斯数据的监测及打印保存工作。

通防科:配备瓦斯检查员9人,负责全矿瓦斯与通风管理,探放工作监管落实工作。

技术科:设技术人员4人,负责矿井巷道施工测量、填图、安全措施及规程的编制等安全技术工作。

(三)各项安全生产事故制度及落实情况:

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结合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岗位工种和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在日常工作中得以落实,各岗位工种及各级管理人员均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各类特殊工种和人员配制情况:

安全员9名,瓦检员9名,电钳工10名,绞车司机6名,瓦斯抽放泵司机4名,防突工6人,放炮员6名,监控员4名。

兴仁县国保煤矿

二〇一三年三月

主题词:任命通知

抄报:黔西南州久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送:公司各部门

兴仁县国保煤矿综合办公室共6份

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标准最新版本

太原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暂行规定 为适应我市煤矿兼并重组后生产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对从业人员素质的需要,全面落实煤炭行业职业准入制度,保障煤矿高效管理、安全生产(建设),促进我市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山西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和《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做如下规定。 一、生产矿井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生产矿井必须设置安全科(由主体企业实行派驻制)、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地质测量科、调度中心,其他管理机构由煤矿按有关规定合理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按人员准入条件配齐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安全科至少配备7人,其他科室至少配备4人,并要建立健全人员岗位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管理机构职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培训,按规定配齐煤矿从业人员,保证全员持证上岗。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知识教育。 3、组织制定、修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作业规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和审批。 5、组织落实煤矿标准化建设,按有关规定负责或参与新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施工管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新设备、新工艺安全设施的审查。 6、制定并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生产责任制。 7、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负责落实“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管理制度,制定落实预防“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事故发生的措施。 9、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分析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10、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事故档案。 11、组织本矿安全工作的考核和评比,开展安全竞赛活动,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办法。 1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指导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三)人员分类、任职资格条件及配备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标准 一、人员配置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3.《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十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力量。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各类规模以上(限上)企业应设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总监,明确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岗位。矿山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独立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数量1%、不少于3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至100人的,应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应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并设置。 4.《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5.《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企业存在金属冶炼工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少于三人;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人员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人员职责 1、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必须设置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可以不设机构,须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几点说明: (1)危险性较大的活动指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是专职的; (3)100人的界限是对非高危险性活动而言。 5、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7、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中介机构30%配备。解析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3)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置情况:

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置情况:煤矿在实际生产中是一项非常危险的行业,因此,为了提高煤 矿生产的安全性,建立煤矿安全管理机构是至关重要的。接下来, 将从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和人员配置情况两个方面 详细阐述。 一、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 煤矿的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包括煤矿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门、矿山救援队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等。不同的机构在进行煤矿安全 管理方面有着不同的职责,在实际生产中,这些机构的建立及职责 执行非常重要。 1.煤矿管理部门 煤矿管理部门是煤矿的中心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煤矿的全面管 理及决策。煤矿管理部门主要由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工 程师等组成。煤矿管理部门是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的中心,其决策 和指导对于煤矿的安全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安全监察部门 安全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检查,对 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隐患及时发现并进行纠正改正。安全监察部门主 要由安全监察员组成,其职责为煤矿的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 以及安全技术培训等。 3.矿山救援队伍

矿山救援队伍是煤矿安全防范的强有力部队。在煤矿发生事故时,矿山救援队伍能够迅速对事故进行抢救,实现迅速救援。矿山 救援队伍主要由专业人员组成,其职责为煤矿安全救援、事故抢救、遇难人员搜救、险情处置等。 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及指导。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主要由安全生产工程师及其 他相关人员组成,其职责包括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技术管理等。 二、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配置情况 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配置应根据一个煤矿的实际情 况而定,在建立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时,必须根据煤矿的规模、生产设备的数量、煤矿工人人数和煤炭生产量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 的人员配置。 1.煤矿管理部门人员配置 煤矿管理部门的人员配置应根据煤矿的规模、产能和特点而定。一般情况下,一个煤矿的管理部门人员需包括矿长、副矿长、总工 程师、安全工程师、财务会计等。其中,矿长、副矿长和总工程师 是直接负责煤炭生产管理的主要干部,必须具有较高的管理及技术 水平。 2.安全监察部门人员配置 安全监察部门人员配置应根据煤矿的生产设备数量、煤炭生产量、工人人数及安全风险等因素而定。一个煤矿的安全监察部门必

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置情况:

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置情况前言 煤矿是我国最重要的能源资源之一,同时也是较为危险的行业。在生产过程中,安全问题是煤矿管理所面临的首要问题。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建立一个完善的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至关重要。本文将从机构建立及人员配置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针对煤矿安全问题建立的机构 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监管,我国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并建立了一些专门负责煤矿管理的机构。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简称“国家煤监局”,是国家煤炭工业监督管理总局下辖的部门,在煤炭工业中,负责煤矿安全的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国家煤监局通过对煤矿开展检查、执法、督查等工作,保障了煤矿的安全生产。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除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建立了煤矿安全监察局,并设立了多个受理窗口,为煤矿管理提供相关的服务。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管理本地区煤矿的安全生产,对煤矿实行监管、检查等措施,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进行处罚。

煤炭工业局、煤炭工会等行业协会 除了政府机构外,行业协会也在煤炭生产的各个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煤炭工业局是我国煤炭工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煤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煤炭工会则承担着协助政府对煤矿职工进行教育、培训等工作,并维护职工权益的职责。 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配置情况 建立一个完善的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需要考虑到人员的配置情况。 煤矿安全监察员 煤矿安全监察员是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核心人员,主要负责对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进行处理。煤矿安全监察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煤矿安全生产培训; •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罚; •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 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煤矿的生产管理工作,包括煤矿生产计划制定、生产调度、质量管理等。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生产计划; •确定生产任务和产品质量标准;

煤矿岗位及机构设置

煤矿管理岗位及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议(谨供参考)一、煤矿管理岗位设置1、矿 长1人,负责矿井全面管理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第一责任人。主管综合管理部。2、党委书记1人,负责矿井党、团组织建设、纪委监察、宣传、工会、文明创建、综合 档案管理等工作。3、总工程师1人,负责矿井全面技术管理和“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主管生产技术部、通风管理部、通风区、抽排区。4、生产矿长1人,负责矿井生产的全 面指挥协调及采煤生产工作。主管生产技术部、调度室、采煤队。5、掘进矿长1人,负 责矿井掘进生产及巷道系统的维护工作。主管掘进队、开拓队、巷修队。6、机电矿长1人, 负责矿井机电、运输、提升、自动化信息化管理、环保节能等工作。主管机电运输技术管 理部、机电运输区。7、安全矿长1人,负责矿井全面安全管理工作。主管安检部(含培 训)。8经营矿长1人,负责矿井经营、销售、供应管理工作。主管经营管理部。9、采、掘技术副总工程师2人,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采掘工程设计管理及采煤、掘进、巷修技 术管理工作。10、通风副总工程师1人,负责矿井“一通三防”及防突、抽采技术管理,协助总工程师做好“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工作。11、机电副总工程师1人,负责矿井机电、运输、提升及自动化信息化技术管理工作。12、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1人,负责矿井防 治水、地质、测量技术管理及工程管理工作;负责矿井瓦斯地质技术管理工作。13、安全 副总工程师1人,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矿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协助安全矿长做好井下现场 安全管理工作。以上矿领导职位为14个。二、矿井管理机构设置1、生产、技术管理部。负责矿井采、掘工程技术方案设计;矿井发展规划及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采、掘、 巷修工程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等技术文件的审批及现场落实执行的监督检查;准备上级单 位专业检查所需各种材料、资料等。人员配置:设计主管1人、设计工程师2人(含计划)、采煤主管工程师1人、采煤技术员1人、掘进开拓主管工程师1人、掘进开拓技术员 1 人、综合技术档案1人。以上合计8人,部长可由采掘副总工程师兼任。2、综合调度室。

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置情况(通用版)

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置情况(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13

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 置情况(通用版) (一)煤矿安全及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置情况: 矿领导由5人组成: 矿长:邓光俊同志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总工程师:曹立新同志负责全矿的技术。 技术员:蔡其亭同志负责“一通三防”工作,分管技术科及瓦斯监控室。 安全矿长:何兴勤同志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与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分管安全科、瓦斯抽放队、探水队。 生产矿长:邵启金同志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及工程质量管理,分管生产调度和各生产区队。

机电矿长:丁古同志负责全矿机电的主修、安装及日常保养,分管机电运输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安全科:配备安全员12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处理及上级所查出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调度室:配备调度员3名,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调度。 机电运输科:配备电工、机修工10人、绞车司机6人,负责全矿的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维护及矿井运输工作。 炸药库:配有专职库管员9人,负责全矿火工品的发放和回收工作。 监控室:设监控员4人,负责井下瓦斯数据的监测及打印保存工作。 通防科:配备瓦斯检查员3人,负责全矿瓦斯与通风管理,探放工作监管落实工作。 技术科:设技术人员5人,负责矿井巷道施工测量、填图、安全措施及规程的编制等安全技术工作。

煤矿机构设置人员配置标准2

XX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人员配备暂行规定 为适应我市煤矿兼并重组后生产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提升对从业人员素质的需要,全面落实煤炭行业职业准入制度,保障煤矿高效管理、安全生产〔建设,促进我市煤炭工业转型跨越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XX省煤炭企业办矿标准暂行规定》和《XX 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做如下规定。 一、生产矿井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生产矿井必须设置安全科〔由主体企业实行派驻制、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地质测量科、调度中心,其他管理机构由煤矿按有关规定合理设置。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按人员准入条件配齐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安全科至少配备7人,其他科室至少配备4人,并要建立健全人员岗位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管理机构职责。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规定,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组织各类人员参加培训,

按规定配齐煤矿从业人员,保证全员持证上岗。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知识教育。 3、组织制定、修定本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作业规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和审批。 5、组织落实煤矿标准化建设,按有关规定负责或参与新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施工管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新设备、新工艺安全设施的审查。 6、制定并落实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生产责任制。 7、建立日常安全检查制度,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8、负责落实"一通三防"和防治水管理制度,制定落实预防"一通三防"和防治水事故发生的措施。 9、掌握本单位的安全形势,分析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10、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和管理事故档案。 11、组织本矿安全工作的考核和评比,开展安全竞赛活动,交流、推XX全生产经验,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办法。 1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指导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三人员分类、任职资格条件及配备要求 1、煤矿"六长"

-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一【法律法规】 2.1《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一、二款:“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旳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旳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旳,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如下旳,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旳有关专业技术资格旳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二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旳重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与本单位所从事旳生产经营活动相应旳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危险物品旳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使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旳单位,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旳,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五但最低不少于三人旳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局限性三百人旳,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旳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旳,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旳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局限性一千人旳,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两人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局限性三百人旳,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聘任或者委托注

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安全助理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接受聘任、委托旳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旳执业资格并经注册;接受聘任、委托旳安全助理,应当具有相应旳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能力,并经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第十三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旳重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与所从事旳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旳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有与所从事旳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旳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旳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获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旳具有相应资质旳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旳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重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旳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旳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

第二章 煤矿安全管理

第二章煤矿安全管理 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 一、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要求 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职责 1、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2、副矿长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3、生产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机电、运输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5、值班矿长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6、地质测量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7、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节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内容和方法 煤矿安全管理是指对生产过程中安全工作的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层对企业安全工作进行计划、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 只有不到位的管理,没有抓不好的安全;生产安全事故是可防、可控、可以避免的. 一、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免受损失,实现安全生产,促进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是煤矿安全管理的主要目的. 根本目的是提高灾害防止科学水平,预先发现、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各中危险,防止发生事故、职业病和环境灾害,避免各种灾害。 二、安全管理主要内容 其管理内容,主要是进行安全决策、计划、组织、协调等方面活动,具体说,它包括三个方面: 1、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如:技术管理、专业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管理等. 2、生产建设中的动态安全管理——系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员、设备、物流等进行管理。 3、安全信息化工作——主要是对安全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分析、传递、反馈等。 三、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 是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前提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 一是预防-—系指要早期预测、发现、分析、评价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体现预防为主的方针。这就是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的隐患排查. 二是控制——系指对发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采取针对性措施,去控制、消除事故发生,要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就是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求的隐患治理. 三是保障—-通过对事故的预防与控制,从而保障煤矿能够安全顺利的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安全管理手段主要有: ◆法律手段——依法办矿、执法从严、违 法必纠。 ◆行政手段—-安全工作部署、安全管理 制、安全行政处罚等。 ◆技术手段-—优化设计、规程、措施。 ◆经济手段--安全奖惩、安全结构工资、实施安全风险金抵押等。 五、安全管理常用的方法 1、安全检查法:又称安全生产检查,是煤矿企业根据生产特点,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定期性、监督性的管理活动。 安全检查的内容很多,最常用的提法是“六查”,即查思想、查领导、查现场、查隐患、查制度、查管理. 具体实施方法必须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自查和互查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的原则,防止走形式,走过场。2.安全目标管理法 安全目标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集中要求和目的所在,是指将企业一定时期的安全工作任务转化为明确的安全工作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本系统的各个部门和个人,各个部门和个人严格地、自觉地按照所定目标进行工作的一种管理方法. 安全目标管理是一种信任、指导性的管理,它主要是通过定目标、定方针、排日程,依靠自觉行动与严格检查,保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原则(四个)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2)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 (3)系统性原则; (4)规范化和标准化原则。 3、制度分类: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和人机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一般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环境管理。 (1)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和总体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定期例行工作制度;承包与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费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物品使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灾减灾管理制度;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工器具的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同时"制度;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定期维护检修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作业环境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流程 (1)起草。由负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起草。 (2)会签或公开征求意见。 (3)审核。 (4)签发。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总工程师签发。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榆林市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根据《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能源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矿安全整改提升基本标准>等六项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陕应急〔2021〕17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榆林市煤矿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机构设置 (一)必须设置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地质测量、一通三防管理、机电运输管理、调度室(监测监控室)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设立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管理人员岗位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并明确各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冲击地压煤矿应设立独立的防冲机构,配备防冲副总工程师。煤矿地质类型为复杂或极复杂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 (三)地质机构人员配备应符合以下标准: 1.煤矿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煤矿配备的地质副总工程师须有3年以上煤矿地质工作经历,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 2.简单和中等地质类型的煤矿至少配备3名地质调查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复杂和极复杂地质类型的煤矿至少配备2名地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有中级职称。 3.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全日制中专学历或者地质、水文地质相关专业初级职称,每3年至少接受一次技术培训。 (四)防治水机构应符合以下标准:

1.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极复杂的煤矿配备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须有3年以上煤矿防治水工作经历,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 2.水文地质类型简单、中等的煤矿,至少配备1名防治水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复杂和极复杂类型至少配备2名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1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防治水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地质、水文地质、钻探、物探等相关专业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并应每3年至少接受1次技术培训。 4.各煤矿要建立专门的排水作业队伍,每台排水钻机单班不少于2名专门作业人员。 5.煤矿自行进行物探作业的,必须配备至少1名中级以上职称物探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二、人员配备 (一)煤矿必须配备专职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质测量、防治水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二)“五职矿长”应符合以下标准: 1.取得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本岗位工作经验或下一职级任职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通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4.无因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法》所列情况承担过刑事责任,或不允许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置文件

第四部分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及人员配置文件 一、五职矿长任命文件 二、关于成立矿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机构、负责人、成员包括:1、办公室;2、技术科;3、通防科;4、安检科;5、机电科;6、机电队;7、调度监控室;8、保卫科;9、财务科;10、工会) 三、关于成立煤矿防灭火、防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四、关于成立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五、关于成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六、关于成立煤矿探放水队的通知 七、关于成立防突管理机构和防突队伍的决定的通知 八、关于成立群众安全监督站的决定 九、关于成立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的决定 十、关于印发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通知 十一、关于成立矿井顶板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二、关于成立矿井防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三、关于成立矿井机电运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四、关于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五、关于成立矿井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六、关于成立矿井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七、关于成立矿井“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的通知 十八、关于成立辅助救护小队的通知 十九、联合试运转申请上报文件

关于等同志的任命通知 矿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特任命: 余会同同志为普安县地瓜镇宏发煤矿矿长; 袁稳乖同志为普安县地瓜镇宏发煤矿生产矿长; 袁德书同志为普安县地瓜镇宏发煤矿安全矿长; 肖吉明同志为普安县地瓜镇宏发煤矿机电矿长; 刘主贤同志为普安县地瓜镇宏发煤矿总工程师。 特此通知 2013年 2 月1日 主题词:职务任命通知 报:普安县工业和特色产业局普安县安监局地 瓜镇安监站(共印10份)宏发矿发[2013]31号签发: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