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建设单位待摊投资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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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4.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2016年4月26日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财务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的基本建设财务行为。

基本建设是指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续建、改扩建、迁建、大型维修改造工程及相关工作。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正确处理资金使用效益与资金供给的关系。

第四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依法筹集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资金,防范财务风险;(二)合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执行;(三)加强项目核算管理,规范和控制建设成本;(四)及时准确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全面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五)加强对基本建设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实施绩效评价。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并指导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项目主管部门(含一级预算单位,下同)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加强本部门或者本行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二)按项目单独核算,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三)按照规定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根据批准的项目概(预)算做好核算管理,及时掌握建设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好核算资料档案管理;(四)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报送基本建设财务报表和资料;(五)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六)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工作。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和《企业基建业务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
建造专用设施发生投资支出时,借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专用设施完工后,应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非经营性项目建造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计入转出投资,借记“转出投资”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产权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作为固定资产交付,借记“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经营性项目建造的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作为无形资产交付,借记“交付使用资产--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产权归属本单位的专用设施,作为固定资产交付,借记“交付使用资产--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科目。
(七)取消“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科目。
建设单位收到财政拨入的贴息资金,原在“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科目核算,取消该科目后,收到财政拨入的贴息资金,通过“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应先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已收到的财政贴息资金进行调帐,即将“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和“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财政贴息)”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借记“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财政贴息)”科目,贷记“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以后收到财政贴息资金时,应冲减工程成本,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待摊投资--借款利息支出”科目。
本科目应按转出投资的类别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六)在“其他投资--无形资产”科目中,增加下列核算内容: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为购置产权不归属本单位但拥有使用权的统建住房而拨付给统建单位的投资。产权归属本单位的,应视同出包工程,通过“预付工程款”、“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应付工程款”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待摊投资的会计处理

待摊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待摊投资的内容待摊投资是指基本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待摊投资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检测费、土地使用税、汇兑损益、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报废工程损失、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这些费用支出,虽不直接构成交付使用资产,但有助于交付使用资产的形成,是与基本建设有密切联系的支出,因而,最终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的成本。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支出。

二、待摊投资的分摊方法由于待摊投资是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共同费用,而应由各项交付使用资产和移交给其他单位的未完成工程共同负担。

对于能够确定应由某项交付使用资产负担的待摊投资,应直接计入该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对于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投资,则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受益的各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

待摊投资的分摊方法一般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和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两种。

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就是按照设计概算中所列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的待摊投资的部分以及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计算出预定分配率进行分摊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如下:预定分配率=概算中各待滩投资项目的合计数(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投资的部分×100%某项交付使用资产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该交付使用资产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投资部分×预定分配率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就是按照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投资的部分以及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计算出实际分配率进行分摊的方法。

浅议基建项目待摊投资核算与摊销

浅议基建项目待摊投资核算与摊销

浅议基建项目待摊投资核算与摊销作者:温海英来源:《财会学习》2016年第22期摘要:待摊投资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具有核算内容相关性、科目设置具体性、分摊对象指向性、摊销过程层次性等特点。

在实务工作中,针对待摊投资的这些特点,应选择合理的方法进行核算,并按照正确的原则进行摊销,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完整。

对于实务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大都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对相关政策把握不透所造成的,基建财务管理人员应在熟练掌握相关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基建项目自身特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核算方法。

关键词:基本建设;待摊投资;核算;摊销;资产价值待摊投资的核算与摊销,贯穿整个基建项目管理的始终。

采用科学合理的核算及摊销方法,对于正确计算各项建设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成本,进而全面准确反映建设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一、待摊投资的概念《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

二、待摊投资的核算内容与已经废止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相比,《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对待摊投资核算内容的分类更加系统化。

为方便记忆,可将其九大类内容归纳总结为“地税来信前,验损费其息”。

(一)地:即基建项目涉及到的与土地相关的费用,包括征地费、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以及租地所发生的费用;(二)税:即项目建设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支出,包括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等;(三)信:即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本部分是新增的内容,明确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费用归集途径;(四)前:即基建项目发生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等前期费用,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此款所指的前期费用是否可以列入项目成本,应以项目取得正式批复为准;(五)验:即针对基建项目的各类检验检测费用,项目投入使用前的负荷联合试车费也包括在内;(六)损:即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资产损失,单项工程报废应当经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七)费:即各类管理性质的费用。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2002]394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2002]394

财政部文件财建…2002‟39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各部门、各地区及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有效节约建设资金,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针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我部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财基字…1998‟4号)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并结合各部门、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及时贯彻落实到建设单位。

附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1附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建设单位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非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安排基本建设投资、当年虽未安排投资但有在建工程、有停缓建项目和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项目的建设单位。

其他建设单位可参照执行。

实行基本建设财务和企业财务并轨的单位,不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初步设计2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项目年度预算,待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作为安排项目年度预算的依据。

完善基建会计“待摊投资”核算的思考

完善基建会计“待摊投资”核算的思考

完善基建会计“待摊投资”核算的思考作者:曹建英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3年第12期摘要:在国有建设单位基本建设单位会计核算中,“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基本建设实际支出,按照规定应该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本文从待摊投资现行核算方式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其科目分类设置及根据不同的分类按不同的方法进行摊销提出一些办法和思路。

关键词:建设单位;待摊投资;分类;摊销基建项目成本核算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交付时的价值,目前各级政府基建会计是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基建投资核算。

基建工程项目成本主要由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组成。

因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其他投资发生时直接归集到相对应的项目中,核算比较简单清晰,而待摊投资则是归集了多个项目的共同费用,支出内容多,核算较为复杂,费用分摊的是否合理对单项工程价值有较大的影响。

一、待摊投资核算的内容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待摊费用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等28 个明细科目。

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工程竣工移交资产时,发生的待摊费用应该按受益期限和受益对象进行分摊。

二、待摊投资应用存在的问题(一)部分明细科目设置不尽合理1.明细科目设置繁杂,不便分摊计入交付资产价值。

项目实施过程中,勘察设计费,监理费、跟踪审计费等费用都是针对单位工程发生的,按照成本确认原则,应该直接计入该单项工程,现行会计制度是通过将上述费用归集在待摊投资核算,以后在多个项目之间进行分摊再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这不仅增加了核算的工作量,还使得交付使用资产成本不准确。

关于基本建设单位待摊投资的会计处理

关于基本建设单位待摊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待摊投资的内容待摊投资是指基本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待摊投资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检测费、土地使用税、汇兑损益、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报废工程损失、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这些费用支出,虽不直接构成交付使用资产,但有助于交付使用资产的形成,是与基本建设有密切联系的支出,因而,最终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的成本。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支出。

二、待摊投资的分摊方法由于待摊投资是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共同费用,而应由各项交付使用资产和移交给其他单位的未完成工程共同负担。

对于能够确定应由某项交付使用资产负担的待摊投资,应直接计入该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对于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投资,则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受益的各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

待摊投资的分摊方法一般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和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两种。

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就是按照设计概算中所列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的待摊投资的部分以及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计算出预定分配率进行分摊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如下:预定分配率=概算中各待滩投资项目的合计数(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投资的部分×100%某项交付使用资产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该交付使用资产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投资部分×预定分配率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就是按照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投资的部分以及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计算出实际分配率进行分摊的方法。

浅议基建项目待摊投资核算与摊销

浅议基建项目待摊投资核算与摊销

浅议基建项目待摊投资核算与摊销文/温海英摘要:待摊投资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具有核算内容相关性、科目设置具体性、分摊对象指向性、摊销过程层次性等特点。

在实务工作中,针对待摊投资的这些特点,应选择合理的方法进行核算,并按照正确的原则进行摊销,确保资产价值的准确完整。

对于实务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大都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对相关政策把握不透所造成的,基建财务管理人员应在熟练掌握相关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基建项目自身特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核算方法。

关键词:基本建设;待摊投资;核算;摊销;资产价值待摊投资的核算与摊销,贯穿整个基建项目管理的始终。

采用科学合理的核算及摊销方法,对于正确计算各项建设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成本,进而全面准确反映建设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一、待摊投资的概念《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

二、待摊投资的核算内容与已经废止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相比,《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对待摊投资核算内容的分类更加系统化。

为方便记忆,可将其九大类内容归纳总结为“地税来信前,验损费其息”。

(一)地:即基建项目涉及到的与土地相关的费用,包括征地费、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以及租地所发生的费用;(二)税:即项目建设过程中需缴纳的税费支出,包括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等;(三)信:即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本部分是新增的内容,明确了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费用归集途径;(四)前:即基建项目发生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等前期费用,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此款所指的前期费用是否可以列入项目成本,应以项目取得正式批复为准;(五)验:即针对基建项目的各类检验检测费用,项目投入使用前的负荷联合试车费也包括在内;(六)损:即基建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资产损失,单项工程报废应当经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鉴定;(七)费:即各类管理性质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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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摊投资一般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出国联络费、设备检验费、延期付款利息、专利费、技术保密费、外国技术人员费、负荷联合试车费、提取企业基金、包干节余、坏帐损失、借款利息、合同公证费及工程质量监测费和企业债券利息,等等。

待摊投资的核算是通过设置“待摊投资”科目及按其内容设置的明细科目来进行的,它的借方反映实际发生的并计算投资完成额的待摊投资,贷方反映分摊计入各项交付使用财产成本的待摊投资,余额反映尚未分摊转入有关科目的待摊投资实际支出数。

[编辑]待摊投资的核算[1]待摊投资的具体核算方法如下:1.建设单位发生上述各项费用时,借记“待摊投资一建设单位管理费”等明细科目,贷记“限额存款”、“银行存款”、现金”、“基建拨款”、“基建投资借款”等相关科目。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按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的比例分摊上述各项费用,借记“交付使用财产”、“转出投资”,贷记“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等明细科目。

3.“拨改贷”项目在借款合同规定建设期内提前完成建成投产,实现的建设期内利息节余,按规定全部留给建设单位,借记“待摊投资”,贷记“专用基金”,同时借记“专项存款”,贷记“基建投资借款”。

一、待摊投资的内容待摊投资是指基本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的,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待摊投资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检测费、土地使用税、汇兑损益、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报废工程损失、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这些费用支出,虽不直接构成交付使用资产,但有助于交付使用资产的形成,是与基本建设有密切联系的支出,因而,最终应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的成本。

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支出。

二、待摊投资的分摊方法由于待摊投资是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共同费用,而应由各项交付使用资产和移交给其他单位的未完成工程共同负担。

对于能够确定应由某项交付使用资产负担的待摊投资,应直接计入该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对于不能确定负担对象的待摊投资,则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受益的各项交付使用资产成本。

待摊投资的分摊方法一般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和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两种。

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就是按照设计概算中所列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的待摊投资的部分以及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计算出预定分配率进行分摊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如下:预定分配率=概算中各待滩投资项目的合计数(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概算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投资的部分×100%某项交付使用资产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该交付使用资产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投资部分×预定分配率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就是按照上期结转和本期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投资的部分以及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计算出实际分配率进行分摊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如下:实际分配率=上期结转的和本期发生的各待摊投资项目的合计数(扣除可直接计入的部分)÷上期结转的和本期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投资的部分×100% 某项交付使用资产应分摊的待摊投资=该交付使用资产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需要安装设备投资和其他投资中应负担待摊投资部分×实际分配率两种方法各有其优缺点和适用性。

按概算数的比例分摊,因不必经常计算分配率,能够简化计算手续,使待摊投资比较均匀地摊入各次交付使用的资产成本,从而避免了因待摊投资的实际发生额与交付使用资产之间在时间上不相协调而造成分摊的待摊投资忽高忽低的缺点。

但此方法容易造成已按预定分配率分摊的待摊投资与实际发生的待摊投资数额不相符的情况。

实际操作中若差额较大,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分配率,追加或减少已交付使用资产的成本,并在最后一批资产交付使用时,将实际发生的待摊投资余额全部摊完。

该方法一般适用于建设工程是分次交付使用且每次交付使用的资产与待摊投资的发生在时间上不相衔接的情况。

按实际数的比例分摊,比较符合实际,当工程竣工时,待摊投资也全部分摊完毕,不存在追加或减少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调整事宜。

但由于各期都要计算分配率,计算手续较为复杂,而且各期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待摊投资数额不均衡。

该方法一般适用于全部竣工一次交付使用的建设工程,或者虽是分次交付使用,但每次交付使用的资产与待摊投资的发生在时间上比较衔接的建设工程。

三、待摊投资的会计处理为正确核算和监督投资的发生、分摊和结存情况,建设单位应设置"待摊投资"科目。

该科目属于资金占用类科目。

借方登记实际发生的各项待摊投资,贷方登记按规定方法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和移交其他单位未完工程成本的待摊投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已经发生但尚未分摊的待摊投资。

该科目应按待摊投资的组成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其中某些费用,还应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若有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的建设单位,用预收下年度拨款完成的待摊投资,应单独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现举例说明待摊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

[例]①某自筹资金建设单位用银行存款支付办公费2500元;根据有关发票、账单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2500贷:银行存款-自筹资金户2500②分配当月份筹建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20000元;根据单位工资分配表,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20000贷:应付工资20000③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按2%计提工会经费;根据单位工资附加费计算及分配表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3200贷:应付福利费2800其他应付款-应付工会经费400④从自筹资金户支付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和迁移费等200000元;根据有关凭证,做会计分录如下:借:待摊投资-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200000贷:银行存款-自筹资金户200000⑤从自筹资金户支付某设计院的勘察设计费20000元;根据有关凭证,做会计分录如下:借:待摊投资-勘察设计费20000贷:银行存款-自筹资金户20000⑥某基建投资借款建设单位,以基建投资借款支付可行性研究费15000元;根据有关凭证,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待摊投资-可行性研究费15000贷:基建投资借款15000⑦从自筹资金户支付土地复垦及补偿费50000元;根据有关凭证,做会计分录如下:借:待摊投资-土地复垦及补偿费50000贷:银行存款-自筹资金户50000⑧某建设单位以银行存款支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70000元、贷款项目评估费90000元;根据有关凭证,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待摊投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70000-项目评估费90000贷:银行存款-自筹资金户160000⑨某基建投资借款建设单位,将已竣工的实验车间工程交付生产单位使用,已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其实际成本为35000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为2000000元,需要安装设备投资为1000000元,应分摊的待摊投资为500000元。

根据"交付使用资产清册"做会计分录如下:借:交付使用资产3500000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000000设备投资-在安装设备1000000待摊投资500000同时,通知生产单位转账,做如下分录:借: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3500000贷:待冲基建支出3500000一、待摊投资的具体核算方法如下:1.建设单位发生上述各项费用时,借记“待摊投资一建设单位管理费”等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基建拨款”、“基建投资借款”等相关科目。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按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的比例分摊上述各项费用,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贷记“待摊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等明细科目。

二、在建工程下设二级科目或辅助核算、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几大项进行归集,具体在分项工程如桩基础工程、墙体工程、楼地板、楼面板、楼面防水、给排水、照明、通风、楼梯、取暖等等分项工程内核算。

三、对于怎么区分其实不太重要,最终都构成固定资产的原值。

土建工程主要包括与主体建筑有关的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照明、给排水、取暖、电梯、取暖等,装饰工程当然就是房屋基本结构达到可以使用后而增加的工程,这些分项或单项工程即使归集错了也不要紧。

待摊投资:(1)建设单位管理费:办公费、工资、辅助工资、会议费、差旅交通费、交通燃油及使用费、邮电通讯费、五险一金等;(2)土地征用补偿费;(3)其他待摊投资:捐助政府款;(4)借款手续费;(5)借款利息;(6)勘测设计费(7)合同公证及监督费;(8)临时设施费等. 这些费用不用摊销,直接进入你的项目成本里比如:发生设计费10000元,已经计入在建工程--其他支出---设计费科目。

此设计费涉及两个工程。

(工程甲、工程乙)在两个工程都完工后,工程甲的在家为500000元,工程乙的造价为300000元。

按各工程造价分摊设计费用10000元:工程甲应分摊的设计费=10000*[500000/(500000+300000)]=6250元工程乙应分摊的设计费=10000*[300000/(500000+300000)]=3750元借:固定资产-甲乙 6250借:固定资产-乙 3750贷:在建工程--其他支出---设计费 10000也可以按甲乙工程的预算造价进行分配!基本建设单位“待摊投资”核算探讨作者:贺美上传时间:2010-12-29 0:0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临时设施费等。

按照《基本建设会计制度》的规定,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不得将非法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

这些费用应该按受益期限(整个工程的施工工期)和受益对象分摊或者直接进入成本,这就涉及“待摊费用”科目的使用以及待摊费用如何分摊的问题。

常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按工程概算数的比例分摊;二是按实际发生数的比例分摊。

一、目前,待摊投资支出分摊遇到的问题1、对于一般工程资产的交付没有什么困难,无非是将工作做细,资料收集齐全,实物管理妥当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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