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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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是指在患者到医院门诊就诊之前进行预检,然后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进行分诊,安排合适的就诊时间和医生,提高门诊就诊效率和服务质量。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优化门诊排队和候诊时间,缓解医院就诊压力,提高患者就诊体验。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的具体步骤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预约挂号:患者需要提前预约门诊就诊时间。

2. 初步筛查:医院工作人员会对患者进行初步问诊和检查,了解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和紧急性。

3. 分诊分类:根据初步筛查结果,将患者分为急诊和非急诊两类,急诊患者将优先安排就诊。

4. 安排就诊时间:根据患者的病情轻重和医生的空余时间,将患者安排到合适的就诊时间。

5. 就诊医生指定:根据患者的病情特点和就诊需求,将患者指定给适合的医生就诊。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可以提高医院门诊的工作效率和患者就诊体验,并有效缓解因患者过多导致的就诊排队问题。

此外,该制度也可以帮助医院更好地安排医生资源,提高门诊的服务质量。

门诊预检分诊规章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规章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规章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门诊预检分诊流程,提高门诊服务效率,减少患者等待时间,既适用于本医院的门诊部,又适用于相关门诊科室。

二、预检分诊流程1. 患者到达门诊部,前台工作人员热情接待,提供必要的登记表格并协助填写。

2. 患者完成登记后,前台工作人员将根据患者所填写的信息,判断就诊科室,并发放相应的预检分诊号。

3. 患者将预检分诊号交给门诊候诊区的护士,并按护士的指引就座等候。

4. 护士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初步评估,并将患者的资料输入系统。

5. 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和所需检查的项目,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检查。

若需要,则医生将给患者开具相应的检查单,并安排具体的检查时间和地点。

6. 若患者无需进一步检查或检查无需预约,医生将直接安排患者见诊,或根据患者的预检分诊号将其引导至相应的门诊诊室等候就诊。

三、注意事项1. 患者在门诊候诊区等候时,请保持良好的秩序和耐心,如有疑问可向护士咨询。

2. 如患者病情变化或有其他疑问,请及时向护士或医生反映。

3. 患者在门诊就诊时,请主动配合医生的询问和检查操作,如有需要,需提供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

4. 患者如需取消或改约预约检查,请提前至少48小时通知门诊工作人员,以免浪费资源。

5. 患者有权要求医生和护士对其病情及诊疗方案进行解释和沟通,如有治疗方面的疑问,可咨询医生或护士。

四、违规处理1. 对于患者不按预检分诊流程前往就诊的,将予以提醒和告知正确流程,如多次违规,可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警示。

2.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恶意插队或其他扰乱门诊秩序行为的患者,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补充规定1. 本规章制度的具体操作细则由门诊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 患者需遵守医院其他相关规定和管理制度,如有违规行为,医院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宣传与培训1. 医院将通过宣传栏、广播、官方网站等方式向患者宣传门诊预检分诊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为做好门诊的诊治工作,在患者来院的第一时间及时了解病情,合理分流患者,制定门诊预检、分诊制度如下。

一、门诊预检、分诊工作必须由熟悉业务知识、责任心强、临床经验丰富、熟悉医院门诊流程、服务态度好的高年资执业护士担任,以确保预检、分诊准确率。

二、预检、分诊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离开时必须由相应的护士代替。

三、预检、分诊护士应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简要询问病情,并进行必要的检查(包括测体温等),根据患者的基本情况(如脸色、呼吸是否急促、有无疼痛及疼痛的剧烈程度等)指导患者就诊。

四、遇有危、急、重患者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和抢救室护士按危急重患者处置流程处理。

五、对患传染病的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按传染病流程处理,以防交叉感染与传染病扩散。

六、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做好传染病登记、预检登记。

七、在预检、分诊过程中有疑问时,应向高年资护师或门诊护士长请教,或咨询有关医师,以提高预检、分诊质量。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一、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必须在门诊部主任及客服中心主任统一领导下工作。

在门诊服务中心设预检分诊台,在儿科、内科等重点科室门诊设二次预检分诊。

二、预检分诊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衣帽整齐,熟悉医院一卡通就诊流程,做好预约挂号及来访登记,维持好挂号及候诊秩序,进行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知识及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三、按时开诊,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做好就诊前的准备,按序就诊,做到一医一患。

四、预检、分诊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熟悉各种常见病的症状及主要化验的临床意义,便于做好预检、分诊工作。

五、预检、分诊人员对待病人要热情,关心体贴,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询问病史,耐心地解答问题,应百问不厌,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

六、注意观察候诊人员的病情变化,对待危重和老弱病残患者应优先挂号,就诊,必要时给予引导帮助。

七、发现有传染病时,应立即送传染科门诊就诊。

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门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门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
1、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在门诊大厅入口处设立预检分诊台。

预检分诊人员在门诊部负责人领导下,做好分诊工作。

3、遵守劳动纪律,着装整齐。

做好开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上班时间准时开诊迎接病人。

4、督促保洁人员做好诊室卫生,保持诊室的整洁、每周消毒一次。

5、将就诊病人送至各诊室,督促各诊室做好门诊病人就诊登记工作。

6、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及时联系急诊科诊治。

7、对需作特殊检查的病人,要详细介绍检查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关心体贴病人,并及时与诊治医生保持联系,做好相关处理。

8、对超过37°C 患者给予测体温,戴医用口罩,并询问病人有关情况,做好登记,引导到相应诊室。

9、经预检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者,陪同病人到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10、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按照规范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处理医疗废物。

医院门诊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预检分诊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提高医院门诊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医院门诊预检分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门诊预检分诊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2. 设立门诊预检分诊处,由具备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担任预检分诊工作。

三、工作职责1. 预检分诊处负责对就诊患者进行初步筛查,包括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流行病学史询问等。

2. 对疑似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引导至发热门诊或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就诊。

3. 对普通患者进行分诊,引导至相应科室就诊。

4. 对行动不便、病情危重的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5. 对患者信息进行登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6. 对传染病患者及疑似患者进行隔离观察,防止交叉感染。

四、工作流程1. 就诊患者进入医院门诊预检分诊处,接受体温测量。

2. 查验健康码,了解患者近14天内的行程轨迹。

3. 询问患者流行病学史,包括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

4. 对疑似传染病患者,立即进行隔离,并引导至发热门诊或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就诊。

5. 对普通患者,根据病情进行分诊,引导至相应科室就诊。

6. 对行动不便、病情危重的患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7. 对患者信息进行登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五、工作要求1. 门诊预检分诊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工作制度。

2. 预检分诊处应保持环境整洁,定期进行消毒,确保患者安全。

3. 预检分诊处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消毒液等。

4. 预检分诊处应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防控意识。

5. 预检分诊处应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六、监督与考核1. 医院门诊预检分诊工作领导小组对门诊预检分诊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工作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表现突出的预检分诊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门诊患者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患者预检分诊制度

门诊患者预检分诊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必需的医疗救治和咨询,本医院特订立本规章制度,确定门诊患者预检分诊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有效管理门诊患者的就诊流程,调搭配适的医疗资源,提高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门诊患者,包含新老患者、急诊与非急诊患者。

三、预检分诊的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对全部门诊患者一视同仁,无论新老患者、急诊与非急诊患者,均依照肯定规定进行预检分诊。

2.及时性原则:确保预检分诊工作的及时进行,避开患者长时间等待。

3.准确性原则:通过专业的医务人员推断,准确评估患者的病情和就诊需求,进行合理的分诊。

四、预检分诊的具体流程1.登记与初步筛查–全部门诊患者到达医院后,需前往指定的登记处进行登记。

患者要供应个人基本信息、主诉等相关资料。

–登记处工作人员依据患者供应的资料,进行初步筛查。

对于有明确急诊需求的患者,立刻转至急诊科,并通知相关医务人员;对于其他患者,连续预检分诊流程。

2.病情评估–医护人员对待分诊的患者进行病情评估。

依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就诊需求分为以下三类:•A级:病情严重、急需就诊的患者,包含重症患者、危重病患者等,优先布置就诊。

•B级:较为一般的患者,需要医生诊治,但病情不及A级患者紧急。

•C级:病情较为稳定的患者,可由其他医务人员开展相应辅佑襄助工作。

3.分诊决策–在病情评估后,医护人员将患者归类并依据其分诊等级进行决策。

–A级患者直接由医生诊治,或由急诊科医生、护士、病房主管医师帮助进行救治,并及时汇报和通知其他相关部门。

–B级患者依照其病情紧急程度和就诊需求,布置合适的医生进行诊治,确保患者获得及时治疗。

–C级患者可以在等待区等待医生诊治,也可以由其他医务人员供应相关帮助和咨询。

4.信息记录与通知–在预检分诊过程中,全部患者的相关信息和分诊结果都应及时记录于电子病历系统。

–分诊结果应通知患者,告知其连续等待就诊的位置和信息,并在等待区贴上分诊结果和等待时间的提示。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范文(6篇)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范文(6篇)

预检分诊工作制度范文为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医务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并对本院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

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3、在门诊、急诊区域前设立体温测量站,对发热病人进行体温监测,引导发热病人到发热门诊进行初诊。

4、预检处及各科室的医务人员在接诊病人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

5、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6、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7、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预防保健科____.6.8预检分诊工作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预检分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工作。

第三条预检分诊工作是指按照患者到医院就诊时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类,以便合理安排就诊顺序和资源分配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预检分诊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就诊效率,缓解等待压力,提供科学规范的医疗服务。

第五条预检分诊工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预检分诊的基本原则第六条预检分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对每一位患者一视同仁,不因身份、地位、性别等进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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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预检分诊制度LC—00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2011年8月6日一、目的:及时为来院就诊的病人提供就诊指导,使病人得到恰当的医疗服务。

二、门诊预检人员资格:(一)护理专业毕业。

(二)熟悉医院工作流程。

(三)熟悉相关的医院可提供的病人服务。

(四)对突发事件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和顾客服务知识。

三、预检人员根据病人的基本情况(如脸色、呼吸是否急促、有无疼痛及疼痛的剧烈程度等)决定病人的去向:四、我院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一)需急诊处理的病人——进入急诊程序;(二)门诊可处理的病人——进入门诊程序。

五、我院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一)生命体征平稳的病人——介绍能为病人提供所需服务的医疗机构;(二)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先入急诊进行处理,生命体征平稳后根据“转院制度”执行;(三)行动不便者——根据病人需要帮助联系交通工具。

六、遇突发事件,预检分诊人员立即通知门诊部、医务部、护理部,并启动应急预案。

LC—004: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生效日期:1997年5月18日修订日期: 2011年8月6日一、参加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专家门诊排班经科主任、医务部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出诊时间并予以公示。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按排班表准时出诊,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停诊。

如有特殊情况(如出差、开会、外出会诊、休假等),由所在专业科室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并提前两天报门诊部审核。

预约挂号专家原则上不得变更出诊时间。

三、专家门诊排班必须相对固定,每期至少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诊治的连续性。

四、参加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必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行医、着装整洁、佩带胸卡。

五、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详细询问病史,耐心解释。

六、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

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七、参加专家门诊人员应负责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八、经专家、专科两次诊断不能确诊者,必须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医疗质量。

九、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等情况,将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LC—005:急诊工作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急诊科全年24小时开诊。

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技术。

严格履行各级人员职责。

二、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

值班医师在接到急诊通知后,立即接诊患者,进行处理。

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急症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科工作人员有权上报医务部、门诊部、医院总值班或相关科室负责人。

四、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五、从事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

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做好相应术前准备后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与病房或手术医师做好交班。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危、重症患者。

六、由急诊医师决定急诊患者是否需住院或留观,特殊情况可请示上级医师。

急诊患者如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根据医嘱对急诊患者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地采取治疗措施。

患者在急诊科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七、遇重大抢救患者须立即报告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等。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急诊工作,检验、影像、药剂、介入等7×24小时提供服务。

LC—006:急诊预检分诊工作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急诊科预检分诊必须由熟悉业务知识、责任心强、临床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的护士担任。

二、预检护士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离开时必须由能力相当的护士替代。

三、预检护士应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就诊的患者,扼要了解病情,并进行必要的检查(T、P、R、BP),根据病情确定就诊科室,办理手续,并通知相关科室急诊值班医师。

四、对危重病患者应先通知值班医师作紧急处理,然后办挂号手续。

五、注意传染病的预检,以防交叉感染,做好传染病登记工作。

六、多发伤的患者或多种(两种以上)疾病共存的患者就诊时,应由病情最危重的科室首先负责诊治,其他科室密切配合。

八、遇突发事件、大批患者来院应立即通知科领导、医务部、医院总值班,以便组织抢救。

有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预检护士应准确记录患者到达时间、患者送入病区时间。

十、在预检分诊过程中遇有困难时,及时向护士长汇报,或与有关医师共同商议解决,以提高预检分诊质量。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抢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空气消毒每天不少于1次。

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及时做好抢救登记,书写抢救记录,总结抢救经验。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不符合住院条件、但病情尚需急诊观察的患者,需有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的医嘱,方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二、办理留观时应提供患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费用类别(医保、自费),及时交纳费用。

医保患者严格履行医保相应流程。

三、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治疗,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应书面记录。

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随时查看危重患者,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按规定格式及时限书写病历,记录病情(包括辅助检查)、处理经过等,必要时请相关专业会诊。

急诊科值班护士应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四、值班医师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征求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方案的意见,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或于病历中签字确认。

五、严格执行留观病人登记制度,记录要全面、详细、认真。

LC—009: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管理范畴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绿色通道流程(一)急诊抢救1.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并迅速摆放成患者合适的体位,给予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患者急诊病历。

2.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急会诊医嘱、检查医嘱等。

3.专科医师在到达急诊科进行急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师说明专科处理意见。

确定收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抢救,由专科医师负责将患者转送到指定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4.经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参照我院《急症手术管理制度》规定施行。

5.多发性损伤或多器官病变的患者,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并主持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患者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患者,并负责组织抢救。

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合进入ICU 标准的患者应收入ICU。

6.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师的监护下进行。

LC—009: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二)门诊抢救绿色通道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师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师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师继续抢救,情况允许后护送至急诊科。

2.接诊医师在交接患者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师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一)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二)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

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1.患者到达医学影像科后,X线平片、CT检查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师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4.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四)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五)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六)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根据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规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

(七)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接受就治时在各医技科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收款结算处工作人员记录在专用的“患者暂记账本”上,并有相关记录,上报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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