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工装管理程序
ISO22163工装管理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对公司的工装在设计、制造、采购、验证、维护保养、计量、检查、封存、报废等过程以及工具管理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产品实现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工装以及工具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3、术语和定义3.1工装:产品制造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夹具、模具、专用检具、吊索具、辅具和工位器具的总称。
3.2工装设计任务书:由工装设计人员根据相关要求对工装设计提出并经评审、批准的指导性文件,是工装设计人员进行工装设计的依据。
3.3工装验证:验证工装符合工装设计任务书,满足工艺及使用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的过程,主要包括工装入库鉴定与生产验证。
3.4工装鉴定书:记录工装入库鉴定结果的一种文件。
3.5工装验证书:记录工装生产验证结果的一种文件。
3.6工装周期检查:按规定的周期对工装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尺寸和功能等进行检查。
3.7在用工装完好率:指在用完好工装数量占在用工装数量的百分比,用公式表示为:在用工装完好率=(在用完好工装总数/在用工装总数)×100%。
3.8公司工装分为生产工装、实验工装和安全类工装(如吊索具)三大类。
3.9其余术语和定义采用GB/T19001-2015《质量管理体要求》、ISO22163《技术规范》、IATF16949:2016《汽车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GJB9001C《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及GJB1405A-2006《装备质量管理术语》中的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GB/T19000-2008、IRISRev04标准附录5、附录6和GJB9001C标准附录D、GJB1405A-2006《装备质量管理术语》及IATF16949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4.1工艺技术组负责生产工装的归口管理与安全类工装的部分管理工作。
4.1.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生产工装管理制度;4.1.2负责提交公司生产工装的需求计划;4.1.3负责建立公司生产工装管理台帐;4.1.4负责公司生产工装的封存(启封)、调拔、外借,并报公司领导审批;4.1.5负责指导和考核各班组生产工装的管理;4.1.6负责公司生产工装费用的管理;4.1.7负责组织新购单件关键生产工装配件及新开发生产工装的鉴定、验证;4.1.8负责编制公司生产工装周检计划,并组织相关职能组部门与生产班组进行周检;4.1.9负责库存生产工装的维护、保养;4.1.10负责设计的生产工装图纸的整理工作,并交产品开发组存档;4.1.11负责生产工装的报废工作。
IATF16949工装管理程序

工艺装备盘点汇总报表
工夹量具定量检定合格证
易损工装更换计划
6.5工装设计修改
6.5.1当产品图纸更改后,工装使用单位应及时与此工装设计制造单位对相关的工装设计文件/资料(即工装图纸)进行修订。
6.5.2工装制造单位针对产品图纸更改作此工装的修改,进行工装返修作业。
6.6工装返修
6.6.1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不合格,且由单位主管确认为工装原因造成的,或在使用、保存过程中发成工装零部件损伤影响工装使用精度的,由使用单位提出,鉴定站开具“工装返修单”,注明返修内容,由制造工程部以“生产准备定制合同”的形式安排工装返修。
6.3.3工装必须经产品试制合格后方能进行正式生产,按《工装试用鉴定制度》进行。
6.3.4工装鉴定合格后应填写“工夹模具合格证”,“工装全尺寸检验报告单”由鉴定站保存。
6.3.5鉴定不合格的工装,由鉴定人员在“工装全尺寸检验报告单”上注明“不合格”字样,并按《工艺装备返修、报废管理》执行。
6.3.6鉴定合格的工装移交使用单位。其设计文件交档案馆归档。
5.2 采购部负责通用工装的订货与采购。
5.3 各使用单位负责自制工装的设计、制造和工装的正确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可对工装使用状况提出改进意见。
5.4计量部门负责工装的鉴定。
6.工作流程和内容
工作流程
工作内容说明
使用表单
NO
6.1工装需求提出
6.1.1各分厂根据产品制造工艺要求,在工艺规程中提出专用工装需求。
工装报废单
6.8工装复制
6.8.1因工装报废需要复制的工装,按6.6.3规定执行。
6.8.2因产品生产量增加、工装预备等需要复制的工装,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制造工程部批准,以“生产准备定制合同”的形式安排定制。
TS16949工装管理程序

工装(模具)管理程序1、目的:通过对工艺装备的设计、制造或采购、使用、验证等活动控制,确保工装模具满足产品质量和加工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工装模具的控制,包括:夹具、模具、量检具、辅具、工位器具等。
3. 职责3.1由生产部对工艺装备进行归口管理。
3.2 技质部明确工装模具需求,并设计各类工装模具。
3.3 生产部按排制造工装模具或安排外包加工工装模具(必须在合格供方)和督促车间做好工序使用中工装模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3.4技质部负责对工装模具进行定期检定,并做好记录。
4、过程程序4.1 工装模具的设计:4.1.1技质部根据实际生产制造、检验的需要完成工艺装备的设计。
4.1.2工艺装备设计完成后,将图纸报技质部资料室登记、入库、存档,工装模具图纸的管理控制按《技术文件控制程序》。
4.2 工装的制造:4.2.1 生产车间按“生产任务计划书”进行工艺装备的制造。
4.2.2 对于不能自行制造的工装,可经生产部提出报技质部长或总经理批准后,营销部负责外包加工或采购,工装模具采购按《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4.3 工装模具检验入库:4.3.1 技质部做好工装模具制造过程中的工序检验和入库前的成品检验。
4.3.2 工装模具检验合格后,凭检验员盖章的《工艺装备验证记录》方可入库。
4.3.3工具库管理员对合格入库工装模具填写《工艺装备台帐》进行登记、标识、分类摆放,做到标识清晰、便于查找,并进行适当的防护,以防在贮存过程中发生锈蚀损坏。
4.4 工装模具的验证:4.4.1 对于新设计的或经设计更改后的工装模具,在第一次使用前,由技质部开具《工艺装备验证记录》,并组织技术、检验人员共同进行工艺装备的验证。
4.4.2技质部根据验证情况填写《工艺装备验证记录》,确定工装模具的定型结论。
4.5 易损工装的更换及备料:4.5.1生产部编制《易损工装清单》。
4.5.2 操作人员对于易损工装(如辅具等)按作业指导书要求或实际使用状况及时更换。
工厂工装管理制度

工厂工装管理制度工装管理制度篇一(一)工作服的发放:1、人一套。
2、使用年限:春秋、冬装及大衣等工装使用年限为二年,礼宾、保洁、工程人员等一线岗位的夏季工装使用年限为一年。
数量:原则上每位员工发放工作服为春秋、夏季各两套,冬季大衣每人1件。
2、建立管理台帐,实行工服卡制,卡上标明员工的姓名、性别、部门、岗位、编号、工作服的价值和领用时间等。
(二)工作服着装规定:1、穿着工作服即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
如有脏乱、破损等情况一经发现应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2、工作服仅限于工作期间穿着。
3、工作服装样式、标识为公司统一制定,各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违规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4、工作服的换洗根据不同的级别、岗位和工作服的面料区别对待。
具体规定如下:(1)管家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2)礼宾员春秋装公司每六天洗熨一次、夏装每天洗烫一次。
(3)冬季大衣每年4次的统一干洗。
(三)新工作服制作常规时间规定:1、夏装在3月份定样、量体裁衣,5月1日前制作到位。
2、春秋装在7月份定样、量体裁衣,10月1日前制作到位。
3、冬季大衣在9月定样、量体裁衣,11月1日前制作到位。
4、北方地区根据当地气候调整,确保员工换季服务到位。
(四)、工作服换装时间根据公司通知执行。
规格:工作服装大小尺码由承制商根据员工的身形量身而定。
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部门依据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部门主管确认。
工装管理制度篇二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第二条、职员着装、挂工牌管理办法: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2、男员工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衬衣不得挽起袖口,衬衣原则上每天清洗,领、袖口不能有污迹;女员工着装要求:上班穿着公司配发的制服,不得穿吊带装、低胸衫、短裤、凉拖。
3、所有员工上班都必须戴挂工牌。
工装、检具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为了满足产品要求,确保生产正常、有序地运行。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工装。
(量具除外)3.术语和定义工装:产品加工装配过程中所用的各种装置的总称。
4.程序流程图(见第3页)5.职责5.1工程技术中心负责工装设计和自制工装的制造。
5.2制造事业部负责工装的正常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5.3生产管理本部负责外协工装的订购。
6.工作程序6.1工程技术中心根据产品要求编制工装任务书,工装设计图纸,交总经理批准。
6.2对于自制工装由工程技术中心负责图纸设计,由工程部负责制造。
6.3对于需外协加工工装,由生产管理本部负责寻找供应商,要求按《供方管理程序》进行。
当所选的供应商经品保部、工程技术中心评审合格后,方可签订制造协议。
6.4验收6.4.1检具的验收检具制造完成自查合格后,工程技术中心、品保部根据验收要求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论记录在《工装(模具)验收单》上,若结论不合格,自制检具由工程部负责整改,外协检具由生产管理本部负责反馈至外协单位。
检具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6.4.2 工装的验收6.4.2.1工装制造完成后,由工程部通知生产管理本部安排试做时间。
6.4.2.2验收时,工程技术中心负责对样件尺寸进行检验,并记录在《工装(模具)检验、验证记录单》上与该工装(模具)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6.4.2.3工装(模具)生产出来的产品经客户检验合格后,并确保能小批量生产合格产品方可移交给制造事业部。
首批次生产时由工程技术中心人员主导,制造事业部安排人员协同生产。
6.4.3验收合格的工装/模具,工程技术中心相关人员及时登入《工装模具台帐》,并按规定要求编号标识,并在移交给制造事业部之前安装到工装/模具上。
6.5工装的使用及维护、保养6.5.1装模人员根据产品工艺要求正常安装工装。
6.5.2工装用毕归还时,必须检验末件是否符合图纸要求,合格后方可放入指定地点。
6.5.3工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损坏或产品不符合图纸要求时,操作者应及时报告本部门主管人员,并送工程部修理,填写《工装/模具维修联系单》工装经修理后正常生产的产品经生产管理人员及检验员验证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
工装管理控制程序

工装维修单
检验员
4.4.4工装工通知车间取回维修的工装,检验员对首件试用产品进行检验合格后交付车间生产,检验不合格后再次送工装维修组维修。
工装试用记录单
XY/F-603-17
工装
维修
4.4.5工装大修后,重新试用交检验员检验,检验不合格通知工装维修组重新维修,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4.6.4工装管理员在工装台帐和工装卡上予以注明。
XY/F-603-16
工装报废审批单
4.7工装管理流程简图
见附件
5过程监控指标
过程指标
统计部门
频次
统计方法
反馈
备注
异常停机率
研发部
月/次
汇总
公布
附件:工装管理控制程序流程图
N
Y
N
Y
首末件检验
研发部
4.2.3工装试用
4.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工装制造完毕,研发部组织人员试装。
4.2.3.2根据工艺要求安排人员试用并填写试用记录。
工装试用记录单
品质部
仓库
4.2.4对试用结果和产品检验结果合格的工装则填写“工装入库验收单”;仓库管理员负责建立工装档案卡并纳入工装台帐管理。
XY/F-603-10
车间
仓库员
4.3工装发放、使用
4.3.1根据生产计划,车间填写“工装领用发放单”领取工装,仓库管理员在“工装档案卡”上予以登记。
XY/F-603-11
工装领用发放单
XY/F-603-12
工装档案卡
操作工
4.3.1操作工严格按操作指导书操作,并做好生产工装的日常保养工作,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人为损坏,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
APS-TE-2002 B 生产工装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APS-TE-2002 版本:B生产工装管理程序1. 目的:为改善现状,加强管理,对公司在用及今后开发的、或客户移管的工治具和设备进行统一编号管理,确保所生产的产品完全满意客户要求。
2. 范围:适用于对APS 自主研发的工治具、模具和设备或客户移管的工治具、模具和设备管理。
2.1 定义:工治具:社内自主研发,辅助检测或安装制作的具有单一功能的工具。
设备:生产技术部自主研发,用于某一工程,且投入成本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万元的机器。
3. 职责权限:3.1 生产技术部负责量产前期工治具的设计和开发,需要的情况下协助采购部进行工治具的购买。
3.2 效率推进课负责量产开始后工治具的设计和开发,以及使用中的工治具的维护和确认。
3.3 技术课在填写《工、治具制作依赖书》将治具编号,生产技术部负责将其设计的工治具按编号建立台帐;效率推进课负责量产后由效率推进课设计的工治具的编号和建立台帐;技术课负责客户移管的工治具的编号和建立台帐。
3.4 冲压制造部负责对量产模具建立台帐,并进行维护保养。
4. 工治具的设计、加工和管理:4.1 新品导入:样品及PMP 生产前,若需工治具或设备,由技术担当填写《工、治具制作 依赖书》,并附上客户的相关资料,经课长审批,技术课文员编号后,交生产技术部,由设计员开发设计治具图。
4.2 工、治具编号方式: A1107 – G – 001 (–1/3) A功能:使用时的作用, 用1~2位字母表示铆 接M 组 立Z 检 测J 全 检Q 修 正X 攻 丝G变更次数 治具所在总数及顺序数,适用攻丝治具,可缺省, 流水号 功能该治具对应部品的管理号变更次数:治具最初版为A,以后每变更一次,由A至B至C依次类推。
流水号:同管理号同功能的治具的序号,用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1开始,依次类推。
治具所在总数及顺序数:适用于攻丝治具的编号,表示该套攻丝治具总治具数量及该治具在全套治具中所处的顺序号。
某有限公司工装控制程序

某有限公司工装控制程序一、程序目的本工装控制程序的目的是确保某有限公司生产线上的工装使用得当,并且保证所有员工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通过周密的流程控制和规范操作,旨在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程序内容1. 工装分类与标识1.1 根据不同工装类型和用途,进行分类和标记;1.2 每个工装应贴有明确的标识,包括编号、名称、最大负荷等相关信息。
2. 工装入库与出库2.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工装库房进行统一管理;2.2 工装入库时,由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和登记,并将工装信息导入系统;2.3 出库时,员工需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领取使用;2.4 出库后应及时更新系统中的库存信息。
3. 工装使用与归还3.1 员工在使用工装前,需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考核;3.2 使用期间,员工应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工作,防止工装过载或不当使用;3.3 工装使用完毕后,员工应及时清洁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3.4 工装归还后应进行检验,并记录在系统中,方便统计和追溯。
4. 工装维护与保养4.1 公司应制定工装保养计划,并负责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4.2 工装维修过程中,应记录维修内容、时间和人员,确保维修质量;4.3 对于长时间未使用的工装,应进行防潮、防尘等措施,避免损坏。
5. 工装报废与更新5.1 工装出现损坏或超过使用寿命时,应及时报废;5.2 报废工装的处理应符合相关环保要求,进行分类回收或安全处理;5.3 公司应根据生产需求和技术进步,定期更新工装设备。
6. 安全防护与培训6.1 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工装安全防护措施,包括防护服、手套、护目镜等;6.2 员工在使用工装前,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操作技巧和应急措施;6.3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7. 监督与改进7.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工装管理的监督和协调;7.2 定期对工装管理程序进行评估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7.3 员工可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工装管理的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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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装管理程序1 目的通过规范工装设计、制造、验证及维护等活动的控制方法,确保投入生产的工装能够满足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公司使用的自制工装、外购工装及顾客所有的工装的管理(量具管理按《计量器具管理程序》执行)。
3 术语和定义3.1 工艺装备工艺装备简称工装,是指为了实现工艺规程所需的各种刀具、量具、夹具、模具、工位器具以及辅助工具的总称。
3.2 首用点检首用点检是指操作者在使用新工装前,对其检查,并判定其是否能正常地投入生产。
4 职责和权限4.1 工模具中心4.1.1 负责工装归口管理、工装制造、外购、入库、发放和对各单位的使用保养进行监督。
4.1.2 负责模具设计。
4.2 使用单位4.2.1 负责向工模具中心委托制造工装。
4.2.2 负责如刀具、量具、夹具、工位器具等的设计。
4.2.3 负责工装质量的验收与验证(对本单位无法检测的部位可委托品质管理部门检测)。
4.2.4 负责工装的日常保养、维护、修理工作。
4.3 营销部门负责当顾客提供工装需修理或报废时,与顾客进行联系。
5 流程6 内容与要求6.1 客户要求6.1.1 使用单位 (委托方)向工模具中心委托制造工装时,应填写《委托书》的相关栏目,并与图纸资料以及特殊要求(如:对工装易损、易断的单件提出相应数量的备件计划,主要零件的材料要求等)一同交工模具中心。
6.1.2 工模具中心对图纸资料、技术要求等进行可行性评估,做出报价,并填写《委托书》的相应栏目。
6.1.3 使用单位(委托方)对已有的工装需再次生产时,向工模具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工装生产计划明细表》,工模具中心按计划要求进行制造。
6.2 合约的评审6.2.1 工模具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委托书》及使用单位提交的图纸资料进行评审。
6.2.1.1 对评审不合格的,工模具中心应及时与委托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通知技术部门、生产管理部门、品质管理部门参加。
6.2.1.2 对评审合格的,由工模具中心在《委托书》“备注”栏内注明“接受委托”,并经双方代理人签字,单位领导确认。
6.2.2 外购工装由工模具中心向外包单位输入产品图纸或工装图纸资料、国家标准,并应附技术协议,对产品的性能、精度、外观、工装使用寿命等提出要求。
6.3 签单及计划下达6.3.1 对于可接收委托的由使用单位(委托方)与工模具中心代理人双方在《委托书》中签字。
6.3.2 工模具中心计划员根据定单做出《年月自制工装设计生产计划表》,规定出工装生产的周期。
6.4 工装设计控制6.4.1 设计策划6.4.1.1 工装设计单位必须对工装的设计进行策划和控制,而且该单位应将策划和控制活动应用于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并明确设计的职责和权限。
对参与设计的不同小组之间的接口实施管理,以确保有效的沟通,并明确职责分工。
6.4.1.2工装设计单位必须采用多方论证方法进行工装实现的准备工作。
6.4.2工装设计输入要求工装设计单位必须对工装设计输入要求进行识别、评审,例如:特殊特性、标识、相关信息、工装的质量、寿命、可靠性、成本等。
6.4.3 工装设计输出应满足产品设计输入要求的工装图纸资料,工模具中心工艺技术人员根据工装图纸资料(包括客户提供工装图纸资料)编制《工艺卡片》。
6.4.4 工装设计的评审要求设计输出由工模具中心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和标检,设计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评审结果的记录及工装设计资料由工模具中心进行保管。
6.4.5 工装设计的更改按《设计更改程序》的相关要求执行。
6.5 工装制造控制6.5.1 自制工装6.5.1.1自制工装操作者应认真执行《工艺卡片》和操作规程,持证上岗。
严格按照工装图纸和技术标准制造。
如发现图纸资料有问题,应及时反映,由主管技术人员与设计人员联系,经主管设计人员按要求处置后,方可继续加工。
6.5.1.2 由于产品尺寸更改或其它的更改而引起的相关模具尺寸、模具结构的变更,工装设计的主管技术员应及时对资料室及现场使用的图纸资料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更改,以确保复制时模具与实物的一致性。
6.5.2 外购工装6.5.2.1 使用单位为满足生产,需要购买工具,使用单位需填写《外购工具申请计划》,由工模具中心负责购买。
6.5.2.2 使用单位为满足生产需要,而工模具中心因某种特殊原因不能加工的工装,由工模具中心委外加工和购买。
6.5.3 使用单位的顾客提供工装由外经部、营销部门与顾客签订其使用、保养、维护协议,使用单位负责工装使用保养和维护。
顾客有特殊要求时,按顾客要求使用和维护。
6.6 工装的验收6.6.1 自制工装的验收6.6.1.1 模具由使用单位与工模具中心相关人员共同进行试模,试模时由使用单位填写《试模卡》一式两份,并填写试模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若试模不合格,使用单位应将《试模卡》、零部件的初物《检测记录表》和《工装维修信息反馈单》返给工模具中心计划员,工模具中心进行修理,修理完成后由工模具中心与使用单位进行重新试制,直至初物验证合格后方可认定模具试制合格。
6.6.1.2 模具试制合格后,所生产的零件进入首批试生产阶段后,当模具使用单位接到技术部门(Ⅰ类首批初物)或品质管理部门(Ⅱ类首批初物)同意进行批量生产的《首批试生产报告》,由使用单位在《工装合格证》中“验证结论”栏内注明合格,转工模具中心。
6.6.1.3 工模具中心接到使用单位传回的《工装合格证》后,出据《自制工装转移单》转使用单位及财务部门办理相关移交事宜。
6.6.1.4 公差小于4μm的工作量规和不带位置度校对规的位置度量规须经品质管理部门中心计量室检定,其余量规由工模具中心检定。
检定合格后开具《专用量具保格证》连同实物交工模具中心库房。
6.6.1.5 刃、夹具检验合格由工模具中心检验员开据《刃、夹具合格证》后方可转出使用。
6.6.2 采购非标准工装按6.6.1要求执行。
6.6.3 采购标准工具凭制造方合格证填写《工装验收单》入库。
6.7 工装的储存6.7.1 使用单位必须将所有在用和停用的工装建立统一台帐,实施定置摆放,专人保管,保持帐物相符。
6.7.2 使用单位必须将合格的自制和外购模具用绿色油漆刷外表面,并用黑色油漆写清模具编号。
6.7.3 顾客提供工装标识应按顾客要求在工装上贴上明显的标识,注明生产厂家、产品名称、产品代号、生产日期等。
6.7.4 工装的存储,严格实施定置、分类放置、标识明显、油封、妥善保管。
不得有遗失、混淆、锈蚀等。
应明确存储区域使用状态,必须放置“修理区”、“放置区”标识。
6.7.5 对易变形的工装,按其性能进行合理放置。
大型模具应存放在指定位置,标记清晰,有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6.8 工装的发放使用6.8.1 工模具中心对自制、外购、客供工装建立收发总账,使用单位根据领用凭证建立内部的收发台账。
6.8.2 使用单位根据工装的需求填写《工装请领单》、工具的需求填写《个人工具领用单》,由工装使用单位的主管计划员负责审核,然后领用。
6.8.3 工装发放根据需要,实行按计划和定额发放。
6.8.4 工装保全点检周期6.8.4.1 工装的使用单位应明确规定工装保全点检周期。
6.8.4.2 连续使用的模具在使用期间,操作者每次应在使用前按《模具点检卡》内容进行点检,并做好记录。
使用完后,操作者应做好交接记录,并签字认可。
6.8.4.3 首次使用的模具,操作者应对模具的运动部件进行动作的灵活性和可靠性检查,经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并填写《模具点检卡》。
6.8.4.4 新模具在试模时,试制方必须在制造方的有关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手动操作。
禁止野蛮操作,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试模方承担。
6.8.4.5 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量具、夹具等,由使用单位填写《工装报废单》,经工模具中心鉴定后,实施报废。
6.8.4.6 非正常使用损坏的工具、量具、夹具等,由责任人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通知本单位工具员,由工具员通知工模具中心进行现场分析处理,视责任大小,按损坏工装价值的10%~20%给予经济赔偿。
6.8.4.7 一般工装(价值低于500元)的丢失,由使用单位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工模具中心确认;关重工序/或贵重工装(价值高于500元)的丢失,由工模具中心核实情况后,提出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罚意见,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8.4.8 量具的丢失按《计量器具管理程序》的相关要求执行。
6.8.4.9 使用单位对使用过的正常工具转移,需要填写《在用工具转移单》,将需要转出的工具转移至工具调入单位,工模具中心进行备案。
6.9 寿命监控6.9.1 模具实际寿命应以《委托书》“特殊要求”栏内规定的寿命为依据。
6.9.2 使用单位应做好每次使用模具的合模次数记录(记录在《模具点检卡》中),根据模具生产周期,制定模具复制计划,在模具报废后,提交工模具中心。
6.9.3 使用单位应做好模具主要易损件每次更换的使用寿命的记录(记录在《维修记录卡》中的“维修原因”栏内)。
使用单位应填写《工装生产计划明细表》向工模具中心提出换件申请;对顾客提供的工装由外经部或营销部门向顾客申请更换。
6.9.4 正常损耗的工具应填写《个人工具交换单》到本单位工具室以旧换新,无废旧工具按丢失处理。
6.9.5 贵重工装不论是否正常损坏均应分析原因,视具体情况处置。
6.10 预防保养、维护和修理6.10.1 预防保养6.10.1.1 工装使用后应擦拭干净,并涂油处理,以防锈蚀。
6.10.1.2 关、重、复杂的工装的维护修理,应由专人或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6.10.1.3 正常工装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工装使用单位负责,常用易损件和工装使用单位应有备件。
6.10.2 维护和修理6.10.2.1 使用单位工装需自行修理时,须填写《维修记录卡》,记录维修原因、时间、部位以及措施等。
须委托工模具中心维修的工装,应填写《工装维修信息反馈单》,将工装与反馈单一起传工模具中心维修。
6.10.2.2 工模具中心根据《工装维修信息反馈单》进行维修,并填写《维修记录卡》;维修完后,将模具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按6.6.1要求执行。
6.10.2.3 使用单位对《模具点检卡》和《维修记录卡》按期进行统计分析,做到防患于未然。
6.10.2.4 工模具中心每个季度应对使用单位的工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并对需改进的问题向发生单位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推进计划表》,要求其改进,并跟踪验证。
6.10.2.5 问题发生单位对检查结果中存在的问题按《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的相关要求执行。
6.10.2.6 工装在使用过程中,均应轻拿轻放,严禁堆放碰撞,以防损伤精度,保持工装的正常的使用性能、尺寸精度,能够满足产品质量的要求。
6.10.2.7 对于生产完后交工具室的工装,工具室做好必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