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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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1 平台网址2 注册2.1 注册流程2.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3 登录3.1 登录流程3.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4 企业标准公开4.1 标准录入流程4.1.1 国家标准录入4.1.2 企业标准录入4.1.3 行业标准录入4.1.4 地方标准录入4.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5 企业标准公开列表5.1 标准查看5.1.1 查看标准流程5.1.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5.2 关联产品5.2.1 关联产品流程5.2.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5.3 修订5.3.1 修订流程5.3.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5.4 修改5.4.1 修改流程5.4.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5.5 删除5.5.1 删除操作5.6 查询5.6.1 查询操作5.6.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6 用户管理6.1 用户管理6.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7 找回密码7.1 找回密码流程7.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8 找回用户名8.1 找回用户名流程8.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9 常见问题整理1平台网址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首页网址:企业可以点击平台首页右上角【企业登录入口】,进入行政区划选择页面,点击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选择所在市(县、区)行政区划,点击进入企业登录页面。

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也可以输入企业标准填报网址:/进入行政区划选择页面登录,后续操作同上。

2注册2.1注册流程没有注册过的企业用户需完成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成功的企业无需再次注册。

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点击键盘上‘Enter’按钮,打开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企业登录入口】,打开企业登录系统登录页面:选择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入企业登录页面:点击登录页面【新用户注册】按钮,打开企业用户注册页面:在注册页面填写相对应字段值与营业执照所对应的值。

如下图,填写完后,点击【验证】。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出现【用户信息】填写页面,填写要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是用来登录平台的,一定要牢记)及联系人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

公共服务技术平台

公共服务技术平台

公共服务技术平台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标公共服务平台的总体建设思路是: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循序渐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利用带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的契机,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人社专网和互联网三个网络平台,沿着“数据向上集中”和“服务向下延伸”的两条主线,并着力建立起一个以社会保障卡为使用介质,以多形式、多渠道的自助服务为手段,以SOA技术架构为支撑的公共服务应用平台。

平台通过“服务渠道+支撑平台+交换库”三体联动的模式,构建起一套以社会保障卡为核心,服务城乡居民、覆盖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一)整合五大业务服务领域遵照人社部的相关规范,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范畴内需要对外开展的公共服务项目整合形成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劳动行政五大服务领域。

(二)遵循五统一的建设原则在公共服务核心系统——一体化服务平台的建设过程中,需要贯彻统一接入管理、统一认证管理、统一消息管理、统一服务管理和统一渠道管理着五项建设原则,确保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都在一体化管理体系下。

(三)实现五类服务渠道的接入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发展,公共服务开展的形式也更趋全面,在不断完善传统的基层服务、12333以及网上服务等服务渠道的基础上,还要加强自助服务以及移动终端等领域上公共服务的开展,形成当前业务以及技术水平发展局面下五类重要的公共服务接入渠道。

二、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架构1.接入层通过电话、传真、短信、电子邮件、自助服务一体机、互联网等接入方式,提供网上服务、基层平台服务、电话咨询服务、自助服务一体机等四大公共服务平台的前台界面。

通过统一的门户(Portal)实现单点登录,为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提供访问各类信息资源的统一入口。

通过与应用层不同业务系统的交互,对用户访问权限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

2.应用层应用层由各类业务组件构成,是业务逻辑实现的主要部分,涵盖就业服务、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和劳动行政等业务领域。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

附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与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要求、场所与设施要求、信息化建设要求、安全要求、服务质量与监督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主要是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提供的服务。

社会资本建设运行的有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参照本标准有关要求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2893.1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22081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控制实践指南GB/T2026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7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1061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GB/T21064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第39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0号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发改办法规〔2018〕1156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3.2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07.25•【文号】国发〔2018〕27号•【施行日期】2018.07.2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地方和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一些地方和部门依托平台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改革措施不断涌现,政务服务平台已成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重要支撑,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分散、办事系统繁杂、事项标准不一、数据共享不畅、业务协同不足等问题较为普遍,政务服务整体效能不强,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需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强化整体联动、强化规范管理,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现就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6号——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6号——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6号——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4.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6号•【施行日期】2019.04.26•【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6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4月26日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和群众(以下称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一体化在线平台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和各地区政务服务平台组成。

第三条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牵头推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设一体化在线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营管理体系。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安全保障和运营管理,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

第四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第五条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基于自然人身份信息、法人单位信息等资源,建设全国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为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

第六条行政机关和其他负有政务服务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政务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编制办事指南,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

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与服务规范

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与服务规范

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一章电子政务平台概述 (3)1.1 平台定义与功能 (3)1.1.1 信息发布与共享 (3)1.1.2 在线办事与审批 (3)1.1.3 互动交流与咨询 (3)1.1.4 数据分析与监测 (3)1.2 平台建设背景与意义 (3)1.2.1 建设背景 (3)1.2.2 建设意义 (4)第二章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规划 (4)2.1 建设目标与任务 (4)2.2 建设原则与标准 (5)2.3 建设流程与进度安排 (5)第三章电子政务平台架构设计 (6)3.1 总体架构 (6)3.1.1 硬件基础设施 (6)3.1.2 软件系统 (6)3.1.3 信息资源 (6)3.1.4 应用系统 (6)3.1.5 安全保障体系 (6)3.2 技术架构 (6)3.2.1 数据层 (6)3.2.2 服务层 (6)3.2.3 接口层 (6)3.2.4 表示层 (6)3.2.5 安全层 (7)3.3 业务架构 (7)3.3.1 政务服务模块 (7)3.3.2 业务办理模块 (7)3.3.3 数据分析模块 (7)3.3.4 信息发布模块 (7)3.3.5 用户管理模块 (7)第四章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 (7)4.1 信息资源整合策略 (7)4.2 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8)4.3 信息资源安全保障 (8)第五章电子政务服务流程优化 (9)5.1 服务流程设计与优化 (9)5.1.1 服务流程设计原则 (9)5.1.2 服务流程设计方法 (9)5.1.3 服务流程优化策略 (9)5.2.1 服务流程监控 (9)5.2.2 服务流程评价 (9)5.3 服务流程持续改进 (9)5.3.1 建立持续改进机制 (9)5.3.2 实施持续改进措施 (10)第六章电子政务平台用户服务 (10)6.1 用户需求分析 (10)6.1.1 用户类型 (10)6.1.2 用户需求 (10)6.2 用户服务内容与形式 (11)6.2.1 用户服务内容 (11)6.2.2 用户服务形式 (11)6.3 用户服务评价与改进 (11)6.3.1 用户服务评价 (11)6.3.2 用户服务改进 (12)第七章电子政务平台安全保障 (12)7.1 安全需求分析 (12)7.2 安全体系设计 (13)7.3 安全防护措施 (13)第八章电子政务平台运维管理 (14)8.1 运维组织架构 (14)8.1.1 组织架构设置 (14)8.1.2 职责划分 (14)8.2 运维流程与制度 (14)8.2.1 运维流程 (14)8.2.2 运维制度 (15)8.3 运维监控与优化 (15)8.3.1 运维监控 (15)8.3.2 运维优化 (15)第九章电子政务平台绩效评估 (15)9.1 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15)9.2 绩效评估方法与流程 (16)9.3 绩效评估结果应用 (16)第十章电子政务平台推广与培训 (17)10.1 推广策略 (17)10.2 培训内容与形式 (17)10.3 培训效果评价 (18)第十一章电子政务平台法律法规与政策 (18)11.1 法律法规体系 (18)11.2 政策制定与实施 (19)11.3 法律法规监督与执行 (19)第十二章电子政务平台未来发展展望 (19)12.1 发展趋势分析 (19)12.3 发展前景预测 (20)第一章电子政务平台概述1.1 平台定义与功能电子政务平台是指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整合部门的业务流程、信息资源和服务,为企业及公众提供高效、便捷、透明、安全的政务服务的系统。

提高行政效率、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建议

提高行政效率、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建议

提高行政效率、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建议一、优化行政流程1.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和时间,提高行政效率。

2.建立统一的电子审批平台,实现线上办理和审批,方便企业和个人办事。

3.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减少信息的重复收集和报送。

二、提升政务服务水平4.建立全天候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全面的政务服务信息和在线咨询、办事指南等服务。

5.推行“一网通办”,实现不同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6.加强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升服务态度和能力。

三、推行数字化转型7.推动政务数据标准化和共享,实现信息流通和交互,提高数据使用效率。

8.建立政务大数据中心,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提供决策支持和预测分析。

9.推广智能化办公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监督机制10.建立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定期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估和考核,激励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

11.加强对政务服务投诉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及时解决问题,提高服务质量。

五、加强公众参与12.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改进政务服务。

13.加强与民间组织的合作,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政务服务的提供和监督。

14.建立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提高透明度和公开度。

六、加强信息安全保障15.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数据保护和风险防控。

16.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防范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

七、加强政务服务国际化合作17.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吸收国际优秀政务服务模式和技术。

18.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务服务合作,促进政务服务的国际化。

结语通过以上的意见建议,可以有效提高行政效率、政务服务水平。

政府需要深化改革,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建立统一的电子审批平台和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数字化转型,加强监督机制和公众参与,同时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和国际合作。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升政府的行政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

优化营商环境测试答案【营商环境测试题答案】

优化营商环境测试答案【营商环境测试题答案】

优化营商环境测试答案【营商环境测试题答案】一、填空题:1、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5、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其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6、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

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

7、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8、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

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9、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10、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适时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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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台网址2 注册2.1 注册流程2.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3 登录3.1 登录流程3.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4 企业标准公开4.1 标准录入流程4.1.1 国家标准录入4.1.2 企业标准录入4.1.3 行业标准录入4.1.4 地方标准录入4.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5 企业标准公开列表5.1 标准查看5.1.1 查看标准流程5.1.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5.2 关联产品5.2.1 关联产品流程5.2.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5.3 修订5.3.1 修订流程5.3.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5.4 修改5.4.1 修改流程5.4.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5.5 删除5.5.1 删除操作5.6 查询5.6.1 查询操作5.6.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6 用户管理6.1 用户管理6.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7 找回密码7.1 找回密码流程7.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8 找回用户名8.1 找回用户名流程8.2 部分字段操作说明9 常见问题整理1平台网址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示首页网址:企业可以点击平台首页右上角【企业登录入口】,进入行政区划选择页面,点击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选择所在市(县、区)行政区划,点击进入企业登录页面。

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也可以输入企业标准填报网址:/进入行政区划选择页面登录,后续操作同上。

2注册2.1注册流程没有注册过的企业用户需完成注册后方可登录;注册成功的企业无需再次注册。

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点击键盘上‘Enter’按钮,打开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点击【企业登录入口】,打开企业登录系统登录页面:选择企业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入企业登录页面:点击登录页面【新用户注册】按钮,打开企业用户注册页面:在注册页面填写相对应字段值与营业执照所对应的值。

如下图,填写完后,点击【验证】。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出现【用户信息】填写页面,填写要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是用来登录平台的,一定要牢记)及联系人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

然后点击【下一步】在打开的页面输入手机号,点击【发送验证码】,然后手机会收到6位验证码,输入手机收到的验证码,请仔细阅读【我已阅读并同意《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服务条款》】,然后点击【确定】,提示注册成功。

然后自动跳转到登录页面。

2.2部分字段操作说明企业基本信息: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件号、注册地址等这些字段的值为必填项,并且填写必须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库中()信息保持一致,才可以验证通过。

用户信息:用户名、姓名、身份证号、密码、确认密码,都是必填项。

用户名由6~20位数字或者字母或者下划线组成,不能为纯数字,由企业自主定义,用户要记得填写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来登录系统。

身份证号需填写联系人的身份证号。

密码由6~30位数字或者字母或者下划线组成手机激活码:手机号,短信验证码。

用户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点击发送验证码。

短信验证码输入收到的验证码。

注:联系人身份证和手机号只能绑定一个账号,不允许重复使用。

3登录3.1登录流程浏览器中输入地址,打开登录页面。

然后输入注册时填写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及页面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用户登录成功后,页面默认进入企业账户的‘首页’。

如图所示,此时登录完成。

3.2部分字段操作说明【前往管理】:若已公开标准,在会显示已公开标准数量,并可点击【前往管理】按钮进入‘企业标准公开列表’页面,对已公开标准进行【修改】、【修订】、【关联产品】、【查看】、【删除】操作。

若无公开标准,则页面不显示【前往管理按钮】。

【新增标准】:可点击该按钮,进入标准公开页面,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公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四类。

【已公开标准列表】:在本列表中显示用户最新公开的5条标准信息包含‘标准编号’、‘标准名称’、‘标准类型’及‘公开时间’,点击【更多>>】按钮,可进入标准公开列表,与【前往管理】后续操作相同。

【新闻】:新闻栏动态显示与标准化相关的最新信息,可点击新闻名称进入详细页面查看。

【公告】:公告栏动态显示平台通知,可点击公告名称进入详细页面查看。

【消息】:页面右上角【消息(0)】显示站内信条数,用户可点击查看平台发布的站内消息。

4企业标准公开企业标准公开可以点击左上角【企业标准公开】菜单,或者点击【新增标准】,进入企业标准公开页面。

默认进入‘企业标准’填报页面,可以选择企业标准公开中想要进行操作的标准类型进入相应的页面。

4.1标准录入操作流程系统目前支持四种类型标准的录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这里列举两种标准录入,一个为选择标准(国家标准为例),一个为输入标准(企业标准为例),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参照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录入方式录入。

4.1.1国家标准录入点击【国家标准】,打开国家标准录入。

国家标准的录入包含两大部分: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执行该标准的产品鼠标点击标准名称右侧的【选择】按钮,打开标准选择弹出框。

输入标准编号的数字部分(标准名称、标准编号中的英文部分可不输入)查询标准,勾选查询出的标准前方的‘方框’,点击【确定】。

选择的标准出现在页面,随后点击【增加产品】按钮,打开弹出框按照要求依次填写产品信息(公开一条标准至少添加一条产品信息),带有*标记的选项均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产品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页面显示如下。

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里勾选企业声明与承诺,点击【确定】,页面跳转至标准公开成功页面。

提交完成后,页面自动跳转到标准公开成功页面。

可以在【企业标准公开列表】或【管理已公开标准】查看。

此条信息就此发布完成,发布成功的标准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展示(/)。

4.1.2企业标准录入点击【企业标准】,打开企业标准录入页面。

企业标准的录入包含三大部分: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执行该标准的产品、公开内容。

其中公开内容可以上传公示全文,也可以在线编写标准(标准文本和在线编写标准是二选一的)。

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需要企业自行输入,标准编号中的年代号需点击下拉选项进行选择,若没有年代号,可选择‘无’。

然后添加符合此标准的产品,点击页面【增加产品】。

在弹出的产品页面依次填写产品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

填写完产品信息后点击【确定保存】。

确定保存后页面显示添加的产品信息,若有其他产品,可继续点击【增加产品】操作,重复上述步骤。

产品信息填写完成后,进入标准‘’公开方式‘’选择部分。

【上传文本】和【在线编写标准】是二选一的,点击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操作即可。

(1)公开方式若选择公开标准文本:勾选【上传文本】,点击【浏览】按钮,上传本地标准文本(仅支持pdf格式)。

上传过程中显示蓝色的滚动条,上传完毕显示文件名称,文件名称后显示【删除】按钮,点击【删除】可删除已上传的文件,重新选择文件上传。

点击【提交】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勾选【企业声明与承诺】,点击【确定】跳转到标准‘预览’页面,若确定信息无误可点击【继续提交】。

页面跳转至标准公开成功页面。

提交完成后,页面自动跳转到标准公开成功页面。

可以在【企业标准公开列表】或【管理已公开标准】查看。

此条信息就此发布完成,发布成功的标准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展示(/)。

(2)公开方式若选择在线编写标准:勾选【在线编写标准】,按照要求填写完整产品标准的功能、性能等技术指标及对应的检验方法。

企业标准的技术指标包含: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测试方法,其中指标名称和指标要求是必输项(要求至少有一条技术指标才能提交)。

指标要求:点击指标要求下的【···】打开指标要求页面指标要求有两种指标类型:数值和文字。

指标类型是数值:输入内容,选择技术指标分类(技术指标分类不是必输项,可自定义),点击【确定】,该项技术指标的指标要求添加完成指标类型是文字:输入内容或者上传文本,选择技术指标分类(技术指标分类不是必输项,可自定义),点击【确定】,该项技术指标的指标要求添加完成点击测试方法下的【···】,打开测试选择框,测试方法有两种填写方式‘自定义测试方法’和‘已有标准中选择’。

测试方法文本仅支持PDF格式。

【在线编写标准】完成后显示页面如下,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勾选【企业声明与承诺】,点击【确定】。

4.1.3行业标准录入点击【行业标准】,打开行业标准录入页面。

点击标准名称处的【选择】按钮,弹出选择标准窗口,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分为两种:参照选择和手动输入参照选择类型的行业标准参照国家标准录入方法录入手动输入类型的行业标准参照企业标准录入方法录入4.1.4地方标准录入点击【地方标准】,打开地方标准录入页面。

点击标准名称处的【选择】按钮,弹出选择标准窗口,地方标准的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分为两种:参照选择和手动输入参照选择类型的地方标准参照国家标准录入方法录入手动输入类型的地方标准参照企业标准录入方法录入4.2部分字段操作说明公示内容分为【上传文本】、【在线编写标准】两项,两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要公示的内容。

5企业标准公开列表5.1进入企业标准公开列表进入企业标准公开列表方式分为如下两种:(1)在登录首页,点击【前往管理】按钮。

(2)在登录首页,点击‘企业标准公开列表’。

5.2标准查看5.2.1查看标准流程在‘企业标准公开列表’下,勾选一个标准,然后点击【查看】按钮,打开标准详细页面(双击标准,也可以打开详细页面)。

详细页面展示企业承诺,企业基本信息,标准信息,标准发布时间以及产品信息。

5.2.2部分字段操作说明无5.3关联产品5.3.1关联产品流程在‘企业标准公开列表’下,勾选一条数据,然后点击【关联产品】按钮,打开关联产品页面。

关联产品页面,点击【关联产品】,添加需要关联的产品,点击【提交】。

进入‘企业声明与承诺’页面,勾选自我承诺,点击【确定】,跳转到标准成功公开页面,企业可以选择【继续公开标准】或【管理已公开标准】。

5.3.2部分字段操作说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都有关联产品操作。

在关联产品页面,‘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和‘公开内容’不允许修改,只可以添加产品。

添加产品后提交,提交后的标准,还是原来的标准,不生成新的标准。

只是产品数量增加。

5.4修订5.4.1修订流程在‘企业标准公开列表’下,勾选一条标准(仅支持发布时间超过24小时的企业标准),然后点击【修订】按钮,打开修订页面在修订页面,除标准编号的‘主体部分’不可修改外,其余内容均可修改,修改需要更改的信息后,点击【提交】。

5.4.2部分字段操作说明只有企业标准发布超过24小时才可以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不可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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