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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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郑政文〔2008〕1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五日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郑政文〔2007〕10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依法、规范、健康、有序、快速进行,制定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如下:第一阶段:启动改造阶段1.村(组)班子征求村民意见,提出改造设想,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同意实施城中村改造决议及同意集体土地转国有决议,呈报所属乡(镇)、办事处。

2.乡(镇)、办事处审核相关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呈报所属区人民政府。

3.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对村(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与村(组)协商拟定城中村改造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将相关申请资料呈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4.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核查确认后,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收到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核查报告后,审查确定是否批准实施城中村改造。

时限: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自接到区人民政府申请之日起10日内完成核查。

第二阶段:土地和规划手续办理阶段5.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国土资源局进行城中村土地地籍调查,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初始登记发证。

土地确权资料齐备后,区人民政府在市规划部门组织指导下,委托编制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安置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时限:资料齐全并符合报件要求之日起市国土资源局2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初始登记发证。

6.市规划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城中村建筑物基底面积测算,经区人民政府组织补充相关内容,确定相关数据后,核定城中村改造安置基数,组织编制并审查控制性详细规划。

时限:在各区按要求提供齐全相关资料后,安置基数测算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同时开展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方案。

城中村改造的流程

城中村改造的流程

城中村改造的流程一、规划阶段城中村改造的第一步是进行规划。

规划部门会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和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规划方案。

这个阶段主要包括对城中村的整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内容的制定。

二、拆迁阶段拆迁是城中村改造的关键一步。

在规划确定后,相关政府部门会与城中村的居民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后,进行拆迁工作。

拆迁工作包括房屋拆除、道路拆除、管线迁移等内容。

拆迁过程中需要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三、设计阶段在拆迁完成后,设计部门会根据规划方案和城市发展的需要,对城中村的新建设进行设计。

设计阶段主要包括建筑设计、道路设计、绿化设计等内容。

设计要考虑到城市的整体风貌和居民的实际需求,力求实现功能与美观的统一。

四、建设阶段建设是城中村改造的核心阶段。

建设过程涉及到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等一系列工程。

建设过程中需要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还要注意环保和节能的要求,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五、交付使用阶段在建设完成后,城中村改造项目会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验收合格后,城中村会开始逐步交付给居民使用。

这个阶段需要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要加强管理,确保城中村的环境卫生和社会安全。

六、后期维护阶段城中村改造不仅仅是一个工程项目,更是一个长期的管理过程。

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城中村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新建设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要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居民的问题和困难。

总结起来,城中村改造的流程包括规划、拆迁、设计、建设、交付使用和后期维护等多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任务和要求,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和居民的配合。

通过城中村改造,可以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居民的生活品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规划——土地收储——拆迁——建设)一、规划:(申请-立项-审批)1、申请: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出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2、立项: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发改委、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规划局出具规划设计预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发改委下达项目立项批复。

3、审批:城中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市规划局组织编制,报市规委会审定。

二、土地收储:1、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2、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各区政府办理土地征收申报手续。

3、城中村改造范围外的零星土地,因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需要,应当就近纳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

三、拆迁:1、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对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房屋、人口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实行三榜公示,由市建委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国土局、房地产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予以复核确认。

2、集体债务审计: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依附的集体债务情况由区审计局审计、市审计局复核,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土地开发成本。

3、前期开发费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熟化工作由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前期开发费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建委、审计局等部门核定后支付。

较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由市土委会一次性审定,计入土地出让金总额,由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各区政府按期组织完成房屋拆迁。

4、编制改造用地供应方案:城中村改造土地供应方案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编制,报市土委会批准。

拆迁安置房和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经营性用地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应。

5、进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拆迁房屋实行实物安置的,应当就地、就近安置。

拆迁安置房的建安成本由市建委会同市规划局、审计局、土地储备中心及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核定。

6、改造范围内的其他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其它人口,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自建房屋或购买农宅的,其房屋拆迁不予安置,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户口已迁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在本市无产权住房,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廉租房政策条件的,可在辖区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申请享受廉租房政策。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流程图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流程图

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组织对改造范围现状摸查
区政府根据摸查和改造需要初步定改造规划范围和改造范围
内用包括 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居民数及 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保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 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 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 设施用地) 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违法)、房屋权属(合法 权属、违法建筑) 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 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 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 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3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用地单位凭《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向市国土 局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
4发布拆迁公告 将改造监控金存入区政府制定账户后 ,由区政府发布《关于***村“城中 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核 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村委拆迁 7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用地单位向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 施工许可证》
(2)编制公开出让方案 (3)公开出让方案审批 市三旧办据村委的 申请报告和规划条件 组织编制公开出让 方案和出让合同 市三旧办将方案和 公告提高
(4)组织公开出让 市三旧办公开出让 公告及合同样本委 托土地交易机构组 织实施公开出让
(5)签订出让合同 签订《成交确认书》、 或《中标通知书》、用 地单位与市国土局签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
(6)发布拆迁通告和拆迁许可证 将改造监控金存入区政府指定账号, 区政府发布《关于***村“城中村” 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核发 《房屋拆迁许可证》,村委组织拆迁
村委向规划部门申领规 划条件规划部门据市 “三旧”办批复文件出 具规划条件,可通过公 开出让或自主改造协议 两模式融资

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广州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

市“城中村”全面改造工作流程一、全面改造方案编制阶段(一)现状摸查区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改造围现状进行摸查,现状摸查包括以下容:1、社会现状:人口规模(本村、非本村民户数及人数)、村民及集体收入状况、社会保障状况、城中村改制状况等;2、用地现状: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等)、土地利用性质(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设施用地等);3、权属状况:土地权属(合法、)、房屋权属(合法权属、建筑);4、建筑物现状:总量、分类建筑面积等;5、留用地指标落实情况;6、文物、历史文化街区、有保留价值的建筑、古树名木等;7、现状历史资料:图片、影像等。

(二)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由区政府根据现状摸查情况和改造需要初步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

改造规划围原则上为旧村庄的行政区划围。

以此为基础,结合所在地块的特点和周边规划路网结构,整合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旧厂房用地)、废弃矿山用地、国有土地等周边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改造围,实行连片整体改造。

连片整体改造涉及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等,在“三旧”改造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通过土地位置调换等方式,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使用。

市“三旧”改造办公室依据区政府提出的初步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最终确定改造规划围和改造围。

(三)编制改造方案区政府依据“三旧”改造规划指引、市“三旧”改造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组织编制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以下容:1、现状摸查情况。

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规划、现行城乡规划、房屋权属及用途等情况(需取得区国土房管分局书面证明)。

2、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补偿安置原则、基准面积、改造成本(拆除成本、临迁费用、货币补偿费用、复建成本、保留建筑整饰修缮费、不可预见费用等)、回迁时序等。

3、融资模式。

公开出让(明确是否捆绑安置房建设)、自主改造、整村搬迁等;4、资金平衡、筹措、运作方案。

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批流程

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批流程

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批流程城中村改造旨在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住质量,打造美丽宜居的城市。

城中村改造涉及的环节较多,需要多方面的部门协调和批准。

下面将介绍一个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批流程。

第一步,拟定方案。

在拟定城中村改造方案之前,需要进行前期调研,对城中村的现状进行详细了解,包括建筑结构、用地性质、居民人口情况等,找出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

拟定城中村改造方案需要考虑到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因素,满足政策要求与居民诉求的双重需要。

第二步,组织评估。

拟定城中村改造方案之后,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方案进行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经济性等。

根据评估结果,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三步,公示和听证。

为了确保方案的公开透明和广泛参与,需要在方案评估后向公众公示方案内容,并且开展听证会。

听证会可以让居民向相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他们的不满和担忧,同时也可以提高方案的水平和质量。

第四步,审批和批准。

城中村改造方案获得公众的认可后,需要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批与批准,包括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住建等各个方面。

审批和批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且要保证过程公正透明。

审批和批准应该有一个清晰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以便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有序进行。

第五步,实施方案。

方案获得批准后,需要对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详细规划和细化,并且组织具体实施。

实施城中村改造方案需要各个部门的协作,包括工地监督、环境保护、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

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还要注意安全、环保和公共利益等问题。

以上是一个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批流程。

总体而言,城中村改造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部门紧密协作,批准流程要严密、规范和透明,以保证方案的实施和改造效果的达成。

城中村改造工程工作方案

城中村改造工程工作方案

城中村改造工程工作方案一、项目概况城中村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特殊区域现象,由于城市化进程中快速发展、城市规划和管理的滞后,以及农村人口迁徙等因素,导致了城市中出现了一些非正规的居住区,即城中村。

这些城中村通常是指城市中一些老旧的居住区,其基础设施陈旧、环境恶劣、卫生条件差等,已经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居民的居住环境。

因此,城中村改造工程的开展已经成为了城市管理和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城中村改造工程的目的是提高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改善城市面貌,并且提高城市的功能和品位。

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改造、建筑物改造、环境改善、居民搬迁、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

因此,城中村改造工程需要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和具体的工作流程,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二、工程前期准备1.项目选址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的选址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需考虑到城市规划、自然环境、基础设施条件、居民迁移等因素。

在选择改造项目的时候,需考虑到该地区的基础设施情况和居住环境,确保改造项目的可行性。

2.项目调研在确定项目选址后,需要进行详细的项目调研工作。

包括对选址地区的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情况、居民情况、环境影响评估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和研究,为后续的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3.项目规划根据项目调研的结果,进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规划工作,包括项目建设规模、用地布局、居民搬迁安置方案、配套设施建设方案等内容。

并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土地利用、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规划和设计。

4.项目立项完成项目规划后,需要进行项目立项工作,包括项目的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报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内容,为后续的工程审批和施工准备工作做好准备。

5.项目审批完成项目立项后,需要进行项目审批工作。

包括城市规划审批、土地使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等。

确保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模式与流程-091014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模式与流程-091014
三、根据调查资料初步统计,全市147个“城中村”中有A类村32个,B类村16个,C类村 99个
四、二环内52个“城中村”中有A类村13个,B类村14个,C类村25个
B类村改造模式——土地较富余,以还建安置及货币安置等成本换 取开发用地
开发项目 获取成本
按政府认可 楼面地价 换算
还建安置 成本
货币安置 成本
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的原则和目标
四、原则 依法行政,有情操作 改制先行,改建跟进 统筹兼顾,属地管理
五、目标 促进“城中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模式转变,使其成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 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将“城中村”村民农业户口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 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 逐步将“城中村”中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的人员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依法将“城中村”的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 按照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标准及要求,改善“城中村”的公共设施,建设文明社区 按照城市管理规范要求,提升城市整体功能
被征收农用地中的耕地:属于中心城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3万元/亩;其他1.5万元/亩
被征收农用地中的耕地:50元/㎡ 被征收农用地中的耕地:1.5万元/亩
被征收土地中的全部集体所有土地:耕地2000元/亩,非耕地1500元/亩
集体所有土地征地成本:住宅类0.7%、非住宅类1.1% 土地面积×0.372元/㎡ 供地底价×0.65%
武规土资发 (2006)24号
依据《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挂牌出让土地成本测算操作规范(试
行)》 (武城改办【2009】2号),城中村改造项目挂牌底价T=
A+(B1+B2+B3)×1.15+B4×2+B5+B6+B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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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工作流程与内容
一、 工作流程
与区、村委人员成立项目公司和工作小组 摸查采集基础数据 委托规划师出设计方案
评估经济技术指标
与村委研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与政策支持
召开村民大会或股东大会
与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
与村签订土地出让溢价分成协议
报方案予区政府,争取“一村一策”
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批示



段 谈
判 出


挂牌出让,办理国土证
办理总规方案批复和用地规划许可证
落实土地返还款到位情况
办理拆迁许可证,安置村民,动工拆迁
施工
二、仑头村和登峰村改造的商业模式
1)与村合作,成立项目公司,研究改造方案,前期报批工作以村
为名义主体,项目公司为操作平台,争取政府税费减免、地价
返还等政策,落实“一村一策”;
2)设定门槛,通过“招、拍、挂”方式委托土地开发中心出让土
地,由项目公司参与摘牌
3)若项目公司摘牌成功,并最终成交价格高于我司与村协商的土
地成本,则底价部分按照政策返还村,并由村返还项目公司用
于建设,溢价部分按照2:8(暂定)比例双方分成,即村分
成20%,我司分成80%。

4)若土地出让超出我司所能接受的价格而最终未能摘牌,则我司
与村就土地溢价部分按照5:5(暂定)比例进行分成,用于
补偿我司前期投入成本。

5)项目公司中标后,由村负责完成动员、临迁、安置等工作,我
司负责设计、施工、融资、销售等工作。

6)项目开发建设后与村按照合同约定以利润或物业方式分成收
益。

三、仑头村和登峰村改造的前期工作内容
1)委派专职人员(3-4人)与区、村委人员成立工作小组,扎根
村委会办公,开始采集基础数据,包括摸查用地面积、拆迁面
积,违章面积、有证面积、商铺面积、户数、人口、用地范围
地形图、红线坐标、保留建筑等。

2)委托规划设计人员设计规划方案,研究经济技术指标,评估投
入产出和测算投资收益,取得村委会一致意见。

3)根据规划方案与村委会研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研究需要政
府支持的政策。

4)召开村民大会或股东大会,并与村民签订拆迁补偿合同。

5)与规划方案指标以村委名义,一并报予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
组,争取“一村一策”政策。

6)与登峰村达成正式合作开发合同,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7)取得区政府同意后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批示,争取开设项
目“绿色通道”。

8)根据市政府批文在市规划局办理用地设计要点,并与土地开发
中心拟定招拍挂条件。

9)经土地开发中心挂牌出让,签订出让合同,办理国土证。

10)办理总规方案批复和用地规划许可证。

11)落实土地返还款到位情况。

12)落实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细节,办理拆迁许可证,动工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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