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一)
浅谈社会联合帮教工作的作用意义及方法

浅谈社会联合帮教工作的作用意义及方法社会联合帮教工作是指社会各界联合起来,共同参与并支持罪犯的改造和重返社会的过程的工作。
其作用和意义体现在多个方面,同时也需要有效的方法来进行实施。
首先,社会联合帮教工作可以为罪犯提供一个机会和平台,帮助他们改变自己,重新融入社会。
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往往会感到孤独、无助和迷茫,他们面临着在监狱中度过余生的可能性。
而社会联合帮教工作的介入,可以为罪犯提供希望和动力,让他们相信自己还有改变的机会。
通过帮助罪犯获取教育、职业培训和心理辅导等服务,提高他们的素质和技能,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他们重返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社会联合帮教工作可以促进罪犯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罪犯在改造过程中需要得到社会的理解、包容和接纳。
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帮教工作,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消除对罪犯的歧视和偏见,推动社会对罪犯的态度转变,为罪犯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同时,社会联合帮教工作还可以提供就业机会、创业支持和社会福利等各种保障,为罪犯创造重返社会的条件,实现持续改造和自我发展,促进罪犯和社会的和谐共处。
再次,社会联合帮教工作可以提高社会的安全稳定水平。
罪犯重新融入社会后,如果得不到适当的援助和支持,可能会再次陷入犯罪的行为中。
而通过社会联合帮教工作,可以为罪犯创造正当的生活和就业机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重建对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尊重和遵守。
社会联合帮教工作的进行可以增强罪犯的社会责任感和法治观念,提高其违法犯罪的自觉性和自制力,减少其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从而促进社会的安全稳定。
实施社会联合帮教工作需要采取以下几个方法。
首先,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联合帮教网络。
社会联合帮教工作需要各方的积极参与,可以组建由政府、法律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方代表组成的联合帮教工作组织,共同制定具体的帮教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实施分工合作,形成横向和纵向的联动机制,确保帮教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无缝衔接。
从社会角度看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和作用

从社会角度看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和作用2023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已经成为社会治安稳定的不可或缺的一环。
该项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是深远而广泛的,从社会角度分析,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在于通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社会化安置,缓解了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了社会安定。
刑释解人员是社会上被判定有犯罪行为的人员,这些人在监狱服刑期间,接受了一定的改造教育,但是如果没有合适的帮教和安置,他们重新回到社会后,可能会再次违法犯罪,扰乱社会秩序。
因此,刑释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转型的必要措施。
二、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尽快重返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在于通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社会化安置,促进其尽快重返社会,重新融入社会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经过长期服刑,心里可能存在一定的不适应感,因此在重新回到社会后,需要接受专业的帮教和辅导,以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在工作和生活中逐渐习惯和适应。
三、发挥刑释解人员再就业和生产力的作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在于发挥刑释解人员的再就业和生产力的作用。
经过改造教育和帮教辅导的刑释解人员,可以很好地适应工作环境和要求,成为一名合格的劳动者。
实际上,部分刑释解人员因为缺乏对社会环境和生活方式的了解,往往较难找到稳定的工作,这也是他们重新回到社会后面临的一个问题,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四、强化社会法制意识,降低犯罪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在于强化社会法制意识,降低犯罪率。
帮助刑满释放人员积极融入社会生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依法用工、经商、生活,不断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性和承担责任的意识,从失败的经验中汲取教训,反思自己的错误。
同时,在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找到切实可行的工作之后,不再依赖不正当的渠道谋取收入,能够在社会上有自己的稳定地位,心理上不容易出现不良倾向,从而极大地降低了犯罪率的发生。
社会工作在青少年犯罪预防与改造中的作用

社会工作在青少年犯罪预防与改造中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给社会安全和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专业和综合性的干预手段,在青少年犯罪预防与改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社会工作在此领域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现状分析青少年犯罪是指18岁以下的年轻人在法律上所犯下的各种违法行为,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以及吸毒等。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青少年犯罪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伤害,也给犯罪者自身和整个社会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预防和改造青少年犯罪势在必行。
二、社会工作在青少年犯罪预防中的作用1. 提供社会支持和帮助社会工作通过为青少年提供社会支持和心理帮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降低犯罪的风险。
社会工作者可以提供咨询服务、心理辅导、职业指导等,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律意识。
2. 制定个性化的干预计划社会工作以个人为中心,为每个青少年制定个性化的干预计划。
通过深入了解青少年的家庭背景、成长环境和心理特点等,社会工作者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和需求,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帮助青少年走出犯罪的阴影。
3. 建立合作网络社会工作不仅关注青少年个体,还与家庭、学校、社区等相关机构建立合作网络,形成多元化的专业支持体系。
社会工作者与其他专业人员合作,共同制定可行的预防措施和干预方案,共同努力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三、社会工作在青少年犯罪改造中的作用1. 提供社会康复服务对于已经犯罪的青少年,社会工作可以通过提供社会康复服务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社会康复服务包括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帮助他们重建自信、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发展机会。
2. 进行亲密关系重建青少年犯罪往往与家庭关系紧张、亲密关系缺失有关。
社会工作在犯罪改造中致力于重建青少年与家庭的亲密关系。
社会工作者通过家庭访问、家庭教育等方式,帮助家庭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为青少年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监狱可以给犯人提供教育和改过自新的机会 作文

监狱可以给犯人提供教育和改过自新的机会作文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社会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趋向于和谐、稳定、健康。
监狱对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实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保障。
随着社会的进步,监狱工作不断发展,罪犯的教育改造越来越趋向于社会化、大众化、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对监狱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来。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来阐述社会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分析历史原因的基础上,对当前监狱在社会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
那么,对罪犯进行教育对罪犯重新回归社会的意义有哪些:(1)培养就业能力,用科学的理论和思想来改造他们的价值观、价值观,有助于培养罪犯的竞争意识。
罪犯的反社会性心理和意识,仅仅是罪犯再社会化的基础和前提,罪犯生产劳动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培养他们的就业能力。
一方面看到科学和文明管理,逐渐克服他们在社会化过程中发生的病态,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看出罪犯原来的犯罪意识和恶习、放荡的行为习惯,这也是对其进行处罚的重要目的之一;(2)自我的意识发展欠佳。
主要是1954年8月2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就必须自觉培养社会主义的竞争意识,使他们与接受过去决裂、反映人类本质的生产活动,主要是、文明化的劳动改造过程中进行规范化的管理,才能获得适应于现实社会的行为方式。
它意味个体放弃原来的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使罪犯实际地感受到强迫劳动、守法意识和道德意识、劳动改造在罪犯再社会化中的作用。
我国在1951年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反社会性是指犯罪者的人各所呈现出的与社会规则和价值准则想悖的品质与倾向,,犯罪人是属于人类总体的一部分他们与非犯罪人并无生物学上或者人种学上的类的差异。
监狱组织罪犯所从事的劳动,说他们是社会成员是因为他们在人的自然属性犯罪人与非犯罪人并无本质的区别.犯罪人与非犯罪者之间的区分只是一种文化的后果,要从新回归社会.这种再社会化就属于这种被动的社会化,他们需要就业:一种是由于生活环境的突然改变与变迁。
对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

对当前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思考我国监狱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而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我国监狱的最终目标和任务,在国家文明不断进步,国家法制日趋完善的今天,如何发挥监狱的矫正功能,进一步提高罪犯的改造质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就新形势下怎样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近年来,教育手段的淡化、弱化和形式化,是监狱界普遍反映的一大现象,严重影响了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
控制、稳定、改造罪犯的关键举措是加强罪犯的教育,打破他们的犯罪心理结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会必要的谋生技能,获得社会的承认和认同。
因此,作为监狱职能部门,要正确认识存在的问题,着力于教育改造的改革,全方位提高教育改造质量。
积极探索教育改造罪犯的新方式、新方法和新举措,以促进教育改造工作的新发展。
一、当前教育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教育改造的主体地位未能充分体现。
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是三大改造罪犯的手段,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在现实中,其地位和作用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淡化和弱化的倾向依然存在,教育改造工作的法定原则和主体地位被其它工作所削弱。
(二)注重形式,轻视内容,存在着形式主义倾向。
从实际情况来看,教育改造工作的考核机制缺乏活力,考核方法不够科学、严谨,只注重结果的考核,忽视教育过程的量化考核,与实际工作衔接不紧,往往以生产产值作为定量考核。
这种重形式、轻内容的考核方式制约了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现行罪犯教育方法和方式难以适应押犯构成新情况。
近年来,警察通过岗位再培训大练兵等教育,整体素质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但面对押犯构成的新情况、新特点的变化,在施教方法和手段上还相对滞后,尤其是将主要精力放在了全力维护监管秩序稳定工作上,加大了工防范工作力度,采取死看死守的方法,换来了暂时的稳定,但对深层次的犯情动态了解甚少,不愿意在教育改造工作中投入过多的精力和时间,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工作方法简单。
浅析社会工作在问题青少年社区矫正中的意义及其运用

浅析社会工作在问题青少年社区矫正中的意义及其运用问题青少年,是指那些在成长过程中遇到困难甚至走上了犯罪道路的青少年。
社区矫正,是指对于那些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进行法律上的处罚和社会上的矫正。
这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过程,需要多方协作来完成。
而社会工作的角色就是在这个过程中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
首先,社会工作能够为问题青少年提供心理上的支持。
问题青少年通常具有一定的心理问题,如压力和焦虑等,这是他们走向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社会工作能够通过心理咨询等方式,为问题青少年提供相应的心理支持和减少犯罪再犯率。
其次,社会工作能够为问题青少年提供教育上的支持。
把他们教育成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不仅是罚款或限制自由的问题,更应该是一种教育。
社会工作可以提供违法少年相关的教育和培训,让他们了解自己所犯的错误,以及如何改正他们的行为。
这也能帮助问题青少年更好地适应社会,减少再次犯罪的概率。
第三,社会工作能够为问题青少年提供社交上的支持。
问题青少年往往缺乏社交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他们与周围的社会失去了沟通。
社会工作可以为他们提供参与社会的机会,例如社会工作中的各种社会活动。
最后,社会工作能够为问题青少年提供解决问题的支持。
犯罪青少年往往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就业问题,暴力问题和家庭问题等。
社会工作可以帮助他们找到针对单个问题的解决方案,以确保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他们的生活环境。
总之,社会工作在问题青少年社区矫正中的意义和运用极为重要。
社会工作不仅可以为问题青少年提供各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同时也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减少再次犯罪的概率。
社会工作在解决社会问题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也是促进社会进步的希望之一。
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教育改造罪犯是司法部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其目的在于促使罪犯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司法部制定了系统、全面的教育改造罪犯纲要。
一、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意义教育改造罪犯不仅是对罪犯个体的挽救和改造,更是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维护。
通过有效的教育改造,能够降低罪犯重新犯罪的概率,减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同时,这也是体现法治精神和人道主义关怀的重要举措,彰显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二、教育改造罪犯的基本原则1、法治原则教育改造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罪犯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要对其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应有的惩处。
2、因人施教原则每个罪犯的犯罪原因、性格特点、文化程度、家庭背景等都有所不同。
因此,在教育改造过程中,要充分了解每个罪犯的个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改造方案。
3、综合施策原则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和方法,包括思想教育、文化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心理健康辅导等,全方位地对罪犯进行改造。
4、注重实效原则教育改造工作要注重实际效果,以罪犯的思想转变、行为规范和重新融入社会的能力为衡量标准,不断改进和完善教育改造方法。
三、教育改造罪犯的主要内容1、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教育,帮助罪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危害,增强悔罪意识。
2、文化知识教育针对罪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的情况,开展基础教育,提高其文化水平,为其接受其他教育和重新融入社会打下基础。
3、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社会需求和罪犯的自身特点,开展实用的职业技能培训,使罪犯在刑满释放后能够具备一定的就业能力,自食其力,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4、心理健康辅导关注罪犯的心理健康,对存在心理问题的罪犯进行心理咨询和治疗,帮助其克服心理障碍,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
四、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和途径1、课堂教育设立专门的教室和课程,由专业的教师或管教人员进行授课。
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初探(一)

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初探(一)内容提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社会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趋向于和谐、稳定、健康。
监狱对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实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保障。
随着社会的进步,监狱工作不断发展,罪犯的教育改造越来越趋向于社会化,大众化,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对监狱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来。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来阐述社会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分析历史原因的基础上,对当前监狱在社会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提出几点建议,希望有助于推进社会帮教工作在今后教育改造上有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社会帮教罪犯教育改造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初探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与改造罪犯的任务,是与犯罪现象作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不仅需要监狱民警对其进行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而且还要组织社会力量进行帮助教育。
一、社会帮教对教育改造罪犯的意义和作用。
我国《监狱法》第61条规定,教育改造罪犯要实行“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办法”。
罪犯是犯了罪而被依法惩罚的人,是社会特殊的群体,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使之成为守法公民,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总体目标。
因此,如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罪犯教育改造成果,成为现代监狱民警的重点课题。
而社会帮教工作,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一个重要手段,显得尤为重要。
它是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改造罪犯的主要载体。
社会帮教,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利用监狱以外的社会力量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辅助教育活动。
它是通过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来实现教育改造的个别化、社会化和科学化;是监管改造机关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基本教育手段之一。
它的作用在于能够使罪犯体悟到国家和社会、家庭的温暖,增强罪犯改造信心,鼓励罪犯在希望中改造;能够使罪犯感受到犯罪行为对受害者的伤害,正确认识量刑,促进罪犯责己思过,认罪服法;能够使罪犯及时感受到时代信息,开阔罪犯的眼界,调节罪犯狱内单一生活节奏,丰富罪犯的精神生活,促进罪犯的再社会化进程;同时,它还有利于争取社会对监狱工作的支持,促进监狱工作的整体进步,树立社会主义新型监狱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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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一)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社会环境的要求越来越趋向于和谐、稳定、健康。
监狱对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实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保障。
随着社会的进步,监狱工作不断发展,罪犯的教育改造越来越趋向于社会化,大众化,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对监狱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中来。
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从社会帮教对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意义和作用来阐述社会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分析历史原因的基础上,对当前监狱在社会帮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提出几点建议,希望有助于推进社会帮教工作在今后教育改造上有进一步发展。
监狱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惩罚与改造罪犯的任务,是与犯罪现象作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不仅需要监狱民警对其进行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而且还要组织社会力量进行帮助教育。
罪犯是犯了罪而被依法惩罚的人,是社会特殊的群体,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使之成为守法公民,是我国监狱工作的总体目标。
因此,如何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罪犯教育改造成果,成为现代监狱民警的重点课题。
而社会帮教工作,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一个重要手段,显得尤为重要。
社会帮教,就是通过之社会教育资源的整合,来实现教育改造的个别化、社会化和科学化;是监管改造机关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基本教育手段之一。
它的作用在于协助监狱民警做好服刑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使之成为安心改造,遵纪守法的公民。
我国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这项活动已进行了近二十年。
我国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帮教活动的主要特点是:参加帮教的人员广泛,有党政机关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机关人员;工会、青年团、妇联的代表;各行业的英雄模范;社会知名人士;社会上的老干部、老教师等;帮教的方式主要是社会帮教人员来到监狱看望罪犯,给罪犯作报告、讲话等;帮教的重点主要是法制、道德、理想、前途教育等。
由于这项活动对增强罪犯生活信心、鼓励罪犯接受改造、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所以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的帮教已成为中国改造罪犯工作的特色之一。
这里先举一个发生在身边的例子:我监罪犯邱某(福建省永安市人,23岁,小学文化,犯故意杀人、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0年4月25日入监),入监以来,由于恶习较深,对自己要求散漫,监规纪律意识淡薄,服刑期间经常顶撞民警、打架斗殴,违规不断,民警对其多次谈话教育,均无效果,被监狱列为顽危重点控制人员。
后在查阅该犯档案过程中发现,其家中还有父母、兄弟姐妹等亲人,但从未来探望联系过,经过多方努力,与其家属联系、沟通,协商帮教工作。
经过近半年的帮教,该犯在思想、行为上有明显的改观,改造表现也有较大进步,并获得了减刑1年的奖励。
该案例虽然是社会帮教在罪犯教育改造中的一个小小例子,但它反映出,帮教工作尤其是亲情帮教在促进监管安全稳定,教育改造罪犯中不可忽视的作用,它可以唤回一个人的灵魂,找回失去的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可以说,撇开社会帮教的教育改造工作是不健全的,是孤立的,只有把监狱民警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社会力量对服刑罪犯的帮教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是全面的、行之有效的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手段。
我国社会帮教的种类主要是“两个延伸”,即向外延伸和向后延伸。
所谓向外延伸,是指发动罪犯亲属、罪犯原所在单位和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监狱的改造罪犯工作,比如邀请社会知名人士来监狱做规劝、感化工作,组织表现出色的出狱人来监狱现身说法做报告,动员罪犯亲属来监狱做规劝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一种形式,是监狱与罪犯亲属、原工作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的政府签订相互配合、共同教育改造罪犯的帮教安置协议。
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在改造罪犯和社会帮教方面的职责及具体内容。
监狱方面负责做到:对罪犯实施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积极进行思想、文化和技术教育,组织他们参加文艺、体育等有益活动,
为他们回归社会后安置就业创造条件;积极做好探监亲属的工作,对重点对象进行家访,经常向他们介绍罪犯的改造情况,充分发挥亲属的特殊作用,等等。
地方负责做到:经常动员组织社会各界到监狱对罪犯进行宣传教育,促进罪犯的思想改造;积极配合监狱做好罪犯亲属工作,帮助解决罪犯家庭遇到的具体困难,依照法律和政策妥善解决出狱人的入户、就业、就学问题,等等。
向外延伸包括亲情帮教和社会团体、个人帮教两个方面。
所谓向后延伸,是监狱在罪犯出狱时,要如实向地方政府介绍其改造表现,并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出狱人的安置帮教工作。
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积极为刑释人员做好接收、教育、就业指导等帮教工作。
如组织刑释罪犯在网上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为他们与用人单位见面提供条件,并邀请社会用人单位到监狱招聘即将刑释罪犯,提高刑释人员就业的竞争力。
经过二十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动员社会力量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这一做法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当前监狱社会帮教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一、社会和监狱在社会帮教工作上的思想认识不高、重视不够。
长期以来,监狱社会帮教工作受诸多传统因素制约,一直未能在教育改造罪犯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使这一有效教育形式始终难以在高墙内找到应有位置。
当前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主要靠监狱民警的日常管理教育,而对社会帮教在促进罪犯教育改造工作上的重要作用认识不高,导致对社会帮教工作不够重视。
另一方面,由于长期以来的历史原因,监狱机关处在一个封闭的社会环境中,社会对监狱缺乏了解,对罪犯的教育改造缺乏认识,人们的意识形态中始终保留着教育改造罪犯是监狱机关的责任,与社会没有关系的思想,特别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由于认识上的偏差,社会公众在观念上把监狱服刑罪犯看做是社会上的“渣滓”。
只能严惩,不能施以帮助教育,否则就是“立场”不坚定。
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后,随着科学地认识犯罪原因,社会公众心理也发生了变化,即对监狱服刑罪犯由完全排斥到逐渐宽容,认为他们既是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害人者,又是需要社会力量予以帮助教育的一个特殊群体。
但总体上对罪犯的帮教工作还缺乏认识,主动性不强。
这是影响和制约社会对监狱服刑罪犯进行帮教的主要因素。
二、社会帮教面窄,帮教形式单一。
在社会帮教过程中,由于社会参与帮教人员少,需要接受帮教罪犯较多,无法满足每一位需要帮教的罪犯,造成实际受帮教罪犯过少,只能从罪犯当中选出一小部分接受帮教。
并且,参与社会帮教人员多是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对服刑人员进行形势、政策、法律、道德等方面内容教育,而对于一些需要心理健康教育等专业帮教人员较少,总体帮教面窄。
在帮教形式上,在具体的帮教活动中,主要做法是请罪犯亲属来监看望、安慰、鼓舞罪犯,以促进罪犯能够安心改造;请社会团体到监对罪犯进行道德、理想、前途教育,增强改造信心等方式,缺少帮教“互动”,形式比较单一。
三、社会帮教活动次数少,流于形式。
由于思想上的不重视,以及随着监狱工作的发展,监狱越来越注重生产效益,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生产上,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有所弱化,社会帮教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显然被忽视。
主要表现在各种帮教活动次数太少,一般每年三到四次,且过多流于形式,没有取得较好实效。
以我监为列,每年监狱都会邀请社会相关人员进监帮教,并分发慰问品,主要帮教人员有周边县、市政府机关、司法工作人员、律师等,为罪犯做形式、政策、道德教育,提供法律援助,提供就业指导等,但次数不多,且受帮教对象有限,一些地区边远特别是外省籍服刑人员,长期缺少社会帮教。
四、各地对社会帮教工作做法不一,参差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