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贺州市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贺州市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01•【字号】贺政办发〔2018〕123号•【施行日期】2018.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贺州市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贺政办发〔2018〕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2018年度贺州市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1日2018年度贺州市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一、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为落实市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严格执行“水十条”,持续推进水污染治理,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环保约束性指标,经统筹考虑各县(区)环境质量和减排潜力,确定各县(区)主要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2018年各县(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比2017年削减0.2%,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3.3167万吨,全年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0.3445万吨。
二、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一)列入初步计划的减排项目1.化学需氧量(COD)减排全市化学需氧量计划减排项目63项,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918.854吨。
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62项,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918.846吨;工业企业治理工程减排项目1项,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008吨。
2.氨氮(NH3-N)减排全市氨氮计划减排项目63项,预计减排氨氮量114.5吨。
规模化畜禽养殖减排项目62项,预计减排氨氮114.37吨;工业企业治理工程减排项目1项,预计减排氨氮0.13吨。
(二)自主筛选的减排项目各县(区)对照下达减排目标,除完成列入初步计划的减排项目外,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自主筛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减排项目,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贺州市各县(区)主要大气污染物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贺州市各县(区)主要大气污染物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27•【字号】贺政办发〔2017〕155号•【施行日期】2017.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贺州市各县(区)主要大气污染物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2017年贺州市各县(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2017年贺州市各县(区)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27日2017年贺州市各县(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一、主要大气污染物控制目标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2017年各市环保约束性指标目标任务的通知》(桂环函〔2017〕2094号)要求,严格执行“大气十条”,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确保完成环保约束性指标,结合我市实际,统筹考虑各县(区)环境质量和减排潜力,确定我市主要大气污染总量控制目标: 2017年我市SO2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比2015年削减25.0 %;NOX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比2015年削减21.0 %。
经自治区环保厅核算,2016年我市SO2排放总量为8072吨,比2015年(9905吨)削减18.5 %;NOX排放总量为9882.1吨,比2015年(11741吨)削减15.8 %。
2017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为比2016年削减比例为6.5%(约525吨),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7547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比2016年削减比例为5.2%(约514吨)。
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一)二氧化硫(SO2)减排。
全市二氧化硫计划安排减排项目1项,预计减排二氧化硫550吨。
(二)氮氧化物(NOx)减排。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23•【字号】桂政发[2008]26号•【施行日期】2008.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8〕2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决定》(桂发〔2008〕18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十一五”后三年(2008年-2010年),全区必须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23项,日处理污水457万立方米(其中,新开工项目101项,日处理污水346万立方米;续建项目22项,日处理污水111万立方米);完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84项,日处理垃圾13330吨(其中,新开工项目73项,日处理垃圾9860吨;续建项目11项,日处理垃圾3470吨),并同步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和垃圾收运设施。
(一)2008年目标任务2008年底,全区地级市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部分处理率不达标的地级市、所有县级市、县城人口达10万人以上的县、地处主要江河和主要饮用水源的县、国家级园区必须开工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
(二)2009年目标任务2009年底,所有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的市、县和国家级、自治区级园区都必须开工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
贺州八步区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实施方案

贺州八步区处置国有僵尸企业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贺州八步区作为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近年来面临国有僵尸企业的问题日益突出。
这些企业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管理不善、市场变化等多种原因,陷入长期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不仅严重影响了地区的经济发展,也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因此,处置这些国有僵尸企业,对于八步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处置原则与策略1、依法依规:所有处置行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公开透明:处置过程应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
3、分类施策:针对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处置方案。
4、稳妥有序:确保处置过程稳妥有序,防止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具体措施1、成立专门工作组:由区政府牵头,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僵尸企业的调查、评估和处置工作。
2、资产重组:对具有部分生产能力但经营困难的僵尸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进行改造升级。
3、破产清算:对无法改造升级的企业,依法进行破产清算,释放土地、设备等资源。
4、政策扶持:对处置过程中涉及到的职工安置、债务处理等问题,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5、监督执行:对整个处置过程进行监督执行,确保方案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四、实施步骤1、调查评估:对所有国有僵尸企业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明确其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和处置价值。
2、制定方案: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具体的处置方案。
3、方案审批:将处置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进行实施。
4、公开招标:对需要进行资产重组的企业,进行公开招标,引入战略投资者。
5、破产清算:对无法改造升级的企业,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6、资源释放:在破产清算完成后,释放土地、设备等资源,为新的经济发展提供空间。
7、监督执行:在整个处置过程中,实施严格的监督执行,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五、预期成果与影响通过本次国有僵尸企业的处置,贺州八步区将释放出一批优质的资源,为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同时,可以改善当地的社会环境,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企业信用报告_广西汉威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目录一、企业背景 (5)1.1 工商信息 (5)1.2 分支机构 (5)1.3 变更记录 (5)1.4 主要人员 (7)1.5 联系方式 (7)二、股东信息 (8)三、对外投资信息 (8)四、企业年报 (8)五、重点关注 (10)5.1 被执行人 (10)5.2 失信信息 (10)5.3 裁判文书 (10)5.4 法院公告 (11)5.5 行政处罚 (11)5.6 严重违法 (11)5.7 股权出质 (11)5.8 动产抵押 (11)5.9 开庭公告 (11)5.11 股权冻结 (12)5.12 清算信息 (12)5.13 公示催告 (12)六、知识产权 (12)6.1 商标信息 (12)6.2 专利信息 (13)6.3 软件著作权 (13)6.4 作品著作权 (13)6.5 网站备案 (13)七、企业发展 (13)7.1 融资信息 (13)7.2 核心成员 (13)7.3 竞品信息 (14)7.4 企业品牌项目 (14)八、经营状况 (14)8.1 招投标 (14)8.2 税务评级 (14)8.3 资质证书 (14)8.4 抽查检查 (15)8.5 进出口信用 (15)8.6 行政许可 (15)一、企业背景1.1 工商信息企业名称:广西汉威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451122200003311统一信用代码:91451122MA5K93UF57法定代表人:郭凯组织机构代码:05952499-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经营状态:开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时间:2012-12-21注册地址:广西东融产业园(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八桂产业园规划工业大道南侧佛美厂房1#车间营业期限:2012-12-21 至 2022-12-20经营范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生物肥料销售;节能项目、环保项目、安防监控系统、水系统、市政工程、综合布线、弱电工程设计、安装及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生物能源技术与产品的安装;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废旧塑料、废旧橡胶、轮胎再生资源再利用。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07•【字号】贺政办发〔2018〕64号•【施行日期】2018.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贺政办发〔2018〕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贺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7日贺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为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贺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贺政办发〔2015〕163号),保障我市水环境质量,确保2018年度目标顺利完成,编制实施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桂政办发〔2015〕131号)、《贺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贺政办发〔2015〕163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西水污染防治行动2018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桂环发〔2018〕7号),以改善和保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分解落实重点任务,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统筹部署2018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系统推进我市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水质目标(一)饮用水水源2018年,龟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昭平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富川瑶族自治县涝溪饮用水水源地、富川瑶族自治县水文站老水厂饮用水水源地、钟山县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见附件2)。
(二)河流2018年,地表水质量达到《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年度目标要求,辖区内珠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西江流域水体水质保持优良(见附件3)。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贺政办发[2010]84号【发布部门】贺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5.28【实施日期】2010.05.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10〕8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贺州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贺州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污染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桂政办电〔2010〕58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贺州市2010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要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我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以下简称“重金属排放企业”)、重污染企业以及贺江沿岸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特别是重金属污染隐患,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调整和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一)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排放行为,提高重金属污染治理水平,查处一批重金属违法企业,从源头上防止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各项减排措施,促使各类企业减排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减排成效不断巩固,确保完成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贺州市八步区七里水库扩容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贺州市八步区七里水库扩容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22.03.29•【字号】桂水审批〔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贺州市八步区七里水库扩容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八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你单位报来贺州市八步区七里水库扩容工程(项目代码:2017-451102-76-01-020218)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一、七里水库位于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平安村境内,东经111°47′56″,北纬24°43′33″,始建于1973年,水库现状集水面积为25㎡,总库容为863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供水、防洪、发电、养殖等综合利用的水利工程。
七里水库扩容工程主要是将七里水库进行扩容后,功能相应调整为以供水、灌溉为主的中型水库,扩容后的七里水库总库容为1212万m3,比现状增加349万m3。
扩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拦河坝(含泄水建筑物)、二道坝、进水口、输水管道、上坝公路、边坡工程,完善工程安全监测和机电及金属结构。
扩容后的七里水库供水范围为桂岭镇镇区及周边村庄,2030年规划供水总人口7.99万人,灌溉1.2万亩农田。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水资源条件、水功能区划、区域水资源配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可改善桂岭镇镇区内生活、农业用水条件,提高城镇抗旱能力,推进城镇饮水安全建设,对八步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同意七里水库在七里河上取水。
二、基本同意项目取水方案(一)施工期取水方案。
施工期用水主要包括施工生活用水和施工生产用水,用水总量为13.3万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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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广西跃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十二月目录目录 (6)第一章项目综述 (5)1.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5)1.1.1项目名称 (5)1.1.2项目承办单位 (5)1.1.3项目拟建地点 (5)1.2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5)1.2.1研究工作的依据 (5)1.2.2研究工作的范围 (6)1.3建设规模 (6)1.3.1项目占地面积 (6)1.4项目结论 (6)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与必要性 (8)2.1项目建设背景 (8)2.1.1城市概况 (8)2.1.2排水现状和城市排水规划 (8)2.2.项目建设必要性 (9)2.2.1项目实施必要性 (9)2.2.2治理目标 (10)第三章建设方案 (11)3.1污水收集系统工程设计 (11)3.1.1污水收集系统主干渠道 (11)3.1.2污水收集系统提升泵站 (11)3.2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 (12)3.2.1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 (12)3.2.2设计进出口水质 (12)3.2.3处理工艺设计 (12)3.2.4工程主要建构筑物及工程设备 (13)第四章安全生产、消防和节能 (17)4.1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17)4.2消防 (17)4.3节能 (18)第五章组织机构及劳动定员 (19)5.1组织机构 (19)5.2工作制度 (19)5.3劳动定员 (19)第六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21)6.1固定资产投资 (21)6.1.1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21)6.1.2主要设施设备估算 (22)6.1.3编制依据 (23)6.1.4固定资产投资估算构成 (24)6.2流动资金 (25)6.3项目投资总额 (25)6.4资金筹措 (25)第七章经济分析 (26)7.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6)7.2财务评价 (26)7.2.1成本估算 (27)7.2.2损益估算 (27)7.2.3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27)7.3综合评价 (28)第八章研究结论 (29)第一章项目综述1.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1.1.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1.1.2项目承办单位项目承办单位:贺州市环保局1.1.3项目拟建地点项目拟建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1.2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1.2.1研究工作的依据⑴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贺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⑵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贺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2000)⑶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环保局提供的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其它基础资料⑷《贺州市统计年鉴》⑸广西壮族自治区环球建筑设计院编制《桂岭镇三清路街景规划设计》1.2.2研究工作的范围根据项目建设条件的实际状况,通过对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建设地点及建设条件、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计划、环境保护、消防与公共安全、投资估算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和分析,重点研究和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方案、投资估算,以便为项目的融资和建设,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1.3建设规模1.3.1项目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约60亩1.4项目结论(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政策污水处理厂建设是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发展的大型基建项目。
(2)建设规模确定科学合理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是根据贺州市八步区实际情况,并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并适当考虑了未来发展的需要确定的,较为科学合理确定的。
(3)建设项目选址合理可行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拟建地点为环保设施规划用地,建设地址的确定已通过了相关专家实地调研和系统论证,充分考虑了建设项目的整体布局及数量、地理交通等因素,满足建设工程要求。
(4)项目资金有保障项目资金由政府提供,来源有保障,可充分保证本项目建设。
(5)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健全项目区各级项目管理机构,加强组织管理,保证实施进度和建设质量,保证工程高标准建设并及时投入使用,尽快发挥项目应有的效益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2.1项目建设背景2.1.1城市概况⑴城市规模八步区总面积3686平方公里,总人口65万人(2009年底),辖12个乡镇、1个瑶族乡和3个街道办事处。
八步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有彝族、白族、傣族、壮族、苗族、回族、瑶族等多个民族分布。
⑵自然条件桂岭镇位于贺州市东北部、萌渚岭南麓,距贺州市政府所在地70 公里,乃粤湘桂三省(区)边陲重镇。
桂岭镇处于贺州市东北部粤湘桂三省(区)交界处,东经111.7 °—111.94°,北纬24.6 -24.78°之间。
东西宽约16.2 公里,南北长约19.24公里。
东与广东省连山县为邻,南和大宁镇接壤,西与里松、开山两镇相邻,北与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交界。
面积610 平方公里,折合620793 亩。
2.1.2排水现状和城市排水规划⑴排水现状目前八步区的排水体制为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主要集中在老城区,现有的排水管渠主要有水泥管、钢筋混凝土管及明沟加盖板等形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桂西河。
⑵城市排水规划旧城区排水系统逐步改造成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对于城区部分排水能力不足的雨水管道和明沟进行调整和改造,使雨水管道的服务面积率达到90%以上。
雨水管网系统的规划应利用自然地形,采用重力流的方式,将雨水就近排入水体。
为防止城区内局部地区在暴雨期的渍水严重的情况,局部地区内利用污水泵站排除暴雨期内城区积水。
工业污水必须先做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道系统,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城市污水量按给水80%计,则近期(2014年)城区污水量为26000m³/d,远期(2030年)城区污水量为67200m³/d。
2030年八步区污水管网规划采用树状结构,主要依据贺州市地形现状,采用重力流方式,使污水自流入污水处理厂,在局部地区使用提升泵站助排。
2.2项目建设必要性2.2.1项目实施必要性贺州市环境保护设施落后于城市的发展,至今城市排水设施尚不完善,部分地区排水管网年久失修,已不能满足城市排水要求。
每天有大量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桂西河。
建设污水处理厂是防止水污染,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保证河道畅通,保护生态环境的必要措施。
2.2.2治理目标拟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拟就近排入桂岭镇桂西河下游,本可研报告建议该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的B标准,并依此进行处理工艺和工程方案的研究和设计。
第三章建设方案3.1污水收集系统工程设计3.1.1污水收集系统主干渠道根据污水收集系统的排水体制需增设和改造的管道有:管材采用砼管和钢筋砼管、钢管,180°基础,大开挖施工。
3.1.2污水收集系统提升泵站根据管道深埋超过5-6m,设置污水提升泵站的原则,在城西桂西河两侧各设一座污水提升泵站。
污水提升泵站采用圆形钢筋砼结构,站内设粗格栅,将粗大悬浮物拦截,栅渣用皮带运输机送到运输车上外运填埋。
机械格栅采用栅前栅后水位差自动开停。
站内设有起闭闸门、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电动葫芦等检修设备。
3.2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3.2.1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本项目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一期2.6万m³/d,污水量总变化系数k总取1.3,厂区附属设施及建筑考虑预留远期扩容的发展需要。
3.2.2设计进出口水质3.2.3处理工艺设计采用CASS工艺二级生化处理,远期再生水回用措施采用过氯消毒工艺。
污水由管网收集后经格栅去除残留的漂浮物和软性杂物,汇入污水处理站集水井,再经泵提升流入沉砂池,在沉砂池中可除去相对密度较大的无机颗粒,如砂砾等,使无机颗粒与有机污染物分离,污水经沉砂池后由配水井自流进入CASS反应池,经过反应器一个周期的运行,水中有机污染物得到有效去除,处理达标后再通过滗水器将上清液排出,再经二氧化氯消毒后达标排放。
活性污泥则自行在池内回流,剩余污泥泵入污泥池,采用重力浓缩后干化处理后,外运处理。
3.2.4工程主要建构筑物及工艺设备⑴主要构筑物规格型号⑵主要工艺设备选型⑶机修设备⑷污水处理厂主要化验项目与分析方法⑸化验所需主要仪器⑹通讯设备⑺主要交通运输工具⑻主要通风设备第四章安全生产、消防和节能4.1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在工程设计中已考虑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程措施。
⑴各处理构筑物走道或构筑物与构筑物之间的走道均设置保护栏杆、防滑梯、水池边配备救生圈、绳索等安全措施。
⑵在产生有毒气体工段如污水提升泵站、化验室、加氯间等设置测定仪及通风装置。
⑶危险品仓库与其它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0m,并由专人管理。
⑷加氯间的安全防护符合GBJ13-8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⑸厂区管道闸阀均考虑采用操作转援杆至地面以上,便于操作。
⑹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防护以及操作条件均按电器有关安全规定设计。
⑺污水处理厂内必须配置救生衣、救生圈、安全带、安全帽等劳保用品。
4.2消防⑴厂区设有室外消火栓。
⑵配电室、污水提升泵站内设干粉灭火器。
档案室、资料室等配有灭火器。
⑶厂区内道路布置考虑消防车辆出入方便。
4.3节能⑴耗电量大的设备主要是水泵和氧化沟转碟曝气机,工程中已选用效率高、能耗少的先进设备和器材,在运转中泵的工作点位于效率最高区,以节省电耗。
⑵在高程布置中,节约水头损失,减少跃水高度,以节约水泵提升高度,节约电耗。
⑶选用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合理选择配电室位置,使其处于负荷中心。
⑷选用先进的控制仪表系统,对氧化沟的溶解氧,进水流量等实行自动监测,通过PLC实现最佳控制,合理调整工况,保证高效工作。
第五章组织机构及劳动定员5.1组织机构贺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工程统一由专设排水公司管理(定员另定),包括城区内的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按二级组织机构设置,厂部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等职能科室。
下设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化验室、机修、电修等车间或工段。
5.2工作制度年工作日: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水处理厂365天,主要生产岗位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8小时。
5.3劳动定员城镇污水治理工程项目需要在册总人数32人,其中生产工人27人,管理服务人员5人。
第六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6.1固定资产投资6.1.1固定资产投资估算6.1.2主要设施设备估算6.1.3编制依据⑴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⑵类似工作造价资料;⑶设部1996年颁发的全国市改工程投资估算指标;⑷设备价格采用厂商报价,不足部分参考《工程建设全国机电设备2000年价格汇编》,并包括运杂费;⑷筑安装工程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金额》(2001年)版;⑹其它费用的计取:根据建筑部建标(1996)628号文《市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计取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