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1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1
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1

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

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要求,为完善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各部门工作,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以强化各单位协作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为出发点,将信息化管理工作目标的考核与公司信息化建设相结合,与公司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形式

第四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营运总监任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企业管理部,各单位信息管理员为考核办成员。

第五条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每月底负责将各部门的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公布。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六条对各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一)各单位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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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报送的及时性。

(三)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填写的规范性。

(四)各单位信息报表与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五)领导要求纳入年度信息化考核的重大事项。

(六)开展信息化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核办法

第七条信息化考核实行日核、周查、月考核和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办法。

(一)日核以自我复核为主。每天报送各类报表、报告等信息资料前,各单位相关人员要认真核对、检查要报送的资料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数字有误错漏等,确保报送的资料合格、有效。

(二)周查以收受信息的单位检查和企业管理部抽查相结合为主。每周周末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进行检查;企业管理部视情况对部分信息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报送部门进行沟通、处理。检查和抽查结果作为月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月度考核由企业管理部组织考核办各成员进行考核。每月30号前,各单位对其它单位当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化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并将打分结果报考核办。由考核办对各单位所承担的考核内容及考核结果进行评分、汇总。

(四)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办汇总考核的情况进行审查评议后,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核、公布。

第五章计分原则

第八条目标绩效管理督查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在基本分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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