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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机构及内设处室

税务总局机构及内设处室

税务总局机构及内设处室税务总局机构及内设处室一、领导王军,男,汉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管工作主持国家税务总局的全面工作;分管人事部(党委组织部)、教育中心、税务干部学院。

基层联系点负责基层联系点全面工作。

吴海英,女,汉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

分管工作负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基层联系点负责对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姚来英,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社会保险费司(非税收入司)、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党建工作局(党委宣传部、巡视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王军局长分管人事司(党委组织部)。

基层联系点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上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税务局。

刘丽坚,女,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所得税司、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出版社;联系中国税务学会、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基层联系点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宁波、青岛税务局。

王道树,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司、货物和劳务税司、国际税务司、收入规划核算司、税收宣传中心。

基层联系点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广东省、海南省、深圳市税务局。

赵静,女,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财产与行为税务部、纳税服务部、财务管理部、集中采购中心。

基层联系点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辽宁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大连市税务局。

郝俊辉,男,汉族,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稽查局、督察内审司,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协助王军局长分管教育中心,税务干部学院。

基层联系点联系中国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调研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调研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调研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2.04.23•【文号】国税党字[2002]14号•【施行日期】2002.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调研工作的通知(国税党字[2002]14号2002年4月2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江泽民总书记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把今年作为调查研究年。

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税务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为了推动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做好税收调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加强税收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

税收调研既是税收科学决策的基础,也是不断增进税务干部素质与才干的重要途径,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急剧变革、快速前进中的税收事业具有突出意义。

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加强税收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结合国家大政方针、宏观形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广泛开展税收调查研究,并写出有针对性、有鲜明观点,且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物的税收调研成果。

要推进税收调研的制度化、经常化建设,并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税收调研活动的蓬勃开展。

二、围绕税收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2002年税收调研工作。

根据去年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今年要重点就以下内容开展调研:一是关于税收收入情况的调查与分析,特别是组织收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及税源变化情况。

二是关于所得税分享改革落实情况的调查。

三是关于全面推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及加强出口退税工作情况的调查。

四是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推行情况的调查。

五是关于近年来国家出台的重要税收政策实施情况的调查。

六是关于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情况的调查,特别是加油站和集贸市场税收专项整治情况。

中国税务报登报遗失声明怎么办

中国税务报登报遗失声明怎么办

《中国税务报》(China Taxation News)创刊于1991年1月3日,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的全国性经济类专业报纸。

现为周三刊,周一、周三对开十二版,周五对开八版,发行量达40万份。

《中国税务报》是全国性经济类报纸。

由国家税务总局主办。

周四出版,对开8版。

设有"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与经济"、"税收与社会"、"税制改革"、"经济透视"、"经济纵横"等数十个栏目及综合副刊。

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税系统有36个记者站,在地税系统有25个特约记者。

在北京、长春、武汉、上海、成都、济南、郑州、兰州设报纸分印点。

登报的意义在于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让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

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这样做及保护了遗失者,又防止了其他社会人冒充信息危害社会其他群体。

要不然干嘛费这么大力气登报呢。

劳民伤财的事情,现在登报有两种途径,一个是在报纸上一个是在手机上,更倾向于手机。

因为手机更接近于生活。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登报的具体流程:1.打开支付宝,搜索“跑政通”,点击进入小程序2.在跑政通页面,点击进入“自助登报”,切换到您所在的城市,点击“进入登报”,进到自助登报页面3.在自助登报页面,搜索或选择您要登报的证件类型,如身份证丢失,就选个人证件或直接搜索身份证4.选择好登报的证件类型后,进入到登报内容填写页面,在此页面按照格式填写您的登报内容,点击“选择报纸”后,可以选择想要登报的报纸类型,在选完报纸后,再次点击“选择报纸”,页面下滑到收件人信息的填写,按照要求进行填写,就可以收到邮寄的报纸了。

下面是具体的操作流程图:。

1、国家税务总局设12个职能司

1、国家税务总局设12个职能司

内设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设12个职能司(局、厅):(一)办公厅处理总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新闻发布;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房产等行政事务。

主任:孙瑞标副主任:王兰副主任:王陆进副主任:郭晓林副巡视员:王建生副巡视员:周维平(挂职)办公厅下设处室机构:局长办公室(总值班室)、办公室、文秘处、督办处、综合调研处、新闻宣传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室)、电子政务处、财务处、文印中心、信访处。

(二)政策法规司负责税政调查研究;组织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和实施细则;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定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司长:李三江(之前做个流转税管理司司长)巡视员:丛明副司长:杨元伟副司长:李万甫副巡视员:杨宏建政策法规司下设处室机构:综合处、税制改革处、法制处、复议应诉处(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世贸税收办公室。

(三)流转税管理司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龙岳辉性别:男年龄:42职务: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副司长主要经历:1982年参加税收工作历任税务所所长、县税务局副局长、局长1995年—1999年湖南省长沙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1999年—2003年湖南省岳阳市国家税务局局长2003年—2004年5月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处长2004年5月—现在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副司长(四)所得税管理司负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3.08.13•【文号】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3年第1号•【施行日期】2023.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其他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迫切需要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在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新时代税务人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定于近期启动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培养方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以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周期为4年。

二、培养方向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设置综合管理、税费业务、税收信息化3个专业,选拔110人,其中,税务系统内105人(含定向5人),税务系统外5人。

具体为:综合管理专业设税收传播、财务管理(含集中采购)方向,选拔20人,全部为税务系统内学员(含定向5人);税费业务专业设税政综合管理、税收经济分析、大企业税收治理方向,选拔70人,其中,税务系统内学员65人,税收经济分析、大企业税收治理方向选拔税务系统外学员5人。

税收信息化专业设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税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方向,选拔20人,全部为税务系统内学员。

三、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过硬,立场坚定,勤奋好学,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执行落实和分析研究能力强,发展潜力较大,身体健康。

2.本科毕业院校应为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原则上为一类大学),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或相应外语资质资格。

中国税务杂志社“税刊阅读”系统简介

中国税务杂志社“税刊阅读”系统简介

I CROSS-BORDER TAXATION管理行业.无论是私募基金服务还是投资经理服务, 也都不应以很多情况下没有与投资者个人发生直接联 系为由将其排除。

在向个人销售消费产品时,对卖给独立第三方零售商的可以穿透,进而适用新征税权, 基金、投资经理将金融产品卖给个人,尽管通过了中间的金融中介,为什么这些中介不能视为独立第三方 予以穿透呢?对于国际运输,排除的理由是现在的税 收协定规定仅在居民国纳税,新征税权不宜对制定已久的规则加以改变,就更加匪夷所思。

三是特许经营 模式范围太窄。

支柱一方案列举的饭店、旅馆仅是商业模式特许的一部分,其他还有面广量大品牌性快餐 连锁(诸如麦当劳、肯德基等)。

此外,还有生产到零售、批发到零售、生产到批发的产品分销特许,特许 人对商标使用、采购、产品定价有一定控制权,但收 取一定比例的特许费。

商品品牌许可则是受许人可以使用特许的品牌,特许人对商标使用、产品质量有控 制权,并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蓝图报告》将产品分销特许、商品品牌许可纳入新征税权,实质上是对受许人的穿透,使特许人、许可人与个人消费者发生联 系。

这样做的好处是范围更加广泛、公平,缺点是会强化甚至泛化特许经营模式,鼓励跨国公司将一般产 品的关联销售都转为特许、许可形式,收取高额特许费, 挤占市场国创造的常规利润。

跨国公司将这些利润转移到避税地、低税地后又会造成跨国利润转移的加剧,走到新征税权岀发点的反面。

e(未完待续)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苏州大学国际税收战略研究与咨询中心(责任编辑:高阳)中国税务杂志社“税刊阅读”系统简介税刊阅读系统是中国税务杂志社适应数字化时代发展要求,历时2年自主研发的税务期刊在线阅读平台,集 纳了杂志社主办的《中国税务》《税务研究》《国际税收》和合作单位主办的《税收经济研究》《世界税收信息》 等多种期刊的所有数字化内容,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数据量大,包括1.1亿文字、5.5万多篇文章、1360多期刊物;二是方便阅读,以PDF 版和网页版形式呈现,既能原汁原味阅览税务期刊的品貌,又可一字一句品读各类文章的要义;三是及时更新,与纸质刊物保持同步,纸质刊一付印,电子刊即上线,保证涉税内容源源不断;四是多“端” 共用,只需一 “键”注册,就可以同时在手机端和PC 端浏览、阅读、检索、订购,实现“一键畅阅税刊,尽览 天下税事”。

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若⼲规定⼀、为规范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为,加强财务管理,提⾼资⾦使⽤效率,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结合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于财务独⽴核算的总局直属事业单位。

三、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作中,要严格贯彻执⾏国家有关⽅针、政策、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编制单位预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取得收⼊,努⼒节约⽀出,降低成本费⽤,提⾼资⾦使⽤效率;正确安排和使⽤各项资⾦,增强单位经费⾃给能⼒;建⽴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检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国有资产流失;开展财务分析,促进事业发展。

四、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负责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作。

总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本单位负责⼈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管理。

五、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应单独设置财务机构或配备专职(兼职)的财务⼈员。

财务⼈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财务⼈员分⼯要遵循会计和出纳分设、⽀票和印章分管、钱和物分管、职责和权限明确且相互制约的原则。

六、按经营性质和执⾏会计制度的不同,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分为两类。

第⼀类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税收科学研究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中国税务学会、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中国税务咨询协会(以下简称“三会”)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

(⼆)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执⾏《⾼等学校会计制度》、《⾼等学校财务制度》。

(三)总局机关服务中⼼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的《中央机关后勤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央机关后勤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第⼆类执⾏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出版社、中国税务杂志社(以下简称“三社”)执⾏《企业会计制度》和《电影、新闻出版企业财务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的通知【标 签】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发﹝2003﹞56号【发文日期】2003-05-27【实施时间】2003-05-27【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已经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第四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0]216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履行国务院赋予国家税务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的职责,使总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工作规则》(国发[2003]11号),结合总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总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治税,推行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机关。

三、总局领导成员(以下简称总局领导)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职责,保证政令畅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深入实际,勤奋工作;服从命令,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总局机关各司级单位(包括直属事业单位、社团,以下简称局内各单位)要坚持依法治税,认真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

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精简会议、公文,减少检查、评比,健全工作制度,简化办事程序。

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加强政务公开,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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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税收宣传理
论与实践”征文活动启事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4日【来源】:国家税务总
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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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探索税收宣传的规律,更好地总结税收宣传的经验,不断拓展税收宣传工作思路,丰富税收宣传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与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联合举办“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征文活动。

在此基础上,拟于今年第四季度举办“全国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并邀请部分优秀征文作者参会。

为更好地反映活动主题,特推荐一些选题,供作者参考。

•当前税收宣传工作面临怎样的形势与挑战?
•纳税人对税收宣传有哪些合理需求和期待?
•如何准确把握纳税人需求,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如何有效利用新媒体开展税收宣传?
•税务部门如何积极回应和引导社会对税收的关注?
•在新形势下如何善用善待媒体,提高舆论引导力?
•领导干部如何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
•如何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化解涉税舆情的相关工作?
•税务部门如何处理公共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如何做好税收宣传的绩效评价工作?
•国外税收宣传有哪些特点?给我们哪些启示?
以上选题仅供参考,作者可放宽视野,自拟题目,结合实际,深入挖掘,谈思考,谈体会,谈启示,提供高质量的征文和研讨作品。

一、参与对象
1.本次征文、研讨活动面向全国各级税务干部和广大纳税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有思想深度、有实践经验、有意见建议的原创稿件。

2.欢迎省、市级税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报送稿件,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确保稿件质量。

二、文章要求
1.作品要围绕“税收宣传”这一主题展开,体现时代性、现实性、前沿性,突出实践性。

作品体裁不限,可以是调查报告、理论探讨、热点评论、工作研究等各类体裁。

2.各类文章要求主题鲜明,重点突出,结合实际,论理充分,言简意赅。

三、活动时间
本次征文时间为2012年5月底~2012年9月底,以省为单位集中报送的稿件截至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其中书面来稿截稿期限以邮戳为准。

四、投稿须知
1.中国税务杂志社投稿联系地址
电子稿件请发送至zhengwen2012@,标题注明:“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

纸质稿件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编辑部刘嘉怡收,邮编:100053,信封右上角请注明:“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

2.中国税务报社投稿联系地址
电子稿件请发送至llysj@,标题注明:“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注:邮箱前两个字母为汉语拼音“l ”,不是阿拉伯数字“1”)。

纸质稿件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后街21号中国税务报社理论专刊编辑部寇红收,邮编:100053,信封右上角请注明:“税收宣传理论与实践”。

3.无论是电子稿件还是纸质稿件,均须写清作者姓名、单位、职务、地址、邮编、电话。

五、作品刊用
将选用部分优秀作品在《中国税务》、《税务研究》和《中国税务报》上发表。

六、奖励办法
1.由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与中国税务杂志社、中国税务报社组织评选委员会,从全部来稿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其中,一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

2.本次稿件征集设立组织奖。

评选委员会将从集中报送稿件的省、市级税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评出组织奖6名,各颁发奖金2000元及荣誉证书。

3.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税务》杂志、《中国税务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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