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管理制度文档
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制度执行计划

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制度执行计划第一条工作室公共物品安全管理1.工作室研究生在入学后根据分配的座位对号入座,不得随意变更座位。
研究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钥匙,毕业时将钥匙交至各平台班主任。
不得将钥匙转交他人。
2.进出工作室应随手关门,离开时,应确保门、窗、灯、空调关闭好。
3.工作室内,每人都配备独立的桌、椅、网线等,非得本人允许,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4.爱护工作室的设备,损坏要照价赔偿,不准私自随意搬动桌椅,不准在桌面上乱写乱画。
严禁将试验所用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工作室。
5.违反以上相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等处分。
第二条工作室卫生管理1.工作室内要保持整洁、干净,每天安排值日生轮流打扫,及时清倒工作室里的垃圾。
2.为加强工作室卫生管理,每学期期中、期末对平台工作室卫生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本学年优秀平台评选挂钩。
第三条工作室人员考勤管理1.除上课(主要指第一学年的学硕研究生,第一学期的专硕研究生)与试验时间之外,原则上所有研究生都应在指定工作室,指定座位上学习工作。
有特殊情况须向导师请假,导师安排外勤需导师每月底确认。
2.工作室研究生考勤通过指纹机进行身份认证,严格实行按指纹出入工作室。
原则上要求研究生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10~11:10,下午14:30~17:30(夏、秋季),14:10~17:10(冬、春季),所以考勤时间为: 上午:8:10±20min,11:10min;即7:50~8:30 ,10:50~11:30;(其中8:30之后视为迟到,10:50之前视为早退)下午(夏、秋季):14:30±20mi n,17:30±20min;即14:10~14:50,17:10~17:50;(其中14:50之后视为迟到,17:10之前视为早退)下午(冬、春季):14:10±20min,17:10±20min;即13:50~14:30,16:50~17:30;(其中14:30之后视为迟到,16:50之前视为早退)3.研究生须在以上考勤时间段内,并在各自平台指纹机处按指纹,否则将视为无效,按缺勤处理。
临床科室研究生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研究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临床科室研究生的管理,规范其工作行为,提高临床科室研究生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床科室的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三、管理原则1. 立足实际、科学合理:以适应临床科室研究生的实际工作需要和学术要求为原则,科学合理地管理研究生。
2. 突出重点、分类管理:根据研究生的不同职责和学术水平,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实施差异化管理。
3. 强化教育、加强培养:注重对研究生的学术和职业教育,加强对研究生的培养和指导。
四、管理职责1. 院领导院领导负责总体把握临床科室研究生的工作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提供指导和支持。
2. 临床科室主任临床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研究生的管理工作,包括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和毕业答辩等。
3. 导师导师是对研究生学术上直接负责的人员,负责制定研究生的学习计划和研究方向,指导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工作。
4.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研究生进行综合管理,包括研究生档案管理、学术活动组织、奖助学金管理等。
五、选拔与培养1. 招生按照学校和医院相关规定,通过考试和面试等方式招收临床科室研究生。
2. 学习计划研究生入学后,由导师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包括学习课程、科研方向、论文选题等。
3. 学术活动院领导、临床科室主任和导师共同负责组织研究生的学术活动,包括学术报告、学术讨论和学术交流等。
4. 实习和实践研究生在完成学习计划的同时,要参与相关的临床实习和科研实践,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科研水平。
六、管理制度1. 学业成绩研究生的学业成绩要按时、按程序进行考核和评定,实行优胜劣汰。
2. 学术规范研究生需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要认真撰写学术论文,不得利用医院资源从事非学术研究活动。
3. 学习期限研究生的学习期限为硕士研究生3年,博士研究生5年,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学习期限。
4. 学位评定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工作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制度

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规范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提高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是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规范,旨在保证研究生工作站的有序运作,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科研环境。
2. 研究生工作站的定义和目标2.1 定义研究生工作站是为了服务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而设立的学术组织。
研究生工作站提供学习、科研场所,并组织学术活动,帮助研究生提高学术水平。
2.2 目标•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科研环境,促进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能力的提升;•开展学术活动,促进研究生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其科研素质。
3. 管理体制3.1 研究生工作站主任研究生工作站主任负责研究生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运行,承担以下职责:•组织召开研究生工作站的例会和评审会,制定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负责研究生工作站的资源调配和工作安排;•监督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维护研究生工作站的秩序,保证工作站的正常运行。
3.2 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工作站的指导教师,负责研究生的学术指导和管理。
研究生导师承担以下职责:•指导研究生的科研工作,提供学术指导和个人素质培养;•定期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报告和讨论,促进学术交流;•负责研究生的选题和论文评审;•关注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3.3 研究生会研究生会由研究生工作站的研究生组成,负责研究生工作站内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研究生会承担以下职责:•组织学术活动和文体活动,促进研究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建议,为研究生提供服务;•协助研究生工作站主任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维护研究生工作站的秩序,保证工作站的正常运行。
4. 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流程4.1 入站流程•研究生入站前,需提交入站申请,包含个人简历、科研计划、导师推荐信等材料;•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方可正式入站。
4.2 学习和科研管理•研究生需按研究生工作站的要求制定学习和科研计划,并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展;•研究生工作站将定期组织学术报告和讨论会,促进学术交流。
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

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研究生工作站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学术研究、实践创新和学风建设的重要平台。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行研究生工作站,确保研究生工作站的正常运转,提高其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本文制定了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工作站是为了促进研究生的综合发展、提升其学术水平而设立的机构,依托学校的研究资源和科研平台,为研究生提供学术指导、科研训练和学术交流的场所。
第二条研究生工作站的设置应遵循合理、科学、便捷的原则,发挥教师团队的先进经验和学科优势,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和条件。
第三条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宗旨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学术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的高级专门人才,推动学校的科学研究和学术进步。
第四条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原则是以学术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规范为准则,以激励为动力。
第五条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人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管理能力,承担起工作站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研究生工作站应设置研究生工作站主任和科研导师,其中主任由学院或研究所的负责人担任,科研导师由研究生工作站主任推荐。
第七条研究生工作站主任负责研究生工作站的组织管理和日常运行,协调教师资源,推进研究生培养、科研创新和学风建设。
第八条科研导师是研究生工作站的核心成员,承担研究生的培养和指导工作,推动科研项目的开展和成果的转化。
第九条研究生工作站主任和科研导师应定期召开工作站会议,讨论重要事项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
第十条研究生工作站主任和科研导师应不定期召开学术讲座或研讨会,为研究生提供学术交流和思想碰撞的机会,促进研究生学术能力的提升。
第三章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第十一条研究生工作站应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研究生,并按照学校规定和要求组织和管理研究生的培养。
第十二条研究生的培养应遵循科学、合理、全面的原则,制定详细的培养方案,包括课程安排、科研计划、学习计划和出站要求等。
医院带教研究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研究生带教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医学人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带教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尊重研究生个性发展,激发研究生创新潜能;(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研究生的临床技能和科研能力;(四)坚持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第二章研究生导师第四条研究生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临床经验;(三)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熟悉研究生培养相关政策和规定;(四)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五条研究生导师职责:(一)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实践环节等;(二)定期检查研究生的学习进度,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动态和学术进展;(三)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四)关心研究生生活,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五)参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
第三章研究生第六条研究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二)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愿意投身于医学事业;(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四)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七条研究生职责:(一)认真学习专业课程,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二)积极参与导师安排的科研工作,提高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三)遵守学术规范,诚实守信,完成学位论文;(四)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带教工作管理第八条医院设立研究生带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带教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研究生带教工作应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导师和研究生两个方面。
医院_研究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招收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医院研究生教育遵循以下原则:1. 德育为先,全面发展;2. 师资为本,质量为魂;3.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4. 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研究生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重大事项决策。
第五条研究生教育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研究生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完成学业,并对研究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第七条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职责:1. 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学籍管理、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2. 组织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活动;3. 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4. 完成研究生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生与入学第八条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国家及学校招生政策执行。
第九条研究生入学后,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十条研究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列手续:1. 领取学生证;2. 领取研究生证;3. 领取校园卡;4. 领取宿舍钥匙。
第四章学业与课程第十一条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第十二条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环节。
第十三条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提升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第五章科研与论文第十四条研究生应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撰写学术论文。
第十五条研究生导师应定期检查研究生的科研进度,指导研究生完成论文。
第十六条研究生毕业论文应达到以下要求:1. 选题具有创新性;2. 研究方法科学合理;3. 数据真实可靠;4. 论文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第六章奖助学金与考核第十七条医院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和资助经济困难研究生。
研究生助教管理制度范本

研究生助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助教管理,促进研究生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研究生助教的管理工作,包括研究生助教的选拔、任聘、管理、考核等方面。
第三条研究生助教是指在导师指导下,按照教学计划和要求,协助进行教学、科研等活动的研究生。
第四条研究生助教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第二章研究生助教的选拔和任聘第五条研究生助教的选拔应当由学院负责组织,采取公开招聘或者推荐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研究生助教的选拔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包括个人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科研成果等方面。
第七条研究生助教的任聘应当经过学院或者导师推荐,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八条研究生助教的任聘合同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考核标准等内容,应当明确约定。
第三章研究生助教的管理第九条研究生助教的管理工作应当由导师或者相关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对研究生助教的教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研究生助教在教学中应当认真负责,按照教学计划和要求进行教学工作。
第十一条研究生助教应当按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并根据需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研究生助教的考核第十二条研究生助教的考核应当根据其工作任务和成绩进行,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方面。
第十三条研究生助教的考核结果应当作为评选优秀研究生助教的依据,并与其相关的奖惩制度挂钩。
第五章研究生助教的福利待遇第十四条研究生助教应当享有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假期休息、教师资格证等福利待遇。
第六章研究生助教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研究生助教有权获得导师或者相关教学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帮助,有权利按照教学计划和要求进行教学活动。
第十六条研究生助教应当履行教学任务,认真负责,不得擅自变更教学内容或者教学计划。
第十七条研究生助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不得参与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七章罚则第十八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研究生助教,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医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总则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在**大学研究生院和**医学院的统一领导下开展。
一、根据**大学研究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研究生招生、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大学关于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
优秀研究生参照**大学《**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二、根据《**大学遴选博士、硕士指导教师实施细则》完成博士、硕士导师遴选工作。
三、根据《**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教学办与各教研所、导师共同做好各类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进行各培养环节质量监控。
按时组织完成各类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筛选)工作。
四、根据《**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细则》、《**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完成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组织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工作。
第一章研究生科研资料及成果归属有关规定一、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形成的所有科研资料均归学院所有,包括第一手实验数据、图片、文字、音像等等。
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前应将上述齐全的资料全部上交导师处,由导师签收后方允许答辩。
(研究生可自留复印件)。
二、研究生完成的课题成果为学院、导师所有,日后申请鉴定、科技奖励,均以导师为第一位申请。
三、研究生学位课题论文发表时署名,学生可以作为第一作者,导师必须为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
此条规定在毕业后任何时候都有效,如发现在学期间课题研究成果毕业后以其他单位署名或未以导师为通讯作者的情况,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研究生临床技能培养与考核管理规定一、各种类型的研究生均需严格按照相应的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临床技能的培训与考核。
二、在导师的指导下,每个学生在入学初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整体的临床学习计划,经学院审核后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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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研究生的培养管理,提高研究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结合本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相关要求和学术论文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研究生的学习管理考核制度,请遵照执行。
学习研究的基本进度:
硕士研究生
1、学习年限为一般为三年。
一年时间学习硕士学位课程,通过考试。
一年到两年半从事科学研究,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2、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方向,详细搜集背景资料,提出论文题目,并于第3学期中期提交开题报告,经实验室讨论审查;第5学期初中期检查;第6学期初(研三寒假结束,2月左右审查毕业论文,决定是否申请毕业或者延期)毕业检查。
3、研究生必须参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等学术活动,并按计划作学术报告。
具体细则:每位硕士研究生至多三周左右向导师报告自己此段时间所做进展,每周学术交流会由专人负责安排,轮流报告,比如暂时由赵博同学安排。
4、在学习研究过程中,应服从导师、实验室的统一安排。
一、考勤制度
1.为保证每位研究生有良好的学习条件,本实验室设有研究生工作位,实验室对所有
研究生进行出勤率考核,考核结果与导师发放的基本助研津贴直接挂钩。
2.除上课(主要是指第一学年的硕士研究生、直博生等)或其它特殊情况以外,原则
上所有研究生的毕业论文研究工作与相关的学习活动应该在本实验室进行。
3.原则上要求学生在实验室的学习和工作的基本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点~
下午17点。
所以考勤的窗口时间为:
4.上午:9:00±1:00点,即8:00~10:00点(其中9:00点以后视为迟到)
5.下午:17:00±1:00点,即16:00~18:00点(其中17:00点以前视为早退)
学生允许在上述时间段以外在实验室学习和工作。
6.在实验室工作和学习时间内,除午休外,其它因公务或去图书馆查阅资料等必须暂
时离开实验室的活动应标明去向,以便老师和同学了解其去向,并在必要时能及时
和其联系。
7.周二下午基本上为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时间(具体根据每周通知),原则上每个研究
生必须参加并签到,确因特殊情况应向导师说明情况,并事先请假取得批准。
8.研究生因病或因个人私事(找工作面试,家里特殊情况等)超过一个整天不在本实
验室工作和学习的,应向自己导师请假并通知负责出勤率统计的同学,否则以旷课
论处。
9.每天的出勤率月底统计一次,统计结果在学术交流报告会上公布。
10.每月统计的出勤率在发放研究生助研津贴时实行适度的奖惩制度,以保证每位研究
生在实验室进行正常的学习和毕业论文研究工作,具体奖惩方法见本条例第五部
分。
二、关于硕士研究生实习活动的规定
针对目前硕士研究生为毕业后找工作需要,盲目参加校外公司的各类实习活动,大量占用学期内学位论文课题的研究和工作时间,严重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也影响了硕士论文的质量,经研究决定,对硕士研究生的实习活动做如下规定:
1.硕士研究生参加与本人硕士论文研究课题无关的校外实习活动不得占用学期内正
常的基本学习和工作时间(具体见上面的考勤时间),并以完成论文(或大体上)
为标准;
2.硕士研究生参加本实验室以外的,且与本人硕士论文研究课题无关的校内实习活动
(如校内其它单位的助研、助管等勤工俭学活动)原则上不得影响其本人的硕士学位
论文课题的研究进度和质量,且在时间上尽可能不占用考勤内的基本学习和工作时
间,必须占用考勤内基本时间的以每周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为限(含8小时);
3.申请参加校内其它单位勤工俭学实习活动的硕士研究生必须首先要得到导师的签
字同意,并向导师说明平均每周所占用的考勤内基本工作时间。
导师将根据每周的
基本工作时间扣除导师发放的相应部分的助研津贴(导师发放部分的助研津贴是保
证其在考勤的基本学习和工作时间内对实验室和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工作的津
贴)。
换句话说,如果每周占用一天考勤内基本工作时间,则该学生在得到校内勤
工俭学实习活动津贴的同时,导师所发放的助研津贴部分将每月扣除1/5;
4.未经导师同意擅自占用学期内基本学习和工作时间参加校外或校内实习活动,严重
影响其硕士论文研究进度和论文质量者,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乃至全部津贴,并根
据其硕士论文的质量,提交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审议,采取延期答辩、延期毕业乃
至取消答辩资格的措施。
5.硕士研究生(主要是专业硕士研究生)根据其培养计划和论文课题需要参加相关企
业单位实习活动的,属于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一部分,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三、工作制度
1.实验室尽可能为每位研究生配备一台工作和学习用的计算机,每位学生应爱护使用
该计算机,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装拆计算机硬件,如发现计算机有硬件问题,应及
时报告相关的负责老师,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2.学生毕业离校,应向实验室交还该计算机以及所有向实验室暂借的物品,并保证这
些物品的完好性。
为了保证实验室研究课题的延续性,学生在交还计算机之前,只
允许删除其私人信息如电子邮件等,其它与课题相关的内容在其导师确认已光盘备
份的前提下,并经导师允许才可被删除,否则一律不得私自删除;
3.每位研究生在本实验室和学生工作室的活动应以实验研究和学习为主,其它娱乐性
活动应在实验室和学生工作室以外的场所进行;
4.研究生工作室的计算机主要用于论文研究工作和学习目的,即用于科学计算、模拟、
编程、信息搜索、资料查阅、邮件收发、论文撰写等目的;
5.为了保证工作室计算机及其网络的安全,也为了创建一个良好的工作研究和学习环
境,在研究生工作室的计算机上原则上不得进行任何娱乐性网络活动,如网络游戏、娱乐性聊天、网络电影等等;
6.打印机本着节约和环保的原则,提倡尽量减少一切不必要的打印,文稿在修改和传
递过程中尽量以电子版本传送;
7.在实验室学习和实验研究过程中,同学之间应提倡互相学习、互帮互学、团结互助
的精神和氛围,低年级的同学应通过参与高年级同学的实验研究,做其帮手,尽快
学会和掌握实验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要领,高年级的同学在获得他人帮助的同
时,也应不吝赐教,认真帮助师弟师妹掌握知识技能;
8.除每周三的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以外,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提倡同学之间、师生之
间经常性的交流,互相学习,互相促进;
上述工作和学习制度,望各位研究生严格自律,认真遵照执行。
四、卫生制度
为保证本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拟制定以下卫生制度:
1.卫生值日制度,由值日生负责每周的垃圾清倒和地面保洁工作,并建议至少每两周
对整个房间大打扫一次,室长对值日生制度负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2.实验室的每位成员应保持自己桌面的整洁和电脑的清洁,桌面及其周围物品应堆放
整齐,电脑机箱外壳、键盘、鼠标和显示器应定期擦拭;
五、奖惩制度
本实验室将定期对参与实验室工作或项目研究工作表现突出、发表高水平论文的研究生进行适当的奖励,具体奖励的分级和奖励额度将由实验室全体老师讨论决定,对日常的工作考核实行奖罚并举的措施,即对考勤满勤,学习认真、工作负责、学术交流积极提问发言的学生通过增发助研津贴的办法实行奖励,对缺勤率高,工作马虎,经常违反工作制度的学生通过部分扣发助研津贴的办法进行适度的惩罚,促其及时改进。
1、违犯校纪校规者按相应条例处罚。
2、无故早退、迟到者(应按次惩罚)。
无故旷课(按天处理),每1天扣发1个月补助,并通报批评;2天扣发3个月补助,并通报批评;3天以上者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纪律直至退学处分。
3、对改动、伪造实验数据,剽窃他人成果者予以退学处分。
5、对不参加实验室集体活动、公共劳动,缺乏道德修养以及损害集体荣誉、利益等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通报批评直至报请有关部门给予纪律、退学处分。
6、在学习过程中,因违纪、不胜任工作以及不服从导师、实验室安排等原因,导师认为不适合继续学习者,由导师、实验室提出,经有关部门讨论决定,终止其研究生学习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