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涉及档案管理的其他单位。
3.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机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和活动中产生的一切纸质和电子文件、资料以及相关载体。
4.本制度的实施必须以依法管理、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法官、执法者和群众为宗旨。
二、机构设置1.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档案进行统一管理、保管、维护和利用。
三、档案排序与存储1.档案应按照文件分类、年代顺序、保管期限、文件形成者等因素进行分类排序。
2.档案室应具备适合档案保管要求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控制设备、防火、防水、防震等措施。
3.档案必须在专门的储存设施中进行保存,严禁将档案带离档案室或私自外借。
四、档案利用与浏览1.所有档案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对决策者、管理者、法官以及执法者等进行提供。
2.对于不在保管期限内的档案,可向有关机构申请审批借阅或者复制。
3.对于机密性较高的档案应尽量采用电子存档方式,严格控制查阅权限。
五、档案检索与销毁1.档案检索应采用统一的检索标准和检索系统,确保检索结果的准确可靠。
2.对于不再需要保留的档案,应根据文件的保管期限和管理规定进行销毁。
3.特殊情况下,涉及个人隐私等档案的销毁,应征得相关人员的同意,并备案存档。
六、档案备份与保护1.档案应每年至少备份一次,备份资料应存储在不同的地点以实现灾备。
2.档案备份资料的保护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技术手段,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档案管理人员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备份设施,以确保备份的可用性。
七、责任与考核1.档案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关岗位职责并明确工作权限和责任。
2.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和准确。
3.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考核制度,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对责任人员实行绩效考核。
事业单位职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职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工档案是事业单位记录职工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培训教育、奖惩情况等信息的载体,是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1. 职工入职时,应收集其身份证、学历证明、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原始材料。
2. 职工工作期间,应及时收集其工作表现、培训记录、考核结果、奖惩情况等材料。
3. 职工离职时,应收集其离职原因、离职手续办理情况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1. 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和材料性质进行分类整理。
2. 每份档案材料应标明编号、分类、页码等信息。
3. 档案整理应确保材料齐全、内容准确、字迹清晰。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1. 档案室应配备符合档案管理标准的设施,确保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磁。
2. 档案保管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档案室应保持整洁、有序,确保档案存放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1. 严格遵循档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查阅、复制、借阅档案。
2. 职工本人或授权人需查阅档案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说明查阅目的。
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相关规定,不得损坏、涂改、撕毁档案。
第四章职责与奖惩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鉴定和销毁。
3. 参与档案管理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第九条职责落实与奖惩1. 单位领导应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确保档案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部门是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利用。
第四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建立档案收集工作制度,明确档案收集的范围、方式、时间和责任人,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建立档案整理工作制度,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分类。
所有档案资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原则,如时间、地点、部门等进行整理分类。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定期检查档案资料的存放状态,包括档案的数量、质量和安全性等,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建立档案保管工作制度,明确档案保管的责任人和具体的工作流程。
档案保管人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的档案保管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档案保管人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不泄露。
对于特定的敏感信息如个人隐私等,应设置相应的权限和访问控制,对外部人员进行限制。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建立档案利用工作制度,明确档案的开放范围和方式。
档案利用应满足用户的合法需求,提供准确、完整和及时的档案信息。
第四章档案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建立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包括安全存储、备份、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
第十二条档案保管人应定期检查档案资料的安全状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或处理。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档案资料的备份工作,将重要档案资料保存在多个地点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第五章档案处置与销毁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建立档案处置与销毁工作制度,对已经不再具有业务或法律保管价值的档案予以及时处置和销毁。
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登记档案(以下简称“登记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登记档案是指事业单位在设立、变更、注销、年度报告提交等登记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和电子数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的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登记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统一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3. 安全保密:确保档案在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过程中的安全,严格保密制度。
4. 服务为本:以提高档案利用率为目的,为事业单位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五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事业单位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七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2. 定期对登记档案进行鉴定和销毁。
3. 做好档案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档案的损毁、丢失和泄密。
4. 提供档案查询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利用档案。
#### 第四章收集与整理第八条登记档案的收集范围:1. 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文件和资料。
2.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及相关审核材料。
3.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其换领、补领材料。
4. 事业单位日常管理中形成的其他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登记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等规范进行整理。
2. 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
#### 第五章保管与利用第十条登记档案的保管:1. 依据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管条件,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
2.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
3. 建立档案的安全保障体系,防止档案的损毁、丢失和泄密。
事业单位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员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员工档案的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及时性的原则。
第五条员工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基本信息;2. 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学历、资历证明;3. 工作总结、表彰奖励、处分决定等个人工作表现;4. 健康检查、职称评定、培训记录等个人健康状况;5. 其他与员工个人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员工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包括分类、编目、立卷等。
第七条员工档案的立卷应遵循以下要求:1. 立卷要完整、系统,保证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2. 立卷要规范,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3. 立卷要便于查阅和保管。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员工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方便查阅的原则。
第九条员工档案的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1. 档案库房应保持整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受潮、霉变、虫蛀;2. 档案柜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档案泄露。
第十条员工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档案利用的合法性;2. 严格按照档案内容提供利用,不得随意修改、涂改档案;3. 利用档案时应做好登记,包括利用时间、利用人、利用目的等。
第四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档案管理业务,掌握档案管理法规;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员工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2.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3. 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防止档案泄露;4. 参与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权益;(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三)集中管理,方便利用;(四)保密安全,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五条事业单位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二)科技档案;(三)人事档案;(四)会计档案;(五)声像档案;(六)实物档案;(七)其他档案。
第六条事业单位档案归档范围包括:(一)反映事业单位工作、活动和成果的各类文件、资料;(二)事业单位内部形成的各类文书、报告、总结、计划、请示、批示等;(三)事业单位与外部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函件等;(四)事业单位购置、建设、维修、报废的固定资产档案;(五)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等。
第七条事业单位档案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归档文件应当齐全、完整、准确;(二)归档文件应当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三)归档文件应当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鉴定、分类、编号;(四)归档文件应当经过整理、装订,符合档案保管要求。
第八条事业单位档案归档程序:(一)文件形成部门或个人应当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文件进行整理、分类、编号;(二)文件形成部门或个人应当将整理好的文件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三)档案管理部门对文件进行审核、鉴定、分类、编目;(四)档案管理部门将文件归档,并建立档案目录。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事业单位档案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当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要求;(二)档案柜架应当符合档案保管要求,便于存放、查找;(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维护;(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对档案进行定期消毒、防虫、防霉处理。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的保密、合规和便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采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应遵循依法、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做到合规管理,便民服务,信息共享和保密安全。
第四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领导岗位应履行档案保管的责任,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五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与业务工作结合,为业务工作提供有效支撑。
第六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七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调整管理制度。
第八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档案及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责任。
第二章档案采集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档案采集工作制度,明确档案采集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第十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统一规划,确定档案采集的范围、内容和标准。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对档案进行采集、整理和编目。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档案的数字化处理。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档案鉴定和鉴定制度,对采集到的档案进行鉴定,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采集的监督制度,对档案采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采集工作的合规和准确性。
第三章档案整理和保管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档案整理和编目的规范和标准,按照年度计划和业务工作的需要进行档案整理和编目。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保管的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检索和利用的规范,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利用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销毁和保管期限的规定,严格执行档案销毁的程序和规定。
事业单位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事业单位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档案的组织和管理一、档案的组织(一)事业单位档案由机构设置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各部门配合完成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和权限,规范档案的管理流程。
二、档案的分类(一)事业单位档案应当按照文件类型、机构部门、年限等要素进行分类。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档案制定分类标准和规范,规定档案分类的具体方法和要求。
三、档案的鉴定(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鉴定制度,对新建立的档案进行鉴定,确定其归档及保管的级别。
(二)档案鉴定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定和鉴定。
四、档案的编号和归档(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档案文件进行编号和归档。
(二)档案文件的编号应当规范统一,以便查询、调阅和管理。
第三章档案的存储和保管一、档案的存储(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存储场所,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二)档案存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环境、温湿度、通风等条件进行监控和管理。
二、档案的保管(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资料不被损坏、丢失、滥用或泄露。
(二)档案保管应当设立专门的保管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可用性。
三、档案的借阅和调阅(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借阅和调阅制度,规范档案的借阅和调阅程序,同时保护档案资料的机密性。
(二)档案的借阅和调阅应当经过审批,记录借阅和调阅的情况,保障档案的使用和流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处置一、档案的利用(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便利档案资料的利用和使用。
(二)档案资料的利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法使用或滥用。
二、档案的安全处置(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安全处置制度,对已经确认处置的档案进行安全的销毁或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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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建设是全面建设和长远发展的最基础性的、不容缺失的重要内容。
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强烈的档案管理意识,从每个人员、从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做起,认真加强档案建设。
(一)档案收存的范围
1、行政档案:
①上级下发的各类文件
②发出的的各类文件
③及各部门工作计划、规划、总结、请示、报告、函复、文稿等
④各种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讲话文稿等
⑤出具的或盖章的信函、报表等
⑥各类统计资料
2、人事档案
①编人员的档案材料
②人员招聘的相关材料
③各类工作人员的登记表、花名册、及相关资料。
④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审批表及相关资料。
⑤挂靠人员相关资料以及挂靠单位的委托通知、协议、待遇及支付方式等。
⑥工作人员政治身份、职务、级别、岗位、待遇变化的相关资料。
⑦工作人员年度考评资料、鉴定及各类奖惩的组织正规结论及相
关材料。
⑧工作人员申请、申诉及其它信息资料。
3、财务档案
②常支出的财务凭证、账目、审批手续及报表。
②年度预算、中期预算调整、决算及审批资料。
③专项收、支的立项计划、执行情况及审批资料。
④对外投资、借贷及合作项目的财务执行情况跟踪监管的相关资料。
⑤各种税费、社保金交纳的相关资料。
⑥固定资产购置、使用、核销的相关资料。
⑦年度、季度及专项财务分析报告。
4、业务档案
①历年以省局名义或经济发展中心、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名义上报、下发的相关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项目文件。
②历年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及其它业务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资料。
③各类教材、教案、大纲、复习题库等资料。
④教员、考评员队伍相关资料。
⑤各类、各批学员报名、学习、考试、考评发证或学分登记相关资料。
⑥各类业务会议纪要(记录)、合作协议、项目意见书等相关资
料。
⑦因业务需要购置的(或上级下发的)杂志、图书、资料、音像制品及自制的照片、录相、录音资料等。
⑧网络建设相关资料。
⑨重大专项活动的筹备、组织实施、总结等专题项目资料。
⑩历年物业管理、机关食堂管理的相关资料。
5其它有价值的资料。
(二)档案管理体制:
档案实行统一管理。
部门分类管理的二级管理体制。
1、建立档案室,对及各部门档案资料正本统一管理。
办公室分工专人管理档案。
2、人事、行政财务档案由直接管理。
业务档案由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对本部门档案资料进行采集、建档;正本交档案室管理,副本留部门使用。
3、分管主任为档案建设责任人。
各部门主任为部门档案建设责任人。
及各部门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对各自负责的档案负直接责任。
4、根据工作需要,主管会计可在财务室保留当年和前一年的财务档案,尔后逐年建档移送档案室保管。
各部门业务档案副本在部门保留时间控制在五年以内。
第六年起向档案室移交。
(三)立卷和归档
1、各部门办理完毕的文件、资料经过挑选,分项或分类立卷、编号归档。
2、一般文件资料应分级、分类按时间先后编号立卷。
原则上一年成卷。
年终归档。
3、人事档案分综合与个人二类建档。
综合档案年初立卷、年终归档。
个人档案随机立卷并归档。
4、重大专项活动一般在立项时建档,项目完成后成卷并及时归档。
5、各部门业务档案(除专项档案外)要在年初分类立卷,次年初归档。
6、凡具有法律性文书,一经生效即要归档。
凡涉密性文件,即时形成,即时归档。
7、各类图书、杂志、报纸、音像资料要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8、对有价值的外部信息,网络维护员和档案管理员要逐日浏览,及时收集,立卷归档。
9、归档要求:
①档案必须具有真实性。
所有资料应为原始资料。
②档案必须具有完整性。
每个案卷力求资料齐全。
③档案必须具有价值性。
立卷要避免杂乱无章,做到分类、分项、分目清晰;要避免重复立卷,同一事件只立一个卷目;要准确分类,不同类型的资料,不能混合立卷。
(四)档案保管和使用
1、档案管理人员只要对档案卷宗分类编号、登记注明立案单位、姓名、类别、内容页数,并对案卷确定密级编制页码、分类存放,做到分类清晰、放置有序,便于查阅。
2、档案室要设置防潮、防蛀、防火的档案柜(箱),安置防盗门、窗和消防器材,确保档案安全。
3、和各部门档案要分工专人保管,在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做好移交。
4、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切实按要求管理好
档案,切实做到不损坏、不丢失、不错漏任何案卷(含音像网络资料)。
5、要强化保密观念。
凡涉密档案按照保密法规执行。
6、档案借阅必须填写申请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并按申请使用时限及时收回。
复制档案必须报经分管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借出、复制、遗失、损坏者,要按损失大小,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