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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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学论述题

刑事证据学论述题

论述题1、论完善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必要性及措施。

完善的必要性:第一,完善我国刑事证据规则是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完善我国证据立法的需要;第二,是转变我国公安司法人员诉讼观念的需要;第三,是保护人权以及其他重大社会利益的需要。

完善的措施:其一,完善证据规则体系;其二,建立统一的证据法典。

2、试论间接证据的特征和作用。

间接证据的特征:一是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是间接的,二是证明过程的依赖性,三是证明方式的推理性,四是间接证据多表现为实物证据。

间接证据的运用:其一,据以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过查证属实;其二,据以定案的每一间接证据确与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其三,间接证据相互之间应当协调一致;其四,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其五,间接证据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关于案件事实的结论是唯一的、排他的。

3、试论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1)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概念:是指不得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任何人提供不利于其自身的证言或被迫承认犯罪。

(2)主要内容:第一,对于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

第二,对于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择作有利或不利于自己的陈述。

第三,控诉方无权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对其不利的证据。

(3)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理论基础:第一,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

第二,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客观需要。

第三,符合诉讼对抗的基理,有助于促进控辩平等、对抗。

(4)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与我国刑事证据制度。

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第50条中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第54条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但另一方面,新《刑事诉讼法》中保留了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义务。

而并未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沉默权,反映了改革的不彻底性。

4、试论疑罪从无原则。

(1)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证据法论述题

证据法论述题

证据法论述题第一篇:证据法论述题论述题:1、论现代科技对证据法的影响证据法价值的实现有赖于证据法顺应社会的发展,包括科技的发展,现代科技对证据法实实在在地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①证明对象方面。

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具体的证明对象发生变化,如计算机侵权和犯罪日趋高涨、高科技造成的侵权、利用遥测技术实施远距离的民事行为产生纠纷、利用最现代化交通和通信工具作案。

②证据种类方面。

现代科技的发展促成新的证据种类的产生,如视听资料。

增新了原有的证据内容如物证。

③证据的收集、审查方面。

现代科技的发展了收集和审查证据的技术和方法,主要有形貌显示与放大技术、组成与结构分析技术、法医生物学技术、激光技术、计算机技术。

④证据规则方面。

现代科技与英美对抗制传统存在着一定的冲突。

反传闻规则和最佳传闻规则成为采用现代科技所作成的证据的主要障碍。

总之,现代科技对证据法的影响,在将来我国制定证据法或证据规则时都应予以密切注意并将其合理而充分地融入到证据法或证据规则之中。

2、试论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学学科研究对象:①诉讼证明和证据的原则制度。

揭示其基本内容特征和发展状态趋势,以期完善。

②诉讼证明的实践和经验。

诉讼法学具有很强的应用性或高度实践性。

诉讼证明既要遵循法律原则规范,又要遵照经验法则和科学原理。

③诉讼证明的基本理论。

主要是探讨诉讼证明的价值取向和目的的功能涵义,以及在我们所处的社会物质、精神和制度条件下如何协同实现。

④诉讼证明的立法和运行环境。

主要是指诉讼证明的立法和运行所处的社会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

⑤有关证据法和证据法学边缘交叉问题。

这种制度交叉,意味着以宪法为核心,证据法律制度与诉讼和实体法律制度密切协作以实现诉讼目的。

3、论证据的基本属性?①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

客观性的根据:一是由于案件本身的客观决定的。

二是对证据的认识,必须坚持物质存在第一,认识第二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基本路线和方法。

2019年电大《证据学》考试复习论述题14题附答案

2019年电大《证据学》考试复习论述题14题附答案

2019年电大《证据学》考试复习论述题14题附答案论述1.证据内容与证据形式的关系?答:证据的内容是证据本身内具有的证明能力,它具有客观实在性和关联性;证据的形式是证据在法律上所具有的外在表现方式和正当的获取手段。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法律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法律应该反映人民的意志,法律上具有效力的证据应具有效力的证据应具有确凿可靠的内容,而且有证据力的证据应享有法律上的有效形式,二者具有对立统一的关系。

它们的对立体现在各自表现的内容不同;它们的统一表现于具有共同的目标——查明案件的真实。

二者一致,这当然是最理想的现实要求,但在司法实践中常常难以统一,主要是因为理论与实际结合上存在两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一、证据材料内容真实,取证方式违法。

即以违法手段获取的证据经查证具有真实性。

对这样的证据,有三种不同观点:(1)一律排除;(2)证据可以采用,但应依法处理违法取证的人员;(3)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情况对待。

比如:对待实物证据与对待口头证据的方法是不同的。

上述三种意见对如何惩罚取证违法者各有理由,无法达成供识。

二、合法获取的证据,经实践证明有少数不具有真实性的内容,没有证据力,但以合法的证据形式进入诉讼程序。

也就是说经过法定程序的鉴别仍未能排除那些不具备证据资格的假证据进入了证据范畴,享有法律效力,在实践上没有办法根除这一现象的发生。

以上两个问题,分别从理论到实践上说明我们的理论研究在法律程序上尚有缺陷,对于假证据和非法证据无法杜绝。

正因为如此,我们应面对现实,既要考虑保护人权,又要考虑维护程序,从而力求做到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核心,证据的内容和形式应为之服务。

因此,在证据的内容与形式关系上应有的观点是:(1)坚持有真实内容的证据,原则上应使其具有合法的证据形式,这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从而保证案件的正确处理。

不能因噎废食,为了惩治违法者,而使真实的证据不能使用。

(2)重视对人权的保护,对于证据收集、采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一委依法严处;坚持按法律程序办案,坚决惩治违法行为,以实现诉讼程序公正。

证据学简单论述答案

证据学简单论述答案

1.法定证制度的主要特点答:第一,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法定证据制度从有罪推定出发,吧被告人看做特殊的证人,是诉讼的客体,毫无诉讼权利,只是认罪的对象。

口供是定罪的主要依据,为了取得口供,对被告人,证人的的刑讯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在中国古代,甚至刑讯也制度化了。

刑讯使无罪的人认罪的可能性增大,因而它是一种极其野蛮的制度。

第二,法定证据制度的一些做法,比如,防治法官专断,强调法定规则义务,维护法制统一等制度,也具有相当合理的意义。

第三,法蒂证据制度具有等级性的特点,证据的等级性主要体现在根据提供证据人的社会地位来确定所提供证据的效力,如显贵者的证言优于普通人的证言等。

第四,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证明力和判断力规则。

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的特点。

他预先机械的僵死的对证据的收集,使用极其证明性进行规定。

根据不完全的证明力和不完全的不证明证据。

被告人自白别确认为完全证据。

多个不完全证据的证明力才相当于一个完全证据。

2.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证据裁判原则又称为证据裁判主义,其基本含义是指对于诉讼中事实的认定,应该依据有关证据作出,没有证据的不的认定事实。

随着诉讼理论的发展,证据裁判原则的内容不断地发展与充实。

在现代诉讼制度下,证据裁判原则应包含一下几个内容:①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的认定事实。

证据裁判的基本含义是在诉讼中证明中,事实问题的裁判应当依据证据,事实问题是指要证事实,即有证明必要的事实。

因此证据裁判原则更准确地表述是,对于要证事实,没有证据就等于没有该项事实。

②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具有资格证据的证据。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接受法庭调查的“证据”也具有不同的形态。

如前所述,从神示证据制度到法定证据制度,再到自由心证制度,何者可以作为证据差别很大,但任何时代的证据都必然具有一个这样的共同特征:当时的人们普遍承认该项材料具有作为证据的合理性。

神示证据是与特定的不容置疑的特定信念不可分的,法定证据则是与普遍存在的对权威的遵从直接有关。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证据法学是研究什么的学科?A. 法律的制定B. 法律的实施C. 证据的收集与运用D. 法律的历史发展答案:C2. 下列哪项不是证据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A. 证据的分类B. 证据的采集C. 证据的评估D. 法律的编纂答案:D3. 证据的相关性是指?A. 证据与案件无关B. 证据与案件有直接联系C. 证据与案件有间接联系D. 证据与案件无任何联系答案:B4. 在证据法学中,下列哪项不属于证据的合法来源?A. 非法监听B. 合法搜查C. 自愿陈述D. 法庭传票答案:A5. 证据的可信度主要取决于哪些因素?A. 证据的来源B. 证据的形式C. 证据的内容D. 所有上述因素答案:D二、填空题1. 证据法学的研究目的是确保证据的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以便在司法程序中正确运用证据。

答案:合法性、相关性、可信度2.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的________原则要求控方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有罪。

答案:举证责任3. 证据的________是指证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并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

答案:可采纳性4. 证据的________是指证据在法庭上被允许呈现给法官或陪审团的过程。

答案:呈现5. 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________原则允许双方当事人提出所有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答案:平等武装三、简答题1. 简述证据法学中的“最佳解释推论”原则。

答:最佳解释推论原则是指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庭可以根据现有的证据来推断事实的最可能解释。

这种推论要求法官或陪审团综合考虑所有相关证据,并选择最合理的解释作为案件事实的基础。

2. 阐述证据法学中的“排除规则”及其意义。

答:排除规则是指在司法程序中,如果证据的采集、保管或呈现违反了法律规定,该证据将被认定为非法,不得在法庭上使用。

这一规则的意义在于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防止非法取证行为,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权威性。

电大《证据学》论述题

电大《证据学》论述题

五、论述题:1.试述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具体内容。

答:(1)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

(2)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力。

(3)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

(4)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

(5)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

(6)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的经验及证据理论。

2.如何评价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答:自由心证制度取代封建时期的法定证据制度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

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引起了诉讼结构的变革,否定了法定证据制度形而上学的形式主义,废除了刑讯逼供的证明方法,确定了据证责任由控诉人担任的原则。

自由心证制度实行双方当事人对等辩护的原则使法官能根据双方举证辩论形成内心确信,然后对案件做出裁决。

它推动了诉讼制度的民主化进程,是历史上进步,自由心证制度的建立使法官有可能按照自己的经验和良心对证据和证据的证明力进行自由判断,从而为查明案情和正确处理案件提供了可能性,推动了证据科学和证据理论的发展,为法官利用司法活动灵活地为政治服务提供了广阔天地,这该制度能够产生并长期存在的一个关键因素。

但是,由于自由心证制度在评价证据价值上及其价值的选择上赋予了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当今各国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在理论上都相应地作出了一定的限制。

3.如何评价法定证据制度。

答:法定证据制度取代了神示证据制度,适应了当时社会的发展潮流,客观上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

它一方面限制了法官在判断证据及其证明力问题上的专横武断,另一方面也限制了法官在采证问题上的专横武断,在运用证据上摆脱了宗教迷信,使之服从法律,这在历史上是一个进步。

但法定证据制度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之上的,其严格的等级观念严重违背了证明规律和诉讼机制。

它从有罪推定出发,导致刑讯逼供盛大行;它以具体经验代替一般规则,并以严格的规定限制了法官合理的自由裁量权,另外,法定证据制度还是对付和镇压农民的工具,具有极大的残酷性和野蛮性。

4.简述证明对象的特征。

答:(1)证明对象是与当事人的主张相联系的概念。

证据法论述题

证据法论述题

阐述题:1、论现代科技对质据法的影响凭证法价值的实现有赖于凭证法适应社会的发展,包含科技的发展,现代科技对质据法实实在在地产生了宽泛而深远的影响。

①证明对象方面。

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详细的证明对象发生变化,如计算机侵权和犯法日益高涨、高科技造成的侵权、利用遥测技术实行远距离的民事行为产生纠葛、利用最现代化交通和通讯工具作案。

② 凭证种类方面。

现代科技的发展促成新的凭证种类的产生,如视听资料。

增新了原有的凭证内容如人证。

③凭证的采集、审察方面。

现代科技的发展了采集和审察凭证的技术和方法,主要有容貌显示与放大技术、构成与构造剖析技术、法医生物学技术、激光技术、计算机技术。

④凭证规则方面。

现代科技与英美抗衡制传统存在着必定的矛盾。

反听说规则和最正确听说规则成为采纳现代科技所作成的证据的主要阻碍。

总之,现代科技对质据法的影响,在未来我国拟订凭证法或凭证规则时都应予以亲密注意并将其合理而充足地融入到凭证法或凭证规则之中。

2、试论凭证法学的研究对象凭证法学是特意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学学科研究对象:①诉讼证明和凭证的原则制度。

揭露其基本内容特色和发展状态趋向,以期完美。

②诉讼证明的实践和经验。

诉讼法学拥有很强的应用性或高度实践性。

诉讼证明既要依照法律原则规范,又要依照经验法例和科学原理。

③诉讼证明的基本理论。

主假如商讨诉讼证明的价值取向和目的的功能涵义,以及在我们所处的社会物质、精神和制度条件下怎样共同实现。

④诉讼证明的立法和运转环境。

主假如指诉讼证明的立法和运转所处的社会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

⑤有关凭证法和凭证法学边沿交错问题。

这类制度交错,意味着以宪法为核心,凭证法律制度与诉讼和实体法律制度亲密协作以实现诉讼目的。

3、论凭证的基本属性?①凭证的客观性:是指诉讼凭证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想和虚假的东西。

客观性的依据:一是因为案件自己的客观决定的。

二是对质据的认识,一定坚持物质存在第一,认识第二的辩证唯心主义哲学基本路线和方法。

期末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期末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

期末证据法学试题及答案(正文)1. 选择题:1)在证据法中,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类。

下列哪种不属于间接证据?A. 证人证言B. 鉴定意见C. 书证D. 被告人陈述答案:C. 书证2)下列哪种情况下,法庭可以采取非常规方式进行证明?A. 证人作证不符合规定程序B. 当事人提出新证据C. 辩护人提出的证据有重大瑕疵D. 证据主要以书证为主答案:B. 当事人提出新证据3)以下哪种情况,被告人在审判中享有证据排除权?A. 被告人的证据损害国家机密B. 被告人透露了重要证人的姓名C. 被告人提供了与案件事实关联不大的证据D. 被告人提供了报复性的证据答案:A. 被告人的证据损害国家机密2. 简答题:1)请简要说明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区别。

答案:直接证据是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目击证人的证言、监控录像等;间接证据是通过推理或其他证据支持来推断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鉴定意见、书证等。

2)请列举三种常见的证据困境,并说明可能的解决方法。

答案:证人证言不一致:通过与其他证据相结合进行推断,或对证人进行进一步追问,了解更多情况。

证据违法或不合规:排除非法证据,重视合法证据的分析和使用。

证据不足或难以获取:充分发挥法庭调查权,追加收集证据,借助鉴定意见等方式弥补不足。

3)请简要解释“证据的拼接原则”。

答案:证据的拼接原则是指在判断案件事实时,法庭应将各种证据进行组合和拼接,综合考虑,从而获得更准确、完整的证据链条,提高案件事实的确定性。

3. 论述题:请分析我国证据法对电子证据的规定,并论述其适用性和挑战。

答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等法律均对电子证据进行了规定。

电子证据在当代社会中越来越重要,尤其是在网络犯罪、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

该规定的适用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电子数据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明确电子证据的提交、保存、鉴定等程序和要求;3)规定了对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的保护;4)便捷了电子证据的提交和审查,提高了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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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题:1、论现代科技对证据法的影响证据法价值的实现有赖于证据法顺应社会的发展,包括科技的发展,现代科技对证据法实实在在地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①证明对象方面。

现代科技的发展使得具体的证明对象发生变化,如计算机侵权和犯罪日趋高涨、高科技造成的侵权、利用遥测技术实施远距离的民事行为产生纠纷、利用最现代化交通和通信工具作案。

②证据种类方面。

现代科技的发展促成新的证据种类的产生,如视听资料。

增新了原有的证据内容如物证。

③证据的收集、审查方面。

现代科技的发展了收集和审查证据的技术和方法,主要有形貌显示与放大技术、组成与结构分析技术、法医生物学技术、激光技术、计算机技术。

④证据规则方面。

现代科技与英美对抗制传统存在着一定的冲突。

反传闻规则和最佳传闻规则成为采用现代科技所作成的证据的主要障碍。

总之,现代科技对证据法的影响,在将来我国制定证据法或证据规则时都应予以密切注意并将其合理而充分地融入到证据法或证据规则之中。

2、试论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证据法学是专门研究诉讼证明问题的法学学科研究对象:①诉讼证明和证据的原则制度。

揭示其基本内容特征和发展状态趋势,以期完善。

②诉讼证明的实践和经验。

诉讼法学具有很强的应用性或高度实践性。

诉讼证明既要遵循法律原则规范,又要遵照经验法则和科学原理。

③诉讼证明的基本理论。

主要是探讨诉讼证明的价值取向和目的的功能涵义,以及在我们所处的社会物质、精神和制度条件下如何协同实现。

④诉讼证明的立法和运行环境。

主要是指诉讼证明的立法和运行所处的社会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

⑤有关证据法和证据法学边缘交叉问题。

这种制度交叉,意味着以宪法为核心,证据法律制度与诉讼和实体法律制度密切协作以实现诉讼目的。

3、论证据的基本属性?①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

客观性的根据:一是由于案件本身的客观决定的。

二是对证据的认识,必须坚持物质存在第一,认识第二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基本路线和方法。

②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诉讼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有客观的联系。

关联性根据:一是证据是随着案件的发生过程形成的,它和案件事实之间应当具有必然的客观联系。

二是辩证唯物主义的普遍联系观点在证据属性上的体现。

③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实材料。

合法泩两方面的涵义:一是诉讼证据的提供、收集和审查,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要求。

二是诉讼证据的形式应当合法。

综上所述,这三个特征是互相联系、缺一不可的。

前两者是证据的内容的特征,合法性是证据的形式特征。

4、论书证的特征?①是以材料所记载的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

这是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书证区别于物证的根本所在。

②由于其所再现的实体具有明确的思想内容,因此容易被常人所理解。

能够收集到书证便能对认定案件事实起到积极的、显著的效果和证明价值。

③具有稳定性。

书证不公内容明确,且形式上也相对固定,稳定性较强,不受时间的影响,易于长期保存。

④存在的形式是书面文件或其他物体,而不是存储音像的磁性材料。

书证的存在形式通常是可以书写、印刷的纸张或某些其他纤维制品。

⑤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与案件相互关联。

如果物质材料上所记载的内容或思想与案件无关,就不可以作为本案的书证。

5、论书证的提供与收集?由于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性质和调整对象、范围的差异,书证的提供与收集在法律上也有不同的要求和规定。

①民事诉讼中书证的提供与收集。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提供。

②行政诉讼中书证的提供与收集。

由被告来提供,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③刑事诉讼中书证的提供与收集。

由控方来举证。

6、论视听资料的特征?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电脑和其他科学技术设备储存的电子音像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特征:①具有综合性。

视听资料不宜也不能将其纳入任何一种旧的证据种类中,而应当作为独立的证据种类对待。

②具有动态直观性。

它是其他证据形式所无法比拟和代替的。

③具有高度的准确性。

只要不是伪造或操作失误,视听资料得出的结论必然是准确可靠的。

④具有科学性。

视听资料的收集审查判断也必须依赖相应的科学技术。

7、论证人在诉讼中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权利:①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言、证词的权利。

②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在侦查期间可以要求对其姓名保守秘密的权利。

③客观充分地提供证言的权利。

④人身安全切实保障的权利。

⑤对司法人员的侵权行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⑥有要求经济补偿的权利。

⑦有权知晓其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履行的诉讼义务以及不履行诉讼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的权利。

⑧有及时得到出庭作证通知的权利。

义务:①及时到场作证的义务。

②如实作证的义务。

③接受当事人等询问的义务。

④遵守法庭秩序的义务。

8、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特点和作用?直接证据的特点:①它的内容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内容是重合的。

②它多表现为言词证据。

③它的数量较少,且不易取得,在刑事案件中,犯罪行为多秘密进行,一般没有目击证人,案发后犯罪分子主动投案自首或被抓获主动交待罪行的较少。

作用:直接证据的效果是十分明显的,能直接明了地证明案件某一主要事实。

间接证据的特点:①依赖性。

②种类繁多,形式多样。

③多表现为实物证据,且客观性和稳定性较强。

④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过程复杂,难度较大。

作用:间接证据虽然不能单独、直接地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但也不可忽视。

9、简述证据规则的分类及意义?分类:①依据证据规则的规范证明活动阶段的不同,可分为取证规则、采证规则、查证规则和定案规则。

②依据证据规则的调整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规范证明力的证据规则和规范证据能力的证据规则。

③依据证据规则所规范的证明活动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和行政诉讼证据规则。

意义:①规范执法行为,约束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②确立公平竞赛规则,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10、论相关证据规则的内容?总则层面证据关联性规则:①因没有关联性而排除。

②因利益衡量而排除。

③品格证据的排除。

④因不存在合理的证明性而排除。

⑤习惯证据和日常工作证据的关联性确认。

⑥取证的关联性限制。

⑦举证的关联性限制。

⑧认证的关联性限制。

分则层面的证据关联性规则具有符合特定诉讼制度的特殊性。

11、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内容?①“非法”的涵义:非法既包括没有法律依据,也包括积极或者消极的违法行为或者状态。

②证据的涵义:应当是非法的结果,在非法行为与证据之间不存在条件或因果关系,则不属于非法证据;是定案证据还是证据材料,由法官依法认定。

③排除:是指非法证据不得作为不利于当事人的证据;当事人有权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主张,证人、鉴定人等参与人则无此权;法官有义务依职权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④例外:善意的例外;最终必然发现的例外;在国外取得的证据材料;“非法证据”可用于追究非法取证证者或者伪造者的法律责任。

⑤毒树之果:是指以违法取得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而以合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材料。

12、论诉讼证明的构成?①证明主体:是指法律规定的负责诉讼证明的主体。

②证明对象:是需要证实的案件事实。

它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

③证明方法:在证据裁判主义下,证实案件事实的主要方法或手段是证据,并且诉讼证明还须遵行法律规则、科学原理和经验法则以及逻辑规则等。

④证明标准:是指执法人员查明案件事实、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所应达到的程度,具体表现为对证据的量和质的要求和对全案事实认定的要求。

对证据质的要求表现为客观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对证据量的要求是“充分性”。

对全案证据的认定要求是“案件事实清楚”、“排除合理怀疑”、“占优势的盖然性”。

⑤证明责任:解决的问题是,从事证明活动、完成证明过程的证据,应当由何方诉讼主体提供。

证明责任为当事人从事证明活动施加了内在的诉讼压力,同时也为其举出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提供了实质性的动因。

证明责任是证明主体所负担的诉讼责任,证明主体是证明责任的实际负担者;缺乏证明主体的证明责任和缺乏证明责任的证明主体都是难以成立的。

⑥证明程序:对于实体法事实的严格证明必须遵行法定的证明程序。

它包括证据的收集程序、证据的提供和展示程序、审查判断证据程序。

13、论证明的原则?①证据裁判原则。

用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是现代各国证据制度的显著特征,这既是司法独立性和公正性的保证,也是司法文明和司法进步的体现。

贯彻和落实证据裁判原则,是理性的司法制度的表征。

我国证明制度也实行了证据裁判主义。

②自由证明和规范证明相结合的原则。

自由证明是现代各国普遍奉行的证明原则,它的基本含义是当事人可以利用所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来从事证明活动,而不受立法的严格调整和具体规范。

自由证明是针对法定证明而提出来的。

③当事人自治原则。

这是诉讼证明的程序性原则,根据此一原则,诉讼证明的过程主要应当由当事人双方来支配和控制。

④遵循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的原则。

证明首先是一个诉讼活动,因而应当遵循诉讼规则,诉讼规则由诉讼法调整。

但证明不仅仅是一种诉讼活动,除诉讼活动这种外在性质外,证明还是一个逻辑思维活动,进行诉讼证明便是在从事着一种复杂的逻辑思维活动。

因此,诉讼证明要受逻辑规则的制约,违背逻辑规则所进行的证明不会产生应有的法律效果,而逻辑规则在诉讼中是作为一个既定的知识前提予以接受的。

14、论我国诉讼中的免证事实?①立法上有关免证事实的规定。

我国三大诉讼中对免证事实作了具体阐释。

②众所周知的事实。

是指为具有一定知识经验的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

一般说来,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众人皆知且对其真实性不存争议的事实,所以成为免证事实。

范围包括自然规律及定理、历史事件、时事新闻、法定节日、国界省界、日常生活知识和经验等等。

③法院依职责或者职务所知悉的显著事实。

④推定的事实。

推定是指由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前提事实推断未知的结果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举证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

其中据以作出推断的事实,即已知的前提事实,为基础事实;根据基础事实而推定存在的事实,即结果事实,为推定的事实。

⑤自认的事实。

说明双方当事人对此事实无争议,所以无需作为证明对象。

⑥公证的事实。

公证是指国家法定的证明机构(公证机构)代表国家,依照法定程序证明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非讼法律活动。

所谓公证的事实,是指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等。

公证的事实经过法定公证程序,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已经得到证明,在诉讼中法院可直接予以认定。

15、论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主体?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不负证明责任,由控方承担证明责任是证明责任分配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①公诉人。

证明责任由控诉方承担是刑事诉讼审判过程中证明责任分配和承担的核心原则。

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控诉权,承担控诉责任。

公安机关是侦查职能,协助检察机关承担控诉职能,但不承担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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