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歩加强夏季高温天气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高温天气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防汛防台风和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锡交安发【2013】第16号各部室、分部:目前,我市已经进入汛期和高温季节,为切实加强强降雨及高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的施工安全工作,有效防范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高温天气,是指市气象台发布高温天气预告最高气温达35℃以上(含35℃)的天气。
(二)在高温天气期间,各分部应根据下列要求,合理安排工人作息时间,确保工人劳逸结合、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必须紧急处理或抢险的情况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时,当日应停止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3、日最高气温达到35℃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工人连续作业时间,并不得安排加班;12时—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注:在没有降温设施的机械、挖掘机等的驾驶室内作业视同露天作业);因特殊情况不能停止作业的,12时—15时工人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三)施工现场应视高温情况向作业人员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
现场应设置休息场所,内设有座椅、风扇等设施。
(四)改善集体宿舍的内外环境,宿舍内有必要的通风降温设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充分休息,减少因高温天气造成的疲劳。
(五)加强对高温天气作业人员的防暑和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
(六)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人员,应调离露天作业岗位。
(七)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的防暑药品,有相应的兼职中暑急救员,一旦中暑人员病情严重应立刻送医院治疗。
(八)高温天气,电线易老化,且作业人员裸露部位多,容易发生触电事故。
要严格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三级保护,电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绕钢管走线,要架空或埋地敷设。
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严禁电工以外人员进行各类电工操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8.09•【文号】安委〔2023〕3号•【施行日期】2023.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安全监管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开展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8月9日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采取精准严格有力的措施集中攻坚,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整改。
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成办函[2017]112号【发布部门】成都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7.11【实施日期】2017.07.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成办函〔2017〕112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近期我市持续高温,为预防和遏制夏季高温天气作业引发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站在维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高温作业(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高温天气(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作业防暑降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强化问题管理,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切实解决对防暑降温工作重视不够、监管不力以及用人单位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不到位、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认真落实防暑降温监管责任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管工作。
(一)卫生计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暑降温的科普宣传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职业健康。
关于加强夏季安全生产与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夏季安全生产与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随着夏季高温天气的到来,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现就加强夏季安全生产与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1.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合理调整作业班次,避免员工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作业。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员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三、加强现场防护与设备检查1.各部门需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暑降温设施(如风扇、空调、遮阳网等)完好有效。
2.加强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因高温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四、做好员工健康监测与应急准备1.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监测,发现中暑等症状及时送医治疗。
2.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材,组织员工开展中暑急救知识培训。
五、积极开展防暑降温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防暑降温知识,增强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1.请各部门于接到本通知后一周内,完成防暑降温措施的自查自纠,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至安全管理部.2.安全管理部将不定期组织抽查,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将严肃处理。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联系安全管理部,联系电话:155****1111,邮箱:*****************。
【注意事项】1.请全体员工积极配合,确保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得到有效执行.2.严禁私自拆除或损坏防暑降温设施,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3.各部门在落实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或困难,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反馈。
特此通知。
XX公司安全管理部2024年8月1。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05•【字号】苏政办发[2013]51号•【施行日期】2013.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5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一)落实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监管责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在推动燃气发展和普及的同时,切实履行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确保做到安全、优质、保供。
省对各市、县(市、区)实行履职监督,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燃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燃气设施建设投资管理阶段的安全审核。
质监部门负责燃气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计量监管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制造等环节的安全监察。
工商部门负责燃气流通环节的商品质量和经营市场的监管。
公安机关负责燃气生产、供应、使用等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公共安全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燃气道路、水路的运输管理。
(三)落实燃气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燃气经营单位依法从事燃气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燃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落实教育培训、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健康和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就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通知:一、高温天气的定义根据国家气象局的规定,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即为高温天气。
该天气条件下,容易出现中暑、中暑引发的意外事故增多等现象。
二、安全生产应对措施1.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为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司将安排弹性工作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室外作业。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要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避免在中午和下午高温时段进行高强度或室外工作。
2.室内通风降温公司将加强办公区域及生产车间的通风工作,提高空气流通率,减轻高温气候对员工的影响。
各部门负责人要注意保持通风设施的畅通,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3.提供防暑降温设备为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司将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如风扇、凉帽、降温药品等,以应对高温天气对员工的不适。
各部门负责人要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暑降温设备,并提前储备充足的降温药品,以应急需要。
4.加强员工健康监测每日工作前,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或身体不适的员工,应立即安排其就医,并及时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
员工出勤期间,应定期检查员工的身体状况,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5.加强员工防暑培训为了提高员工的防暑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公司将组织防暑培训课程。
各部门负责人要确保全体员工参加培训,并将培训内容落到实处。
员工要注意学习和掌握防暑知识,合理利用防暑设备,避免高温天气对身体的伤害。
三、紧急应急预案1.制定高温天气应急预案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温天气应急预案,明确员工的疏散路线和避难点,并及时向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应急预案要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衔接,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2.建立应急救助队伍公司将组织应急救助队伍,包括急救培训人员、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7.12•【字号】京安监发〔2012〕41号•【施行日期】2012.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京安监发〔2012〕41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切实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用人单位生产安全,各区县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周密部署,把做好劳动者防暑降温工作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二、合理安排,落实措施各用人单位要结合高温季节生产作业特点,制定针对性较强的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作业,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因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做好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用品发放工作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四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0]166号)的文件要求,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同时,用人单位要做好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的发放工作,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持续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持续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12•【字号】芜政办秘〔2018〕177号•【施行日期】2018.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持续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近期我市受副热带高压控制,以持续晴热高温天气为主。
为切实做好持续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生产领域防暑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建筑、金属冶炼、化工、电力、燃气、环卫等单位要改善一线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生产工作现场的通风、降温,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防止发生职工高温中暑。
安监、住建、交通、经信、国资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和室外作业现场防暑降温措施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防暑降温措施相关规定,确保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保障城乡居民供电供水供气需要。
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运行措施,加强运行管理和安全巡查,严防事故发生,确保水电气供应。
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抢险力量准备,确保一旦发现问题或接到紧急情况报告,能迅速组织排查处理和抢修,保障高温天气下城乡居民生活需要。
三、加强高温天气医疗救治服务。
医疗卫生部门要充实急诊力量,加强急救药品储备,确保为中暑等患者提供及时高效的医疗救治服务。
各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要为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及救治等医疗服务。
四、抓好高温季节市场供应。
农业部门要积极指导夏播作物、在田作物管理,畜禽及水产养殖管护,减少高温天气造成农业减产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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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歩加强夏季高温天气燃气安全生
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歩加强夏季高温天气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区规划建设局,各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各燃气企业:
20XX年7月29日,我县发生2起瓶装燃气泄漏引发爆燃事故,均造成1人严重烧伤;
2起瓶装燃气泄漏引发火灾,幸亏扑灭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近年来,特别在夏季高温季节,城乡居民因使用不当造成燃气泄漏引发爆燃或火灾的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这些事故暴露出部分城乡居民对燃气的危险性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发现燃气泄漏处置不当等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歩加强我县燃气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高温季节的燃气安全。
当前,正值夏季持续高温时节,是危险品事故多发易发季节。
一旦使用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到位,极易发生液化气等低沸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爆燃事故。
各区(镇)、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夏季燃气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安全,要把燃气安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要工作来抓,并结合安全区镇、社区创建,将居民安全用气作为基层村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二、要加强燃气安全基础知识的宣传教育。
各区(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吸取我县近期燃气事故的教训,利用区镇村广播、宣传栏、政府QQ平台、微信群等平台,采取多种手段,开展对市民、村民的燃气安全使用基础知识和应急处置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同时督促辖区内的燃气企业强化对用户的入户安检、宣传和教育。
各燃气企业要强化对各自送气服务人员的教育,送气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告知用户并帮助用户消除隐患,对于超出
自身能力范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及时报告企业,由企业派专业人员上门消除,用户隐患不消除的,应即刻停止提供气源。
三、加强对燃气使用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
各区镇、各燃气企业要根据***
【20XX】103号文要求,结合7月中旬全县夏季燃气专项督查的情况,开展本辖区内、本企业服务对象的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全面排查。
要把辖管范围内的餐饮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村民安全用气作为检查的重要方面,全面排查燃气存储、分装、管道输送、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存在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燃气企业要切实检查本企业、本企业服务场所的各类燃气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装置和设施要及时更换,同时加强用户的入户安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隐患,防止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燃气办 20XX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