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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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流程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流程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流程一、日常管理1.企业登记管理(1)受理申请①企业名称审核②提交材料审核(2)登记信息录入①系统录入②生成登记证书(3)证书发放①现场领取②邮寄方式发放2.经营许可证管理(1)申请受理①申请材料审核②现场核查(2)许可证发放①证书打印②证书邮寄或现场领取二、监管执法1.市场检查(1)制定检查计划①确定检查重点②设定检查时间(2)现场检查①检查经营行为②收集证据材料(3)检查报告撰写①整理检查结果②提出整改建议2.投诉处理(1)受理投诉①登记投诉信息②分配责任人(2)调查取证①访谈相关人员②收集相关文件(3)处理结果反馈①书面通知投诉人②结果公示三、统计分析1.数据收集(1)收集市场数据①企业登记数据②投诉举报数据(2)整理数据①数据分类②数据校验2.数据分析(1)分析市场趋势①行业发展动态②消费者行为分析(2)编写分析报告①总结市场状况②提出政策建议四、政策制定1.市场规章制度(1)研究相关政策①收集政策资料②进行政策评估(2)起草规章制度①征求意见②修改完善2.宣传与培训(1)开展政策宣传①制作宣传材料②组织宣传活动(2)举办培训课程①确定培训内容②安排培训时间与地点五、评估与反馈1.工作评估(1)定期自查①评估执行效果②收集反馈意见(2)外部评估①邀请专家评审②提出改进建议2.持续改进(1)依据评估结果①制定改进计划②实施改进措施(2)跟踪改进效果①定期检查改进情况②持续优化工作流程。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干什么的,这个单位怎么样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干什么的,这个单位怎么样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干什么的,这个单位怎么样某市市场监督局基层管理所工作人员:考进来的话,也要看你在哪工作了,局里和所里的工作是完全不同的,我在所里所以基本上也只说所里。

基层工商所的日常工作基本包括,对所在辖区的个体工商户进行日常监管,对消费纠纷进行调解,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相关业务,部分地区可能还要负责食品经营许可的发放和管理,除此之外还要面临巡察组和上级部门的巡检和抽检。

另外就是目前看来,大部分地区会给基层所制定罚款任务,每年罚没款额度不达标的话,就没有目标奖拿了,工资收入在二线城市的话,还是可以接受的,假如在北方,尤其是在东北的话,社会地位普遍也还不错,还有就是在自己的辖区还是很有威信的,大部分工商户看到你还是会主动上来套近乎的,不过罚缴分别之后,罚没款项基本上和基层所没什么关系了,所以大部分基层所都比较穷,吃的也一般。

至于工作本身,坦率的讲,假如你准备仔细务实,勤勤恳恳的完成自己分内的全部工作,那么你需要全年无休且额外再加上个四五百天的班就差不多了,当然假如你仅仅是想完成领导部署的工作保证自己不被问责,那么每天工作3小时左右就差不多了。

至于局里,由于食监药监和工商才合并没多久,局里的状况很简单,没有阅历的年轻公务员很简单不明就里的被坑或者闯祸。

自求多福吧。

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18年省考上岸的,今年10月底转正,总体来说不好也不坏,在机关就比较忙,在乡镇分局就没那么忙,工资不加车补2700多,过节会发奖金,主要任务就是罚款罚款,每个机关股室和分局都有任务,这一点还挺烦的,完不成任务年底就没有奖金,由于是基层,什么任务都一层层下分,双重管理,被乡政府和区局管理,所以什么事都可能叫上你,任务一年比一年重,还有五年服务期限压着你,也不知道五年服务期限能不能辞,现在是想着辞职了,觉得似乎也没什么意思,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辞,上面没人没权没钱或许只能一辈子待在这个地方了吧。

不过胜在稳定。

题主好好想想吧,进来了就没那么简单出去了,现在是空有一颗闯天际的心。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第五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定期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六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内容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消费等各个环节。

第七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第八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政策、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与规范第九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规范,并及时更新。

第十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预防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二)保证食品营养、卫生、可口;(三)保障食品中有害物质限量符合国家标准;(四)确保食品生产、经营、消费过程安全可控。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食品安全许可与监管第十二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等实施许可管理。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申请许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

第十四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五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七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10.13•【文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4年第45号•【施行日期】2024.10.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反垄断正文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4年第45号关于公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的公告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已经2024年9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第25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10月13日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规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监督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前款所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包括以下情形:(一)有关政策措施未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或者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不规范;(二)有关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内容;(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情形。

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并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应当遵循依法、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对本级人民政府相关单位及下一级人民政府政策措施的举报。

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处理属于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权限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

第六条收到举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具备处理权限的,应当告知举报人直接向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流程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流程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流程
一、准备注册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 公司章程及复印件
4.租赁合同及复印件
5. 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
6. 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7. 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
8. 办公场所照片
9.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提交注册申请
1. 登录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市场主体登记申请表》。

2. 将准备好的注册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

3. 持登记申请表、注册材料和证照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手续。

三、缴纳注册费用
根据注册资本缴纳注册费用。

一般注册费用为500-1000元。

四、领取营业执照
提交材料并缴费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领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

获得营业执照,即完成了公司的注册。

五、办理税务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还需要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号。

六、办理公章
公司注册完成后,可以办理公章。

公章要与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一致。

七、开户
最后需要到银行开设公司账户,注册完成。

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查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查报告

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查报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

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的自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自查目标和要求我局自查的目标是全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监管工作水平,确保市场经济秩序稳定有序。

自查要求是自上而下、全面细致,坚持严肃认真的态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确保自查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二、自查内容和方法自查内容主要包括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执法、监管责任落实、内部管理等方面。

自查方法主要采取查阅档案、检查账目凭证、组织座谈等形式,通过全面深入的自查,发现和整治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三、自查情况汇报(一)行政审批方面在行政审批方面,我局发现存在审批时限过长、审批标准不明确、操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加强了内部流程管理,明确审批标准,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市场监管执法方面在市场监管执法方面,我局发现存在执法力度不够大、执法依据不清晰、执法纪律松散等问题。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已经制定了严格的执法纪律,落实执法责任,依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打击市场违法行为。

(三)监管责任落实方面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我局发现存在部分干部对监管责任认识不足、执行不力、工作责任划分不明确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已经加强了组织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目标,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四)内部管理方面在内部管理方面,我局发现存在公文下发不及时、会议记录不完整、工作报告不规范等问题。

为改进这些问题,我们已经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加强了内部协作和沟通,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自查总结和展望通过自查工作,我们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成都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成都市的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作为市场监管的指挥中心,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市场经营者注册登记、产品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价格监管、消费者投诉处理等。

市场经营者注册登记是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项重要职责。

在这方面,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制定市场经营者注册登记规定,审核和管理市场经营者注册登记事宜。

此外,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负责督促市场经营者规范注册登记程序,杜绝不合法、不规范或虚假注册登记行为。

除市场经营者注册登记外,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负责产品质量监管。

在这方面,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产品进行质量监管和管理,制定相关的质量管理规定和标准,推广和落实质量认证制度,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传递如何正确使用和维护产品的知识。

食品药品监管也是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之一。

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和质量抽检等工作。

为此,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实现全面覆盖、全程监管。

在价格监管方面,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参与对成都市重点商品价格的监测和调控工作,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和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

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引导市场价格合理、透明和公正。

消费者投诉处理是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另一个主要职责。

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积极为消费者投诉处理提供服务,依法处理有关的诉求投诉涉及的商业机构或商贩的行为。

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成都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秉承“保护消费者,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宗旨,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优质、可靠的商品及服务,构建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PPT

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PPT
降低注册成本
减免注册费用、提供注册场所等方面的支持,降 低企业创业成本。
强化信息公示
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提高企业透明度,增强 市场信任度。
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援助
加强知识产权宣传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培训等活动,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意识。
强化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
风险评估
对市场上药品医疗器械 的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 。
预警机制
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 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 现和处理安全风险。
预防措施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 经营单位的监管,提高 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07 下一步工作计划与展望
CHAPTER
加强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效能
强化执法力度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
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高
消费者对权益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维权诉求 日益多元化,需提升维权工违规行为层出 不穷,监管面临新挑战。
食品安全形势严峻
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需强化食品安全监 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02 市场监管工作成果
CHAPTER
执法检查情况统计
谢谢
THANKS
处罚金额
全年共处罚没款XX万元, 其中罚款XX万元,没收违 法所得XX万元。
大要案情况
成功查处一批大要案,涉 及食品安全、药品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有 效震慑了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食 品生产经营单位XX家,查处违法违 规案件XX起。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行动影响
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了公众用药 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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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统计、保密、信访、接待、档案、后勤保障及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对外宣传、舆情处置等工作;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财务会计、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收费项目、票据管理工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干部人事处。

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外事、出国人员政审、因私证照管理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协调工作;负责复核、听证的组织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审查重大案件,参与信访复查复核;负责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基层单位法制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处(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处)。

组织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指导查处违反企业登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公示工作;实施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牵头研究制定无照经营监管政策并开展无照经营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各类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公平交易处(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处)。

督办督查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负责案件核审,协调组织专业类案件的会审;根据授权,组织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牵头并指导开展无照经营整治工作;依法指导督查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场规范监督管理处(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处、价格监督检查处)。

组织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和展览的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无照市场整治工作,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指导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行为的网上监测);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管理拍卖行为;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以及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指导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制定和落实全区价格监督检查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负责指导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广告监督管理处。

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网上监测);实施广告经营和发布行为的行政许可;依法开展广告(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社区的消费教育与引导;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整治工作;接受、分派、汇总、分析、反馈“12345”、“12331”、“12365”、“12315”、“12358”的交办工作;接待新区公众咨询、申(投)诉、举报工作;协调、指导、考核基层单位的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会审有关重大消费侵权案件;联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质量管理处(认证监督管理处)。

组织制定并实施提高质量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推进质量强区工作,落实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推行质量认证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工程设备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分析本区域产品质量状况;配合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处置;组织实施辖区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监督抽查工作,指导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商品包装物减量工作;办理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备案管理工作;配合开展产品缺陷管理,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开展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应急处置;组织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标准化管理处。

组织辖区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推进,组织编制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辖区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辖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进和指导辖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管理、协调和推进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和指导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计量监督管理处。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计量技术人员的资格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环节以及对检定、校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计量器具、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处理计量纠纷,组织计量仲裁;组织实施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计量保证体系;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特种设备使用的行政许可;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并有序推进基层单位特种设备日常监察职能;组织实施各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制定年度重点监控单位设备目录和使用、生产单位年度检查计划,并对检查情况开展督查;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负责对各基层单位开展特种设备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安全应急督查处)。

承担浦东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完善辖区内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承办区食安委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区食安委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街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完善与规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机制,负责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的交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处)。

组织拟订辖区内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下同)生产、流通和消费(含餐饮业、食堂等,下同)环节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基本制度和措施,指导和督促开展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日常监管、抽样检验、专项整治、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以及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管信息的收集、报告;组织实施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含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协助推进辖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基层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绩效评估;推动辖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负责辖区药品生产、零售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定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及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医疗机构制剂室,药用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辖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监督管理;参与组织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组织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参与生物制品批签发抽样;参与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行政许可和药用包装材料注册的审查工作;拟定辖区药品、药用包装材料、化妆品的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上市后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监测和处置;承担辖区内药品、药用包装材料、化妆品企业主动召回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负责辖区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信息审核和组织备案后监管工作;推动辖区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

负责辖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核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备案登记审核;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年度信息审核;参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调查和医疗器械产品临床使用安全性检查工作;参与辖区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核查和注册现场审查;参与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行政许可、质量管理规范和体系审核;拟定辖区医疗器械的评价性抽验和监督性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辖区内医疗器械产品企业主动召回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推动辖区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注册许可分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分局)。

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负责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除乳制品、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提前服务事项;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除连锁总部外)行政许可,负责对药品连锁企业向企业销售非处方药核备的审查;负责对药品零售企业(非连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初审;负责对浦东新区从业药师、药师上岗挂牌的审核;负责辖区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负责辖区内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行政许可(除第三方物流、连锁总部外),参与市局对辖区内第三方物流企业、连锁总部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核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接收辖区内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的申请材料;负责办理辖区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接收辖区内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的申请材料;负责市场主体网上登记及其他非传统方式登记工作;承担企业登记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各类注册许可信息的统计、分析、公开工作;负责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事宜的落实;承担对派出机构各类注册登记许可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8、基层建设指导处(党群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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