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效力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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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定义和效力

第八章民事法律行为定义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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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种类 (一)分类标准: 1、两个角度:具体标准和抽象标准 2、实证法 (1)年龄 (2)医学 (二)种类 1、完全行为能力人: (1)18周岁以上且非精神病人。间接性精神病 人在精神正常时。
• (2)16至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 活来源的人(民法通则第11条),指能够以自己 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 平的情形。 • 2、限制行为能力人 • (1)10周岁到18周岁之间的人,但不包括上 述1(2)情形。 •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即: 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或者“比较重大”的行 为缺乏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 其行为后果的人
第八章 民事法律行为I: 定义和效力
第一节
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
• 一、法律行为的定义 • (一)指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 素,当事人欲借此引起权利创设、变更或 消灭的法律后果,法律根据该意思表示的 内容或“指向”承认发生该后果的行为。 • 1、当事人的意思决定法律后果 • (3)特定效果意思(效果意思) • 它指行为人的意思中所包含的、能够发生 特定具体之法律效果的意思。特定效果意 思往往决定了法律行为的具体内容,并通 过与后者联系起来加以理解。 • 例:甲打算以5000元购买乙的摩托车, 并想在10号拿到它。他便把这个意思告知 了乙。
• (4)意思与动机不同 (规范与事实之区别) • 在心理学上,动机一般被界定为促使某人 从事某种活动的源头、原因或“激励”因 素。 • 2、表示 • (1)“意思”与“表示”的关系 • A “意思”中包含着“表示”的具体内容 (主要是效果意思部分),而“表示”则 是意思的“外部表达”。
第三节 法律行为的瑕疵情形与法 律调整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原理(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法定分类(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2)多方民事法律行为①典型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赠与合同和遗赠抚养协议。

②典型的共同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

(3)决议行为。

例如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2.学理分类(1)财产行为和身份行为典型的财产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订立遗嘱和遗赠行为。

典型的身份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结婚行为、协议离婚行为、收养行为和协议终止收养行为等。

(2)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属于价值判断问题。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同时满足:(1)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2)不违背公序良俗。

(3)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意思表示真实。

(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共五种情形:(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行为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法律效果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发生当事人意欲发生的法律效果,但并非不发生任何法律效果,要发生法律意欲发生的法律效果。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当然、确定、永远、绝对无效,任何人、任何时候均可以主张无效。

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主动审查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存在无效的因素,其宣告不受时效限制(即既不受诉讼时效亦不受除斥期间限制)。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恢复原状);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2种情形:(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与其意思能力不相适应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效力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效力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的限制民事⾏为能⼒⼈实施的⾏为效⼒有什么规定民事⾏为能⼒可以分为完全民事⾏为能⼒、限制民事⾏为能⼒和⽆民事⾏为能⼒三种,不同民事⾏为能⼒⼈,实施民事⾏为的效⼒不同,那么民法典的限制民事⾏为能⼒⼈实施的⾏为效⼒有哪些规定?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限制民事⾏为能⼒⼈实施的⾏为效⼒有什么规定限制民事⾏为能⼒⼈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为或者与其年龄、智⼒、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为有效,其他⾏为经追认后才有效。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四⼗五条【限制民事⾏为能⼒⼈实施的民事法律⾏为的效⼒】限制民事⾏为能⼒⼈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为或者与其年龄、智⼒、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为经法定代理⼈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可以催告法定代理⼈⾃收到通知之⽇起三⼗⽇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未作表⽰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式作出。

⼆、限制民事⾏为能⼒的衡量标准限制民事⾏为能⼒⼈是否属于⼀⼼智健全,有两种判断标准:(1)依据⾃然⼈的意思能⼒(认知能⼒)来判断。

这⼀标准主要是针对未成年⼈和精神病⼈⽽设定的。

意思能⼒是指对⾃⼰的⾏为进⾏理解并能预见其后果的精神能⼒,意思能⼒是确认和划分民事⾏为能⼒的基础,⾃然⼈的⾏为能⼒取决于其意思能⼒的状况。

⾃然⼈能否合理地理解⾃⼰⾏为的性质和后果,是判断其是否⼼智健康的关键。

如果他在⾏为的那⼀刻不能理解⾃⼰⾏为的法律后果,即使其⾏为是适当并公平的,⽽且即使对⽅也没有理由认为他精神上有什么障碍,那么他的⾏为也是依法可以撤销的。

⾃然⼈意思能⼒的有⽆、⾼低,主要受⾃然⼈的⽣理条件的影响。

如年龄、智⼒发育程度和精神状态这些先天或应然的⽣理条件,对⾃然⼈的意思能⼒的⽔平产⽣直接影响。

(2)依据⾃然⼈的意志能⼒来判断。

这⼀标准主要是针对成年⽽设⽴的。

尽管成年的⾃然⼈对⾃⼰⾏为的性质和后果有所了解,也要看他是否能合理地、理智地控制⾃⼰的⾏为。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
意思表示是指表意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 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的构成要素: 1. 目的意思是指明民事法律行为,尤其是指明民事法律行为标的具 体内容的意思要素,它是意思表示据以成立的基础。 2. 效果意思是指当事人欲使其目的意思发生法律上效力的意思要素。
三、意思表示的生效 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无须受领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可发生 效力。 如果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需受领的,则意思表示的生效 通常采取到达主义或了解主义。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一、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 效力。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法人
2.意思表示不自由包括
(1)欺诈 所谓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 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2)胁迫 所谓胁迫是指以给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 损害或者以给法人、其他组织的名誉、荣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 方作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
和非法人组织不存在不具备相应行为能力的问题。
(二)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与外部
的表示行为相一致的状态。二是指当事人是在意志自由的前提下,进行意
思表示的状态。意思表示有瑕疵也包括对应的两方面。
1.行为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真意保留 真意保留又称心意保留、单独虚伪表示,指行为人故意隐瞒其真意,而表示其他意思的意 思表示。 (2)戏谑表示 戏谑表示指行为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并非出于真意,并且期待对方会立即了解其表示并非出 自真意。 (3)虚伪表示 指行为人与相对人通谋而为虚假的意思表示,实际上并不期待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效力。 (4)错误:指行为人由于认识错误或欠缺对错误的认识,致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5)误传:指因传达人或传达机关的错误导致行为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九、民事行为和意思表示

九、民事行为和意思表示

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甲乙约定,如甲考上大学,则乙将自己的汽车赠
与甲。在甲备考期间,乙毁损了汽车,当甲考上大学
时能否要求乙兑现承诺或赔偿?
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
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
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
。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
过,被害人或债权人现在或将来所应处的状态。”
民通第六十一条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
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
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 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 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
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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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后果
被撤销之前,是成立有效生效的,被撤销之后是
无效的。被法院变更之前,依照原有的民事行为内容
发生效力,变更之后,视为对原有民事行为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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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
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
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
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
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
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
集体、第三人。
无效制度。后者,法律被动的介入,是民事行为的可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中国民法称民事法律行为。

2、行为特征(1)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3)应是合法行为。

3、行为分类(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2)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3)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4)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民事法律行为;(5)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6)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7)有因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因民事法律。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是怎样的1、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2)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3)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4)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达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为《民法通则》所采用,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实行为;同时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以适法性为特征,不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以及效力未定民事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状况有四种: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

2、有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定要件。

3、无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不符合法定的有效要件的规定。

4、可撤销或可变更,指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存在瑕疵,不完全符合法定有效要件的规定。

5、效力待定,指民事行为有效与否,取决于他人追认,经追认后有效。

生效是指发生法律效力。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后自始无效。

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 2、显失公平。是指出于非自愿的原因,实 施民事行为的结果对一方当事人过分有利, 对他方当事人过分不利。显失公平着眼于 实施民事行为的结果。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 A.开始生效 B.开始无效 A.开始生效 B.开始无效 C.失效 D.继续有效 C.失效 D.继续有效 买卖是( 买卖是( ) A.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A.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 C.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C.单务民事法律行为
•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 1、单方行为、双方行为与共同行为。(1)单方 行为,是指仅由一方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 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是无需他人的同意就能 发生法律效力,如设立遗嘱、债务的免除等。(2) 双方行为,是由行为人双方相对应的意思表示达 成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合同、赠 与合同等。(3)多方行为,是由多个行为人的意 思表示达成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成立 合伙行为、公司股东的决议等。
• 3、有偿行为与无偿行为。(1)有偿行为,是指 行为人双方须为对价的行为。所谓对价,是指一 方为换取对方提供利益而付出的代价。(2)无偿 行为,是指没有对价的行为。如赠与合同即是无 偿行为。 • 4、诺成性行为与实践性行为。依民事法律行为意 思表示之外是否还必须交付实物为标准来划分。 诺成性行为是指经仅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行 为,又称不要物行为。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实践性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要以物的 交付作为成立要件的行为,又称要物行为。如借 用、保管合同等。
• 4、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成就 • (1)条件的成就。条件的成就是指构成条件内容 的事实已经实现。以条件事实的发生为条件成就 的是积极条件;以条件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 的是消极条件。 • (2)条件的不成就。条件的不成就是指构成条件 内容的事实确定不实现。以条件事实的不发生为 条件不成就的是积极条件;以条件事实的发生为 条件不成就的是消极条件。

民法学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

民法学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

民法学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一、引言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意思表示,以达到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目的的行为。

它是民法学的重要研究对象,涉及着公民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经济交往。

本文将重点探讨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以期对广大读者有所启发与帮助。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民事法律行为的要素是指构成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必不可少的要素,包括行为主体、客体、意思表示和法律目的等。

1. 行为主体行为主体是指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具体主体,分为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指具有生物特征、能够独立行动并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个体。

法人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财产权利和行为能力的组织。

行为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有效地参与到民事法律行为中。

2. 客体客体是指民事法律行为所针对的具体物、财产或权益等。

它既可以是可触摸的有形物,如房屋、汽车等,也可以是无形的权益,如知识产权、商标权等。

行为主体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要有确定的客体。

3.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主体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对外界作出的明确表达,用以表明其意愿和真实意思。

它是民事法律行为重要的表现形式,必须具备真实、明确、自由的特征。

4. 法律目的法律目的是指行为主体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所追求的合法目标或效果。

它是行为主体进行行为的首要动机和核心目的。

行为目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行为能够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效果。

它涉及到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1. 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经过符合法定程序,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可以产生法律效力。

生效即指行为主体的意思表示已经发生法律效果,权利和义务产生。

2. 无效和撤销若民事法律行为违背了法律规定,或者行为主体作出行为时存在错误、欺诈、威胁等情形,该行为就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范畴。

无效即指该行为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并且可以随时被主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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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效力的分类
注意:1、格式条款由于具有反复适用的特性,涉及公共利益,因此不是可变更、可撤消,而是无效
2、违约金显失公平的也不是可变更、可撤消,而是由法院给于调整。

【重点法条】: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合同法》第47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第48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可变更、撤销的民事行为:《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必须通过法院或仲裁,属于形成诉权)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通意见》
73.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注:不是从撤销事由发生之日)(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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