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出入管理暂行规定
2024年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
不得影响车辆通行,四、其他:(五)办公室、会议室、诊室、输液室等工作场所不设烟具,统一设置禁烟标志。
(由此全面禁烟)5、精密、易碎及贵重货物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其中贵重车辆应划标牌要醒目,便于识别辨认。
二、车辆出库有关规定:1、车辆出库,仓库管理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2、车辆出库,数量要准确(账面出库数量要和出库单,实际出库实际数量相符)。
做到帐、标牌、货物相符合。
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出库,多出库。
3、仓库管理员严格执行凭发货单发货,无单不发货,内容填写不准确不发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发货,发生上述问题应及时的与相关的责任人做好货物的核对,保证发货的正确性,及时解决,及时供货,保证合同的完整履行。
4、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向主管部门做出入库报告。
5、为了防止出现出库货物差错,要严格遵守出库制度,应先写好出库单并且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交仓库管理人员进行出库登记工作,完成后才可以出库。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7为了配合公司各项工作的落实给全体职工营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针对公司内务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各部门除配置必须的办公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配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用品一律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妨碍工作。
二、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窜岗、扎堆聊天等。
三、同事之间搞好团结,相互理解,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有意见可在正常的渠道交流、沟通、化解。
四、妥善保管、维护公司的办公用品及各种设施,低值易耗品应有专人负责,本着勤俭节约原则办公。
五、保持室内卫生,原则上由内勤负责公司卫生,但所有外勤人员除自觉维护外,也应主动做些力八、出纳收到银行票据时,应认真审核,及时入账,对不合规票据及时向财务总监反映,由财务总1.外来车辆除送粮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入厂厂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厂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员工、临时工、外来人员及车辆。
第三条厂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厂区出入管理第四条厂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厂区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第五条厂区大门设立门卫室,负责人员、车辆出入登记、验证和疏导。
第六条员工进入厂区,须持有效证件(如工作证、临时通行证等)登记,并接受门卫检查。
第七条临时工、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须持邀请函或通行证,经门卫验证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车辆进入厂区,须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驶入厂区前,应减速慢行,服从门卫指挥;(二)车辆应停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三)特殊车辆(如消防车、救护车等)进入厂区,应优先通行;(四)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厂区。
第三章厂区环境管理第九条厂区环境应保持整洁、有序,禁止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第十条厂区绿化带、公共区域应定期修剪、养护,保持美观。
第十一条厂区内禁止吸烟,吸烟区设置明显标识。
第十二条厂区道路、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第四章生产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厂区生产安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十四条员工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厂区内禁止违规操作、违章作业。
第十六条厂区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厂区消防设施、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第十八条厂区内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
第五章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厂区内部道路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二十条厂区内禁止超速、逆行、酒驾、疲劳驾驶。
第二十一条厂区内禁止无关车辆进入生产区域。
第二十二条员工驾驶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
第六章保卫管理第二十三条厂区保卫部门负责厂区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十四条厂区内部巡逻,确保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全。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5篇)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1.0目的:规范各车间及外来人员出入车间、厂区的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0范围:深圳市优特利电源有限公司3.0职责:3.1行政部:员工出入厂区打卡方法的宣传;负责员工出入车间、厂区的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宣导;监督员工出入厂区的打卡行为;对员工打卡时的不规范行为及时通报;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对相关违纪行为作出处罚。
3.2各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
4.0厂区出入程序4.1总则:4.1.1工厂主管及以下级员工出入厂区均须打卡;所有公司人员出入厂区必须佩戴厂牌,来宾佩戴贵宾卡。
4.1.2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请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4.2工作时间:4.2.1生产一线员工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由各部门主管提出,经主管/厂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一般情况下,员工工作时间为白班上午上班时间为7:45,下班时间为11:45;白班下午上班时间为13:15,下班时间为17:15;夜班上班时间为19:45,下班时间为7:45(中间半小时吃饭时间,其它时间计加班)。
4.2.2办公室人员上午上班时间为8:00,下班时间为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班时间为17:30,如有调整,以公司通告为准。
4.3加班:各部门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而须于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由各部门相关人员提出加班申请,部门主管批准(详见____MS-0030/00《员工加班管理办法》)。
员工加班时间出入厂区,同样必须打卡。
4.4因公外出: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时,需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
离厂时,外出申请单交保安室由当值保安员确认外出时间并加以保管;员工回厂时,由当值保安员填写入厂时间后交行政部。
员工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部长批准;主管级(含副主管及享受副主管级待遇人员)人员,因公外出须经主管副总、厂长或总经理批准。
4.5因私外出:员工因个人原因外出并于当日返回公司者,需填写《请假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并需当值保安员签名确认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由保安员直接交行政部。
厂区人员进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人员管理,保障厂区生产、生活和办公秩序,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人员,包括公司员工、临时工、外来参观人员、供应商、承包商等。
第三条厂区人员进出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进出登记第四条厂区出入口设立专门的登记处,负责对进出厂区人员进行登记、核实身份。
第五条厂区人员进出必须遵守以下程序:(一)来访人员:来访人员需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来访登记表》,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厂区。
(二)公司员工:公司员工需佩戴厂牌,凭厂牌进入厂区。
(三)临时工:临时工需持有《临时工工作证》,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厂区。
(四)外来参观人员:外来参观人员需提前预约,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厂区。
(五)供应商、承包商:供应商、承包商需持有相关资质证明,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入厂区。
第六条登记处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人员身份,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第七条人员进出登记表应妥善保管,定期归档。
第三章安全检查第八条厂区人员进出时,需接受安全检查。
第九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一)携带物品:检查人员携带的物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危险品。
(二)个人行为:观察人员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三)厂牌、证件:核实厂牌、证件是否有效。
第十条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人员,应立即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厂区内部管理第十一条厂区内部实行分区管理,不同区域对人员进出有不同的要求。
第十二条厂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明确各区域的功能和人员进出规定。
第十三条厂区内部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随意进入其他区域。
(二)不得在厂区内部吸烟、饮酒、赌博等。
(三)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厂区。
(四)不得在厂区内部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不得在厂区内部乱扔垃圾、破坏公共设施。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厂区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制止、纠正,并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
厂区出入管理暂行规定

厂区出入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度厂区出入管理暂行规定一、目的为进一步标准公司出入厂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办事人员、各种车辆以及进出厂物资的管理。
三、人员出入1、公司内部人员出入〔1〕进入公司时应着装整洁,严禁穿着拖鞋、背心或短裤进入;严禁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
〔2〕内部员工出入时应主动出示公司统一办理的工作证,门卫例行检查时应主动配合。
〔3〕未佩戴工作证的员工经同事或领导证明确属公司员工的,应主动在门卫处 ?内部员工无证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前方可进入,并按公司相应规定进行处分。
〔4〕员工在厂区期间应按要求佩戴工作证,未佩戴工作证的应主动接受巡查人员的询问并配合巡查人员作好记录。
〔5〕如有随行的外来人员,按来客来访登记办理出入证前方可进入〔须注明活动区域〕。
〔6〕正常上班时间需要外出的公司员工,凭外派公出单或派车单方可离开公司〔遇突发情况酌情处理〕。
〔7〕班中如有请假人员,请假手续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可凭行政人事部开具的请假证明出厂。
〔8〕工作证未随身佩带的,处分10 元/ 次。
2、来客来访人员出入〔1〕来访人员进入公司时门卫应主动问好,询问来访人员的身份、来访事宜并指导来访人员进行来客登记,门卫通过联系受访部门,经同意后为来访人员办理 ?来客来访出入证?,并引导来访人员进入。
〔2〕来访人员离开公司时由受访人在“来客来访出入证〞受访人一栏签字,门卫验收后放行。
〔3〕遇团队来访、相关政府部门来公司检查工作等特殊情况,接待部门应提前告知门卫做好接待工作。
特殊情况不受本规定约束,门卫及时做好接待记录。
3、业务单位人员出入〔1〕与公司有定期、频繁业务往来的人员,如:供给商、酒糟清运单位、垃圾清运单位、施工单位等,出入公司时应佩戴公司统一办理的?临时人员出入证? 。
〔2〕?临时人员出入证? 由业务联系部门通过行政人事部代为办理。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四篇)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厂区内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保障厂区的安全、稳定和顺畅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厂区出入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
第四条厂区的出入管理分为人员出入管理和车辆出入管理。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第五条凡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遵守厂区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按照下述程序办理入厂手续:1. 持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员工工作证等)的员工,直接出示证件,并经过安全检查后进入厂区;2. 非员工人员,应当提前向厂区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人员信息,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厂区;3. 访客进入厂区需要提前向所访问单位申请,并得到单位的同意后,由所访问单位的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厂区。
第六条进入厂区的人员须通过厂区门岗,接受安全检查,包括安全器械检查和人员身份核实。
第七条进入厂区的人员应配戴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员工工作证、访客证等,并在工作期间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八条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厂区的人员,如有发现将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阻止。
第九条厂区内人员应当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做好个人工作防护措施,严禁随意闲逛、围观和参观未经许可的区域。
第十条厂区内人员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禁止瞒报、漏报和延误报告。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一条凡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下述程序办理入厂手续:1. 厂区内员工车辆,应当配备有效的员工车辆通行证,并在每次进出厂区时进行登记;2.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当提前向厂区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信息,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厂区;3. 特定货物进出厂区的车辆,应当按照特殊程序进行登记和审核,并由厂区安全管理部门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进入厂区的车辆须通过厂区门岗,接受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安全器械检查和车辆身份核实。
第十三条进入厂区的车辆应当在明显位置悬挂有效的车辆通行证,并在司机和乘车人员携带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4篇)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厂区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区内所有员工和车辆的出入管理,本厂区指厂区所有范围内的建筑、设施和土地。
第三条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分为员工出入管理和车辆出入管理。
第二章员工出入管理第四条员工出入管理实行实名制,员工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和厂区门禁卡。
第五条员工进入厂区时,需通过厂区门岗进行登记和人证核验,提供有效证件和厂区门禁卡。
第六条员工离开厂区时,需通过厂区门岗进行登记和人证核验,还需出示厂区门禁卡。
第七条员工在进入厂区期间,需佩戴厂区门禁卡,并随身携带有效证件,以便进行核验。
第八条员工不得携带禁止携带入厂区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毒品、管制刀具等。
第九条员工不得违反厂区安全规定,如逗留禁区、擅自接触危险设备等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将厂区门禁卡借给他人使用,不得为他人擅自开启厂区门禁系统。
第十一条员工在离职时,需及时归还厂区门禁卡,停止使用厂区门禁系统。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二条车辆出入管理实行实名制,车辆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和厂区车辆通行证。
第十三条车辆进入厂区时,需通过厂区门岗进行登记和车辆核验,提供有效证件和厂区车辆通行证。
第十四条车辆离开厂区时,需通过厂区门岗进行登记和车辆核验,还需出示厂区车辆通行证。
第十五条车辆进入厂区期间,需佩戴厂区车辆通行证,并随车携带有效证件,以便进行核验。
第十六条车辆不得携带禁止携带入厂区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毒品等。
第十七条车辆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擅自进入禁止通行区域。
第十八条车辆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不得为他人擅自开启厂区门禁系统。
第十九条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不得驾驶逾期未审验的机动车。
第四章处理措施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一经查实,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辞退等。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三篇)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请注意以下规定仅供参考,并非无误之译文,具体规定要参照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
)1. 出入厂区必须凭借有效的身份证件或特定的出入通行证。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2. 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包括行李、包裹等物品的检查。
禁止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其他未经授权的物品进入厂区。
3. 厂区内不得吸烟,除特定区域外。
4. 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并凭借有效的车辆通行证。
未经授权的车辆不得进入厂区。
5. 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交通规则行驶,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指引。
6. 厂区内不得随意停放私家车辆,只能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停放。
7. 厂区内禁止携带或消耗非厂区食品饮料。
8. 厂区内禁止进行未经授权的摄影、录像或录音等活动。
9. 厂区内禁止携带或使用未经授权的电子设备,如手机、相机等。
10. 厂区内禁止进行未经授权的商业活动、宣传活动或任何其他违反企业规定的活动。
以上是对厂区出入管理的基本规定,具体的规定和细节可能因企业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厂区出入管理制度,并告知所有员工和访客遵守相关规定,维护良好的厂区秩序和安全环境。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厂区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该厂区内所有人员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厂区,指的是该厂区内的办公区域、生产区域以及其他相关区域。
第四条厂区出入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五条厂区出入管理工作由厂区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工作由保安部门进行。
第六条厂区内所有人员,包括员工、访客等,在进入厂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
第七条厂区出入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厂区的安全稳定。
第八条厂区内的人员必须服从厂区管理部门的管理,配合厂区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章厂区出入管理流程第九条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提前向厂区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领取相应的出入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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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出入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度
厂区出入管理暂行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出入厂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办事人员、各种车辆以及进出厂物资的管理。
三、人员出入
1、公司内部人员出入
(1)进入公司时应着装整洁,严禁穿着拖鞋、背心或短裤进入;严禁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
(2)内部员工出入时应主动出示公司统一办理的工作证,门卫例行检查时应主动配合。
(3)未佩戴工作证的员工经同事或领导证明确属公司员工的,应主动在门卫处《内部员工无证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并按公司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4)员工在厂区期间应按要求佩戴工作证,未佩戴工作证的应主动接受巡查人员的询问并配合巡查人员作好记录。
(5)如有随行的外来人员,按来客来访登记办理出入证后方可进入(须注明活动区域)。
(6)正常上班时间需要外出的公司员工,凭外派公出单或派车单方可离开公司(遇突发情况酌情处理)。
(7)班中如有请假人员,请假手续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可凭行政人事部开具的请假证明出厂。
(8)工作证未随身佩带的,处罚10元/次。
2、来客来访人员出入
(1)来访人员进入公司时门卫应主动问好,询问来访人员的身份、来访事宜并指导来访人员进行来客登记,门卫通过电话联系受访部门,经同意后为来访人员办理《来客来访出入证》,并引导来访人员进入。
(2)来访人员离开公司时由受访人在“来客来访出入证”受访人一栏签字,门卫验收后放行。
(3)遇团队来访、相关政府部门来公司检查工作等特殊情况,接待部门应提前告知门卫做好接待工作。
特殊情况不受本规定约束,门卫及时做好接待记录。
3、业务单位人员出入
(1)与公司有定期、频繁业务往来的人员,如:供应商、酒糟清运单位、垃圾清运单位、施工单位等,出入公司时应佩戴公司统一办理的《临时人员出入证》。
(2)《临时人员出入证》由业务联系部门通过行政人事部代为办理。
出入证应显示持证人的基本信息和证件的有效时间。
四、车辆出入
1、公司员工上下班的代步工具(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通过门岗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公司后按规定停放到专用车库。
巡查人员有权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暂扣,按公司规定处理后方可放行。
车辆随意停放的,处罚10元/次。
2、公司公务车辆统一办理《车辆出入证》,凭证出入。
车辆出入证统一放置着车前
窗左下角。
公司规划专用停车区域,有序停放。
3、公车外出时车辆使用人应向门卫出示派车单(领导专用车辆除外),派车单由门卫存放,车辆回公司后由驾驶人到门卫处填写回公司时间并签字。
4、来访车辆在来客来访登记时进行车辆信息登记,并在规定区域停放。
5、与公司有定期业务往来车辆凭《临时车辆出入证》出入、停放,管理办法同3.1、3.2、4.2条。
6、非公司内部车辆夜间不得在公司院内停放。
五、物资出入
(1)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公司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领取《物资调拨出入证》,物资外出时该证随调拨单、出库单附联一同交门卫检验。
《物资调拨出入证》附有存根,门卫检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2)内部车辆进行物资调拨的,须有派车单作为出门证明,和调拨单、出库单附联一同交门卫整理存档。
(3)如有设备外出维修或其它小件物品出厂时,须凭主管副总签字的放行条门卫方可放行。
(4)涉及物资调拨的出入凭证由门卫验收、核查。
(5)空车出厂可不需出门证,但门岗仍需进行正常检查。
六、其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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