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患沟通)案例分析
护理医疗纠纷医患沟通案例分析

护理医疗纠纷医患沟通案例分析护理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护人员之间由于诊疗过程中的失误、疏忽或沟通不畅等问题引发的纠纷。
在护理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沟通问题往往是导致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本文将分析一个医患沟通不畅导致护理医疗纠纷的案例,并对其进行分析和探讨。
案例描述:一位老年患者因心绞痛入院,护士甲给予护理过程中,与患者、家属的沟通不畅,导致患者出现饮食不适应,营养不良等问题,最终引发感染,导致患者病情恶化。
案例分析:在该案例中,护士甲的沟通不畅是导致护理医疗纠纷的重要因素之一、首先,护士在与患者交流时存在语言表达不清、缺乏耐心等问题,未能充分了解患者的实际需求。
其次,在与患者家属交流时,护士甲缺乏沟通技巧,未能有效传递和解释有关护理内容和饮食调控的重要性。
例如,在与患者家属沟通中,护士未能明确说明患者饮食需求的重要性,导致患者的营养不良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
对于这样的案例,护士在日常工作中应该加强自身的沟通能力。
沟通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倾听能力、情绪管理能力等。
在与患者交流时,护士应尽量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表达,避免使用医学术语,帮助患者更好地理解和配合治疗。
同时,护士应注重倾听患者的需求和疑虑,积极回应和解决患者提出的问题,以增强患者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对于与患者家属的沟通,护士应注重沟通技巧的学习和提升。
护士要耐心倾听家属的疑虑和需求,尽力解答和解释相关问题,帮助家属更好地理解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同时,护士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提高对疾病和治疗的理解能力,以更好地应对家属的问题和需求。
此外,医疗机构也应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通过培训提升护理人员的沟通能力,并建立完善的沟通渠道和流程,确保医患之间的信息畅通,减少沟通不畅引发的纠纷。
总结:医患沟通不畅是导致护理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护理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沟通能力,注重语言表达的清晰明了,倾听患者和家属的需求和疑虑,解答相关问题。
法律解决医患纠纷案例(3篇)

第1篇摘要:医患纠纷是我国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本文以一起医患纠纷案例为切入点,从法律角度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解决过程及法律适用,旨在为医患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提供参考。
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医院发生了一起医患纠纷,患者王某因身体不适到该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阑尾炎。
经手术治疗,王某术后出现并发症,导致病情加重。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病情恶化,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王某家属将医院诉至法院。
二、纠纷产生的原因1. 医疗技术问题:患者王某术后出现并发症,可能是由于医疗技术问题导致。
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并发症,导致病情恶化。
2. 医患沟通不足:在诊疗过程中,医患双方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家属对诊疗过程和结果产生质疑。
3. 医疗费用问题:患者王某的诊疗费用较高,家属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存在争议。
4. 医患关系紧张:医患双方在纠纷过程中,情绪激动,导致矛盾升级。
三、解决过程及法律适用1. 协商解决:在诉讼前,医患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 调解解决:在法院介入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3. 法院判决:经过调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判决如下:(1)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对王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医院应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医疗技术问题:本案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未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患者王某的并发症,导致病情恶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认真诊断,合理治疗。
医院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患沟通不足:本案中,医患双方在诊疗过程中沟通不足,导致患者家属对诊疗过程和结果产生质疑。
法律_医患纠纷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医患关系是医疗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形成的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的关系。
然而,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疗市场的日益繁荣,医患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本文通过对一起典型的医患纠纷案件进行分析,探讨医患纠纷的原因、处理方式及预防措施,以期为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参考。
二、案件背景2019年,患者李某因突发腹痛入院,经诊断为急性阑尾炎。
入院后,医生为其进行了手术治疗,术后患者出现切口感染,经过多次换药治疗,感染仍未得到控制。
患者及家属认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病情加重,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三、案件分析1. 纠纷原因(1)医疗技术水平不足:本案中,医院在手术过程中可能存在技术问题,导致患者术后出现切口感染。
医疗技术水平不足是导致医患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
(2)医疗操作不规范:医院在术后护理过程中,可能存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如消毒不彻底、换药不及时等,导致患者切口感染。
(3)医患沟通不畅:本案中,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沟通不畅,导致患者及家属对医院的治疗方案和护理措施产生质疑。
(4)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医患纠纷的处理规定尚不完善,导致部分医患纠纷案件难以得到公正处理。
2. 案件处理(1)法院审理:法院依法审理了本案,经过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程序,最终判决医院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赔偿金额:法院根据患者病情、治疗费用、误工费等因素,判决医院赔偿患者一定金额的赔偿金。
(3)整改措施:医院针对本案暴露出的问题,加强了医疗技术培训,规范了医疗操作流程,并加强了医患沟通。
四、预防措施1. 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医院应加强医疗技术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医疗质量。
2. 规范医疗操作:医院应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3. 加强医患沟通:医院应加强医患沟通,充分了解患者的需求和诉求,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
4. 完善法律法规:国家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医患纠纷的处理提供法律依据。
法律_医疗纠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纠纷也日益增多。
医疗纠纷不仅严重影响了医患关系,也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了不利影响。
本文将以一起因误诊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为例,分析医疗纠纷的产生原因、处理过程及法律适用,以期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二、案例详情(一)基本案情原告张某,女,30岁,因腹部疼痛入住某市人民医院。
入院后,医生诊断为“阑尾炎”,并进行了手术治疗。
术后,张某的病情并未好转,反而出现了高热、腹痛加剧等症状。
经反复检查,医生发现张某实际患有“卵巢囊肿蒂扭转”,而非阑尾炎。
由于误诊,张某的病情延误,最终导致右侧卵巢切除。
张某及其家属对医院的误诊行为表示不满,认为医院未尽到应有的诊疗义务,侵犯了患者的合法权益。
于是,张某及其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二)争议焦点1. 医院是否尽到了诊疗义务?2. 误诊是否构成医疗损害?3. 医院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三、案例分析(一)医院是否尽到了诊疗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护理等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
本案中,医院在张某入院后,对其进行了检查和诊断,但误诊为阑尾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范,医院未能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
(二)误诊是否构成医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医院因误诊导致张某的病情延误,最终导致右侧卵巢切除。
根据法律规定,误诊构成医疗损害。
(三)医院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医疗过错程度等因素确定。
本案中,法院考虑到以下因素确定赔偿数额:1. 医院误诊导致张某右侧卵巢切除,对患者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
医患典型法律事件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医患关系紧张,医患纠纷频发。
其中,误诊、漏诊等医疗事故导致的纠纷尤为突出。
本文将以某医院误诊案为例,分析医患纠纷法律事件的处理过程,以期对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借鉴。
二、案例简介某医院误诊案:患者李某因头晕、恶心等症状入院治疗,经该院诊断为“脑梗死”。
患者住院治疗期间,病情反复,经多家医院就诊,最终被确诊为“良性位置性眩晕”。
患者认为某医院误诊,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件处理过程1. 医患沟通患者李某认为医院误诊,要求与医院沟通。
医院表示愿意配合,但要求患者提供相关证据。
患者提供了多家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医院误诊。
2. 医疗事故鉴定患者李某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
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为:某医院在患者李某诊疗过程中,存在误诊行为,构成医疗事故。
3. 赔偿诉讼患者李某以医疗事故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进行审理。
4. 判决结果法院审理认为,某医院在患者李某诊疗过程中,存在误诊行为,构成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某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某医院赔偿患者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误诊的法律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误诊作为医疗事故的一种,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医疗事故鉴定的作用医疗事故鉴定是确定医疗机构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
在本案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某医院存在误诊行为,为法院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3. 医患沟通的重要性医患沟通是医患关系和谐发展的关键。
在本案中,患者李某通过沟通,使医院认识到误诊问题,为后续的法律诉讼奠定了基础。
4.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在医患纠纷中,患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2)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3)申请医疗事故鉴定;(4)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法律纠纷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于2018年3月1日接收了一名患者(以下简称“患者甲”),患者甲因突发心脏病入院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医院对患者甲进行了多项检查,并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
医院为患者甲制定了治疗方案,并进行了手术。
然而,在手术过程中,由于主刀医生(以下简称“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患者甲出现严重并发症,病情恶化。
患者甲家属对医院的治疗结果表示不满,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案例经过1. 事件发生后,患者甲家属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要求医院承担因手术失误造成的损失。
医院对家属的要求表示拒绝,认为手术失误是由于医生操作失误所致,与医院无关。
2. 患者甲家属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3. 在庭审过程中,患者甲家属提交了以下证据:(1)病历资料,证明患者甲在入院时病情严重,需要手术治疗;(2)手术记录,证明手术过程中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患者甲出现严重并发症;(3)相关专家证人证言,证明患者甲的病情恶化与手术失误存在因果关系。
4. 医院对家属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反驳,认为手术失误是由于医生个人原因所致,与医院无关。
医院还提交了以下证据:(1)医生资质证明,证明医生具备手术资质;(2)医院管理制度,证明医院对医生进行了严格的培训和监管;(3)手术记录,证明手术过程中医生操作规范。
5. 法院审理后认为,患者甲的病情恶化与手术失误存在因果关系,医院应承担相应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1. 医疗法律关系本案涉及医疗法律关系,即患者与医院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医疗服务。
2. 医疗过错本案中,医院和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
首先,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患者甲出现严重并发症;其次,医院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医生的错误操作,导致患者甲病情恶化。
医患纠纷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女士因分娩入住被告某医院,在分娩过程中,由于被告医院医护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原告产道严重撕裂,造成终身残疾。
原告认为被告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要求被告医院承担相应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被告医院则辩称,原告的损害是由于分娩过程中难以避免的并发症所致,不属于医疗过错。
本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医院承担相应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二、案件分析(一)医疗过错的认定1. 医疗过错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医疗过错的构成要件包括: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患者受到损害、医疗过错与患者受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 本案中医疗过错的认定本案中,被告医院在原告分娩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医疗规范操作,导致原告产道严重撕裂,造成终身残疾。
根据医疗过错的构成要件,可以认定被告医院存在医疗过错。
(二)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1. 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 本案中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本案中,原告因医疗过错导致终身残疾,依法应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1. 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2. 本案中医疗损害责任的承担本案中,被告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导致原告受到损害,依法应承担医疗损害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医院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结论本案中,被告医院因医疗过错导致原告受到损害,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医院承担相应的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医患沟通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医疗行业的快速发展,医患关系日益紧张。
医患沟通不畅、医疗纠纷频发,严重影响了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以下是一起典型的医患沟通案例,我们将从法律角度对其进行分析。
案例:患者张某因突发急性阑尾炎,被送往某医院急诊科就诊。
医生诊断后,建议张某进行手术治疗。
张某及其家属因担心手术风险,拒绝手术。
经过多次沟通,医生最终同意保守治疗。
然而,在治疗过程中,张某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
张某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遂将医院告上法庭。
二、案例法律分析1. 医疗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形成医疗合同关系。
在本案中,患者张某与医院之间形成了医疗合同关系。
医院作为医疗服务提供方,有义务为患者提供合理的医疗服务;患者作为医疗服务接受方,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2. 医疗过错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诊疗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患者张某因突发急性阑尾炎入院,医生在诊断后建议进行手术治疗。
然而,张某及其家属拒绝手术,医院最终同意保守治疗。
在治疗过程中,张某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法律规定,医院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判断医院是否承担责任的关键。
(1)医院是否存在诊疗过错首先,医生在诊断过程中,对张某的病情进行了评估,建议进行手术治疗。
这符合诊疗规范,不存在诊疗过错。
其次,在张某及其家属拒绝手术的情况下,医院同意保守治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有权根据患者的意愿,选择合理的治疗方案。
因此,医院在治疗过程中不存在诊疗过错。
(2)患者死亡原因患者张某死亡的原因是突发急性阑尾炎引起的并发症。
根据医学知识,急性阑尾炎如不及时治疗,可能导致阑尾破裂、腹膜炎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
在本案中,张某因拒绝手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最终死亡。
因此,患者死亡的原因并非医院诊疗过错,而是患者自身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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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人民医院 医务科 汪浩文
拿什么来拯救你,医患关系?
据资料报道,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曾对全国 326所医院进 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 医疗纠纷发生率高达98.4%。发生了医疗纠纷后, 73.5%的病人及家属曾发生扰乱医院秩序的过激行为,
医患纠纷深层次原因
制度方面 1.我国卫生投入不足 2.卫生资源分配不公 3. 以药养医的机制没有改变 监管方面 1.政府监管不到位。 2. 行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3.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难到位。
尽快,耐心,详细,通俗告知如下问题: 1.是什麽病 2.要花多少钱 3.要住多长时间 4.有何危险或风险 5.可否治好
中国医患关系现状
医患关系日趋紧张,暴力事件不断发生;医生形象被丑化, 变成了“白狼”“魔鬼”;医患之间互不信任,相互防备。
医生害怕病人挑刺找茬 病人则更害怕医生不负责任 医患关系紧张,最直接的后果的确需要患者付出更大的代 价。但患者在受到伤害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也让“医”这 方受到了伤害。而且这种伤害已经表现得越来越明显。社 会对医务人员不信任日益增加,甚至出现丑化医务人员和 患者打骂医务工作者的现象。而且医患双方的伤害程度应 该是成正比的,患者受到的伤害越深,医务工作者受到的 伤害也就越深。
患者杜宇 , 女, 36 岁,自由职业者 , 以“阴道流血淋漓不尽 20天”为主诉于2015-11-19 10:05入院 11月20日行分段诊刮术 11月21日在检查床上检查时摔下致嘴唇破裂出血
纠纷焦点: 病人是否有精神障碍? 手术时有无家属陪护? 病人的收治、手术时机是否妥当?
为何告知和交流无效
医者与患者知识的严重不对称
医者与患者的信任关系未建立 医者与患者对风险的认知不同 少数医者的不良行为 社会环境的扭曲状态
把好最后一道关:
写好:法律文书---病历
病历是维权的护身符
诉讼的证据 保险理赔的根据 医保付费的凭证 医疗鉴定的依据 司法鉴定 医疗鉴定
书写病历中应注意的问题
证据保全:医疗文书和可疑物品的保全
三方参与:封存格式
巧妇那难为无米之炊 丢失病历 重要情节记录不清、不全
书写病历中应注意的问题
夹生饭难消化
1.拷贝病历 2.随意修改病历 3.记录缺陷 手术记录 出院记录
3.病程记录与护理记录明显矛盾
风险转移的主要责任在自己
病人对医疗风险的了解 病人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来源于医患 了解病情 相互信任 谅解 之间的有效沟通
村民刘某在家中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次日被送到县某医院抢 救。在医务人员的救治下,刘某于当日上午11时苏醒,病情得 到好转,脱离危险。当晚 9 时,刘某已经可以暂时停药、停氧 。看到刘某已完全清醒,刘某亲属主动要求出院。医生同意出 院,但当时未与刘某及其亲属办理相关手续,并未告知有关注 意事项。
次日,刘某出现反应迟钝、头痛等症状,先后到宜昌市中 心人民医院、重庆市三峡中心医院等地治疗,诊断为中毒性脑 病。刘某被法医鉴定为伤残一级。刘某亲属一纸诉状将巫山县 人民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该院赔偿33万余元。 法院在进行多方面分析后判决该医院因未尽到告知义务,承 担一半的责任,赔偿病人4万元。
2015 年 6 月 17 日患者在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行宫腔镜 + 输卵管通液术,检查结果示残角子宫。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和检查费用。
纠纷焦点: 1、是否应该由患者家属注射造影剂? 2、检查结果误判是因机器、设备、检查技术等客观技术原 因造成的?
还是因操作不当等主观原因造成?
杜宇医疗纠纷案例
评析 本例中医师唐某侵犯了患者的治疗药物知情权,医 患双方在知情同意权上发生了矛盾。在给李某使用 不属于公费报销范围的进口药物前,应当事先向患 者说明,征求患者的意见。然而,从患者李某方面 讲,在从护士口中得知所服进口药物的有关情况以 后,不提出异议保持沉默,闷声不响地继续服用, 到最后出院时才拒付医药费,有一定的蓄谋意图。 因此,对李某来说已经经历了事实告知 ——知情— —同意的过程。因此,应视为李某的行为认可,当 由李某本人履行缴纳费用的义务。
纠纷焦点:新生儿窒息
摘自病历:凌晨 04:00宫口2+cm,胎膜自破,羊水清,今晨 07:00阴道检查宫口8+cm,左枕横位,未见羊水流出, 07:20检查宫口开全,左枕横位(小囟门位于三点处),胎 心138次/分,估计胎儿体重3.2KG,骨产道检查无异常,目 前无试产禁忌,继续观察产程进展。
谢江能案例鱼骨图
吴启蒙医疗纠纷
产妇吴启蒙,26岁,2015年1月12日11时30分因孕7+月,第 1胎,阴道流液半天入院,孕32+4W,G3P0,胎膜早破。B超 提示晚孕,羊水少。嘱完善相关检查,注意胎心及产程进 展情况,必要时手术终止妊娠。
16 时 35 分发现产妇羊水Ⅲ度,与孕妇及家属沟通,充分告 知手术、早产儿窒息、死亡等风险、准备行手术产。 19 时 40 分左右行腰麻下子宫下段剖宫产术。术中见子宫下段形 成一般,未见明显羊水,胎儿复合先露,以产钳助娩一男 婴,外观未见明显畸形,
纠纷焦点: 投诉人认为医院在无把握的情况 下给患者开刀,并未切除肿块,给患 者造成伤害,浪费医药费
徐巧月案例鱼骨图
为 什 设备
辅助检查技术方 面有欠缺?
人 病情罕见
医生 病人
么 手
术前病情评估不足?
术
后 无
术前讨论制度 是否真正落实 制度 环境
法
当前医疗纠纷Biblioteka 化 解 决 问 题专家讨论认为:专家认为患者所患疾病罕见,病理
1月12日9时入院,羊水破,胎监10分
11时,B超正常
下午1时,发现羊水Ⅲ度
下午4时告知家属剖腹产
19时40分,行剖宫产术 ,Apgar评分1分
纠纷焦点:胎儿窒息
医疗损害鉴定意见:
1、发生羊水3度污染,重度窒息,直到18:10胎儿出生只有 一次胎心记录,胎心监护严重缺失,违反了羊水污染的处 理常规。 2 、手术决定时间 16:50 ,手术开始时间 19:46 ,间隔 2 小时 56分,间隔时间太长,错过了终止妊娠最佳时机 3、在期待治疗的过程中,医方未与患方有效沟通,导致医 疗纠纷发生的诱因
鉴定结论是临床医生自己写出来的!
书写病历中应注意的问题
记录上级医生对手术风险的评估 特别是对诊断不明确的治疗行为 护理文书对医疗病历的补充作用 病历书写要有法律意识 养成遇到特殊情况随时记录的良好习惯
需要随时记录的情况
急诊科的有关记录 患者和家属放弃检查、治疗 未经医护人员许可私自外出 患者死亡,家属对死因有异议 记上比不记强(家属不签字) 病历的证据价值>其他证据
从法律层面上讲医务人员具有法定的告知义务
关于告知主体和内容
主体:1.患者本人
2.直系亲属
3.其他-授权书
内容:1.手术告知
2.特殊检查、治疗 3.病情变化 4.后续治疗及预后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态度决定一切 责任心-无法预料
医疗后果晚晚是最关键的因素 等级 经济-感情
医患纠纷案例解析
病人执意出院病情加重 医生未加劝阻担责
防范要点 1. 保证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为患者提供治疗药物时,如有 进口药(或不属于公费报销药物)应提前告知并征得患者 同意。 2. 如有同类国产药物或可替代药物,应向患者说明不同药 物的价格、疗效、疗程、副作用等情况,让患者自行选择 。如患者病情需要,必需使用进口药,应作重要说明。 3. 患者不同意接受进口药物(或不属于公费报销药物)时 ,医护人员应为其进行调整。
患者配偶不同意
某产妇,因足月临产入院。该产妇身材矮小,骨盆 狭窄,经试产无法顺利分娩。产妇请求医师为其采 用剖宫产手术,医生也认为行剖宫产手术是较为理 想的方法。于是医生将有关情况告诉了产妇的丈夫 。但其丈夫担心妻子生个女儿,故意躲着医师不肯 签字。产妇再三请求医师尽快为其做剖宫产手术, 而医师却因无其丈夫的签字迟迟不敢实施手术,结 果导致产妇子宫破裂。这时才将产妇送进手术室抢 救,实施子宫全切术,但为时已晚,产妇胎儿双亡 。
从来不吃进口药
患者李某因胃溃疡住院治疗。主治医师唐某为其开 了一种进口药物,但唐某未将用药名称、用药意图 以及是否报销等事项告知李某。在吃药一个阶段后 ,李某从护士口中了解了此药的名称和性质,并得 知这种药物不属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当时也未提出 不同意见,继续服用此药,并保持沉默。到出院结 账时,李某提出要检查住院期间的费用,对此种进 口药物的费用不认可,说:“谁叫你给我吃进口药 的?我从来不吃进口药!”
设备
胎心监护仪使用
制度执行不到 位
人
责任意识差 医疗知识欠缺
为
什 么
医护人员
安全隐患意识差 预防胎儿窒息制度不 健全
病人
无自我评估
胎
医生护士少
病人监护责 任不明确
儿 窒
夜班期间
制度
息
环境
徐巧月医疗纠纷案例
患者徐巧月,女,48岁,3月23日因“月经淋漓不尽一月、 检查发现盆腔包块 12 天”收治妇科。 25 日,患者在全麻下 行腹腔镜探查术。术中探查子宫及双附件正常大小,子宫 左后方侧盆壁见直径5cm包块,考虑系腹膜外肿块,请普外 科医生台上会诊; 剪开包块表面腹膜,剪开肿块表面包膜, 试图分离包块及周围组织,但因包块表面血供丰富,出血 迅速,止血困难;原出血部位止血后,试图分离其他部位 肿块包膜,但稍触及肿块表面即出血迅速,只活检黄豆大 小组织送检快速病理;病理回报提示良性病变,考虑出血 多,手术无法完成,与家属沟通后为安全起见,终止手术。 患者安返术后加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