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分公司变更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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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目录一、企业注册登记 (2)(一)企业名称登记 (2)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2、企业名称调整 (3)3、企业名称延期 (5)4、企业名称注销 (6)(二)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登记 (8)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8)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10)3、有限责任公司补(换)照登记 (20)4、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 (21)5、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备案 (23)6、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备案 (24)7、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 (26)8、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27)9、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 (29)10、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补(换)照登记 (32)11、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 (33)12、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分公司设立备案 (35)(三)企业集团登记 (36)1、企业集团设立登记 (36)2、企业集团变更登记 (38)3、企业集团注销登记 (41)二、企业监管 (43)内资企业年检 (43)内资企业年度检验 (43)三、标准化 (45)代码管理 (45)1、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代码注销 (45)2、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代码年检 (46)3、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代码变更 (48)4、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代码换证 (50)5、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代码新办(含代码预赋和预赋补录) (51)一、企业注册登记(一)企业名称登记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企业名称调整3、企业名称延期4、企业名称注销(二)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登记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3、有限责任公司补(换)照登记4、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5、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备案6、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备案7、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8、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9、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10、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补(换)照登记11、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12、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分公司设立备案(三)企业集团登记1、企业集团设立登记2、企业集团变更登记3、企业集团注销登记二、企业监管内资企业年检内资企业年度检验三、标准化代码管理1、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代码注销2、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代码年检3、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代码变更4、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代码换证。

内资公司变更登记表--新

内资公司变更登记表--新

(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申请企业登记,请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日期:年月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一一年制1234说明:1、公司同时有多项变更(备案)登记事项的,只需填写1份《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相同文件只需提交1份,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可就多项变更(备案)事项一并作出决议;2、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须另填表报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冠“广东”等字样的,须另填表报省工商局核准;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或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份合作公司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公司的住所为租赁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公司以外的租赁方同时提交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公司的住所为无偿提供使用的房产的,提交有关房产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房产证明为公司以外的,房产所有人同时提交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5、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合作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或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6、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是指:(1) 股东或发起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2)股东或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5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3)股东或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4)自然人为股东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5)其他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各1份,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7、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申请办理减资登记;8、股东或发起人的更名证明是指:(1)股东为单位的,为该股东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更名证明;(2)股东为自然人的,为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姓名的证明;9、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变更登记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变更登记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转变登记事项。

办理程序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备齐有关文件,申请变更登记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如申请人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登记,相同的文件只需提交一份。

l名称变更: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确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详细托付事项、被托付人的权限、托付期限。

(3)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确定;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当包括:住宅变更的原由,拟变更的新住宅具体地址,修改公司章程的详细条款项;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法律、行政法规和确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需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答应证书复印件;(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领取换发的营业执照时缴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住宅变更:公司变更住宅的,应当在迁入新住宅前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住宅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宅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托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详细托付事项、被托付人的权限、托付期限。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指南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指南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指南敬告: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故在申办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中所列提交文件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由申请人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登记机关核对;申请人在填写表格和准备文件时应详细阅读申请人须知。

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登记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登记事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申请方式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1、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2、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设立登记申请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先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总公司更名分公司变更流程详解

总公司更名分公司变更流程详解

总公司更名分公司变更流程详解今天咱们来聊一聊一个特别的事儿,就是如果总公司改名字了,分公司要跟着变名字,这中间都要做些啥呢。

咱们先想象一下,总公司就像是一棵大树的树干,分公司呢就像是树干上的树枝。

树干要是换了个名字,树枝也得跟着变呀。

当总公司更名了,分公司的小伙伴们首先要知道这个消息。

比如说,总公司就像我们学校的总部,分公司就像我们学校的分校。

要是总部改名字了,分校肯定也要跟着调整呀。

那具体怎么做呢?分公司要先拿到总公司更名的证明文件。

这个证明文件就像是一张很重要的纸条,上面写着总公司现在叫新名字啦。

就好像你转学的时候,原来学校给你开的转学证明一样,这是个很重要的东西。

然后呢,分公司得去自己登记的地方,就像我们去管理小朋友信息的办公室一样。

分公司要把总公司的新名字告诉那里的叔叔阿姨,还要把那个证明文件给他们看。

接下来,分公司得把自己的各种东西都改过来。

比如说,分公司的招牌,原来写着旧的总公司名字加上分公司名字,现在就得把总公司的新名字换上。

就像我们学校分校门口的牌子,如果总校名字改了,牌子上的字也要改。

还有分公司的文件呀,信纸呀,上面的总公司名字都得改成新的。

这就好比你自己的作业本,要是学校名字改了,你也要在作业本上写新的学校名字。

分公司还要通知自己的合作伙伴。

比如说,分公司经常和一些别的公司一起做活动,就像我们和隔壁班一起做游戏一样。

现在总公司名字改了,分公司就得告诉这些合作伙伴,“我们总公司现在叫新名字啦,我们分公司也会跟着变哦。

”在这个过程中,分公司可能会遇到一些小麻烦。

比如说,有的地方的叔叔阿姨可能没太明白这个更名的事儿,分公司的小伙伴就得耐心地解释。

就像我们给小弟弟小妹妹解释一个新游戏规则一样,要慢慢地说清楚。

还有哦,分公司要检查自己所有的东西是不是都改过来了。

不能招牌改了,信纸却没改,那就像我们穿了新衣服,鞋子却还是旧的一样奇怪。

最后呢,等所有的东西都改好了,分公司就像是换了一身新衣服,跟着总公司一起以新的名字开始新的旅程啦。

分公司变更地址流程

分公司变更地址流程

分公司变更地址流程一、背景介绍。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有时候我们需要对分公司的地址进行变更。

分公司地址变更是一个重要的流程,需要我们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来进行操作。

下面将为大家介绍分公司变更地址的具体流程。

二、申请流程。

1. 写申请书。

首先,需要向总公司提交一份书面的申请书,说明分公司需要变更地址的原因和具体变更的地址信息。

申请书需要包括分公司名称、原地址、新地址、变更原因等内容,并由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2. 获得批准。

提交申请书后,总公司将对申请进行审批。

一般情况下,审批流程包括相关部门的审核、总经理的批准等环节。

审批通过后,总公司将会给予书面的批复,并告知具体的变更日期。

3. 公告。

获得总公司批准后,分公司需要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原地址和新地址的变更信息,并说明变更日期。

公告的时间一般为变更日期前30天。

4. 联系相关部门。

分公司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如邮局、银行、客户等,告知新地址信息,并办理相关手续。

确保在变更日期后,分公司能够正常运营。

5. 更新证照。

在公告期间,分公司需要将原地址的证照信息进行更新。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确保在变更日期后,分公司具备合法的证照。

6. 搬迁办理。

在变更日期当天,分公司需要办理搬迁手续。

包括但不限于将办公设备、档案资料等搬迁至新地址,并完成相关的登记手续。

7. 通知相关方。

在变更日期后,分公司需要向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相关方发送通知函,告知分公司地址变更的具体信息,并确保业务的正常进行。

三、注意事项。

1. 变更地址的原因必须合法合规,不能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

2. 变更地址的新地址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如不能违反城市规划、不能违反相关政策等。

3. 公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能存在虚假信息。

4. 变更日期前后,分公司需要确保业务的正常进行,不能因为变更地址而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结语。

分公司变更地址是一个重要的流程,需要我们严格按照规定来进行操作。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14年版)

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目录说明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二、公司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 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四)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五) 公司合并、分立提交材料规范【】因公司合并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因合并解散公司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因公司分立申请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因分立公司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三、非公司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 非公司企业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营业单位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二)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增设撤销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三)非公司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四、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非公司企业法人按《公司法》改制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五、企业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公司备案提交材料规范【】非公司企业法人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六、其它登记事务相关材料规范【】企业名称变更审批报送提交材料规范【】企业申请迁入调档提交材料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

内资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指南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指南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有限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办理程序: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领取或到网站下载);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领取或到网站下载)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并签名(可到网站下载股东会决议参考格式);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的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可到网站下载《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书参考格式》);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可到网站下载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5、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涉及前置审批文件),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6、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根据不同的变更事项,还应提交的文件有:


注:未尽事宜请咨询登记窗口。

注册内资公司分公司变更手续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注册内资公司分公司变更手续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登记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2、《指定(委托)书》;3、《营业执照》正、副本;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变更分公司名称:(1)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变更经营范围:(1)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3)在中关村科技园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申请不具体核定经营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内资公司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内资公司登记备案办事指南一、登记条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登记事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申请方式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一)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二)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二、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三、实施机关本行政许可办理机关为:区县级或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佛山市分为级,分别为市级、区级、镇级(街道)级。

.权责划分(市)市局权限:受理在市局登记的企业进行事项变更.权责划分(区)区级权限:受理在区局登记的企业进行事项变更.权责划分(镇、街道)镇级权限:受理在分局(工商所)登记的企业进行事项变更四、审批条件设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必要条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备,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予许可的情形:)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备,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应当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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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指南
内资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
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指南。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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